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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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贸易争议的处理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贸易争议的处理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贸易争议的处理资料在国际贸易的广阔舞台上,贸易争议如同不期而至的风暴,时常给参与者带来困扰和挑战。

理解并妥善处理国际贸易争议,对于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国际贸易争议的产生原因多种多样。

合同条款的不明确或不完善是常见的导火索之一。

例如,在货物的品质、数量、价格、交货期等关键方面,如果合同表述模糊不清,双方就很容易产生分歧。

文化和法律制度的差异也可能引发争议。

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商业习惯和法律规范,当交易双方来自差异较大的国家时,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可能会出现偏差。

此外,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可能导致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从而引发争议。

国际贸易争议主要可以分为两类:货物买卖争议和服务贸易争议。

货物买卖争议通常涉及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运输等方面。

比如,买方收到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数量短缺,都可能引发纠纷。

服务贸易争议则多见于运输、保险、金融等服务未能达到预期标准。

在处理国际贸易争议时,协商是首要选择。

双方通过友好沟通,交换意见,寻求彼此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这种方式灵活便捷,能够最大程度地维持双方的合作关系。

调解也是常用的方法之一,通常由中立的第三方介入,协助双方进行沟通和协商,提出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仲裁在国际贸易争议处理中具有重要地位。

仲裁具有自愿性、专业性、保密性和终局性等特点。

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在争议发生后达成了仲裁协议,就可以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仲裁机构通常由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士组成,能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贸易惯例作出公正的裁决。

与仲裁不同,诉讼是通过国家司法机关来解决争议。

但诉讼程序相对复杂,耗时较长,成本较高,而且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实践存在差异,可能会增加不确定性。

在国际贸易中,预防争议的发生同样重要。

首先,签订清晰明确、详细完善的合同是关键。

合同应准确规定交易的各项条款,包括货物或服务的描述、价格、交货方式、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

国际贸易实务——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国际贸易实务——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公约》第79条第 款: 条第1款 公约》 条第
– 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障碍,并且对于这种障 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障碍, 碍是没有理由预期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能考 碍是没有理由预期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能考 虑到的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 的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 虑到的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
(三)检验机构 三 检验机构
国际上的检验机构 国际上的检验机构(P229): :
– 从组织性质: 从组织性质: – 从经营业务的范围: 从经营业务的范围:
我国商检机构及其主要工作任务
– 国家商检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商检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简称为:AQSIQ〕; 简称为: 〕
第六章 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检验、索赔、 检验
主要交易条件----品质、数量、包装、价 主要交易条件 品质、数量、包装、 品质 交货、支付; 格、交货、支付; 其他交易条件--检验、索赔、不可抗 其他交易条件--检验、索赔、 --检验 仲裁; 力、仲裁;
一、货物的检验(Inspection of Goods) 货物的检验 (一)货物检验的作用 一 货物检验的作用
(三)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
1、不可抗力是免责条款。 、不可抗力是免责条款。 2、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方法(P246) 、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方法 根据不可抗力的范围不同,有三种订法: 根据不可抗力的范围不同,有三种订法:

国际贸易实务课件--争议的预防和处理--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课件--争议的预防和处理--仲裁
(10)亚洲地区仲裁中心,地点在吉隆坡。
国际上的仲裁机构分为常设 机构和临时仲裁庭两种,我 国一般规定在仲裁地点的常 设仲裁机构仲裁。
第八章 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及其形式 仲裁协议的作用 仲裁协议的内容
仲裁协议是指各方当事人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
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的书面协议。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是合同
第八章 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第四节 仲裁
主要内容: 仲裁的含义及其特点 仲裁地点及仲裁机构 仲裁协议 仲裁费用 仲裁实务 合同的仲裁条款
第八章 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仲裁的含义及其特点
(一)仲裁的含义 在对外贸易中的仲裁(Arbitration),是指贸易当事人双 方,在发生争议之前或之后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他们通 过协商所不能解决的争议交给双方同意的第三者(即仲裁 机构)进行审理裁决。
庭只对协议中规定的范围具有管辖权。
第八章 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关于仲裁费用的范围,一般仲裁规则都规
仲裁费用的范围
定仲裁委员会除按照仲裁规则所附的仲裁 费用表向当事人收取仲裁费用外,还可以
向当事人收取其他的实际开支,如:仲裁

