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配置标准汇总表
深圳市公共设施配置标准汇总表

宜配置户外健身场地(包括室外器械场地、慢跑道等)、排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游泳池以及儿童活动场所等。
14
游泳池
200~300
2000~3000
4~6
●
宜与体育活动中心或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合设。
15
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
200~1500
1500~3000
3000~6000
<
~1
1~2
居住小区级体育活动场地的人均面积不应低于0.3 m2。
幼(托)儿园应独立占地,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
幼(托)儿园应有全园共享的游戏场地,室外游戏场地面积(m2)=180+20×(N-1),N为班数。同时应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场地应日照充足并采取分隔措施,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 m2。
9班
2400~3000
2700~3200
~1
12班
3200~3900
若文化站附设影院,宜按照影院指标增加建筑面积。
11
居住区级文化中心
4000~6000
-
4~6
居住区级文化设施人均面积应不低于0.1 m2。
●
宜配置文化康乐设施、图书阅览、科技普法、教育培训等设施,并应专门设置老人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儿童图书阅览馆(室)等项目,宜设置多功能厅、展览厅、电脑室等。
21600~24300
40500~45900
3~
5
小学
18班
5300~6100
11300~13700
<
用地面积14~17 m2/座,建筑面积~7.5 m2/座。
●
小学宜设24班、30班或36班,每班45座。
小学应按其服务范围均衡布置,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在不足万人的独立地区宜设置18班小学。
《佛山市公共设施配套标准》

6公共设施公共设施的分级6.1 公共设施分为城市、社区2大类;按市(区)级、镇街级、单元社区(居住区)和基层社区(居住小区)级四级配置。
市(区)级公共设施的设置6.2 市(区)级公共设施应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与规划功能定位、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社会需求相适应,以市、区为单位,合理布置,统筹安排。
6.3 市(区)级教育设施主要包括大专以上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
6.4 市(区)级医疗卫生设施主要包括市(区)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疗养院、血站、急救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临床检验中心等。
6.5 市(区)级文化设施主要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展览馆、青少年宫、影剧院、文化馆等。
6.6 市(区)级体育设施包括体育中心、综合体育场馆、专项体育场馆、体育公园和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等。
6.7 市(区)级社会福利设施应配置养老院、社会福利院、殡仪馆等项目,并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完善。
6.8 市级和区级商业设施应根据相关规划中所确定的市级和区级商业中心,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相应的商业设施。
镇街级、单元社区和基层社区级公共设施的设置6.9 镇街级、社区级公共设施,分为教育、医疗、文化、体育、行政管理、社会福利、市政公用、道路交通、社区服务9类设施。
6.10 镇街级、单元社区、基层社区级公共设施的设置,应与服务人口规模相适应,具体按表6.9的规定执行。
当服务人口规模介于两个级别之间时,除按照低一级配置所有公共设施项目,还应根据需要选配高一级的部分公共设施项目。
6.11 市政公用设施、道路交通设施按表6.9的规定执行同时,还需符合本规定“7道路交通”和“8市政设施及其他公用设施”章节的相关要求。
社区用房相关规定6.12 社区用房是指用于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功能用房,主要包括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室、托老所、以及政府指定的其他用于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设施用房,其配置标准按表6.9的规定执行。
深圳市公共设施配置标准汇总表

10200~12600
21600~25200
