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详解-第十一章汇付和托收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课后习题详解

第一章商品的名称和质量一、思考题1.在进出口贸易中,如何把握商品质量?答:商品质量的高低不仅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益,还关系到商品、企业以至国家的声誉,因此,有必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商品质量:(1)对进口商品质量的把握总的来说,进口商品的质量应顺应国内经济建设、科学研究、国防建设、人民生活、安全卫生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具体而言,对进口商品质量的把握,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①在洽购商品时,应充分了解国外卖家所提供的商品的质量等级,分析该商品与我国同类商品的质量差异,拒绝进口质量低劣的商品;②在选购进口商品时,应考虑我国的国情和国内现实的消费水平,不应盲目追求高规格、高档次、高质量而造成不必要的消费损失;③在订立合同时,应注意对商品品质要求的严密性,避免因疏忽而造成损失;④在货物到达时,严格质量检验,杜绝不符合合同规定、不符合国家法规规定质量的商品进入国门。
(2)对出口商品质量的把握对出口商品质量的把握,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①强化出口商品生产厂商或销售商的质量观念,不断提高商品信誉,严格把守质量检验关;②发展适销对路的商品出口,重视对不同目标市场、不同时期消费者需求的研究;③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QMS)和环境管理体系(EMS),积极开展认证工作,提升企业质量形象,推动企业生产环保绿色产品;④实行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制度;⑤出口商品质量应符合进口国的有关法令规定和要求。
2.合同中规定商品质量的方法有哪几种?答: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商品种类纷繁复杂,商品本身的特点,制造加工情况,市场交易习惯等各不相同,规定商品质量的方法也多种多样。
归纳起来,主要分为以下两大类:(1)用实物样品表示商品质量的方法用实物样品表示商品质量的方法包括看货成交和凭样品成交。
其中,在凭样品成交中,可以采用以卖方样品为准,或以买方样品为准,也可以凭对等样品即确认样品买卖。
(2)用文字说明表示商品的质量“凭文字说明买卖”是指用文字说明表示商品质量的方法。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详解

答:(1)托收的含义
按照《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的规定,托收是指由接到委托指示的银行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承兑或付款,或凭承兑或付款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件交出单据。
(2)托收的种类及其特点
按国际商会“522出版物”,托收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
(2)汇付和托收都属于商业信用的原因
因为汇付结算货款的过程中和托收业务中,银行都只是提供服务而不提供信用,所以汇付和托收都属于商业信用性质。
4.试比较凭单付汇与一般汇付和跟单托收的异同。
答:(1)凭单付汇与一般汇付的异同
①两者相同点:两者都属于汇付方式,同属商业信用,具有汇付的共性特征。
②两者不同点:凭单付汇较之一般汇付方式易为买卖双方所接受,但其通常只适用于现货交易。
①光票托收。光票托收是指金融单据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即仅把金融单据委托银行代为收款。光票托收不附带商业单据,适用货款尾数、小额货款、贸易从属费用和索赔款的收取。
②跟单托收。跟单托收是指金融单据附带商业单据或不用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跟单托收附带商业单据,是货款结算通常使用的托收方式。
7.在出口业务中采用跟单托收方式通常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一般说来,在出口贸易中采用托收方式时,为确保收汇安全,我外贸企业应妥善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认真调查和考察进口人的资信情况、经营能力和经营作风,掌握有关商品的市场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妥善制定授信额度、控制成交金额与交货进度。
(2)国外代收行一般不能由进口人指定,如确有必要,应事先征得托收行同意,以防进口人指定的代收行不可靠,或往来渠道不畅,造成托收行拒绝托收申请的被动局面,甚至因代收行信用不佳或产生意外而遭致货款落空。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思考与练习参考答案主编:鲁丹萍(教授)项目一1.名词解释备案登记:依法新成立或已成立的内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需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应在进行工商登记时,在经营范围中加上进出口内容。
