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规章制度
防灾减灾管理制度范本

防灾减灾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防灾减灾管理工作。
第三条防灾减灾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参与、科学应对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建立健全防灾减灾责任体系,实行防灾减灾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国家设立防灾减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全国防灾减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防灾减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灾减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
第七条防灾减灾工作领导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防灾减灾工作部门,负责日常防灾减灾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灾减灾组织体系,明确防灾减灾责任人和联系人。
第三章预防措施第九条防灾减灾工作领导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灾害风险调查和评估,掌握灾害风险分布情况,制定灾害风险防控计划。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灾害风险调查和评估结果,制定防灾减灾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根据灾害风险调查和评估结果,制定本单位防灾减灾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防灾减灾工作领导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防灾减灾设施设备,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第四章应急响应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体系,明确防灾减灾应急响应程序、措施和责任。
第十五条防灾减灾工作领导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提高防灾减灾应急响应能力。
第十六条发生自然灾害时,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救援,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防震减灾群防工作制度

防震减灾群防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防震减灾群防工作,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震减灾群防工作是指通过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群众自治等方式,发挥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工作。
第三条防震减灾群防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方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群防工作的领导,将群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群防工作经费,建立健全群防工作制度,推进群防工作体系建设。
第五条地震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防震减灾群防工作。
各级地震工作部门应当加强对群防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群防培训、宣传教育和演练等活动,提高群防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第六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群防工作,推广和应用先进的群防技术和方法。
二、群防组织第七条村(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应当根据地震工作部门的指导,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群防组织,明确负责人,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群防工作。
第八条群防组织应当定期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人民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九条群防组织应当定期组织地震应急演练,检验和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第十条群防组织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地震信息,发现地震异常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地震工作部门报告。
三、群防措施第十一条群防组织应当根据地震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和落实防震减灾措施。
第十二条群防组织应当加强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和公共场所的防震减灾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具备必要的防震减灾能力。
第十三条群防组织应当组织开展地震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等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第十四条群防组织在地震发生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地震工作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防灾减灾规章制度

防灾减灾规章制度防灾减灾规章制度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基本法规,其目的是预防和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增强社会应对灾害的能力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以下是防灾减灾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一、灾害预警制度灾害预警是指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有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以便采取应对措施,减轻或避免灾害损失。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灾害预警制度,力争做到信息准确、时效性、及时发布。
二、应急救援制度应急救援制度是指一旦发生灾害,相关部门需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应急组织和应急技术装备,明确责任分工和任务,构建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在灾害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地展开救援和应急处置。
三、灾后重建制度灾后重建是指在自然灾害发生之后,对受损建筑物、公共设施等进行重建和修复,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灾后重建制度,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提供技术支持、加强监管、推进工程项目,加快灾后重建进程。
四、社区防灾减灾制度社区防灾减灾制度是指在社区层面上,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加强灾害监测预警、提高居民自救互救能力等活动,加强社区防灾减灾能力。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建立灾害应急演练机制,提供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加强社区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开展灾后心理援助等活动。
同时,应支持开展社区防灾减灾技能培训,提高居民的防灾意识和应对能力。
综上所述,防灾减灾规章制度是完善灾害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可以通过建立多层次、多领域的防灾减灾机制,加强社区参与和民众意识提升,构建全社会合力,共同应对各种自然灾害。
减灾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国减灾工作,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减灾工作中的行为规范。