员办理案件的报酬、旅差费、食宿费及聘

请专家、鉴定人员和翻译的费用。

仲裁费用的标准
会或上海分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
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课堂练习
第八章 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一)名词解释 仲裁
仲裁案件受理
(二)解答问题
1、仲裁的特点? 2、仲裁的机构? 3、仲裁协议的作用? 4、仲裁费用?
本章小结
争 议 的 处 理
第八章 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第10章 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第10章 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经济学院《国际贸易实务》(黎孝先)
• 试问:(1)本案涉及哪些法律关系? (2)银行有无拒绝付款的权利?为 什么?(3)卖方能否授引不可抗力 为由要求银行议付货款?为什么? (4)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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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批食糖,合同规定: “如发生政府干预行为,合同应予延长,以至 撤销。”签约后,因乙公司所在国连遭干旱, 甘蔗严重歉收,政府则颁布禁令,不准食糖出 口,致使乙公司在约定的装运期内不能履行合 同,乙公司便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为由要求延 长履约期限或解除合同,甲公司拒不同意乙公 司的要求,并就此提出索赔,你认为,甲公司 的索赔请求是否合理?试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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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抗力事件的要件: • 1、意外事故必须发生在合同签订以后; • 2、不是由于任何一方的过失或疏忽而造 成的; • 3、意外事故是任何一方都不能控制,无 能为力的。意外事故及其后果是无法预见 无法控制,无法避免,是不可克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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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索赔方法 • 办法:主要有赔偿损失、解除合同及其它 处理方法(如补交货物、换货、修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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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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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法律对违约的规定
违反要件(Breach of Condition)——指 违反合同中的主要条款,受害方有权因之 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经济学院《国际贸易实《国际贸易实务》(黎孝先)
• (二)约定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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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内容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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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金

国际贸易与实务—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国际贸易与实务—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第九/十章争议的预防和处理一、商品检验二、异议与索赔条款三、不可抗力四、仲裁一、商品检验(一)商品检验的意义:查明原因,确定责任,公证的第三者。

是国际货物买卖不可缺少的一环。

205/206(二)商品检验的时间和地点:何时何地行使对商品的检验权1 在出口国/检验(产地检验/装运港检验——离岸品质、重量)2 在进口国检验(目的港检验——到岸品质、重量/用户仓库等)3 在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最常用)4 装运港检验重量,目的港检验品质Shipping Weight and landedQuality(三)检验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四)检验证书的种类(211)及其作用1 是证明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依据2 是海关验关放行的依据3 是办理货款结算的依据4 是办理索赔理赔的依据5.是解决争议的依据6.是计算关税的依据7.是计算运输、仓储等费用的依据二、异议与索赔(一)约定异议与索赔条款的意义促使合同当事人认真履约;便于依约处理合同争议* 索赔的对象合同对方/ 承运人/ 保险公司(二)异议和索赔条款的主要内容:索赔的依据、索赔的期限、索赔金额、索赔方法(三)违约金与定金条款1、违约金的含义P219罚金或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的不同:前者不以造成损失为前提,其数额与实际损失是否存在及损失的大小没有关系。

2、定金的含义P221 (担保金)合同的一方预先付给另一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用以保证合同的履行。

如收取定金方违约,需双倍返还。

*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是担保金,用以保证合同的履行。

如收取定金方违约,需双倍返还订金:则为预付货款的一部分*违约金或罚金与定金不能同时使用三、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的定义⏹在合同订立之后;⏹不是因当事人自身的过失或疏忽所导致;⏹事件是当事人所不能控制的、无能为力的;⏹可以免责。

(二)不可抗力条款的主要内容1、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自然的力量、社会原因)2、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免除或部分免除或推迟履行合同的义务)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免除全部责任合同部分不能履行——免除部分责任合同暂时不能履行——免除未按期履行合同责任。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争议的预防和处理(含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争议的预防和处理(含答案)

[案例1]我出口公司A向新加坡公司B以CIF新加坡条件出口一批土特产品,B公司又将该批货物转卖给马来西亚公司C。

货到新加坡后,B公司发现货物的质量有问题,但B公司仍将原货转销至马来西亚。

其后,B 公司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凭马来西亚商检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向A公司提出退货要求。