OEM:原意是指原始设备制造商,如今已经延伸至为客户按指定设计、原料、品牌定制生产产品的行为,即俗称的“贴牌生产”,港台地区称为“代工”。
ODM:原始设计制造商,指由采购方委托制造方,由制造方从设计到生产一手包办,而由采购方负责销售的生产方式,采购方通常会授权其品牌,允许制造方生产贴有该品牌的产品。
展卖:是利用各种形式的展览会和博览会以及其他交易会形式对商品实行展销结合的一种贸易方式,也是国际贸易中一种行之有效的习惯做法。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China Import and Export Fair, CIEF),又称为“广交会”(Canton Fair),创办于1957年春季,每年春秋两季在广州举办,迄今已有五十多年历史,是中国目前历史最长、层次最高、规模最大、商品种类最全、到会客商最多、成交效果最好的综合性国际贸易盛会。
目前,广交会已发展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传统性、综合性、多功能的国际贸易盛会,对促进中外经贸合作和技术交流做出了重要贡献,因而被国际经贸界人士誉为“贸易的桥梁,友谊的纽带”。
2. 单项选择题(1)D(2)D(3)B(4)A(5)B3. 多项选择题(1)ABCD(2)ABC(3)ABC(4)CD(5)ABC4. 简答题(1)答案要点:国际贸易从业人员素质要求有:①语言。
国际贸易涉及的双方一般跨越国界,因此跨越语言的障碍是从事这一职业必须具备的第一大技能。
国际贸易从业人员至少要具备英语的日常交流能力,甚至具备将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的能力。
②国际贸易知识与实务操作技能。
国际贸易的操作较之国内贸易,涉及面广、环节众多、不仅受国内政策影响,也受国际经济形势及贸易对象所在国政策的影响,相当复杂。
《国际贸易实务》课文译文Unit11.doc

第十一单元不同形式的灵活贸易第一部分新的前景我国对外开放的国际贸易政策的采用为国际上经济和技术的交流拓宽了前景。
近几年来,联邦贸易委员会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使用不同形式的灵活贸易,为国际贸易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和更多的机会。
连同正常的大宗贸易一起,大量涉及先进技术、仪器以及外汇的交易都使用灵活贸易。
通常它是一个通过出口产品得到外汇的手段。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双向贸易使用灵活贸易形式,通过与国际企业合作在世界市场中推广中国产品。
这种突破性的发展为中国的对外贸易开拓了新的前景。
第二部分有偿贸易2-1什么是有偿贸易?有偿贸易是为海外的企业(包括那些在香港和澳门的企业) 向中国企业提供技术、仪器和必要的制造材料以便其发展采集业、农业、林业和渔业等。
中国企业则会向海外合伙人提供生产出的产品作为酬劳。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海外的企业很难处理掉这些产品,双方会商议其他形式的酬劳,这种酬劳叫做间接酬劳。
这种工作相当复杂并且需要许多知识,得到一个最终裁定需要很大的耐性。
2-2有偿贸易的优点有偿贸易在60年代早期出现并逐渐发展成一种常用的贸易形式。
理由非常的简单,发达国家的仪器和机器制造商非常热衷于扩大海外市场和出口贸易,通过使用有偿贸易进行出口能够获得更大的利润。
尤其在发展中国家通过提供技术和仪器获得相关的商品,并且通过有偿贸易可以有效的避免外汇兑换的麻烦,藉由使用进口的技术和仪器,能提高劳动生产力并增加输出能力。
此外,这对扩大他们的海外市场非常有利。
由于双方都能够获得利益,在70年代,这种贸易形式甚至在社会主义国家都相当流行。
80年代早期,在中国主要的联邦贸易委员会之中也得到了普遍认可。
2-3反向购买或平行交易当海外的制造商或供应商准备拿走在中国生产的定量产品作为技术和仪器的酬劳时,这种行为被称作"回购" 贸易(直接酬劳)。
但是当商品销售困难时,双方会针对供应商感兴趣的商品尝试讨论并由中国企业进行要求数量的生产。
对外贸易实务第11章

第十一章 汇付与托收
第一节 汇付
汇付(remittance)是进口方通过银行将款项 汇付(remittance) 汇给出口方,汇款主要是用于贸易中的货款、 汇给出口方,汇款主要是用于贸易中的货款、 预付款、佣金等方面, 预付款、佣金等方面,是支付货款最简便的方 式。
合同中的汇付条款: 合同中的汇付条款: The buyer shall pay the total value to the seller in advance by T/T (D/D) not later than …
第二节 托收
托收(collection) 托收(collection)是指委托人向托收行提交凭 以收取款项的金融票据或商业单据或两者兼有, 以收取款项的金融票据或商业单据或两者兼有, 要求托收行通过代收行向付款人提示并要求其 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是出口人委托银行向进口人收款的一种方 式。
三、汇付方式的性质及其在进出口பைடு நூலகம்易中 的使用
在进出口贸易使用汇付方式结算汇款的过程中, 在进出口贸易使用汇付方式结算汇款的过程中, 银行只提供服务而不提供信用,因此, 银行只提供服务而不提供信用,因此,使用汇付 方式完全取决于买卖双方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的信 任,并在此基础上向对方提供信用和进行资金融 据此,汇付方式属于商业信用性质。 商业信用性质 通。据此,汇付方式属于商业信用性质。