~
30班
12800~15800
27000~31500
~
36班
15300~18900
32400~37800
~
3
初中
18班
7200~8550
13500~16200
<3
建筑面积8~9.5 m2/座,占地面积15~18 m2/座。
●
○
初中宜设24班、30班或36班,每班50座。
学校运动场地应设200~300m标准环形跑道(其中含不小于60m的直跑道),风雨操场或室内体育馆1座,另至少设3~5个篮球场、2~3个排球场(兼羽毛球场),200~270 m2器械场地。
36班
14400~16200
27000~30600
~2
45班
18000~20300
33700~38300
2~3
54班
●
宜配置户外健身场地(包括室外器械场地、慢跑道等)、排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游泳池以及儿童活动场所等。
14
游泳池
200~300
2000~3000
4~6
●
宜与体育活动中心或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合设。
15
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
200~1500
1500~3000
3000~6000
<
~1
1~2
居住小区级体育活动场地的人均面积不应低于0.3 m2。
宜与社区居委会及其它非独立占地的社区公共设施组合设置。
21
派出所
2500~3000
2000~2500
10~15
-
●
宜结合公安系统内部基层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划,进行选址。
市政设施

丰都县龙河东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功能定位与开发规模.......................................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规划布局.................................................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道路与交通设施规划控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绿地系统及水系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四线规划控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第九章环境保护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章防灾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一章城市设计导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二章规划实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三章附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各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汇总

各建设项⽬配建停车场(库)标准汇总各省市建设项⽬配建停车场(库)标准汇总Parking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s⽬录:⼀、北京市标准⼆、上海市标准三、天津市标准四、重庆市标准五、浙江省标准六、⼭东省标准七、南京市标准⼋、长沙市标准九、沈阳市标准⼗、哈尔滨市标准⼀、北京市标准依据《北京地区建设⼯程规划设计通则》5.2.2 机动车1.凡本市⾏政区域内建设下列⼤中型公共建筑, 均须按照本规定配套建设停车场(含停车库,以下简称停车场)。
(1).建筑⾯积1000平⽅⽶以上(含1000平⽅⽶)的饭庄。
(2).建筑⾯积2000平⽅⽶以上(含2000平⽅⽶)的电影院。
(3).建筑⾯积5000平⽅⽶以上(含5000平⽅⽶ )的旅馆、外国⼈公寓、办公楼、商店、医院、展览馆、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
现有停车场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应按本规定逐步补建、扩建。
⼩型汽车按每车位40平⽅⽶计算,⾃⾏车按每车位1.8平⽅⽶计算。
(2)旅馆中的⼀类指《旅游旅馆设计暂⾏标准》规定的⼀级旅游旅馆,⼆类指该标准规定的⼆、三级旅游旅馆,三类指该标准规定的四级旅游旅馆。
(3)餐饮中的⼀类指特级饭庄,⼆类指⼀级饭庄。
(4)商场中的⼀类指建筑⾯积10000平⽅⽶以上的商场,⼆类指建筑⾯积不⾜10000平⽅⽶的的商场。
(5)体育场馆中的⼀类指15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或3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类指不⾜15000座位的体育场或不⾜3000座位的体育馆。
(6)多功能的综合性⼤中型公共建筑,停车场车位按各单位标准总和80%计算。
