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差价合同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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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读懂电力市场交易(通俗易懂)

一分钟读懂电力市场交易(通俗易懂)

一分钟读懂电力市场交易(通俗易懂)在介绍电力市场的交易类型之前,先为大家说说物理性交易和金融性交易的差别,物理性的交易需要进行实物交割,简单说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金融性的交易则不需要。

电力市场的交易最早都是物理性质的,之后为了增加市场的活性,稳定市场价格波动,降低成员收益风险等原因,在物理性交易的基础上引入了金融性合同。

我用下面这的图简要的说明一下各类市场的性质。

现货市场在电力现货市场中,卖方应立即交货,且买方应当场付钱。

商品交付时没有附加条件,这说明买卖双方不能反悔。

我们拿批发市场作为例子:你来到一个摊子,先查看水果的质量,然后告诉卖主你要买多少,卖主把水果交给你,你按照水果的标价付钱,这样交易就完成了。

这时候你回头一看,对面的鸭梨不错,所以后悔买了苹果,但是苹果不能退货了。

一定要记得小岳岳的服务原则——我们不退票!现货市场的优点在于它的直接性,但其缺点是价格变化很快。

由于可以立即交付的商品贮存数量有限,需求的突增(或生产的突减)将会使价格剧增。

类似地,产品的供应过剩或需求不足都将导致价格降低。

电力市场中的现货市场是保障电力市场稳定运行的必要条件,现货市场根据时间先后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日前市场、日内市场、实施平衡市场。

远期合同and远期市场一个种白菜的农民,他非常自信在收获时节能交付100斤的白菜。

然而另一方面,他非常担心价格波动。

为此,他非常希望现在就能“锁定”一个可接受价格,从而可以省去不得不在白菜收成时按低价销售它的担心。

如果能够和饭店协商出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价格,这个农民只需要在几个月后交付收获的白菜即可。

如果有足够多的农夫和饭店希望在实际交割前进行白菜交易的话,那么就会出现一个白菜交易远期市场(ForwardMarket)。

电力市场中的远期市场也是如此,它为交易双方提供了一个控制价格风险的工具。

远期市场与现货市场是相互配合的:远期合同使买卖双方共同承担现货市场中价格的风险。

电力市场环境下的差价合约电量分解问题

电力市场环境下的差价合约电量分解问题

第35卷第1期2020年1月Vol.35No.1Jan.2020电力科学与技术学报JOURNAL OF EIECTRIC POW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电力市场环境下的差价合约电量分解问题李道强】,龚建荣】,李忠懐2,高漂2,文福拴2"1.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杭州310016; 2.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浙江杭州310027)摘要:差价合约是中长期金融合约$其应用于电力市场可提前锁定电力价格$规避现货市场电价波动风险。

近年来,随着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与试点范围的扩大$电力差价合约在一些省级电力市场机制中得到应用。

由于中国现阶段的电力差价合约严格而言为电量合约而非电力合约,因此必须将合约电量分解为可调度的电力曲线。

首先简要论述了电力差价合约的概况,并从基于滚动修正与基于优化模型2个方面介绍并对比分析了现有的确定性合约电量分解的理论与方法。

最后,展望了在本轮电力工业改革环境下与差价合约电量分解相关的若干问题$并建议了可能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电力市场;差价合约;合约电量;分解算法;滚动修正;优化模型DOI:10.19781/j.issn.1673-9140.2020.01005中图分类号:TM93文章编号:1673-9140(2020)01-0040-10Decomposition of an electrical energy contract for differencein electricity market environmentLI Daoqiang1$GONG Jianrong1$LI Zhonghui2$GAO Ying2$WEN Fushuan2(1.Zhejiang Power Exchange Center Company Limited,Hangzhou310016$China;2.Co l egeofElectricalEngineering$Zhejiang University$Hangzhou310027$China)Abstract:The well-established contract for difference(CfD)is a middle-or long-term financial contract.When the CfD isappliedintheelectricity market$theelectricitypricecanbefixedandtheriskassociated withthefluctuatedelec-tricitypriceinthespotmarketavoided.Inrecentyears$withtheadvanceofthepowerindustryrestructuringandthe expansion of the pilot scope in China$the electrical energy CfD is included in the designed electricity market mecha-nismsinseveralprovinces.CurrentlytheimplementedCfDcontractsforelectricityinprovincialelectricitymarketsin Chinaareactua l yelectricalenergycontractsratherthanelectricalpowerones$andhenceitisnecessarytodecompose the contracted electricity energy into dispatchable electrical power demand curves.A brief overview of the electrical CfD is first presented$and the existing theories and methods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the ro l ing correction and opti­mization modelsbaseddecompositionalgorithmsfordefinitecontractedelectricalenergyarepresentedandcompared. Fina l y$someproblemsassociated withthedecompositionofthecontractedelectricalenergyinthisroundofpower industryrestructuringareprospected$andpossiblesolved methodsaddressed.Key words:electricity market;contract for difference(CfD);contracted electrical energy;decomposition algorithm;rolingcorrection!optimization model收稿日期:2019-12-15;修回日期:2019-12-22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U1910216)通信作者:龚建荣(1975-)$女,硕士,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电力市场与电力系统运行研究;E-mail:1255418516@第35卷第1期李道强,等:电力市场环境下的差价合约电量分解问题41差价合约(contract for difference,CfD)最早于20世纪70年代以股票掉期的交易形式出现,而后逐渐扩展到外汇、债券、金属、作物、能源等领域的投资问题。

