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设施管理制度
环卫所清洗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环卫所清洗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清洁效果,确保环卫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设备分类及管理职责1. 设备分类(1)大型设备:包括洒水车、垃圾清运车、垃圾压缩车等。
(2)中型设备:包括扫地车、洗扫车、喷雾车等。
(3)小型设备:包括垃圾斗、垃圾桶、清洁工具等。
2. 管理职责(1)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采购、验收、安装、调试、维修、保养、报废等工作。
(2)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和保养。
(3)财务部门:负责设备的采购、验收、报废等工作中的财务核算。
三、设备采购及验收1. 设备采购(1)设备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质量可靠、性能优良的设备。
(2)设备采购前,需对市场进行调查,了解同类设备的性能、价格、售后服务等信息。
(3)设备采购过程中,需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设备验收(1)设备到货后,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确保设备符合合同要求。
(2)验收过程中,需对设备的性能、外观、配件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供应商沟通解决。
(3)验收合格后,办理设备入库手续。
四、设备使用与维护1. 设备使用(1)使用部门应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2)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上报设备管理部门。
2. 设备维护(1)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设备维护计划,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使用部门应按照维护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如清洁、润滑、紧固等。
(3)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上报设备管理部门,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五、设备报废1. 设备报废条件(1)设备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
(2)设备无法修复,维修成本过高。
(3)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无法保证环卫工作顺利进行。
2. 设备报废流程(1)设备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
(2)财务部门对报废设备进行资产评估。
(3)经领导批准后,办理报废手续。
环卫站安全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卫站安全设备管理,保障环卫站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环卫站所有工作人员、设备设施及作业场所。
第三条环卫站安全设备管理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作业环境安全卫生。
第二章安全设备设施管理第四条环卫站应建立健全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第五条环卫站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护手套、防护鞋等;2. 安全防护设施:防护栏杆、安全网、警示标志、应急照明等;3. 机械设备:垃圾收集车、压缩设备、清洗设备、搬运设备等;4. 环境监测设备:噪音监测仪、粉尘监测仪、有害气体检测仪等。
第六条环卫站应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七条环卫站应建立安全设备设施台账,详细记录设备设施的品牌、型号、数量、使用情况、维修保养情况等信息。
第八条环卫站应加强对安全设备设施的使用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章安全操作与维护第九条环卫站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设备设施,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条环卫站应定期组织安全操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环卫站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作业场所、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环卫站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奖惩第十三条对在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安全设备设施管理规定的个人,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环卫站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修订第十七条本制度如有修订,按修订后的制度执行。
环卫设施配套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卫设施的管理,提高环卫设施的使用效率,保障城市环境卫生,根据《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范围内所有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和监督。
第三条环卫设施包括:垃圾收集容器、废物分类设施、公共厕所、环卫车辆、环卫工器具等。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四条环卫设施规划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遵循合理布局、方便使用、经济适用的原则。
第五条环卫设施建设应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设施质量。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配套建设环卫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第三章管理与维护第七条环卫设施的管理责任主体为城市管理部门,具体工作由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
第八条环卫设施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设施干净、整洁。
第九条环卫设施的使用者应爱护设施,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或占用。
第十条环卫设施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设施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环卫设施所在区域内的环境卫生问题,由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协调解决。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二条城市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环卫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市民、单位或社会组织有权对环卫设施的管理、维护情况进行监督,并向城市管理部门投诉。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城市管理部门应依法予以查处。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对在环卫设施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许可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环卫工具间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环卫工具间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环卫工具间的安全管理,包括工具存放、使用、维护和保养等方面。
