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册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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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检查表

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检查表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情况检查表
检查部门:检查时间:检查人员: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记录事项
分数
备注
1.专人保管、发药双签字。(10份)
专人申报计划,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采用专账记录,每一项出现缺失扣5分
2.专柜加锁,双人开启,(10分)
1.保险柜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未及时上锁扣5分
2.保险柜实行双人开启,一人保管钥匙,另一人保管密码,为严格执行扣5分
8.药品逐日消耗统计、库存核对情况,(每天结算)10分
查核处方及账册本,每日登记,有一项缺失-5分。
9库存药品完好(100%)5分
无包装破损、变质、过期药品、每月随机抽查库存药品,出现上述问题一例-5分。
10处方、专账、专册是否按照规定管理、留存(10分)
1.麻醉、精一药品处方保存3年,精二处方保存2年。
3.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有批号。
账册如实登记: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入库数量、结存数、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供应商、质量情况、验收/发货人领药人、复核人签字等内容、一项缺失扣5分。
4.专用处方
1.调配人、核对人在双人完成处方调剂后,未及时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签章扣5分
2.专用处方为单独存放记限3年。
检查结论
部门负责人签字:
5.专用登记(及时、完整、规范)(10分)
查看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药品批号、处方编号等、记录缺一项-5分。
6.处方合格率(>99%)
1.未完整填写处方前记、正文、后记-5分。
2.发现处方剂量超过麻醉药品处方管理规定一例-5分。
7.药品库存情况(10分)
1各药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基数管理。领取后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数量不得超过固定基数。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五专”管理制度与程序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五专”管理制度与程序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五专”管理制度与程序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要求,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五专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账册、专册登记。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采购、验收、入库、保管人员必须由具有药学专业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负责。

门诊药房、住院药房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由具有药学专业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负责。

相关临床科室配备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成立精麻药品管理小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柜加锁储存。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册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人和保管人员签字等。

三、对进出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领用人,做到账、物、批号相符。

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用处方为红底黑字,右上角分别标注“麻”、“精一”,处方使用时由具有麻醉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字迹清晰,临床诊断填写完整,医师签全名,调配人、复核人均应签全名,并进行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方使用麻醉药品。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等。

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号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号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号管理制度为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要安全,保证开具的药品可溯源到患者,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批号管理。

一、药库登记的批号管理
(一)到货后由药品保管员对实物进行双人验收、核对,必须认真仔细逐一查验核对至最小包装。

(二)入库验收必须严格按照批号入库,采用专簿记录,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内容。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应双人复核,并由验收人、复核人签署姓名。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库时必须严格按照批号出库,应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

二、药房请领登记的批号管理
(一)药房请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需建立账册,每天结算,账物、批号相符,建立交接班制度并有交接班记录。

(二)各药房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各药房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分品种、规格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明号码、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

专册登记保存期限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可追溯到患者。

三、处方使用登记的批号管理
病区使用备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由专人负责,病区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表,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详细登记,包括患者姓名、身份证号码、住院号、诊断、药名、用药剂量、批号、医嘱者、执行人、复核人等。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项检查记录表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项检查记录表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项检查记录表XXX药剂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项检查记录表检查时间:年月日。