电力市场中的合同交易-文档资料

电力市场中的合同交易-文档资料

电力市场中的合同交易20 世纪70 年代开始,全世界掀起了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浪潮,以前电力工业采取的是政府垄断式的管理模式,电改后开始引入竞争机制。

这使得发电商、配电公司、电力用户等都变为了市场主体,他们拥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利,同时也面临着更严峻的风险问题。

其中最难管控的就是电价的波动风险。

一个完善的电力市场应该拥有许多不同的合同来吸引市场参与者,能够让市场参与者有机会去控制成本和风险,并获得恰当的收益。

一、电力合同市场概述电力是人们当代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物品,需求弹性非常小,而电力商品又具有不可储存的特殊性,使得电价经常因为现货交易的供需不确定性产生剧烈的波动。

为了规避或减少电价波动带来的风险,学者们发现可以引入一些合同交易来实现,让无限的风险有限化。

电力市场中的合同交易是市场交易主体通过签订书面或电子合同,再按照合同执行电能买卖交易。

合同可以是一种固定的协议,要求必须按照约定内容执行;也可以是一种可选择的合同,给予合同一方或双方选择的权利,可选择执行或不执行。

电力合同的内容包括双方基本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供电时间、供电量、供电价格、违约惩罚金额等等。

电力市场参与者一般采用三种形式签订合同:双边协商、竞价拍卖、指令性计划。

第一种双边协商形式是由交易双方进行沟通和谈判达成共识,并将谈判结果制定成具体的合同;第二种竞价拍卖形式由购电方、售电方、电力市场运营者三方参与,购(售)电方在指定的时间内上报在未来指定的期限内购买(出售)的电量及电价,由电力市场运营者按照总购电成本最小和系统无阻塞为原则,确定最终匹配出合同交易的双方和具体交易的电量和电价;指令性计划形式主要在特殊情况下使用,由电力管理部门在紧急调度或者有特殊情况的电力需求时,按政府下达的计划数量实施。

合同交易主要有远期合同和期货合同两种,指交易双方之间达成的明确规定在未来某个期限内或具体的日期按照双方协商好的价格交换某一数量的某种物品的协议。

电力市场差价合同范本

电力市场差价合同范本

电力市场差价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甲方(购电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售电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一、定义与解释1. “差价”:指甲乙双方约定的电力交易价格与市场实际结算价格之间的差额。

2. “基准价格”: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作为计算差价的参考价格。

3. “交易电量”:指双方约定的在一定时期内进行交易的电量数量。

二、交易电量与交易期限1. 交易电量:甲方向乙方购买的电力电量为______兆瓦时(MWh)。

2. 交易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基准价格与差价计算1. 基准价格:双方约定的基准价格为每兆瓦时______元。

2. 差价计算:当市场实际结算价格高于基准价格时,差价为负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差价;当市场实际结算价格低于基准价格时,差价为正数,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差价。

差价金额 = (基准价格市场实际结算价格)× 交易电量。

四、结算方式1. 双方应在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根据市场实际结算价格和本合同约定计算差价,并完成结算。

