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矿业概况占澳出口额半壁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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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矿业概况

2009-2010年度,澳大利亚的矿业生产总值虽然只占GDP的6.4%、从业人员也仅占总

就业人数的1.6%,但却贡献了总出口额(商品和服务)的54.0%,为澳大利亚的经济做出了

巨大贡献。矿业吸引的外商投资为809亿澳元,相比上年减少了10.7%,但仍维持着占总

体58.0%的高比重。上一年度,中国是澳大利亚的第一大外商投资国,而2009-2010年度,中国则以122亿澳元的投资额继美国、英国之后排名第三(日本以20亿澳元的投资额排名

第四)。

2010-2011年度,以中国为首的新兴经济体对铁矿石、煤炭的需求变大,铁矿石、煤

炭行市坚挺,矿产资源价格居高,澳大利亚矿业在这一背景下发展良好,但生产成本变高、技术人员不足等问题相继出现。

表1-1:矿业主要数据

(源自:ABARE“澳大利亚商品统计2010”)

(1)Rio Tinto和BHP Billiton两公司放弃成立铁矿石生产合资企业

2010年10月18日,Rio Tinto和BHP Billiton两公司宣布,取消2009年12月5日达成的在西澳洲Pilbara建立铁矿石合资企业的计划。该铁矿石合资企业原定两公司各拥

有50%的权益(为使两公司的负担平等,BHP Billiton向Rio Tinto支付58亿美元),两公司共享人力资源、机械、港口和铁路基础设施等,其产生的合作效果预计将超过100亿澳元。

该计划取消的主要是因为,作为澳大利亚铁矿石出口对象国的日本、中国、欧洲等的

钢铁制造商都对合资计划持反对意见,且该计划不仅要接受各国公平贸易委员会等当局的

审核,还要接受澳大利亚ACCC(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The Australian

Competition Consumer Commission)的慎重审查,两公司都看到,要想使此次合作得到认可并不容易。

(2)矿山开发存在的问题

受资源价格飙升的有利影响,矿产企业的业绩都表现良好,但另一方面,目前的生产设备,以及铁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将难以承受出口继续扩大。此外,技术工(熟练工、半熟练工)的短缺近些年来尤为明显,培养技术人才也是当务之急。

为解决这些问题,2011年5月10日,在澳大利亚发布的2011-2012年度澳大利亚联邦预算案中,计划投资70亿澳元建设公路、铁路以及港口,投资12.5亿澳元重新改进各州职业培训体系等,并将把在诸多方面已出现瓶颈的资源大州西澳州和昆士兰州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支出计划的重点。

(3)因开发矿山,开放南澳洲Woomera限制区

2011年5月3日,资源和能源部长费格森与国防部长史密斯宣布,今后将放松对已限制开发60年之久的南澳洲Woomera限制区(Woomera Prohibited Area:WPA)的管制。WPA 地区按红、黄、绿分隔开来,计划将陆续宣布各区域的开发许可。

外国投资方面,截至目前,仍需要外国投资审查委员(FIRB)的国家利益审查。现在,WPA区域内已经提出了120个勘探权申请。

二、矿业政策的主要动向

(1)矿业政策

(2)矿业法

(3)税收制度

①新资源税

2010年5月,澳联邦政府宣布,2012年7月1日起将征收资源暴利税(RSPT:Reource Super Profit Tax),但随即遭到矿业界的抵制。于是新首相于2010年7月2日宣布,将由矿业资源租赁税(MRRT)代替资源超额利润税(RSPT)。之后,针对2012年7月1日即将实行的新税制成立了“政策过渡小组(PTG:Policy Transition Group)”,进行相关调整。2011年3月24日,政府宣布通过PTG就MRRT提出的98个建议和促进勘探政策的4个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①联邦政府应该免除企业向州政府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②以MRRT税收为来源的60亿澳元的基础设施基金中,应该拿出至少20亿澳元对西澳州和昆士兰州的基础设施进行投资;

③成立MRRT执行小组。

下面介绍一下该税收制度的相关情况:

·2010年5月2日,推出资源超额利润税(RSPT);

·2010年7月1日,政府和BIG3(Rio Tinto、BHP Billiton、FMG)之间达成协议;

·2010年7月2日,宣布用矿业资源租赁税(MRRT)代替资源超额利润税(RSPT);

·2010年8月3日,成立政策过渡小组PTG;

·2010年12月21日,PTG向政府提出建议;

·2011年3月24日,政府接受PTG提出的建议并成立资源税执行小组;

·2011年6月10日,发布公开草案(法案);

·2011年6月29日,参议院特别委员会发布《开采税》报告书;

·2011年7月14日,公开草案征寻公众意见的期限;

·2011年未定,发布第2公开草案和最终草案;

·2011年12月31日,议会提出法案;

·2012年7月1日,MRRT施行预定日。

三、其他热点话题

(1)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围绕碳税进行的改革)

·2010年8月21日进行的联邦选举上,工党为拉拢绿党,提出“碳污染减少计划”(简称CPRS)的替代法案,要求进行碳税改革,开始征收碳税;

·2011年7月,澳联邦政府发布《确保清洁能源未来——澳大利亚政府气候变化计划》,以求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主要内容如下:

①于2012年7月1日起实行征收碳税制度,于2015年7月1日起实行碳排放交易计划;

②500家企业成为税收对象(二氧化碳等的排放量达到25,000吨/年的企业,占所有排放二氧化碳等企业的60%。个人和小企业、农林渔业除外。);

③碳税分别为23澳元/吨(2012至2013年度)、24.15澳元/吨(2013至2014年度)、

25.40澳元/吨(2014至2015年度);

④对象包括发电和燃料能源、制造业的制造过程、逸散排放、废弃物、特定运输产业(个人和小企业、农林渔业、土地使用除外);

⑤为控制价格的急剧变化,规定排放交易计划开始实行的3年内,最低价格不得超过15澳元/吨,最高不得超过20澳元/吨;

⑥由于实行碳税制度会导致普通家庭9.90澳元/周的负担加重(电费3.30澳元/周),因此碳税收入的一半用于家庭补助(10.10澳元/家);

⑦对受该制度影响的产业,政府3年间将提供92亿澳元的支援;

⑧该计划对钢铁业、铝精炼、锌冶炼、纸和纸浆业影响甚大,因此,政府规定这些行业排放量的94.5%可获得免费排放许可,同时,政府特别规定液化天然气行业可享受第一年66%、之后50%的免费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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