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市区企业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新)
最新整理20xx年江阴市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docx

最新整理20xx年江阴市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一、一次性奖励对象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 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且退休时未享受加发5%养老金待遇的持证退休人员。
符合以上奖励条件、已死亡的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金,予以补发。
20xx年1月1日后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待省政府有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后执行。
二、奖励标准一次性奖励金的标准为每人人民币3600元。
三、资金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资金,按照《省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在澄部省属企业以及税收级次属中央和省的企业(以下简称部省属企业),由其自行解决;其他对象的奖励金先由市财政统一支付,以后根据企业人员具体情况由市财政、有关镇(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分别承担。
四、资格确认及发放程序(一)本人申请持证退休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和《职工退休养老证》,向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部省属企业提出申请,填写《江阴市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人员一次性奖励金申请表》;已死亡的由配偶或子女凭有效证明及相关材料代为申请。
退休后居住在外地的人员,到原退休单位所在地的镇、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一次性奖励登记手续。
(二)资格确认1.镇、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审核《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等证明的有效性,并将人员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审核企业退休人员身份及退休时间、生存状态、养老金待遇发放情况等事项,在澄部省属企业负责审核本企业人员资格。
2.经审核的名单在提出申请登记的所在社区(村)或在澄部属企业张榜公示10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3.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镇、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将有关申报材料报市一次性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符合享受一次性奖励通知书》,并由社区、村或企业做好解释工作。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精)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第28页,共31页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第29页,共31页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第30页,共31页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第31页,共31页。
常州市金坛区各项社保手续办理2020年

符合工伤认定
1、工伤保险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申请 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 4、《金坛区退工登记备案及社保保险减少花名册》1份 5、工伤人员银行卡一张并复印 6、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调解书或仲裁判决书原件+ 复印件
4
生育金报销(女 方)
女方参保且缴纳连续10个月以上
1、金坛区生育待遇审核表(人力资源部提供) 2、结婚证、准生证、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准生证必须是 常州市的,若不是,需要在直溪计生办进行登记) 3、出院发票、出院小结、医药费清单原件
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生 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且开通异地联网刷卡, 可直接在就医地联网刷卡结算。不能联网结 算的,现金垫付后,请于工作日至市政务服 务中心 1 号楼一楼 B 区等候审核,报销须 提供的资料: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门 诊病历(或门诊诊断证明)、出院记录(或 住院诊断证明)。申办人应出示本人证件 (江苏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银联借记 卡),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出示被委托人 身份证。
6 男方护理假津贴
1、金坛区生育待遇审核表(人力资源部提供) 2、结婚证、准生证、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准生证必须是常州市 的,若不是,需要在直溪计生办进行登记) 3、出院小结复印件
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乘以相对应的休假天 数。
7 失业金领取
1、失业保险交满一年以上;2、非本 人意愿从单位离职(即被迫离职)。 男性领取失业金的年龄是16-60周岁, 女性领取失业金的年龄是16-55周岁。
8 工伤认定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通知-常政办发〔2014〕145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通知正文:----------------------------------------------------------------------------------------------------------------------------------------------------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通知常政办发〔2014〕145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保障职工在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获得经济补偿和基本医疗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金筹集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市政府根据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和累计结余情况,及时调整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
二、统筹层次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
建立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调剂金。
各地每年按上一年度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应收入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市级统筹调剂金,提取比例暂定为7%,调剂金规模达到全市职工生育保险基金1个月的支付水平时,原则上不再提取。
市级统筹调剂金用于适当弥补各地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缺口,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三、待遇标准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限额支付,限额标准为1000元/人。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4200元以下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4200元以上部分,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承担10%。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三级医疗机构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6〕3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6〕3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常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6月16日常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市及辖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发改、公安、教育、民政、人社、建设、房管、统计、工商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对其所属有关部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按规定进行奖惩。
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可以与本管辖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状。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六条市及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常州市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领办法

附件1
常州市大学生自主创业一次性开业补贴申请表
注:此表一式四份,市、区人社、市财政部门、申请人各执一份。
—1 —
附件2
常州市大学生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申请表
—2 —
附件3
常州市创业带动大学生就业人员花名册
单位名称:(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盖章):
注:此表一式四份,市、区人社、市财政部门、申请单位各执一份。
—3 —
附件4
常州市大学生创业园租金补贴申请表
年第季度
注:此表一式四份,市、区人社、市财政部门、申请单位各执一份。
—4 —
附件5:
常州市大学生创业园提供场地优惠情况汇总表创业园名称:(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盖章):
注:1、“创业人员类别”填写“在校大学生创业”(简称“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业”(简称“毕业”);
2、此表一式四份,市、区人社、市财政部门、申请单位各执一份。
—5 —
附件6
常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年第季度
注:此表一式四份,市、区人社、市财政部门、申请单位各执一份。
—6 —
附件7:
常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年第季度
注:此表一式四份,市、区人社、市财政部门、申请单位各执一份。
—7 —
附件8
常州市大学生自主创业个人社保补贴申请表
年第季度
—8 —。
武进区生育保险待遇表

武进区生育保险待遇宣传提纲1、生育保险待遇享受人群用人单位已经按规定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且下述人员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一)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二)职工未就业配偶;(三)本次失业前已在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目前处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的失业女职工。
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女职工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或者男职配偶分娩),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应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2、生育保险待遇享受项目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产假或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以下简称“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3、不同类别的参保人员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区别(一)参保在职女职工:可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二)参保在职男职工:可享受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三)职工未就业配偶(配偶未就业男职工):可按照“参保在职女职工”标准的一半,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四)失业女职工:可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待遇。
4、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发生生育的医疗费用前12个月处于连续参保状态,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参照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的待遇标准执行。
5、居民住院分娩补助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1年以上、且不符合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实行居民住院分娩补助。
保险年度内发生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通政规〔2017〕6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通政规〔2017〕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通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已经2017年10月24日十五届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2017年11月10日南通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个体工商户招用的雇工)。
第三条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四条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基金统收统支。
第五条市、县(市)及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各级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市、县(市)及通州区财政、卫生计生、税务、审计、物价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生育保险有关工作。
第二章生育保险基金第七条生育保险基金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和使用。
市、县(市)及通州区人民政府按规定在生育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第八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二)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等增值收入;(三)按照规定收取的滞纳金;(四)政府补贴资金;(五)其他依法应当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资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保险单位代码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职工 生育津贴 姓名 婴儿出生 个人代码 日期 人流 引产 正常 生育 剖宫 产 生育医疗费 晚育领 多胞 取独生 人流 胎 子女证 引产 生育 营养 补助 费 产前 检查 费
男职工 生育 婴儿出生 个人代码 配偶姓名 医疗 日期 费 产前 检查证》、《独生子女证》2本(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发票、清单、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医保IC卡、《生育服务联系单》。 2、女职工未生育流产请提供《结婚证》2本(原件及复印件)、门诊及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发票、清单、医保IC卡。 3、男职工请提供《出生证》、原始发票、清单、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女方就业登记证或农村户口带《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男职工医保IC卡、《生 育服务联系单》。 4、本表一式两份。(注:异地生育者请出具单位证明) 单位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