2. 结算款项应以人民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对方指定的账户。

五、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购买乙方提供的电力。

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差价款项。

配合乙方进行电力交易相关的计量、结算等工作。

2. 乙方权利与义务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出售电力。

电力市场差价合同模板

电力市场差价合同模板

电力市场差价合同模板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电力市场差价合同模板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一、合同背景鉴于甲方作为电力市场供应商,乙方作为电力市场需求商,双方为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电力市场销售电力与乙方购买电力的事宜,达成如下差价合同。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电力交易1. 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向乙方提供电力,具体电量、电压等参数详见附件。

2. 乙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向甲方购买电力,具体电量、电压等参数详见附件。

四、差价条款1. 双方约定电力市场差价基准为____元/千瓦时。

2. 实际交易中,电力市场差价根据市场行情实时变动,具体差价以实时市场价格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

3.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电力,如因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提供电力,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按照双方协商的方式处理。

五、结算方式1. 双方同意采用____个月一次的结算周期进行差价结算。

2. 乙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将应支付的差价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3. 甲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差价结算凭证。

六、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电力,应按照实际未提供电力的数量和差价基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差价款项,应按照应支付差价款项的____%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七、争议解决如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修改上述合同内容,以确保其符合您的需求。

考虑电力差价合同的发电厂报价策略

考虑电力差价合同的发电厂报价策略

贡献
本研究为发电厂制定考虑电力差价合同的报 价策略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实际操作指导,有 助于提高发电厂的收益和市场竞争力。同时 ,本研究也为电力市场改革和优化提供了有
益的参考。
研究不足与展望
研究不足
尽管本研究在考虑电力差价合同的发电厂报价策略方 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 ,研究中建立的数学模型仅考虑了发电成本、市场需 求和合同价格等主要因素,未考虑其他可能影响报价 策略的因素,如政策法规、市场竞争结构等。此外, 仿真实验的参数设置可能过于简化,未能完全反映实 际市场的复杂情况。
报价策略的影响因素
电力差价合同的条款和条件
电力差价合同通常会对发电厂的报价策略产生直接影响,如合同 中规定的电价、电量、结算方式等。
发电厂的成本和收益情况
发电厂的报价策略还需考虑自身的成本和收益情况,如燃料价格、 设备维护费用、发电效率等。
市场供需情况和竞争环境
市场供需情况和竞争环境也是影响发电厂报价策略的重要因素,如 其他发电厂的报价、电力需求情况等。
VS
隐马尔可夫模型
考虑到隐藏的状态变量,其中某些状态变 量无法直接观察到,通过隐马尔可夫模型 来分析发电厂的报价策略。
基于数据挖掘的报价模型
决策树模型
基于历史数据,使用决策树算法来挖掘发电 厂报价策略的影响因素,并根据这些因素建 立决策树模型,用于预测未来报价策略。
支持向量机模型
利用支持向量机算法,将发电厂报价策略作 为分类问题进行处理,通过训练样本学习得 到分类器,并使用分类器预测未来报价策略 。
电力差价合同可以为购电方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和价格保障,同时也可以为发电 厂提供稳定的收益来源。
03
发电厂报价策略分析

电力市场环境下的差价合约电量分解问题

电力市场环境下的差价合约电量分解问题

电力市场环境下的差价合约电量分解问题摘要:差价合约本质上是一种金融形势约定,在电力市场上的差价合约,可以将未来一定电量的电价进行固定化,避免因为现货市场导致电价波动风险,对电力市场发展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是电力大国,随着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的试点和范围不断扩大,加上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市场规模不断加大,影响电力市场价格的因素越来越多,因此本文通过研究差价合约模式,分析合约下的电量分解问题,并提出可供参考的意见建议。

关键词:电力市场差价合约合约电量差价合约出现于上世纪七十年代,起初是借助股票掉期的交易形式进行的,随着金融经济发展,差价合约凭借这自身的交易简单、成本经济、适用性广等特点,逐渐被应用于到外汇、债券、贵金属、能源等领域,并逐渐发展为主流的金融产品。

电力差价合约可以为供电企业和中间渠道商提前锁定电力价格,从而有效规避现货市场交易风险,当前世界上主要的发达国家都已经在电力市场上引入了差价合约,我国在21世纪初进行的第一次电力改革时,也在一些地区进行了试点,效果良好。

