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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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招生方案

浙江大学招生方案

浙江大学招生方案第1篇浙江大学招生方案一、方案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优化人才选拔机制,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浙江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二、招生原则1. 公平竞争原则: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为考生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2. 选拔与培养并重原则:注重选拔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同时关注考生的综合素质和未来发展潜力。

3. 分类指导原则: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招生选拔办法。

4.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招生工作的合规性。

三、招生对象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一定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4.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1. 招生专业:根据浙江大学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设置以下招生专业:(1)理工类: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工程力学等。

(2)人文社科类: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等。

(3)艺术类:艺术设计学、音乐表演等。

2. 招生计划:根据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浙江大学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招生计划。

五、选拔方式1. 高考选拔:按照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组织高考招生工作。

2. 校考选拔:针对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组织相关学科的专业测试。

3. 综合评价选拔:综合考虑考生的高考成绩、校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选拔。

六、录取办法1. 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高考录取政策,结合浙江大学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分数线。

2. 按照考生的高考成绩、校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从高到低录取。

3. 录取过程中,如遇同分情况,优先录取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

4. 艺术类招生按照相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浙江大学2021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须知

浙江大学2021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须知

浙江⼤学2021年⾮全⽇制研究⽣招⽣须知浙江⼤学2021年⾮全⽇制研究⽣招⽣须知 ⼤学从产⽣到⾄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

起初,主要是从德国、英国等国家最早发展起来的。

中国现代⼤学源起于西⽅,现代西⽅⼤学⼜是从欧洲中世纪⼤学、英国⼤学、德国⼤学再到美国⼤学这样逐渐演化过来的。

以下是⼩编为⼤家整理的浙江⼤学2021年⾮全⽇制研究⽣招⽣须知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家! 浙⼤全⽇制与⾮全⽇制研究⽣哪个好 浙江⼤学全⽇制与⾮全⽇制研究⽣各有利弊。

需要分情况看待。

1、经济上:浙江⼤学全⽇制研究⽣属于脱产学习,在研究⽣的⼏年时间需要牺牲上班⼯作,对于经济条件不太好的.学员可以选择在职研究⽣,选择先就业再攻读研究⽣;浙江⼤学⾮全⽇制研究⽣属于⾮脱产学习,学员可以⼀边上班挣钱,然后利⽤业余时间考下浙江⼤学的研究⽣学历。

2、⽂凭上:浙江⼤学全⽇制研究⽣毕业获得硕⼠学位和学历证书;⽽⾮全⽇制研究⽣毕业时有两种情况:如果是同等学⼒申硕则只获得浙⼤硕⼠学位证书,如果是⼀⽉专硕则可以双证毕业。

备注:具体选择哪⼀种类型,⾃⼰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浙江⼤学⾮全⽇制研究⽣是和全⽇制⼀起上课吗 ⽬前浙江⼤学在职研究⽣有同等学⼒申硕和⼀⽉联考两种不同的报考⽅式,虽然它们在报名时间、报考条件、招⽣专业、获得证书等⽅⾯都有很多的差别,但是上课都是利⽤周六周⽇的时间,不和全⽇制研究⽣⼀起上课。

浙江⼤学在职研究⽣⼀般是每个⽉集中2—4天上课,遇到节假⽇的时候上课时间会有所调整,不会影响⼤家的全职⼯作。

⽽全⽇制研究⽣都是利⽤周⼀到周五的时间上课的,学员是不能有全职⼯作的。

浙江⼤学在职研究⽣的授课师资与全⽇制研究⽣是⼀样的,都是本校的教授、硕导、博导或是外聘的⾏业专家学者,上课质量都是有保障的。

学员只要认真参加课程学习,都是可以学到⼀些实⽤的本专业领域最新知识的。

浙江⼤学⾮全⽇制研究⽣最后拿到的证书与全⽇制研究⽣拿到的证书是相同的,学位证书没有任何的区别,只有以⼀⽉联考⽅式拿到的毕业证书会注明学习⽅式,略有差别。

浙江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指南(最终定稿)