第三条减灾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四)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五)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第二章减灾组织体系第四条国家设立减灾委员会,负责全国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地方各级政府设立减灾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级减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设立减灾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减灾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减灾规划与预案第八条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制定减灾规划,明确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第九条减灾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减灾工作总体目标;(二)减灾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三)减灾能力建设;(四)减灾保障措施。
第十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减灾规划,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减灾预案。
第十一条减灾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灾害风险识别和评估;(二)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响应;(三)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保障;(四)灾后重建和恢复重建。
第四章减灾宣传教育第十二条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减灾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开展减灾教育。
第十四条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减灾新闻报道,普及减灾知识,传播减灾文化。
第五章减灾能力建设第十五条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减灾能力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第十六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设施的抗灾能力。
第十七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中学防灾减灾工作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学校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同时,做好防灾减灾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2. 安全第一,责任到人: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防灾减灾工作落到实处。
3. 依法管理,科学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科学制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和措施。
4.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学校成立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防灾减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1)组长:校长(2)副组长:分管副校长(3)成员:各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安全员等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应急演练、隐患排查等工作。
2. 防灾减灾办公室(1)主任:安全主任(2)成员:各班班主任、安全员等防灾减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防灾减灾工作,包括宣传教育、应急演练、隐患排查、资料整理等。
3. 班级防灾减灾小组(1)组长:班主任(2)成员:班级学生代表、安全员等班级防灾减灾小组负责本班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应急演练、隐患排查等工作。
四、防灾减灾宣传教育1. 制定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定期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讲座、应急演练等活动。
2. 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班会等途径,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
3. 邀请消防、地震、卫生等专业部门人员来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讲座。
4. 组织学生参加防灾减灾知识竞赛,提高学生防灾减灾技能。
五、应急演练1. 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定期开展地震、火灾、洪水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
2. 确保应急演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防灾减灾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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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规章制度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高抗灾能力,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各类组织和个人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活动。
第三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科学管理、全民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应加强领导、协调,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加强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制定和实施适应当地实际需要的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加强防灾减灾设施建设,提高抗灾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
第六条政府应当开展灾害预警、监测、评估和预报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和协调应急响应。
第七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教育和培训,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条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九条组织和个人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发挥团结协作的作用。
第十条对于违反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规定的行为,各级政府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防灾工作第十一条防灾工作是指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降低灾害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的工作。
第十二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防灾规划体系,明确防灾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和计划,加强防灾设施建设。
第十三条政府应当开展灾害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构建灾害信息系统,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并指导公众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易受灾区域和灾害易发区的监测和管理,及时排查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第十五条政府应当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注和保护,提高他们的防灾意识和能力,确保其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防灾工作,支持政府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必要的力量和资源。
第三章减灾工作第十七条减灾工作是指采取措施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的工作。
第十八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应急调度机制,制定灾害应急预案,明确部门和个人的职责与义务。
防灾减灾制度模板

防灾减灾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灾减灾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范、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分级负责、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确保防灾减灾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开展防灾减灾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先进的防灾减灾技术。