7.1.2 布局要求4.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集贸市场和⼈流较多的公共建筑,必须相应配建公共停车场(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2)其它各型车辆停车位的换算办法,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中的有关规定。
(3)配建停车场(库)应就近设置,并宜采⽤地下或多层车库。
⼆、上海市标准依据《上海市建筑⼯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9 建筑⼯程配置停车位指标70、建筑⼯程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指标,以⼩型车为计算当量,⾮机动车以⾃⾏车为计算当量,各类车辆的换算当量系数应符合以下规定:机动车类:⼩型车为1.0。
社区设施配置表

社区设施配置表本文档旨在提供社区内的设施配置清单,并帮助居民更好地了解社区的各种设施,以便更好地利用和享受。
1. 公共设施- 社区公园:提供休闲、健身和户外活动的场所。
- 儿童游乐场:为儿童提供安全、可互动的游乐设施。
- 健身房:提供健身器材和运动场所,满足居民的健康需求。
- 游泳池:为居民提供夏季娱乐和健身的场所。
- 多功能活动厅:可用于举办社区活动、会议和聚会。
- 慢跑道:提供方便、安全的慢跑环境。
2. 教育设施- 幼儿园:为社区内的幼儿提供良好的学前教育环境。
- 小学:提供基础教育服务,帮助培养儿童的研究能力和品德修养。
- 中学:为青少年提供全面的中等教育服务,助力其未来发展。
- 图书馆:提供各类书籍和研究资源,满足社区居民的知识需求。
3. 医疗设施- 社区卫生中心: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常见疾病的诊治。
- 药店:提供常用药品和药物咨询服务,满足居民的日常健康需求。
4. 商业设施- 超市:提供生活用品、食品和日常必需品的购买渠道。
- 餐厅:提供各类美食和就餐场所,满足居民的饮食需求。
- 商场/购物中心:为居民提供购物、娱乐和休闲的场所。
- 银行/ATM:提供银行业务和自动取款设备,方便居民的金融交易。
5. 娱乐设施- 电影院:提供各类电影的放映,供居民观影娱乐。
- 游乐场:为儿童和家庭提供娱乐和休闲的场所。
- KTV:提供唱歌娱乐和聚会的场所。
- 桌游室:提供各类桌面游戏和休闲娱乐的场所。
以上仅为社区设施的部分列举,具体的设施配置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社区将持续改善和完善设施,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长沙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第14章公共设施规划设计标准14.0 本章所指“公共设施”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简称“国标分类”)中的“公共设施”(即C大类)不同。
本章的“公共设施”是指“国标分类”中R22类的全部项目,以及C与U大类中的部分项目。
14.1 长沙市公共设施的规划设计采用分级与分类相结合的办法进行14.1.1 长沙市公共设施可分为五级进行配置:市级、区级、居住地区、居住区和居住小区。
其中,市与区的规模按各自相应行政区范围确定,居住地区的人口规模为10~15万人,居住区的人口规模为3~5万人,居住小区的人口规模为0.7~1.5万人。
14.1.2 长沙市公共设施可分为八类:(1)教育设施;(2)医疗卫生设施;(3)文化娱乐设施;(4)体育设施;(5)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6)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7)商业设施;(8)市政公用设施。
14.2 市级与区级公共设施14.2.1 市级与区级公共设施包括的项目内容,详见表14.2.1: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社会需求相适应,以市和区为单位,在符合相关标准的条件下,合理布置,统筹安排。
其中,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布局宜相对集中,独立设置于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以便形成市区级文化中心。
14.3 居住地区、居住区和居住小区级公共设施14.3.1 居住地区、居住区和居住小区级公共设施包括的项目内容详见表14.3.1:14.3.2.1 居住地区、居住区和居住小区级公共设施的设置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公共设施项目的安排应按照表14.3.2的规定。
当居住人口规模达到居住地区、居住区或居住小区规模时,应按照表14.3.2的规定配置本级及以下各级公共设施项目;当居住人口规模介于居住地区与居住区或居住区与居住小区之间时,除了按照低一级配置所有公共设施项目,还应根据需要选配高一级的部分公共设施项目。