随着能源结构日益复杂,影响电价的各类不确定性因素也在不断增多,因此必须加大对差价合约电量分解方法的研究,保障电力市场发展稳定[1]。

1研究电力差价合约电量分解的必要性1.1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随着市场化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也迈进了新的发展阶段,电力体制市场化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引入民间资本,降低政府负担,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电力体制的改革打破了发电站发电、输送、配电、售电等一揽子全包的固定局面,逐步培育了多元化的电力市场主体,这种多元化的市场主体,推动市场发展的同时,也会因为经济学供需情况出现电力价格波动风险,因此供电企业和电力零售机构以及部分企业用户可以通过合约方式提前以统一的价格购买固定量的电力,规避电价波动风险[2]。

1.2电力市场经营主体降低经济风险的需要电力差价合约对电力市场主体具有重要意义,差价合约包含了单向差价合约和双向差价合约,其中单向合约有包括了买方合约和卖方合约,与股票性质类同,目前电力市场主要的差价合约为双向差价合约,可以避免受到现货市场影响。

电力市场中差价合约策略的博弈论分析

电力市场中差价合约策略的博弈论分析
电力 难 以存 储 , 负荷 的需 求 弹 性 系 数 很 低 , 电厂 和输 变 发
电设 施 的 投 资 巨大 等 , 而 决 定 电 力 市 场 更 接 近 寡 头 垄 从 断市场 , 电力 供 应 商 则 可 根 据 市 场 形 势 行 使 市 场 力 , 获 以
取 高 于 边 际成 本 的利 润 。 电力 市 场 的 市 场 力 会 导 致 市 场 价 格 总 体 水平 的提 升 、 价 尖 峰 甚 至 电力 危 机 的 出 现 , 电 其
抬升 电价 “ 』 由此 可 见 , 。 电力 供 应 商 滥 用 市 场 力 不 利 于 资源 的 优 化 配 置 , 电 力 市 场 的 良性 循 环 起 着 较 大 的 负 对 面作 用 。因 此 , 时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限 制 或 降 低 电 力 供 应 及 商 的 市 场 力 , 显 得 尤 为 重 要 。 目前 , 多 学 者 对 市 场 力 就 很 的成 因 、 现 形 式 、 量 指 标 、 响 机 制 做 了 深 入 的 研 究 , 表 衡 影 并 提 出 一 种采 用 差 价 合 约 策 略 来 抑 制 市 场 力 的 方 法 ] 。 博弈 论 是 主要 研 究 各 博 弈 方 之 间 的 策 略 对 抗 、 争 竞
损 , 至 会 危 及 电 网安 全运 营 、 力 市 场 的 效 率 和 社 会 效 甚 电 益 。美 国加 州 电力 市 场 失 败 的 重 要 原 因 之 一 就 是 独 立 发
P 称 为 博 弈 方 , 博 弈 的 参 与 者 , 指 能 够 独 立 决 : 是 是 策 、 立 承担 责 任 的个 人 或 组 织 , 弈 方 以最 终 实 现 自身 独 博
第 5期
2o 年 1 08 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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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电力市场差价合同初探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樊进光九十年代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步建立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电力工业开始逐步向市场化方向转轨。

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是建立竞争性的电力市场,这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和要求。

与此同时,市场化改革也必然会遇到诸多新问题,促使人们不断寻求和探索改革的新思路、新方法。

差价合同是实现电力工业向市场化方向转轨的一种较为理想的模式。

浙江电网电力市场初期就采用单一制上网电价与差价合同相结合的竞价方式。

差价合同是电力市场改革中的重要环节。

差价合同的有关要素和运作环境,是电力市场的设计者乃至未来电力市场参与者普遍关心的问题。

为此,笔者就差价合同的作用和法律环境、差价合同的主体和内容以及差价计算公式等,谈一点个人的认识。

一、如何理解差价合同电力市场具有与其他市场一样的特性,即按质论价、供求平衡、平等竞争。

电力市场在市场规则规范下运作,发电厂按市场价格直接竞价上网。

然而目前我国电力工业面对的现状:一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二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客观上存在多种上网电价;三是尚未形成科学的市场定价机制。

有鉴于此,建立电力市场需要寻找一种过渡的方法,根据针对现状、引入竞争、适度保护、调控市场、逐步实现电力市场最终目标的要求,我们选择了差价合同。

笔者对差价合同的理解是:首先对每个上网电厂分别确定一个合约电景和合约电价,电厂的实际上网电景在合约电景以内的按合约电价计算;实际上网电景超出合约电景的部分按市场实时电价结算。

差价合同的真实意义在于,对每个电厂设定了一个保护范围,超出该范围的部分才直接参与市场竞争,从而既引入竞争机制又适当兼顾电厂原有的购电合同,解决了发电侧电力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差价合同的主要作用有:1、实现发电领域统一向电力市场的过渡。