二、防灾减灾规划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防灾减灾规划,明确防灾减灾目标、任务、措施和资金投入等。
第七条防灾减灾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二)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三)防灾减灾应急响应预案;(四)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五)防灾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六)其他有关事项。
第八条防灾减灾规划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并向社会公布。
三、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第九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第十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防洪、抗旱、抗洪、抗震等工程设施;(二)气象、地质、海洋等监测预警系统;(三)防灾减灾信息平台;(四)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五)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设施;(六)其他有关事项。
四、防灾减灾应急响应预案第十一条各级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防灾减灾应急响应预案,明确防灾减灾应急组织、预警预报、应急处置、救援救助等事项。
第十二条防灾减灾应急响应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灾害预警预报和信息发布;(二)应急组织指挥和协调;(三)应急救援队伍调度和物资储备;(四)受灾人员救助和恢复重建;(五)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六)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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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公司成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服从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公司各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1)物资准备
1、整合公司各部门现有救灾储备物资和储备库规划,分级、分类管理救灾物资储备。
2、每年购置救灾衣被、食物、净水设备(药品)等救灾物资。
3、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
4、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采购和调拨制度。
(2)人力资源准备
1、完善公司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与派出所、安监站、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3、培育、发展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3)动员准备
1、详细了解公司区内广场、学校和企业的分布情况,按照就近疏散安置的原则,合理选择避险场所。
2、建立和完善公司捐助的动员机制、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机制,规范突发自然灾害社区捐助工作。
3、完善救灾捐赠工作应急方案,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放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4)宣传、培训和演习
1、积极开展公司减灾活动,加大公司防灾减灾宣传力度,利用公司宣传栏、宣传橱窗等阵地,广泛宣传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公司成员的防灾减灾意识。
2、每年至少组织1 次公司灾害管理人员的培训和1 次救灾志愿者队伍的培训。
3、每年根据本地区灾害发生特点,组织1-2 次演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公司的需求。
2、灾情信息报告时间:对于本公司内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初步情
况。
3、在公司灾害发生时,若公司综合服务站负责人未到达,由公司责任人统一指挥,参加救援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指挥。
4、及时组织救援,疏散受灾群众,尽快将公司成员转移至安全场所,并做好安置工作。
为加强避灾场所的管理,切实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特制
定本制度。
一、避灾场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
二、避灾场所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镇人民政府负责对避灾场所的领导,组
织工作班子,做好工作。
日常管理由所在村(社区)负责,社会事务办负责业务
指导。
三、避灾场所经费,由镇财政负责为主,各村(社区)适当补助。
四、避灾场所以接收因重特大灾害发生时须转移安置人员为主。
其中精神
病人员、传染病患者不得接收入住。
五、避灾场所保证避灾人员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晚上有睡觉的地方。
厨
房和餐厅保持清洁,食物的采购、制作、存放符合卫生要求,实行分餐制。
六、避灾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文明礼貌、团结互
助。
七、避灾场所高度重视和努力做好安全工作。
八、避灾场所建立工作人员(志愿者服务)队伍,参与避灾场所启用时的
服务工作。
一、努力保障避灾场所灾民的日常生活,负责避灾场所供电、供水和通讯设施的保障工作。
二、负责人员清点和伤员救护,妥善处理遇难者,做好转移安置人员的稳定工作和救灾食品、衣被的发放工作。
三、组织医务人员做好避灾场所的疾病防疫工作,做好饮用水源、食品等的安全检查,采取有效的防治应急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四、组织采购食品等物资,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做好避灾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
五、协助做好灾民的转移工作,按照先人员后财产、先转移老弱病残、儿童妇女,后一般人员的原则,组织群众按预定的线路和地点转移,同时,确保转移途中的人员安全,并负责灾民撤离后人员、财产的清理和登记。
一、加强对避灾场所临时安置人员、物资、装备等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根据预案划定的安全区、危险区设立醒目的、固定标牌,注明预警信号、转移路线等。
三、加强日、夜间安全巡逻,确保避灾场所安全。
四、掌握灾民思想动态,做好心理疏导,稳定灾民情绪,维护避灾场所的日常秩序。
五、教育引导灾民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灾害警报解除前,不得随意进出避灾场所。
六、负责组织协调民兵或志愿者队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一、按照政府“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及时启用避灾场所;
二、负责避灾场所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管理,适时召开会议布置工作任务;
三、负责临时安置灾民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避灾场所安全稳定;
四、监督检查避灾场所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五、负责避灾场所装备物资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六、定期向政府“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避灾场所的运行情况。
一、负责对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的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与传递;
二、及时收集处理驻村干部、各村反馈的受灾人员、数量、受灾程序、范围等信息报告。
三、及时汇报有关情况、数据与信息,上通下达,反馈信息。
四、随时掌握灾情、雨情、水情、险情动态,传达落实上级发布的各种指令、预警、报警信号。
五、做好灾后统计、上报、总结工作。
1、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避灾人员服务。
做到态度和蔼、耐心细致、热情周到。
2、引导避灾人员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克服困难,安心居住。
3、经常与避灾人员保持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健康状况,防止突
发事件发生,确保避灾场所稳定。
4、杜绝一切隐患,确保避灾场所安全。
5、为避灾人员提供食宿。
6、做好入住避灾场所人员的登记和接待工作。
7、加强避灾场所的物资管理,同时做好物资发放和登记工作。
8、遵守安全规定,不随意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