14.3.2.2 居住地区、居住区或居住小区级的文化娱乐和体育设施宜集中布置于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分别形成居住地区、居住区或居住小区级公共活动中心。
农村居民点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招投标书范本

一般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否则视为无效);、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该项目供应商只能选择一个包进行报名。
如有多个包均报名的情况,以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准。
一、项目名称:剑河县个户以上农村居民点村庄规划编制(D包)采购项目二、项目地点:剑河县柳川镇、岑松镇、革东镇、仰阿莎街道共个户以上自然寨,具体地点由业主指定。
三、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壹佰陆拾捌万元整(小写:¥.元)。
五、采购类别:服务类采购编制工作的基本要求:.编制工作基本要求(一)规划原则遵循“注重衔接、解决基本、因地制宜、农村特色、简洁易懂、农民支持”的原则编制村庄规划,做到村庄规划的好编、好懂、好用。
(二)规划期限规划期限近期为年,远期至年。
(三)规划类型根据村庄发展实际和对规划深度的不同要求,将村庄规划分为基础版村庄规划和深化版村庄规划两种编制类型,各村编制类型详见附件。
基础版村庄规划:主要指为支撑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基础性项目建设,满足村庄基本建设管控需求编制的村庄规划,规划重点明确村庄农房建设管理和风貌管控要求,落实村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配建等内容。
深化版村庄规划:主要指为支撑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满足村庄提质升级、特色和专业化等全面发展需求编制的村庄规划,包括村庄发展定位、产业发展引导、建设用地布局、三生空间管控、农房建设管理、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安排、近期建设规划等内容。
(四)编制要求村庄规划编制应在凯里市市域乡村建设规划、镇总体规划指导下,以乡镇域乡(镇)村体系规划为支撑,推进村庄规划与村土地利用规划及村土地利用允许建设区划定工作的相互融合,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一个规划成果原则推动村庄规划与村土地利用规划“两规合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
出入口。餐
饮店宜集中
布置,不应
设于多层住
宅底层。
社区肉菜市
场应设在室
内,宜设在
运输车辆易
于进出的相
对独立地
段,与住宅
要有一定的
间隔。社区
肉菜市场的
建筑面积宜
控制在500 ~1500 m2。
市 25 邮 1500
2000
-
政政
公支
用局
设 26 邮 100~150
-
-
施政
所
27 液 100~200 1000~1500 - 化 石 油 气 瓶 装 供 应 站
21 派 2500~3000 2000~2500 10~15 - ● 宜结
出
合公
所
安系
统内
部基
层设
施建
22 社 20~50 区 警 务 室
商 23 居 - 业住
设的 有关 规 划, 进行 选 址。
- 1~2
-
● 宜与 社区 居委 会及 其它 非独 立占 地的 社区 公共 设施 组合 设 置。
- 4~6 建筑面积 ○ 宜相
-●
邮政支局宜 独立占地, 便于车辆出 入及识别。
-
● 邮政所应设
在人流集中
的场所,便
于车辆出入
及识别。
宜与其它非
独立占地的
公共设施组
合设置。
-
○ 服务半径宜
为1~3km。
28 垃 50~90 100~150 - 圾 收 集 站
29 再 800~1200 1000~1500 - 生 资 源 回 收 站
座。
医7 综
用地面积 ● ●
疗 合 200床 12000~14000 22000~24000 4~6 110~120
卫 医 500床 30000~35000 55000~60000 10~12 m2/床,建
生 院 800床 48000~56000 88000~96000 15~20 筑面积60
~21 m2/座,建 3.5~4.5
筑面积为8.5 4.5~5.5
~10.5 m2/座。
5.5~6.5
3 初 18班 7200~8550 13500~16200 <3 中 24班 9600~11400 18000~21600 3~4 30班 12000~14300 22500~27000 4~5
建筑面积8~9.5 m2/座,占地面积 15~18 m2/座。
育 体育
体育设施
场地(包括室外
设 活动
人均面积
器械场地、慢跑
施 中心
应不低于
道等)、排球
0.3 m2。
场、篮球场、网
球场、羽毛球
场、游泳池以及
儿童活动场所
等。
14 游泳 200~300 2000~3000 4~6 池
● 宜与体育活动中 心或社区体育活 动场地合设。
15 社区 - 200~1500 < 0.5 居住小区 ● 社区体育活动场
400~500
对集
设区 施级
商 业 设 施
m2/千人。
中布 局, 独立 设 置。 若设 置于 建筑 物底 层, 应有 独立 出入 口。
24 居 - 住 小