由于不同时期电厂建设的单位造价不同、设备的技术先进性不同,形成了一厂一价、一机一价体制。

采用差价合同,通过合约电景和合约电价,可以使每个电厂有一个基本的电费收入,从而使得新的大型高效机组能够还本付息和老厂老机组能够生存、改造,解决了不同条件下的电厂向统一电力市场过渡的困难。

2、适度引入竞争机制,不断调控竞争力度。

采用差价合同,选择适当比例的合约电景,合约电景以合约电价计算,超过合约电景的部分电H 才直接参与市场竞价,从而达到适度引入竞争的目的。

同时,通过调整合约电景和合约电价,可以不断调整和逐步加大电力市场的竞争规模和力度,为最终实现全面、开放的电力市场做好平稳过渡的准备3、体现电力市场的公平性、公正性。

第一,按统一的比例核定、并按统一的方法调整各电厂的合约电景和合约电价,为各电厂创造了一个相对平等的竞争环境,使得大家能在同一起跑线上开展竞争;第二,以市场实时电价引导电网的经济调度。

特别是在电力供需矛盾缓和后,解决了各类机组电景分配难问题,也为降低销售侧电价创造了有利条件。

4、逐步形成上网电价的约束机制。

采用差价合同,引入竞争机制,可以激励发电企业强化管理,提高效率,降低上网成本。

同时通过降低合约电景的比例,加大市场竞争力度,逐步形成以上网电价来引导电源投资。

这完全符合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原则。

二、差价合同的法律环境市场经济是利益经济、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市场经济也必然是法制经济。

同样,电力市场中的利益须要由法律来引导,电力市场中的竞争须要用法律来规范,电力市场的开放须要经法律来确保。

因此,电力市场化改革需要由法律环境来铺垫,法律环境的建立是差价合同得以存在和有效运作的基础和前提。

如前所述,引入差价合同,采用竞争与保护相结合、过渡与调控相结合的方法,以最终实现开放电力市场的目的。

由此,从理念上可以将差价合同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适度保护阶段;第二,扩大竞争阶段;第三,全面开放阶段。

对应三个阶段,相关的法律将逐步完备,法律环境同样从初级到高级、不断发展和完善。

真正做到从法律环境方面确保完成两个过渡”,即原有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过渡、初期市场向开放市场的过渡,最终将电厂推向电力市场的中心。

为此,在制定法律规范时,必须结合第一个过渡”,充分认识差价合同发展的三个阶段,形成不断强化的法律环境,以实现对差价合同强有力的调控。

因此,法律环境对第一阶段差价合同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应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层面:第一,将原有的购电合同导入电力市场的差价合同。

变更或中止原有的购电合同,是签订差价合同的前提。

原有的购电合同一般都是长期合同,由于合同当事人习惯于长期以来的做法,或者担心在发电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所以单凭发电企业的愿望或电网企业的愿望不能全部实现原合同的变更或中止。

因此需要法律、法规来作出规范,才可能将原购电合同统一到差价合同。

第一层面的法律规范,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充分考虑保护市场成员尤其是发电企业的合法权益,形成积极引导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进入电力市场的法律环境。

第二,为差价合同正常运作提供法律平台。

差价合同的运作需要确定相关要素,包括差价合同的合约部分和市场竞价部分两个基本部分。

市场交易主体和管理主体,市场的准入条件,合约电景、合约电价的设定和调整,市场竞价的基本原则,市场价格的限额控制,以及争议的处理等都必须由法律规范作出规定,以便差价合同得以正常运作。

除此以外,法律规范还应对差价合同的运作作出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 竞价上网和电费结算。

其一,竞价基本规则的确定,如时段划分、报价要求、竞价排序、市场定价、价格边界约束等;其二,竞价的动态控制和管理,如报价调整中的遵守报价、缺省报价、竞合报价、修改报价等;其三,交易完成后的结算,如实际上网电景和市场价格、市场清算价格的确定、服务费用的分摊、市场费用的支付等。

(2)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既是市场运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市场成员了解市场情况的主要途径。

披露信息、提高市场的透明度,是保证市场公平、公正地运作的必要条件。

同时,披露信息必须顾及市场稳定和防止投机性竞价,不得泄露任何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信息。

