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分包(标准)

合集下载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一、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二、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三、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GBJ300-88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J300-88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实行日期: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六项验评标准的通知(88)建标字第335号根据原国家建委(79)建发施字第168号文和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5)城科字第293号通知,由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组织修订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六项验评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工程)TJ301—7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管道工程)TJ302—7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电气工程)TJ303—75、《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风工程)TJ304—74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用机械设备安装工程)TJ305—75中的有关电梯部分的条文同时废止。

现批准的六项验评标准由建设部建设监理司负责管理,其每项的名称、编号及解释单位如下:一、《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三、《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沈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

四、《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浙江省建筑工程总公司工业设备安装公司负责。

五、《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负责。

六、《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10—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公司负责。

以上六项验评标准的出版发行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五日修订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建委(79)建发施字第168号文和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5)城科字第293号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辽宁省建筑工程局、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及甘肃省、湖北省、杭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组成修订组,对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总说明部分进行修订而成。

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协议5篇

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协议5篇

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协议5篇篇1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协议一、甲方(总包方):甲方的基本情况、地址和法定代表人为:乙方(分包方):乙方的基本情况、地址和法定代表人为:本协议甲、乙双方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的要求,特订立分包协议如下:第一条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范围和工程开始、完工时间: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范围: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程范围进行分包。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4. 工程开始时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进行工程分包。

5. 工程完工时间:乙方应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完工时间进行施工,并按时完成工程验收。

第二条分包工程的施工内容和质量标准:1. 乙方应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的要求,按照规范和标准,完成对应的施工内容。

2. 乙方应保证分包工程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达到甲方及监理单位的验收标准。

3. 分包工程中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签订变更协议并调整对应的工程进度。

第三条分包工程的成本和报酬:1. 乙方完成分包工程应承担相应成本,并按照工程量清单的规定进行结算。

2. 乙方应确保分包工程的工程款项和进度款项按时支付,同时应提供相关的发票和付款证明。

3. 若分包工程发生违约或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违约金的支付,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分包工程的安全和环保:1. 乙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工作。

2. 乙方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保障工程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3. 乙方应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确保分包工程的环保要求达标。

第五条分包工程的验收和保修:1. 分包工程完成后,乙方应邀请甲方和相关监理单位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2. 分包工程交付使用后,乙方应根据合同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保修期,确保工程在保修期内运行正常。

3. 保修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响应并提供免费维修服务,直至问题完全解决。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标准版)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标准版)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承包单位(甲方):劳务单位(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特别说明:签订本劳务合同的前提是甲方已于年月日与建设单位(下称业主)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乙方承认并确认甲方承包该工程。

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工程内容:1.4劳务承包范围:1.5劳务承包期限:开工日期:年月日;完工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期:日。

经双方协商,按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竣工,甲方按付给乙方工期奖。

发生下列情况,经甲方确认,乙方办理工期签证,顺延合同工期:1、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2、甲方变更计划和设计而影响施工;3、甲方未按期拨付劳务费用影响施工;4、临时停水停电一天以上;5、其它非乙方责任影响施工,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1.1.6工程质量等级: ;1.1.7合同价款:本合同造价为人民币(大写):1.8乙方投入施工人数:人。

第二条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由下列各项组成,并依序解释。

1. 1.本合同;2. 2.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3. 3.中标通知书;4. 4.投标书和招标文件;5. 5.工程劳务量清单;6. 6.确定劳务报酬的工程预算书;7.7.图纸;8.8.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第三条、合同文件适用标准和法律3.1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和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3.2适用标准及规范:3.2.1现行国家及工程当地有关标准、规范;3.2.2其他标准及规范;第四条施工前期工作4.1办理施工手续的责任及费用、证件、批件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施工许可证、占道、排污、临建规划手续甲方负责与业主联系办理。

爆破许可、用火限制区域的动火许可、夜间施工及其它施工必须的手续等由甲方办理,费用由甲方统一交纳后,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在拨付乙方劳务费时扣除。

建筑劳务分包服务标准

建筑劳务分包服务标准

建筑劳务分包服务标准建筑劳务分包作为建筑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服务标准对于保障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维护工人权益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将详细阐述建筑劳务分包服务的标准,包括企业资质、人员要求、合同管理、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等方面。