二、托收方式的当事人
委托人(principal) 委托人(principal) 又称“本人”是开出汇票(或不开汇票) 又称 “ 本人 ” 是开出汇票 ( 或不开汇票 ) 委托银 行向国外付款人收款的出票人(drawer) 行向国外付款人收款的出票人 ( drawer) , 通常 就是卖方。 就是卖方。 托收行( bank) 托收行(remitting bank) 是委托人的代理人, 是委托人的代理人,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转托国 外银行向国外付款人代为收款的银行, 外银行向国外付款人代为收款的银行,通常为出 口地银行。 口地银行。
徐景霖《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详解(汇款和托收)【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九章汇款和托收1.汇款的含义与用途是什么?答:(1)汇款的含义在国际结算中,汇款又称国际汇兑,是指付款人或债务人通过银行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运用各项结算工具将应付的款项汇交给收款人或债权人的结算方式,属于顺汇。
(2)汇款的用途在国际贸易中,汇款方式通常用于预付款、随订单付现、交货付现和记账交易等业务,如使用得当,对交易双方都有利。
2.汇款有哪几种?答:汇款有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方式。
在进出口业务中,采取哪一种汇款方式,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
(1)电汇电汇是指由汇款人委托汇出行用电报、电传或SWIFT等电讯方式发出付款委托通知书给收款人所在地的汇入行,委托汇入行将款项解付给指定的收款人的一种付款方式。
(2)信汇信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委托,用银行信汇委托书或付款通知书,通过邮政航空信件方式寄发,汇入行收到汇出行邮寄的信汇委托书或付款通知书后,核对汇出行的签字或印鉴,无误后向收款人解付的一种汇款方式。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3)票汇票汇是指进口人向本地银行购买银行汇票,自行寄给出口人,出口人凭以向汇票上指定的银行取款的一种汇款方式。
3.托收的含义是什么?答:托收,广义来说,是委托他人收款。
按照国际商会制定的《托收统一规定》的规定,托收是委托银行凭单据收款。
具体来说,托收是指出口人在货物装运之后,开具以进口人为付款人的汇票,随附有关单据,委托当地银行通过它的国外联行或代理行向指定的进口人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
4.托收有哪些当事人?答:托收方式涉及的当事人很多,主要有以下四个:(1)委托人委托人是指出具汇票和提供单据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货款的人,即出口人。
委托人在办理托收业务时,要与托收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负担相应各项费用和承担付款人拒付的风险。
(2)托收行托收行是指接受委托人委托向付款人收取货款,同时又是委托国外联行或代理行向付款人收款的出口地银行。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 10 汇付、托收讲解

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用,不涉及债务人是否
付款,债权人是否确实履行其合同规定的
责任问题,也不参与到债务人与债权人的 纠纷中去。因此,托收方式是商业信用。 又因为托收方式是结算工具(托收委托书、
汇票等)的传送与资金的流动呈相反方向, 所以这种方式属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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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票托收的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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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票托收的收付程序。
付款人
①
委托人
(进口人)
(出口人)
⑤
④
②
⑦
代收银行
③ 托收银行
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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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 按照出口人向进口人交付货运单据的条件 不同,跟单托收可以分为付款交单、承兑 交单和其他三类。
❖ 1.使用汇付方式前,应先了解对方资信情况, 做到心中有数;
❖ 2.汇付方式的金额不宜过大,因为金额一旦 过大时,风险也会随之增大;