有关信息披露的时间、间隔、方式等也应作出统一的规定。

(3) 对违规者制裁。

其一,对违反竞价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市场成员进行制裁,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行;其二,对违反信息披露规定者进行制裁,防止串通报价和操纵市场;其三,各种违反调度命令者进行制裁,防止危及电网安全的行为,以保护全体市场成员的利益。

第三,为差价合同的修改、变更提供依据。

电力市场改革分阶段深入,除了市场主体以及市场运作方式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发电市场将从单一购买者向多个购买者转变以外,市场将逐步加大竞争力度、最终实现全电景竞争的目的。

因此差价合同的修改、变更是电力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

合约电景、合约电价的调整时间和调整幅度,竞价和结算方式修改,市场范围和容景的扩大,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差价合同当事人利益的因素,都需要从法律规范方面事先作出原则规定,以便为修改、变更差价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提供法律依据。

除了已有的《电力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外,电力市场初期至少需要两个层次的法律规范:一是电力市场监管法规,二是电力市场运作规则。

法律规范的设置必须满足电力市场发展的需要,为处理市场发展中可能出现的情况提供必要的依据,以确保电力市场的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三、差价合同的主体目前我国电力工业的现状是:在电网方面,电网经营企业处于独家垄断地位;在电源方面,经过集资办电”阶段,形成了多元化结构,出现了国家独资、地方独资和多方合资电厂共存的局面。

差价合同主体及其相关的问题有:1、差价合同的主体。

差价合同的主体按买卖关系分为两类,一是电景购买者。

在电力市场发展的初期只有电网经营企业单一购买者。

今后将发展为多个购买者,电网经营企业逐步转为单纯的电网经营和管理者,不直接参与电景的买卖;二是上网电厂。

电厂的类型主要有火电、水电、核电、燃机以及抽水蓄能等,太阳能、风能、潮汐发电所占的比例较少。

各类电厂投资来源不同、单位造价不同、设备性能不同、在电网中的作用不同,因此适用差价合同的条件也不同。

2、市场准入的条件。

电力市场实行市场准入制度,进入市场的最基本条件就是取得相应的许可证。

许可证持有者的条件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场所、设施、技术条件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等。

许可证持有者必须遵守市场监管法规、市场规则和许可证规定的其他义务,否则将被取消市场成员资格。

3、特殊情况的电厂。

可归纳为三种情况:(1) 不执行差价合同的电厂。

电厂不执行差价合同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由于国家实行特殊能源政策,一是由于电厂自身的特点决定不宜分时段报价,也不允许频繁变动负荷。

对于风电、潮汐发电等类型的电厂,电力市场应允许其不执行差价合同,不参与市场竞争。

(2) 为电网提供辅助服务的电厂。

如作为电网调峰的水力发电厂等,应使其取得合理的收入。

实际上,将调峰电厂限定在特定的时间内报价,增加了其市场风险,给其带来了机会损失,可能直接导致电费收入的减少。

该类电厂应统一执行差价合同,同时采用补偿辅助服务费的方法弥补其损失。

(3)部分电厂主动要求全电景参与竞争。

该类电厂不要差价合同的保护电景和保护电价,如同省际交易口子上的外省电景一样。

笔者认为该类电厂的要求应该允许,理由有三:一是符合电力市场的改革方向,即最终实现全电景竞争;二是有利于以经济的方式加速电力市场改革进程;三是有利于发电市场的结构调整、降低电网的销售电价。

但是差价合同目前还处于实施初期,市场的运作规律尚未被大家充分认识和掌握,除市场自身因素外,直接采用全电景竞争者由于地位的特殊性,同样存在着较大市场的风险。

因此宜采用边观察、边研究、边推进的步骤, 并在差价合同中作出特殊的约定,包括执行差价合同的时间(月、季)合约电景的比例等。

在电力市场改革初期,市场交易中心可以事先明确在必要的范围内对该类电厂作出适当调整。

四、差价合同应具备的主要内容差价合同由购买者(如单一购买者)与电厂签订,反映了市场调节的因素,经市场交易中心得以实现,同时合同当事人还须接受电网调度的管理。

因此,除了一般购电合同的条款以外,差价合同还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1、双方同意执行差价合同、进入电力市场。

这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

2、电景、电价的确定。

经市场监管部门和物价部门核准的合约电H和合约电价,是差价合同的基本部分;上网电景和市场电价是差价合同的变动部分,应根据市场规则约定一个确定方式。

3、电厂上网电景的总收入计算公式,即差价合同的电费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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