检查人员:检查评估结果:门诊、西住院部、药库、药房是否符合要求序号检查评估内容备注1 查看保险柜、专库专柜双人双锁药品存放、安全监控及自动报警设施情况2 查看采购是否符合规定3 查看药库入库验收记录、缺损登记、是否双人签字、记录保存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但不得少于3年4 查专用账册记录是否符合要求、保存是否符合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5 查药房、药库是否按基数规定内领发药,专用窗口标识,专人调配6 查处方开具是否符合规定,登记是否完整,是否顺序编号,麻醉药品处方保存3年,精神药品保存2年7 查门诊药房《疼痛诊疗专用病例》《知情同意书》等资料留存是否完全8 查药房各项记录(专用账册、专册登记、基数表、原批号的空安瓿废帖回收、无偿交回、销毁、处方登记)是否齐全9 查账物是否相符,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使用等环节是否实行批号管理10 考核人员法律法规、职责、管理制度是否掌握整改记录:ICU、麻醉科内、五科内、八科是否符合要求序号检查评估内容备注1 查看保险柜、专库专柜双人双锁药品存放、安全监控及自动报警设施情况2 查看采购是否符合规定3 查看药库入库验收记录、缺损登记、是否双人签字、记录保存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但不得少于3年4 查专用账册记录是否符合要求、保存是否符合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5 查药房、药库是否按基数规定内领发药,专用窗口标识,专人调配6 查处方开具是否符合规定,登记是否完整,是否顺序编号,麻醉药品处方保存3年,精神药品保存2年7 查门诊药房《疼痛诊疗专用病例》《知情同意书》等资料留存是否完全8 查药房各项记录(专用账册、专册登记、基数表、原批号的空安瓿废帖回收、无偿交回、销毁、处方登记)是否齐全9 查账物是否相符,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使用等环节是否实行批号管理10 考核人员法律法规、职责、管理制度是否掌握。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表(汇编)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表(汇编)
处方专册登记齐全:是□否□
adj.供选择的;其他的药品基数是否合理:是□否□
日消耗记录:有□无□
△rhythm n.节奏专柜加锁:有□无□
空安瓿回收:有□无□
ambition n.雄心;野心专人负责:有□无□
处方内容齐全:是□否□
处方是否超量:是□否□
登记处方专用帐册:有□无□
处方专册登记:有□无□
处方专册登记齐全:是□否□
药品基数是否合理:是□否□
日消耗记录:有□无□
专柜加锁:有□无□
空安瓿及废贴剂回收:有□无□
备注:各项目的检查细则参见“永登县人民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检查人签字:
5.有无麻醉、Ⅰ类精神药品被盗事件发生。
6.交接班记录
7.专用病例是否建立,内容是否完整。
1、药剂科:管理制度及负责人员名单
2、药库:入库验收记录、出库记录、专册Leabharlann 记内容,演示专库加锁、双人双锁
3、门诊药房:专人负责情况,及处方内容(是否缺项)、处方限量(是否超量)、专用处方及专册登记内容、专柜及周转柜药品基数、日消耗记录、专柜加锁、空安瓿及回收存储。
登记进出库专用账册:有□无□
进出库专册登记:有□无□
进出库专册登记齐全:是□否□
magical adj.巫术的;魔术的;有魔力的
passage n.船费(包括食宿);通道;专人负责:有□无□
n.男人;雄性动(植)物处方内容齐全:是□否□
处方是否超量:是□否□
登记处方专用帐册:有□无□
处方专册登记:有□无□
△sample n.样品;样本
Unit 2
4、病房药房:专人负责情况及处方内容(是否缺项)、处方限量(是否超量)、专用处方及专册登记内容、专柜及周转柜药品基数、日消耗记录、专柜加锁、空安瓿回收存储。

病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固定数交接登记本

病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固定数交接登记本

病区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固定数交接班登记本使用部门:科启用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各临床科室、手术室存放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管理,实行专人、专柜专锁、专用处方的管理。

有醒目标识,固定基数管理。

2)基数目录一式两份,一份贴病区保险柜门内,一份由护士长签字并附管理人资质送药剂部门备案。

储存各环节应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双签字,实行每日每班交接制。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按批号管理,可追溯。

用后在《病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本》上登记。

做到微机帐、手工帐与实物相符。

4)定期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检查药物性状,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3)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医院药学部门和保卫部门报告: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骗取或者冒领的。

5)临床科室所有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必须用专用处方打印,项目填写齐全,不得缺项,特别是患者或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名称、编号等资料,医生需亲笔签全名且与电子留样签名一致,使用后护士将药品批号写在处方右下角并在《病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液使用登记本》做登记。

注射液保留空安瓿。

登记本保存3年。

7)护士(本科室在职)及时凭患者专用处方和空安瓿补充基数,其他人员不得取药。

8)各临床科室、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由专人负责计数记录。

9)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贴剂时,应当要求患者将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废贴数量。

10)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院,由医院按规定销毁处理。

住院药房及病房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

住院药房及病房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

住院药房及病房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
1、住院病人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嘱、病历、应与处方相符。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2、住院病人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要具备手写处方与医嘱单时,才能发放。

由病房护理人员办理取药手续。

调配好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核对人核对无误后,发给取药护理人员,并要求药护理人员在处方上签收。

3、住院部药房设专用帐册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日期、领用部门、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生产批号、疾病名称、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处方医生、发药人、复核人,领药人、原存数、发出数、现存数。

空安瓿数。

4、病房使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设立基数,专柜加锁,专册登记,登记表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基数、日期、床号、患者姓名、性别、疾病名称、数量(支/片)、处方医师、执行护士、核对护士、药品批号、原存数、补充数、现存数、空安瓿数。

病房交接每班清点,每班有专人签名负责。

医院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检查表

医院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检查表
患者无偿退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有记录有回执。
15、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每个工作日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及废贴回收登记薄。
1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及贴剂回收的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一、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和人员
1、看医院文件,应建立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
查文件,看资料。
2、应规定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的职责。
看资料。
3、药剂科建立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成员要求主管药师以上职称。
查看验收登记内容。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与调拨
12、应当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库应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现场查看。
13、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必需由使用科室的医务人员领取并且在处方后签字。
12、设有窗口量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每日进行交接班登记。
部门负责人每个工作日检查交班本。
13、门诊药房应当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并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
每月检查标识是否齐全。
14、患者不再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无偿退回药房,药房上交科室按相关规定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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