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 淡水鱼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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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鱼养殖水质各项标准参数

淡水鱼养殖水质各项标准参数

淡水鱼养殖水质各项标准参数
淡水鱼养殖是一项需要注意水质的工作,水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鱼的生长和健康。

下面介绍淡水鱼养殖水质各项标准参数。

1. pH值:淡水鱼适宜生长的pH值范围为6.5-8.0。

低于6.5或高于8.0都会对鱼的生长产生不良影响。

2. 溶解氧:淡水鱼适宜生长的溶解氧范围为5-8mg/L。

如果水中溶解氧过低,鱼类会出现窒息症状,影响生长。

3. 温度:不同种类的淡水鱼对水温要求不同,但一般适宜生长的温度为20-28℃。

4. 氨氮:淡水鱼养殖中氨氮的含量应低于0.3mg/L,过高的氨氮含量会导致鱼类出现中毒症状。

5. 亚硝酸盐和硝酸盐:亚硝酸盐和硝酸盐是水体中的常见污染物,它们会对鱼类产生严重影响。

亚硝酸盐含量低于0.05mg/L,硝酸盐含量低于50mg/L为合适的水质标准。

以上就是淡水鱼养殖水质各项标准参数的介绍,希望对养殖者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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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鱼的养殖方法

淡水鱼的养殖方法

淡水鱼的养殖方法淡水鱼养殖是一种常见的养殖方式,具有投资少、周期短、利润高等优点。

下面是淡水鱼养殖方法的详细介绍。

1. 筹备工作:确定养殖品种:选择适合本地气候和水质条件的淡水鱼品种,例如鲤鱼、鳙鱼、鲈鱼等;选址和购买设备:选择水源充足、水质好、通风良好的地方用于养殖,并购买所需的鱼缸、过滤器、加热器等设备;配饲料:根据养殖品种选择适合的饲料,可以购买市场上的鱼类配合饲料或自行配制;2. 环境准备:鱼缸处理:清洗鱼缸,保证缸内干净,无杂质,并进行消毒,预防疾病的传播;建立生态环境:设置水草、砂石等底质,搭建鱼类喜欢的藏身地方,同时增加缸内氧气含量;恒温设备:如果养殖淡水鱼的水温较低,可以使用加热器将水温维持在合适的范围内;3. 密度计算:根据淡水鱼品种和鱼缸大小,计算适宜的养殖密度。

养殖密度过高会影响淡水鱼生长和健康,密度过低则不能最大程度地利用鱼缸空间。

4. 饲养管理:投喂饲料:根据养殖品种和生长阶段,制定合理的饲喂计划,一般每天分2-3次定时定量喂食,并注意不要过度投喂,避免水质变差;注意观察:及时观察淡水鱼的生长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即时采取措施,防止疾病传播;水质检测:定期检测水质,保持水质适宜,可使用pH试纸、水质检测仪器等;换水清洁:定期更换一部分水,保持鱼缸水质清洁,一般每周换水一次;增氧设备:提供足够的氧气供给,增加溶解氧含量,保持鱼的呼吸顺畅。

5. 鱼类疾病防控:定期检查鱼的健康状况,发现异常立即隔离治疗;加强水质管理,保持鱼缸水质清洁;合理使用药物,遵守使用说明,防止药物过量使用导致污染;控制养殖密度,避免过度密集饲养。

6. 采摘与销售:根据养殖品种和生长周期,选择合适的采摘时间;进行合理捕捞,避免伤害鱼体;及时采摘后进行储藏或销售,保证鲜活度和品质。

总之,淡水鱼养殖方法需要从筹备工作开始,包括确定养殖品种、选址和购买设备、配饲料等;环境准备包括鱼缸处理、建立生态环境和恒温设备的安装;饲养管理包括投喂饲料、注意观察鱼的生长状况、水质检测、换水清洁和增氧设备的使用;鱼类疾病防控要定期检查鱼的健康状况、加强水质管理、合理使用药物和控制养殖密度;最后,采摘与销售要根据养殖品种和生长周期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

淡水鱼养殖对水质的要求及生产管理

淡水鱼养殖对水质的要求及生产管理

淡水鱼养殖对水质的要求及生产管理淡水鱼养殖是一种重要的水产养殖业,涉及到水质要求及生产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下面将对淡水鱼养殖对水质的要求及生产管理进行探讨。