一、企业资质标准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这是保障其服务质量和工程安全的基础。

资质等级通常根据企业的注册资本、技术人员数量、施工经验、管理水平等综合因素来评定。

在我国,建筑劳务分包资质分为不同的等级,如木工作业分包、砌筑作业分包等,每个等级都有明确的标准和要求。

二、人员要求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应配备与承包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施工图纸、施工工艺和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管理人员应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施工、解决问题和应对突发事件。

三、合同管理建筑劳务分包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遵守。

合同应明确工程范围、工作内容、工期要求、质量标准、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及时沟通协商解决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四、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建筑劳务分包服务的重中之重。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

企业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五、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是确保建筑劳务分包服务质量的关键环节。

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和检验标准,明确质量控制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在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人员应对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

企业应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质量问题。

六、总结与展望综上所述,建筑劳务分包服务标准涵盖了企业资质、人员要求、合同管理、安全生产和质量控制等多个方面。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活动,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境内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活动。

第三条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是指承建方按照合同约定,在一定时限内完成建筑物或其他工程的安装工作,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四条建筑安装工程包括水电安装工程、机电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等。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取得相应的承包资质。

第二章合同订立和履行第五条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方为业主与承建方,包括总承包商、分包商等。

第六条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工程的范围、质量、工期、报酬、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合同要素,并按照法定程序签订。

第七条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当注明各方的姓名(名称)、住所(营业地点)、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并附有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

第八条承建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和质量要求,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合理选用材料、设备,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第九条承建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报酬和支付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条合同双方应当互为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约定的范围、质量、报酬等。

第十一条若发生不可抗力及其他合同约定的变更情况,合同双方应当及时协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三章违约责任第十二条若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应当承担延期交付的责任,并按照约定的方式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若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工程,应当承担质量缺陷整改的责任,并按照约定的方式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若一方出现违约情况,对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可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向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第十五条若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报酬支付,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的规定一、总体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将工程施工任务的一部分交由专业的分包单位进行施工。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旨在提高工程施工效率、保证工程质量、降低施工成本、促进专业分工和协作,实现施工单位间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分包,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特制订以下规定。

二、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1. 分包单位必须依法设立并取得相应的建筑施工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不低于相应的工程施工项目等级。

2. 分包单位必须具有一定的工程施工综合实力和经验,能够承接相应规模和复杂度的工程施工任务。

3.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和稳定的经营状况,无不良记录和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况,且在过去三年没有因合同履行等方面违约行为而受到经营处罚的情况。

4.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够保证施工任务的顺利进行并保质保量完成。

5.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完备的施工设备和施工现场管理能力,能够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和环保。

三、分包合同的签订1. 分包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施工范围、质量要求、工期安排、施工进度、安全管理,施工费用、支付方式等内容。

2. 分包合同应当对工程施工的风险进行合理分配,明确责任和赔偿方式,保障工程设透明、公平和规范。

3. 分包合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履约期间各方能够合法权益受到保障。

四、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1. 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分包单位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并保证其施工质量和安全。

2. 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工程的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要及时向总承包单位报告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

3. 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4. 分包单位必须配合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如实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和材料,确保监理单位对其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河北省建筑工程费用标准

河北省建筑工程费用标准

河北省建筑工程费用标准总说明一、《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二、本标准与我厅颁发的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招标工程标底,投标报价、确定工程合同价、拨付工程价款、办理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和基础。

四、本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用标准是按照社会平均水平测定的,编制最高限价和标底时,按本标准计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本企业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参考本标准计取。

五、本标准中的规费费用标准是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政策,结合全省施工企业实际情况测定的,规费不参与投标报价竞争,在工程计价过程中应按本标准规定计取。

六、本标准中包括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及其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用标准。

第1章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四部分组成。

一、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⑵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⑶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安装工程分包
合同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帐户:帐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指分包部分之间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

第四条质量标准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

第五条承包人(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人负责供应之材料,分包人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六条工程总价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元整。

第七条工程包价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人供应材料总值)。

第八条付款办法
第九条工程期限按本合同第三条的工程范围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条中间开工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条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

第十二条关于工程保密办法。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特殊条款。

第十五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六条合同份数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总承包人收执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份。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总承包人:负责人:地址:电话:
分包方:负责人:地址:电话:年月日订立
附表1: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预算号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数量预算(概算)价值预定工期开工竣工
备注
附表2:总承包人(发包人)负责供应材料表品种规格单位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