请问:A公司应如何处理?为什么?案例分析:A公司应拒绝退货要求。

马来西亚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无效。

新加坡B公司已经转卖给马来西亚C公司,意味着对货物的部分接受,部分接受视同整体接受,B公司已经丧失了对货物的检验权。

[案例2]进口方委托银行开出的信用证上规定:卖方须提交“商品净重检验证书”。

进口商在收到货物后,发现除质量不符外,卖方仅提供重量单。

买方立即委托开证行向议付行提出拒付,但货款已经押出。

事后,议付行向开证行催付货款,并解释卖方所附的重量单即为净重检验证书。

问:(1)重量单与净重检验证书一样吗?(2)开证行能否拒付货款给议付行?案例分析:(1)商品净重检验证书是由商检机构签发的关于货物重量的公证文件,而重量单为发货人所出具的货物重量说明文件,二者是不同的。

(2)信用证中要求卖方提供商品净重检验证书,而议付行误以为重量单即商品净重检验证书,则议付行必须为此过失承担责任。

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开证行有权对议付行拒付,而议付行可向出口商追索押汇款项。

[案例3]1998年11月,我某公司与香港一公司签订了一个进口香烟生产线合同。

设备是二手货,共18条生产线,由A国某公司出售,价值100多万美元。

合同规定,出售商保证设备在拆卸之前均在正常运转,否则更换或退货。

设备运抵目的地后发现,这些设备在拆运前早已停止使用,在目的地装配后也因设备损坏、缺件根本无法马上投产使用。

但是,由于合同规定如要索赔需商检部门在“货到现场后14天内”出证,而实际上货物运抵工厂并进行装配就已经超过14天,无法在这个期限内向外索赔。

这样,工厂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加工维修。

国际贸易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国际贸易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第七章国际贸易争议的预防与处理第一节索赔国际间的商品买卖,业务环节多,涉及面广,履约时间长,在商品生产、采购、运输、资金移动等任何环节上出现差错,都可能给合同履行带来影响,加之国际市场变幻莫测,时常发生对当事人不利的变化,致使合同得不到履行或被撕毁,导致另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害,从而产生争议,引发索赔和理赔问题。

一、争议与索(理)赔的含义所谓争议(Disputes),是指交易的一方认为对方未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而引起的纠纷。

所谓索赔(Claim),是指遭受损害的一方在争议发生后,向违约方提出赔偿的要求,在法律上是指主张权利,在实际业务中,通常是指受害方因对违约而根据合同或法律提出予以补救的主张。

所谓理赔,是指违约方对受害方所提赔偿要求的受理与处理。

索赔与理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受害方是索赔,在违约方是理赔。

交易中双方引起争议的原因很多,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一)卖方违约不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或不交货,或所交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包装等与合同(或信用证)规定不符,或所提供的货运单据种类不齐,份数不足等。

(二)买方违约在按信用证支付方式成交的条件下,不按期开证或不开证;不按合同规定付款赎单,无理拒收货物;在FOB条件下,不按合同规定如期派船接货等。

(三)买卖双方均负有违约责任如合同条款规定不明确,致使双方理解或解释不统一,造成一方违约,引起纠纷。

从违约性质看,争议产生的原因,一是当事人一方的故意行为导致违约而引起争议;二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疏忽、过失或业务生疏导致违约而引起争议。

此外,对合同义务的重视不足,往往也是导致违约、发生纠纷的原因之一。

二、合同中的索赔条款进出口合同中的索赔条款有两种规定方式,一是异议和索赔条款(Discrepancy and Claim Clause);另一个则是罚金(Penalty)。

在一般的商品买卖合同中,多数只订异议和索赔条款,只有在买卖大宗商品和机构设备一类商品的合同中,除订明异议与索赔条款外,再另订罚金条款。

国际贸易实务第十章案例解析

国际贸易实务第十章案例解析

第十章国际贸易争议的预防与处理【案例解析】1、我国A公司向新加坡B公司订购某种西药100瓶,总值为6万美元。

合同规定:“B公司6月11日前将全部货物海运中国某港口,6月12日在该港DAT 成交,交货期如超过规定2—4天,A公司需向B公司处以迟交违约罚金1%,如超过5—30天,除处以违约罚金外,双方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扣价”。