淡水鱼养殖对水质的要求是非常高的。

良好的水质是淡水鱼健康生长的基础。

鱼类具有较高的呼吸需氧量,所以鱼池需要保持充足的溶解氧含量。

一般来说,鱼类的最低溶解氧含量为5毫克/升,而最适宜的溶解氧含量为6-8毫克/升。

当溶解氧含量低于3毫克/升时,鱼苗的生长会受到明显影响,甚至会出现鱼病的情况。

淡水鱼对pH值的要求也比较严格,适宜的pH范围为6.5-8.5。

如果pH值过高或过低,都会对鱼的生长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

淡水鱼对水温的要求也比较苛刻,适宜的水温一般在20-28摄氏度之间。

淡水鱼养殖的生产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

需要合理设计养殖场的池塘结构,包括水生物的密度、水面积、水深、水流速、水流方向等。

这些因素的合理设计,既保证了淡水鱼的生长空间,又能够保持较好的水质环境。

需要合理配置饲料,根据鱼类的品种、体型、年龄和生长环境等因素,选择适当的饲料种类和饲料量。

合理的饲料配置不仅能够满足鱼类的营养需求,还能够减少养殖池水的污染物负荷。

还需要定期检测水质,确保淡水鱼养殖水体的水质符合标准。

定期检测主要包括水质指标的监测和鱼体健康的观察等。

如果发现水质出现异常情况或者鱼类出现疾病,需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水质调整和疾病防治。

淡水鱼养殖对水质的要求及生产管理是非常重要的,良好的水质环境和科学的生产管理措施可以提高淡水鱼养殖的产出和品质,减少养殖过程中的损失和风险。

科学的水质管理也有利于保护水环境,促进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淡水鱼种常规培育技术规范

淡水鱼种常规培育技术规范

淡水育苗种池塘常规培育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淡水鱼苗种池塘常规培育的环境条件、放养前的准备、夏花鱼种培育、鱼种培育、鱼病防治及越冬管理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使用于青鱼、草鱼、鲢、鳙等淡水养殖鱼类鱼苗鱼种的池塘常规培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1607 渔业水质标准GB/T 18407.4-2001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GB/T 22213-2008 水产养殖术语NY 5071 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NY 5072 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SC/T 9101 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3 术语和定义GB/T 22213-20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为了便于使用,一下重复列出了GB/T 22213-2008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试水water testing清塘后,用少量水产养殖对象活体检验翅中水药物毒性是否消失的方法。

注:改写GB/T 22213-2008,定义6.33.2 鱼苗fry受精卵发育出膜后至卵黄囊基本消失、鳔充气、能平游和主动摄食阶段的仔鱼。

[GB/T 22213-2008,定义5.38]3.3鱼种fingerling鱼苗生长发育至体被鳞片、长全鳍条,外观已具有成体基本特征的幼鱼。

[GB/T 22213-2008,定义5.40]3.4 夏花summerling鱼苗经20d左右饲养后再夏季出池的鱼种。

全长为2cm-3cm。

4 环境条件4.1 渔场位置交通便利,无工业“三废”、农业及生活污染源。

SC/T 1008-20124.2 水源与水质水源充足。

水质符合GB 11607的规定。

4.3池塘条件a)鱼苗池面积为0. 07 hm2---0.27 hm2,水深1.2m-1.5m;渔种池面积为0. 13hm2---0.53hm2,水深1.5m~2.0mb)池底平坦,淤泥厚度小于20 cm。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1.06.16•【文号】农渔发〔2021〕13号•【施行日期】2021.06.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渔发〔202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有效发挥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对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的引领带动作用,提升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水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的通告》要求,我部制定了《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联系电话:010-59192930农业农村部2021年6月16日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以下称“国家级示范区”)创建示范和监管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的通告》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级示范区创建示范应突出绿色发展理念、完善基础设施和健康养殖模式、依法规范管理,引导和带动地方全面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提升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水平。

第三条国家级示范区的创建示范主体,为符合《国家级示范区基本条件》(见附件1)的水产养殖生产经营单位或县级人民政府。

国家级示范区创建示范活动主要采取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考核验收,农业农村部公开征询意见、公布名单并授牌的方式进行。

无公害淡水鱼养殖技术规范

无公害淡水鱼养殖技术规范

无公害淡水鱼养殖技术标准1范围本标准了淡水鱼养殖的环境条件、亲鱼和苗种质量要求、生殖技术、饲养技术、越冬保种技术、饲料要求和鱼病防治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淡水鱼的养殖。

2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NY/T394-2000绿色食品胖料使用准那么NY5051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71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那么NY5072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平安限量SC/T1006-1992淡水网箱养鱼通用技术要求SC/T1008-1994池塘常规培育鱼苗鱼种技术标准SC/T1025-2004淡水鱼配合饲料营养标准-2001淡水鱼养殖技术标准鱼苗、鱼种3环境条件3.1场地的选择水源充足,排灌方便;水源没有对渔业水质构成威胁的污染源.池塘通风向阳,网箱设置在背风向阳,水体微流,水深4m以上的水体中。