第三条环卫工具间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环卫工具间安全、整洁、有序。
二、工具间设施与设备第四条工具间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第五条工具间内应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确保光线充足,便于员工操作。
第六条工具间内应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三、工具存放与使用第七条工具应分类存放,按照工具的性质、用途进行分类,便于查找和管理。
第八条工具存放时,应整齐有序,不得随意堆放,防止挤压、损坏。
第九条工具使用前,应检查工具的完好性,确保无损坏、无锈蚀。
第十条员工使用工具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规操作。
四、工具维护与保养第十一条工具使用后,应立即清洁、擦干,并存放在指定位置。
第十二条定期对工具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工具的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发现工具损坏、锈蚀等情况,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四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安全检查与监督第十六条定期对工具间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第十七条设立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工具间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第十八条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
第十九条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八、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环卫工具间安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环卫工具间的安全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环卫工作顺利进行。
环卫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卫公司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安全、高效、经济地运行,提高环卫作业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环卫公司所有设备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清扫车、洒水车、垃圾收集车、垃圾压缩车、洒水车、垃圾运输车、铲车、压路机、推土机、切割机、打桩机、装载机、挖掘机、搅拌机、吊车、叉车、洒水炮车、高压清洗车、垃圾吊车、垃圾压实机、垃圾破碎机、垃圾焚烧炉、垃圾处理设备等。
第三条环卫公司设备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经济合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设备分类与编号第四条设备分类1. 按使用功能分类:清扫设备、运输设备、装卸设备、绿化设备、维护设备等。
2. 按设备性质分类: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租赁设备等。
第五条设备编号1. 设备编号应具有唯一性,便于设备识别和管理。
2. 设备编号由设备类别、序号、制造年份、制造商代号组成。
第三章设备采购与验收第六条设备采购1. 设备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
2. 设备采购前应进行市场调研,比较同类设备的性能、价格、售后服务等因素。
3. 设备采购应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资质的供应商。
第七条设备验收1. 设备到货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设备数量、规格、型号、质量、附件、随车资料等。
2. 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质量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协商解决。
3. 验收合格后,办理设备入库手续。
第四章设备使用与维护第八条设备使用1. 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2. 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 设备操作人员应做好设备使用记录,及时反馈设备运行情况。
第九条设备维护1. 设备维护分为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和计划维护。
2. 日常维护由设备操作人员负责,包括清洁、润滑、检查、调整等。
3. 定期维护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包括更换易损件、检查设备性能等。
4. 计划维护由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制定,确保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环卫设施措施管护制度范本

环卫设施措施管护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管护工作,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所有环卫设施的建设、改造、运行、维护和管理。
二、设施范围本制度所称环卫设施,包括垃圾收集容器、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公厕、粪便处理设施、洒水车、清扫车等环卫设备及相关设施。
三、建设管理1. 环卫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卫生要求,遵循科学、合理、经济、环保的原则。
2. 建设部门应按照规划和设计要求,组织环卫设施的建设工作,确保设施质量和安全。
3. 建设部门应建立健全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建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设施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四、设施维护1. 环卫设施投入使用后,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设施维护制度,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2. 管理单位应定期对环卫设施进行巡查、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安全、整洁、完好。
3. 管理单位应定期对环卫设施进行清洁、消毒、除臭,保持设施内部和周边环境的卫生。
4. 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设施维修和更换制度,对损坏严重的设施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设施正常使用。
五、设施更新1. 管理单位应根据城市发展和环境卫生需要,定期对环卫设施进行更新和改造,提高设施的性能和服务水平。
2. 更新和改造应按照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充分考虑设施的实用性、环保性和美观性。
3. 更新和改造项目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确保设施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六、监督管理1.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环卫设施建设和管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规划和标准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
2. 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设施管理档案,记录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情况,便于监管和查询。