❖ 3.畅销货物一般不宜采用寄售或赊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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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人(进口 人)
凭单汇付
买卖合同规定以电/信汇付款
收款人(出口 人)
电①
/
信 汇 申 请 书
交 款 、 付 费
故而属于顺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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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汇付的分类
❖ 1.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 ❖ 2.信汇(Mail Transfer—M/T)。 ❖ 3.票汇(Demand Draft—D/D)。
请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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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汇与信汇业务流程图
汇付和托收有答案

汇付和托收有答案汇付和托收一、翻译并解释下列名词1.Remittance 2.T/T 3.M/T 4.Collection5.Collection 6.D/P 7.D/A 8.D/P.T/R二、问答题1.简述汇付结算方式的特性。
2.简述托收业务的种类。
3.比较即期付款交单、远期付款交单、承兑交单的异同。
4.为什么在出口业务中不宜轻易按远期D/P方式成交?5.D/P at30 days after sight和D/A at 30days after sight有何区别?各有何风险?6.简述托收方式的特点。
三、单项选择题1.托收方式收取货款采用的是( )。
A.顺汇方法 B.逆汇方法 C.反推方法 D.信汇方法2.在托收方式下,卖方委托银行收取货款,使用的汇票是( )。
A.商业汇票,属于商业信用B.银行汇票,属于银行信用C.商业汇票,属于银行信用D.银行汇票,属于商业信用3.( )方式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
A.付款交单 B.承兑交单 C.信托交单 D.顺汇方法4.在托收方式下,对出口商来说,下面哪一种选择风险最小( )。
A.D/P 90天 B.D/A 60天 C.D/P 30天 D.D/A 30天5.我们所说的托收业务属于商业信用是因为( )。
A.没有银行参与 B.出票人开立的汇票是银行汇票C.银行不承担保证付款的义务 D.以上都对6.使用托收方式时,托收行和代收行在收回货款方面( )。
A.没有责任 B.承担部分责任 C.有责任 D.视合约而定7.D/P和D/A支付方式下,就卖方风险而言,哪个正确( )。
A.D/A>D/P B.D/P>D/A C.D/A=D/P D.不确定8.合同中规定采用D/P 30天,如果托收日为8月l it,寄单邮程为7天,则此业务的提示日、承兑日、付款日分别为( )。
A.8月8 13/8月8日/9月7 日 B.8月1 日/9月6 日/8月1 日C.9月6 13/8月1日/8月1 日 D.8月1 日/9月6 日/9月6 日9.承兑交单的起算日应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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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汇付和托收一、思考题1.试写出T/T、M/T、D/D、D/P、D/A、T/R、O/A的英文全文、中文译名,并分别简述其基本含义。
答:(1)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是由汇款人委托汇出行用电报、电传、环球银行间金融电讯网络(SWIFT)等电讯手段发出付款委托通知书给收款人所在地的汇入行,委托它将款项解付给指定的收款人的一种汇付方式。
(2)信汇(mail transfer,M/T)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以信汇委托书或支付通知书作为结算工具,通过邮政航空信件方式寄发给汇入行的一种汇付方式。
(3)票汇(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D/D)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以票据作为结算工具,开立以其代理行或其他往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列明收款人名称、金额等,交由汇款人自行寄交给收款人,凭票向付款行取款的一种汇付方式。
(4)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是指出口人的交单须以进口人的付款为条件,即出口人将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给银行托收时,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清货款时才能交出货运单据。
(5)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简称D/A)是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的承兑为条件,进口人承兑汇票后,即可向银行取得货运单据,待汇票到期日才付款。