3.2水质水源水质应符合GB11607的。

养殖池塘水质应符合NY5051的。

池水透明度30cm左右。

3.3鱼池要求鱼池要求符合表1的。

表1鱼池要求4亲鱼和苗种质量要求4.1来源持有国家发放的原〔良〕种生产许可证的原〔良〕种场生产的苗种经专门培育成亲鱼。

4.2生物学特性应符合SC/T1008-1994的。

生殖体重生殖亲鱼的体重:雌鱼应在/尾以上,雄鱼应在/尾以上。

5生殖5.1亲鱼的放养雌雄鉴不雌、雄腹部臀鳍前方有肛门、生殖孔和泌尿孔,成熟个体的生殖孔突出;雄鱼腹部臀鳍前方有肛门、泄殖孔,成熟个体的泄殖孔大而突出,用手轻压鱼体腹部有乳白色的精液流出。

性比雌、雄亲鱼的放养比例为3:1。

亲鱼消毒亲鱼放养时应进行药物消毒,可用食盐2%~4%浸浴5min,或高锰酸钾20mg/L〔20℃〕浸浴20min~30min或30mg/L聚维酮碘〔1%有效碘〕浸浴5min。

渔业水产养殖水质标准

渔业水产养殖水质标准
30
0.080 0.25 2.80 2.5 7.5 20 45 72 89
表A2 总氨(NH +NH3)浓度,其中非离子氨浓度(NH3)0.020mg/L (mg/L)
温度
pH值

6.00.5 7.0 7.5 8.0 8.5 9.0 9.5 10.0
5
160 51 16 5.1 1.6 0.53 0.18 0.071 0.036
3.渔业水质要求
3.1 渔业水域的水质,应符合渔业水质标准(见表1)
表1 渔业水质标准 mg/L
项目序号
项目
标准值
1
色、臭、味
不得使鱼、虾、贝、藻类带有异色、异臭、异味
2
漂浮物质
水面不得出现明显油膜或浮沫
3
悬浮物质
人为增加的量不得超过10, 而且悬浮物质沉积于底部后, 不得对鱼、虾、贝类产生有害的影响
10
0.019 0.059 0.19 0.59 1.8 5.6 16 37 65
15
0.027 0.087 0.27 0.86 2.7 8.0 21 46 73
20
0.040 0.13 1.40 1.2 3.8 11 28 56 80
25
0.057 0.18 1.57 1.8 5.4 15 36 64 85
渔业水质标准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渔业法》,防止和控制渔业水域水质污染,保证鱼、贝、藻类正常生长、繁殖和水产品的质量,特制订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鱼虾类的产卵场、索饵、越冬场、洄游通道和水产增养殖区等海、淡水的渔业水域。
2 引用标准,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
6.2 渔业水域的水质监测工作,由各级渔政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渔业环境监测站负责执行。

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名单(2021年)》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名单(2021年)》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名单(2021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
•【公布日期】2021.12.29
•【文号】农渔发〔2021〕30号
•【施行日期】2022.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渔业资源
正文
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
《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名单(2021
年)》的通知
农渔发〔2021〕30号为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有关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渔发〔2021〕13号)的有关要求,我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活动。

经各主体自愿申请、县市省逐级审核、省级验收公示,以及我部公开征询意见,共有65家单位符合创建标准。

现将《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名单(2021年)》(见附件)予以公布,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各有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示范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督促示范区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建设,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加大对示范区的支持力度,使其优先享受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等惠渔政策,提高示范区创建活动积极性,不断扩大
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规模,推动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名单(2021年)
农业农村部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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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淡水鱼养殖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淡水鱼的需求不断增加。

为了规范淡水鱼养殖行业,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的相关标准,即国标淡水鱼养殖。

国标淡水鱼养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养殖场地的选择和设计。

养殖场地应该远离污染源和噪音源,具有良好的通风和光照条件。

设计时应考虑充分利用水资源、合理布局设施和设备等。

2. 鱼种的选择和放养。

鱼种应根据水质、气候、养殖方式等因素进行选择,确保适应性强、生长快、产量高、口感好。

放养时应按照一定密度进行,不宜过多。

3. 养殖水质的管理。

水质对于淡水鱼的生长非常重要,应掌握合理的水质参数、保持水体清洁、及时排放废水等措施。

4. 饲料的选择和投喂。

饲料应该选择营养全面、无污染、易消化吸收的饲料,投喂应按照鱼体大小和生长情况,分配适量的饲料。

5. 疾病防治和药物使用。

养殖过程中,疾病防治是非常重要的部分,应采取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策略,避免药物滥用,保证鱼体健康。

国标淡水鱼养殖的出台,对于促进淡水鱼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保障具有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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