3. 管理单位应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设施运行和维护情况,接受监督和检查。
4. 鼓励公众对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管护工作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和投诉。
七、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责令改正,赔偿损失。
环卫 管理制度

环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环卫管理行为,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环卫设施管理一、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管理1. 垃圾处理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市政规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进行设置。
2. 垃圾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和维护。
3. 垃圾处理设施的更新和维修应当及时进行,确保设施的完好。
二、公共厕所管理1. 公共厕所的设置应当合理分布,满足市民日常生活需求。
2. 公共厕所的清洁卫生应当得到重视,保持干净整洁。
3. 公共厕所的管理应当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道路清洁管理1. 道路清洁工作应当每日进行,主要包括清扫、清洗、保洁等。
2. 道路清洁工作应当分区域负责,确保所有道路的清洁卫生。
3. 道路清洁工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清洁计划和工作方案,确保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三章垃圾分类管理一、垃圾分类设施的设置1. 垃圾分类设施的设置应当从市政规划出发,合理布局,方便市民的使用。
2. 垃圾分类设施的功能应当明确,标识清晰,杜绝混投现象。
3. 垃圾分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二、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1. 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应当从社区层面进行,提高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
2. 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应当多途径进行,包括宣传栏、宣传车、宣传活动等。
3. 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应当配合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三、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1. 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应当按照分类要求进行,确保各类垃圾得到正确分类。
2. 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应当得到专业人员的指导和监督,杜绝混投现象。
3. 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应当得到社区居民的积极配合,提高分类效率。
第四章垃圾收运管理一、垃圾收运车辆的管理1. 垃圾收运车辆的配备应当符合市政规划,满足城市垃圾处理的需求。
2. 垃圾收运车辆的维护和保养需得到重视,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转。
环卫机具管理制度

环卫机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卫机具的管理、使用,提高环卫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环卫机具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环卫机具指用于道路、公共场所清洁的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扫地车、垃圾车、高压清洗车等。
第四条环卫机具管理应坚持节约资源、环保节能、科学管理的原则,确保机具的安全、高效运行。
第二章环卫机具管理第五条环卫机具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运行正常。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具的机械结构、润滑情况、电路设备等。
第六条环卫机具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机具长期有效、稳定运行。
维护保养周期由相关部门制定,执行单位应按时落实。
第七条环卫机具的维修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确保机具在维修过程中安全无伤害。
第八条环卫机具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不得随意私自维修。
第九条环卫机具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协调处理,确保不影响环卫工作的进行。
第十条环卫机具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档案记录制度,对机具的购置、维护、维修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第三章环卫机具使用第十一条环卫机具的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机具的操作要领和安全规范,确保安全、高效操作。
第十二条环卫机具的使用应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或私自使用。
第十三条环卫机具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遵守道路交通信号,确保行驶安全。
第十四条环卫机具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环保,保持道路、公共场所的清洁,不得乱丢垃圾、遗漏清扫。
第十五条环卫机具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现质量问题或有危险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上报,确保安全。
第四章环卫机具处罚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环卫机具使用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应依法给予处罚,涉及行政处罚的,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对于造成环卫机具损坏或安全事故的,相关部门应依法追究责任,进行调查处理,确保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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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果皮箱和垃圾箱管理制度
一、环卫所负责果皮箱和垃圾箱等环卫设施的具体管理工作。
管理责任人为范志强、何凤云。
二、果皮箱和垃圾箱的管理
1.每50米投放一个果皮箱的标准,及时投放果皮箱。
2.定期进行巡查发现损坏的果皮箱及时进行更新。
3.督促保洁人员每天对果皮箱进行清掏。
4.发现人为损坏果皮箱的行为进行处罚。
5.定期对垃圾箱进行维修,保证运输途中密闭完好无抛撒。
6.定期对垃圾箱进行冲刷清洗。
果皮箱和垃圾箱的消杀制度
为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保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维护果皮箱和垃圾箱的卫生干净整洁,及时消毒灭蝇除臭,特制定以下规定:
1.消杀时间为每年的4月——10月。
2.环卫保洁人员每天上午8点前对果皮箱内外卫生进行打扫、清洗、喷药消毒一次,下午待清完垃圾再进行打扫消毒一次。
3.垃圾中转站人员分别于早上8点和下午3点对垃圾箱内外进行打扫、清洗、喷药店消毒一次。
4.认真填写好当班卫生消毒记录。
5.环卫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违犯本规定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