- 1~2 建筑面积 450~550 m2/千人。
○ 布局应将其 噪声和气味 对周围环境
区
的影响减至
级
最低程度,
商
宜设置于住
业
宅底层,但
设
应有独立的
区
置助
服
残、
务
康复
中
保
心
健、
家政
服
务、
计划
生育
宣传
咨
询、
20 社 200~300
- 1~2
-
区
服
务
站
婚姻 中介 等社 会救 助和 便民 利民 的服 务项 目。 宜与 街道 办事 处组 合设 置。 ● 宜设 置社 会救 助、 社区 的便 民利
民服 务。 宜与 社区 居委 会及 其它 非独 立占 地的 社区 公共 设施 组合 设 置。
施 高 60班 60000~66000 96000~100000 - m2/座。 中
2 普 18班 7650~9450 16200~18900 < 3.5 用地面积为18
通 24班 10200~12600 21600~25200
高
中 30班 12800~15800 27000~31500
36班 15300~18900 32400~37800
设
~70 m2/
施
床。
8 门诊部 200~3000
-
3~5
-
●
9 社区健康 400~1000
-
1~2
-
●
服务中心
文10文化站 5000~7000
-
10~15 居住地区级 ●
化
文化设施人
娱
均面积不低
乐
于0.05
设
m2。
施
11居住区级 4000~6000 文化中心
-
4~6 居住区级文 ●
化设施人均
面积应不低 于0.1 m2。
注:(1)市政公用设施除表4.3中所列项目以外,其它道路交通设 施、给水设施、排水设施、电力设施、通信设施、广电设施、燃气设 施、消防设施和环卫设施等的规划标准请参见本标准与准则第12~19章 的有关规定。 (2)表中●为必须设置的项目,○为可选择设置的项目。
12 居住 1500~3000
-
1~2 居住小区 ● 宜配置文化康
小区
级文化设
乐、图书阅览、
级文
施人均面
科普宣传、老年
化室
积不应低
人活动、青少年
于0.15
活动及儿童活动
m2。
等活动设施。
居住人口不足
1.0万人应设 处。
体 13 综合 - 12000~18000 4~8
54班 21600~24300 40500 制
~45900 学
3~3.5 ~9 m2/ 座。
校
5 小 18班 5300~6100 11300~13700 <1.5 用地面积 ●
学 24班 7000~8100 15000~18300 1.5~2 14~17 30班 8800~10100 18900~23000 2~2.5 m2/座,建 筑面积6.5 36班 10500~12200 22600~27500 2.5~3 ~7.5 m2/
小 36班 10500~12200 22600~27500 2.5~3 - 学
4 九 27班 10800~12200 20200~23000 < 1.5 用地面积 ○ ○
年 36班 14400~16200 27000~30600 1.5~2 15~17
一 45班 18000~20300 33700~38300 2~3
座。
6 幼 6班 1600~2000 1800~2100 < 0.7 用地面积
●
儿 9班 2400~3000 园
12班 3200~3900
18班 4800~5800
2700~3200 3600~4300 5400~6500
0.7~1 10~12
1~1.5 m2/座,建
筑面积9 1.5~2
~11 m2/
政道
办事
管办
处的
理事
办公
与处
用房
社
宜独
区
立占
服 务 设 施
18 社 100~200
- 1~2
-
区
居
委
会
地, 且与 社区 服务 中心 和街 道劳 动保 障事 务所 等组 合设 置。 ● 社区 居委 会负 责社 区管 理, 其办 公用 房宜 与其
它非 独立 占地 的社 区公 共设 施组 合设 置。
19 社 1500~2000 - 10~15 - ● 宜设
体育
1500~3000 0.5~1 级体育活
地宜结合住宅区
活动 场地
3000~6000 1~2 动场地的 人均面积
绿地或社区文化 娱乐中心,设置
不应低于
户外健身场地
0.3 m2。
(包括室外器械
场地、慢跑道
等)、篮球场、
网球场、羽毛球
社 16 敬老 3000~6000 5000~9000 会院 福 (颐 利养 与 院) 保 障 设 施
公共设施配置标准汇总表
表4.3
一般规模(m2/处)
类序项目名
别号称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服务规模 (万人)
配置规定
教 1 寄 36班 36000~39600 57600~63000 - 用地面积为32
育宿 设 制 48班 48000~52800 76800~84000
~35m2/座,建筑 -
面积为20~22
- 建筑面积 ○ 15~20 m2/床, 用地面积 25~30 m2/床。
场、儿童活动场 所等设施,条件 许可还宜设置游 泳池、排球场 等。 为缺少家庭照顾 的老年人提供居 住及文化娱乐场 所。 各区敬老院每处 容纳200 床,有条件的居 住地区可参照设 置。
行 17 街 1500~2500 - 10~15 - ● 街道
60~80
32 环 7~20 卫
工 人 作 息 站
-
1~2 -
1~2 -
应与周围建 筑物的间隔 不小于5m。 ● 独立式公共 厕所与周围 建筑物的距 离应不小于 5m,周围宜 设绿化带。 ● 供工人休 息、更衣、 沐浴和停放 小型车辆、 工具等。 作息场所视 具体情况宜 与公共厕 所、垃圾收 集站设置在 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