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身完整性检测技术规定(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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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身完整性检测技术规定(内部)

一、编制的主要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50-047-2006)

3、《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J256-2003)

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106-94)

二、一般情况下的检测数量及方法(D表示桩径)

(一)柱下单桩

检测数量: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

1、大直径灌注桩

(1)当800mm

验证检测。

①D>1200MM

②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

③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

2、非大直径灌注桩

采用低应变法全数检测。

注:筒体筏板下多桩的检测按柱下单桩要求执行。

(二)柱下多桩

检测数量:每个承台下的抽检桩数不得少于一根。

检测方法:按(一)条检测方法执行。

(三)墙(承台梁)下多桩

检测数量:

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

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30%(不得少于20根)。

2、其他桩基工程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20%(不得少

于10根)。

3、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桩端持力层已通过核验的人工

挖桩,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0%(不少于10根)。检测方法:按(一)条检测方法执行。

三、当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时,不得随意进行处理,应查

找原因,重新组织检测,必要时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采

用其它适宜的方法进行验证检测。

四、当工程出现特殊情况时,桩身完整性检测方案应专

题研究后进行编制,按程序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重庆市万州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00七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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