浙江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指南(最终定稿)

浙江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指南(最终定稿)第一篇:浙江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指南浙江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指南浙江大学(Zhejiang University),简称“浙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首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浙江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一)报名条件1.符合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具备指定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运动等级审批日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二)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浙江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计划招生不超过24人(不含保送生)。

(三)录取原则1.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230分,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70分。

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

未达到上述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2.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折算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同项目考生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体育专项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①有考试违纪行为者;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③体育专项测试期间被查出兴奋剂违规或拒绝检测者。

(四)报名程序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

2.报名方式:考生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中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进行考试报名,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认真填写报名信息。

海宁校区浙大招生简章

海宁校区浙大招生简章

海宁校区浙大招生简章
海宁校区是位于浙江省海宁市的浙江大学新校区,是浙江大学重
点发展的校区之一。

自2016年开始招生以来,该校区已经成为众多考
生的热门首选,成为了浙大新生的天堂。

作为一所全日制本科大学,海宁校区设置了丰富的学科门类,包
括信息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数学、物理、统计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
自动化等专业。

每个专业都有经验丰富的教师和专业指导委员会,以
确保学生完全发挥自己的潜力。

除了学科设置的多样性外,海宁校区还非常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
和实践能力的发展。

学校提供了许多机会,让学生在教室外丰富自己
的经验,例如学习国际课程、实习和研究经验、领导和服务机会等等。

这些机会都有助于学生获得全面的教育,不仅使他们成为成功的人才,而且使他们成为社会的贡献者。

海宁校区招收的是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学子。

招生政策非常开放,没有地区限制,只要考生达到当年的考试分数线和其他相关要求,就
可以申请入学。

此外,学校还提供了丰厚的奖学金和资助项目,以支
持学生在校园内和课堂外的成长和发展。

总之,海宁校区是浙江大学的一个重要校区,拥有丰富多样的学
科和精良的教育资源,对于有志于在理工科领域追求卓越的优秀学生
来说,它是迈向成功的理想选择。

浙江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浙江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浙江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从浙江大学获悉,浙江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高校之一。

浙江大学本科招生采用浙江大学(国标码*****)和浙江大学医学院(国标码*****)两个代码招生,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浙江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浙江大学,学校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办学层次及类型为全日制公办本科。

第三条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达到外方合作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四条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浙江大学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听取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情况,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并提出指导意见,对各类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作为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本科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完成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

各招生工作组负责浙江大学在该考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工作。

第八条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九条浙江大学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

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热烈欢迎报考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年我校计划在个学科专业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余名(其中学术学位余名,专业学位余名),其中接收推免生约为名左右(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在个学科专业(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余名(均为专业学位)。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号)。

一、报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月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月日,下同)或年以上的人员,均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不得跨专业报考;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位)。

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1 / 9、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前置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浙大艺术类招生简章2023

浙大艺术类招生简章2023

浙大艺术类招生简章2023摘要:I.引言- 介绍浙大艺术类招生简章的背景和重要性II.浙大艺术类招生的专业和计划- 艺术设计类- 音乐表演类- 舞蹈表演类- 戏剧影视类III.招生对象和条件- 招生省份和人数- 报考条件- 考试科目和时间IV.录取原则- 文化课成绩要求- 专业课成绩要求- 录取规则V.学费及奖学金- 学费标准- 奖学金政策VI.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VII.联系方式和地址- 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正文:浙江大学是我国著名的高等学府,艺术类专业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

本文将为您介绍2023年浙大艺术类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

首先,浙大艺术类招生涵盖了艺术设计类、音乐表演类、舞蹈表演类和戏剧影视类等多个专业,为不同兴趣和特长的考生提供了多种选择。

具体招生计划请关注学校官方发布的信息。

其次,招生对象主要针对浙江省及周边省份的考生,具体人数会根据学校招生政策进行调整。

报考条件方面,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艺术基础和特长,同时文化课成绩也需达到学校规定的分数线。