(6)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T/R)是进口人借单时提供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文件,用以表示出据人愿意以代收银行的受托人身份代为提货、报美、存仓、保险、出售,同时承认货物的所有权仍属银行。
(7)货到付款也称“赊账交易”(Open Account transaction,简称O/A),是指在签订合同后,出口人先将货物发出,进口人收到货物后立即或在约定的一段时间后通过银行付款。
2.“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对买卖双方来说,汇付是一种最安全的支付方式”,这种认识是否正确?为什么?答:这种认识不正确。
理由如下:汇付方式属于商业信用性质。
银行仅凭汇款人的指示转移相关款项,并不负责单据的传递,更不承担任何付款或担保责任。
使用汇付方式完全取决于买卖双方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的信任,并在此基础上向对方提供信用和进行资金融通。
3.为什么说汇付和托收分属顺汇和逆汇,但又都属商业信用性质?答:(1)汇付和托收分属顺汇和逆汇的原因汇付又称汇款,是指订立商务合同后,进口人(汇款人)通过银行向出口人(收款人)汇寄款项的做法。
由于汇款业务中使用的结算工具(委托通知、票据)的传递方向与资金的流向相同,所以汇付方式属于顺汇。
托收是指由接到委托指示的银行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承兑或付款,或凭承兑或付款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件交出单据。
由于托收业务中使用的结算工具(托收指示书和汇票)的传送方向与资金的流动方向相反,所以托收方式属于逆汇。
(2)汇付和托收都属于商业信用的原因因为汇付结算货款的过程中和托收业务中,银行都只是提供服务而不提供信用,所以汇付和托收都属于商业信用性质。
4.试比较凭单付汇与一般汇付和跟单托收的异同。
答:(1)凭单付汇与一般汇付的异同①两者相同点:两者都属于汇付方式,同属商业信用,具有汇付的共性特征。
②两者不同点:凭单付汇较之一般汇付方式易为买卖双方所接受,但其通常只适用于现货交易。
(2)凭单付汇与跟单托收的异同①两者相同点:两者都涉及单据的提交。
具体来说,凭单付汇下,汇入行需凭出口人提供的某些指定的单据和装运凭证付款给出口人;跟单托收下,无论是付款交单还是承兑交单,都涉及出口人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汇票和货运单据的环节。
②两者不同点:凭单付汇作为汇付结算方式之一,属于顺汇;跟单托收属于托收结算方式之一,属于逆汇。
5.《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其基本特点是什么?答:(1)《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的主要内容《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简称《URC522》,其主要内容包括:①《URC522》的适用;②银行在托收业务中的责任;③银行对单据的责任与免责;④银行对货物的免责;⑤银行的其他免责;⑥交单方式;⑦拒付的处理;⑧银行费用。
(2)《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的基本特点《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的基本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协调各有关当事人在托收业务中发生的矛盾,促进贸易的开展;②涉及国际间的托收程序、技术和法律等多方面的内容;③新规则被许多国家的银行采纳,并据以处理托收业务中各方的纠纷和争议;④只有在托收指示书中约定按其行事时,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6.何谓托收?按国际商会“522出版物”,它共有哪几种?其特点各如何?答:(1)托收的含义按照《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的规定,托收是指由接到委托指示的银行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承兑或付款,或凭承兑或付款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件交出单据。
(2)托收的种类及其特点按国际商会“522出版物”,托收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
①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是指金融单据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即仅把金融单据委托银行代为收款。
光票托收不附带商业单据,适用货款尾数、小额货款、贸易从属费用和索赔款的收取。
②跟单托收。
跟单托收是指金融单据附带商业单据或不用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
跟单托收附带商业单据,是货款结算通常使用的托收方式。