关于考试科目和时间,请密切关注浙大招生办公室发布的公告。

录取原则方面,浙大艺术类招生既看重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也看重专业课成绩。

具体录取规则会在招生办公室公告中详细说明。

学费方面,浙大艺术类专业的学费标准与其他专业一致,具体金额请参考学校官方发布的信息。

与此同时,学校还设有奖学金政策,以鼓励优秀学生报考。

报名方式上,考生需通过学校官方网站进行网络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请关注报名通知。

报名时间为2023年,具体日期请留意浙大招生办公室公告。

最后,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浙大招生办公室,电话和地址信息将在文末提供。

浙江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博士招生简章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专业浙江大学招收2021级博士研究生的专业主要包括法学、哲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农业工程、医学、药学、计算机科学、生物学、热能与动力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地质科学、植物保护及农业气象、水产渔业科学、农村发展以及相关的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等学科的博士项目。

二、招生对象报考浙江大学2021级博士研究生的对象为:(1)已取得高等学历(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国内外应届毕业生和社会来华留学求学人员;(2)由教育部、其他社会机构派出赴浙江大学学习的在职人员;(3)具有较强学习能力、有较突出科研成果,未取得高等学历(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或社会来华留学求学人员、在职人员也可参加博士研究生的招生。

三、招生条件(1)具有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农业工程、医学、药学、计算机科学、生物学、热能与动力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地质科学、植物保护及农业气象、水产渔业科学、农村发展以及相关的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等学科的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如未获得博士学位,还要求论文成绩不低于85分;(2)应届毕业生或留学生在浙江大学攻读硕士学位,成绩名次应在毕业班排名前20%;(3)具有较强学习能力和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职人员也可参加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

四、招生流程(1)报名:请登录浙江大学招生网报名,认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需纳入报名资格审核的相关证明文件,按照要求完成报名。

(2)审核:对报名的研究生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需参加统一的笔试及面试,笔试比例为80%,面试比例为20%,笔试考试地点为各区县视地区考生人数情况设定的考点;考试课程与内容:注意力训练、心理测评、解答问题、经济学、会计、文学鉴赏、理论概念鉴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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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 985工程高校之一。

2021年浙江大学本科招生采用浙江大学(国标码10335)和浙江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335)两个代码招生,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浙江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浙江大学。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985工程学校。

第三条颁发证书: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浙江大学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作为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完成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

各考区招生工作组负责浙江大学在该考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工作。

第八条浙江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学校纪委、监察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浙江大学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浙江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浙江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二条浙江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专业或分大类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在专业(大类)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第十四条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大类或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未录满大类(专业)录取要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浙江大学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浙江大学在浙江省排定专业(大类)录取人选时如遇同分情况,将参考考生高考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A,必修科目和综合素质符合江苏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获得浙江大学自主生资格考生的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1A1B;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的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2B。

第十八条浙江大学录取的学生在入学一年内确认主修专业。

在本科教学中,教学计划要求的必修外语课程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第十九条浙江大学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国防生除外)。

第二十条浙江大学对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对保送生、自主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员、美术类专业和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等特殊类招生项目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浙江大学当年相应各类招生简章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根据医药类考生报考特点,浙江大学医学院、药学院所属医学试验班类、医学试验班类(预防医学)和药学类等3个招生专业以浙江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335)实行单独招生代码,单列招生计划,单独设定提档分数线,实行单独录取。

第二十四条为服务和支撑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浙江大学在舟山设立校区,海洋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4个专业的学生前两年在紫金港校区学习,后两年在舟山校区学习。

第二十五条国防生录取政策
浙江大学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四川、陕西、贵州12省招收国防生,在提前批次录取。

考生应为高中毕业生,年龄在17周岁以上,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政审合格,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生体检标准。

国防生具体录取要求按照解放军总装备部与浙江大学制订的《浙江大学2021年国防生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提前批次专业大类录取政策
我校与有关省级招办协商部分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相关专业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未录满的上述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录取的
学生,主修专业确认范围仅限于提前批次的相关专业。

学生可以辅修其他类专业或修读双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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