7.在出口业务中采用跟单托收方式通常应注意哪些问题?答:一般说来,在出口贸易中采用托收方式时,为确保收汇安全,我外贸企业应妥善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认真调查和考察进口人的资信情况、经营能力和经营作风,掌握有关商品的市场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妥善制定授信额度、控制成交金额与交货进度。
(2)国外代收行一般不能由进口人指定,如确有必要,应事先征得托收行同意,以防进口人指定的代收行不可靠,或往来渠道不畅,造成托收行拒绝托收申请的被动局面,甚至因代收行信用不佳或产生意外而遭致货款落空。
(3)使用托收方式交易时,我出口方应争取以CIF或CIP条件成交,办理保险。
如对方所在国规定必须由买方办理保险的交易,我方应在货物装运后及时通知对方投保,并可另行加保“卖方利益险”。
(4)要慎重采用远期付款交单方式,注意各国法律对此规定不一,甚至有违《托收统一规则》,在实务中容易产生的纠纷与争议。
(5)对贸易管制和外汇管制较严的国家,谨慎使用托收方式。
对于进口需要领取许可证的商品,在成交时应规定进口人将领得的许可证或已获准进口外汇的证明在发运有关商品前寄达,否则不予发运。
(6)填写运输单据时一般应做指示抬头并加背书,如需做代收行抬头时,应先与银行联系并经认可后办理。
(7)严格按照出口合同规定装运货物、制作单据,以防止被买方找到借口拒付货款。
(8)对于资信欠佳和诚信程度无充分把握的客户,如必须采用托收方式结算出口货款的,可要求对方预付不低于货物往返运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的定金或预付款。
也可采用部分付款交单托收、部分信用证,或由进口商同时开立银行保证书或备用信用证担保。
总之,在托收业务中,出口人的风险很大,资金负担也较重,在出口业务中必须慎重采用托收方式收款。
此外,出口企业应对托收业务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做好催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保证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8.《托收统一规则》对托收业务中的银行费用的负担是如何规定的?在实际业务中应如何掌握?答:(1)《托收统一规则》对托收业务中的银行费用负担的规定《托收统一规则》第21条对托收业务中的银行费用负担作出了以下规定:①如果托收指示书规定代收手续费和/或费用应由付款人负担而付款人拒付时,除非适用第21条b款,提示行可视情况凭付款或承兑或按其他条件交单,而不收代收手续费和/或费用。
此时,代收手续费和/或费用将由发出托收的一方负担,并可从货款中扣除。
②当在托收指示书中特别注明手续费和/或费用不得放弃但付款人对此拒付时,提示行将不予交单,且对因延迟交单造成的任何后果不负责任。
当代收手续费和/或费用被拒付时,提示行必须毫不迟延地以电讯方式(如不可能时则以其他快捷方法)通知托收行。
③凡属按托收指示书明确规定的条款,或根据本规则,开支和/或费用和/或托收手续费应由委托人承担时,代收行有权立即向托收行收回其因代收而支付的费用和手续费,托收行也有权立即向委托人收回其因托收而支付的所有款项包含其本身的开支、费用及手续费。
④银行保留向发出托收指示书的银行要求预付手续费及费用的权利,以支付执行托收指示所需的费用。
在收到该费用以前,保留不执行托收指示书的权利。
(2)在实际业务中对银行费用负担的掌握在实际业务中,买卖双方可以视具体情况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银行费用的负担。
9.为什么以跟单托收方式结算货款的出口交易,应争取由我方办理保险?如争取不到,可用何种方法取得出口货物的安全保障?答:(1)跟单托收方式结算货款的出口交易应争取由我方办理保险的原因跟单托收方式结算货款的出口交易应争取由我方办理保险的原因在于,在托收业务中,银行不承担付款责任,如进口方不付款赎单,则出口方风险很大、可能银货两空。
(2)如争取不到,取得出口货物安全保障可用的方法如对方所在国规定必须由买方办理保险的交易,我方争取不到,则应在货物装运后及时通知对方投保,并可另行加保“卖方利益险”,即以防万一货物遇险,买方未投保又不付款赎单时,可由我方自己向保险公司索赔。
10.为什么在出口业务中不宜轻易按远期D/P方式成交?答:在出口业务中不宜轻易按远期D/P方式成交的原因在于,各国法律对此规定不一,甚至有违《托收统一规则》,其在实务中容易产生纠纷与争议。
具体来说,如有的国家的银行当收到托收银行寄来的载明按远期付款交单方式的托收指示书时,习惯上均在付款人承兑汇票后随即将单据交付给付款人,即把远期D/P改作D/A 处理。
其理由是付款人一经在汇票上履行承兑手续,就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如代收行收回经过承兑的汇票而不将单据交给付款人,就有失公平,而且也不符合权利和义务应该相当的法律原则。
这种做法虽然与托收指示书的指示相悖,但按《托收统一规则》规定,一国、一州或地方不得违反的法律对托收各当事人有约束力。
为此,国际商会URC522第7条中特别指出:“托收不应含有凭付款交付商业单据的远期汇票。
”其用意就是劝阻出口人采用远期付款交单方式结算货款,如出口人执意要采用远期D/P,则后果自负。
11.何谓国际保理?其主要作用何在?答:(1)国际保理的含义国际保理全称国际保付代理业务,简称保理或出口保理,也称为保付代收或承购应收账款业务,是指国际贸易中在以托收、赊账等方式结算货款的情况下,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的一项包括对买方资信调查、百分之百的风险担保、催收应收账款、财务管理以及融通资金等的综合性财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