B公司如约按期发货,结果货物于6月16日才运抵中国港口,并经检验其中有40瓶不合格。

A公司随即将货退回B公司,要求换货,但未提出重新议价。

8月4日B公司将货换好后,如数运交A公司。

在付款时,A公司拟扣留下述款项:(1)全部货物第一次迟交4天的违约罚金600元(按总值的1%计算);(2)对换回的40瓶重新议价,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每瓶480元,每瓶减价120元,共扣款4800元。

对上述两项扣款,B公司不同意。

对此,该案应如何处理?答案要点:本案双方的争执主要有二点:一是港商是否已构成逾期交货,可否按照罚金条款的规定如数承担扣款?二是换货后可否再重新议价?关于是否逾期交货的问题,合同规定,6月11日前应将货物全部运抵中国港口,12日在船上交货(DES),由此看来,该合同属于目的地交货性质的合同;而实际履约时是在16日货物抵目的港,B公司的确已构成违约,其拒罚的理由实际上是不成立的。

关于换货后可否再重新议价问题,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在交货的品质规格不符时,经协议后,得按实际情况,另行议价。

因此,A公司的扣款理由完全充分。

2、我国某公司与外商订立一项出口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仲裁条款,约定在履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在中国仲裁。

后来,双方对商品品质发生争议,对方在其所在地法院起诉我国公司,法院发来传票,传该公司出庭应诉。

对此,你认为该公司该如何处理?并简述理由。

答案要点:仲裁协议的作用就是约束双方当事人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不得向法院起诉。

只要双方当事人一经订立仲裁协议, 则任何一方就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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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我国 B.被告国 C.双方同意的第三国 D.对卖方有利的国家
• 4、异议与索赔条款适用于品质、数量、包 装等方面的违约行为,它的赔偿金额 ( B )。
A.一般预先规定 B.一般不预先规定 C.由第 三方代为规定 D.由受损方规定
• 1、根据我国《商检法》的规定,地方检验检疫局在 进出口商品检验方面的基本任务是( BC)D 。 A.对所有商品进行检验检疫 B.实施法定检验
A.价格问题上
B. 交货期问题上
C. 交货品质问题上 D.信用证条款问题上
E. 数量不符问题上
• 4、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一般适用于( ACE)。
A.卖方延期交货
B.卖方交付数量不足
C.买方延迟开立信用证 D.买方拒不付款
E.买方延期接运货物
• 5、在对外索赔和理赔过程中,除妥善保护好受损货物 外,( CD )是很关键的问题。

仲裁协议的作用





1、争议以仲裁解决,不得起诉
2、排除法院管辖权
3、仲裁机构取得管辖权
第 七 章
四、仲裁条款的规定
1、仲裁地点 中国 被告国 双方同意的第三国
2、仲裁机构
机构
临时仲裁机构
常设仲裁机构
中国国际经济贸 易仲裁委员会
常设仲裁机构
• 英国伦敦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 瑞士苏黎士商会仲裁院、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 美国仲裁协会、意大利仲裁协会等。俄罗斯和东 欧各国商会中均设有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
• 机构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
法定检验
职 能
监督管理
鉴定工作

际 贸
三、检验的时间和地点



(一)在出口国检验:
(1)产地或工厂检验;
(2)装船前或装船时检验:离岸品质或重 量
否定买方的复验权,对买方不利
国 际
(二) 在进口国检验:


(1)目的港(地)卸货后检验;


(2)目的港(地)买方营业处所或最终用户
所在地检验
(三)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复验
(1) 复验:是指买方收到货物后有复验权。复验期 限的长短,应视商品的性质和港口情况而定。 (2)复验机构、复验地点均应在合同中规定。
此方法较为常见

际 贸
(四)装运港检验重量、目
易 实
的港检验品质

通常用于大宗货物交易

际 贸
四、检验证书及其作用

实 务
国 际
一、商品检验的含义和意义

易 实
商品检验是指由国家设立的检验机构或向政府注册的

独立机构,对进出口货物的质量、规格、卫生、安全性能
、卫生方面的指标及装运技术和装运条件等项目实施检验
和鉴定。
检验的目的是经过第三者证明,以确定其是否与贸易
合同、有关标准规定一致,是否符合进出口国有关法律和
行政法规的规定,保障对外贸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报检
抽样
签证或发行
检验



易 实
2、进口商品的检验程序:

登记与报检
检验和出证
返回本章目录
国 际
第二节 不可抗力




无法预见 无法避免
意外事故
无法克服

适当变更合同

或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的范围


易 实
(一)性质与范围:自然力量、社会原因

规定办法:
(1)概括规定
(2)具体规定

(3)综合规定
另一方,并在通知中提出处理的意见
第 十 一 章
国 际
(四) 不可抗力的证明


实 务
• 国际贸易中,当一方援引不可抗力要求免责时,
都必须向对方提交证明文件,作为发生不可抗
力的证据。
国外,一般由
当地的商会或
合法的公证机

构出具


我国,由中国 国际贸易促进 委员会或设在 口岸的分会出 具。
国 际
案 例1
我方拒绝了对方要求,因此引
第 七
起争议。



贸 易




欧洲厂商的要求不合理。因为我方所
派船只迟到,是由于战争造成,这属
于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是法定
免责事项,对欧洲厂商提出的赔偿要
求,我方可不予理睬。
第 七 章
国 际
案 例2


实 务
某年,我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成交小麦
100公吨每公吨CFR London 400英镑,总金额
A.必须在合同订明索赔的权利
B.想法核实对方的财产
C.收集好索赔的依据
D.掌握好索赔的期限
• 6、不可抗力事故引起的法律后果是( BC )。
A.遭遇事故的一方可要求损害赔偿 方可要求解除合同
B.遭遇事故的一
C.遭遇事故的一方可要求延期履行合同 D.遭遇事故的一 方可要求交付替代货物
• 7、在国际贸易中,从事商品检验的机构主要有 (ABCD)。

际 贸
五、仲裁程序

实 务
• (一)提出仲裁申请
• (二)组织仲裁院
• (三)审理案件
1、开庭审理 2、 调解; 3、 收集证据; 4、 保全措施的裁定
•(四)作出裁决:最终裁决(终局 性的)
第 •(五)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七 章
返回本章目录
仲裁裁决的执行
自觉执行 × 仲裁机构可否强制执行
胜诉方可要求法 院协助强制执行
审理机构 办案人员 是否自愿(自治权) 是否具有终局性 保密性 审理程序及其复杂程度 审理时间长短 审理费用 裁决的执行
三、仲裁协议的形式和作用
1.形式 争议发生之前,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Arbitration Clause)
争议发生之后, 提交仲裁协议
(Arbitration Agreement,Submission)
《1958年纽约公约》
约定仲裁条款的注意事项
• 选择合适的仲裁地点 • 择优选择适当的仲裁机构 • 合理约定仲裁费的负担 • 仲裁条款的规定应当明确具体
填空题
• 1、不可抗力事故引起的后果/处理办法主 要有( )和( )。
• 2、在对外贸易发生争议时,最常用的解 决方式是( )。
• 3、定金是作为( )而存在的。
二、仲裁的特点
1、仲裁以双方自愿为基础
2、仲裁员是由双方当事人选定 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4、程序简单、仲裁员一般是熟悉 国际贸易业务的专家和知名人士、 时间短、费用低、气氛缓和等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 ������ • ������ • ������ • ������ • ������ • ������ • ������ • ������ • ������


我某进口企业按FOB条件向欧洲

某厂商订购一批货物。当我方
问题:请问欧洲

派船前往西欧指定港口接货时,
厂商的要求合理?
正值埃及与以色列发生战争,
为什么?
埃及被迫关闭苏伊士运河。我
所派轮船只得绕道南非好望角
航行,由于绕道而增加航程,
致使船只延迟到达装货港口。
欧洲厂商要求我方赔偿因接货
船只迟到而造成的仓租和利息,
A.官方机构 B.非官方机构 C.生产制造商 D.用货 单位或买方
• 8、仲裁和诉讼的区别主要有( ABCD)。 A.仲裁以争议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基础,而诉讼具有
强制性
B.仲裁的手续较简单,而诉讼的手续比较复杂 C.仲裁对双方的关系影响较小,而诉讼较伤和气 D. 仲裁的费用较低,而诉讼的费用较高
• 9、买卖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主要 包括( ABC)D 。
选择题
• 1、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较常采用的不可抗力 事故范围的规定方法是( D )。 A.概括规定 B.不规定 C.具体规定 D.综 合规定
• 2、多数国家的法律都规定,仲裁的裁决是 ( )。
A
A.终局性的 B.可以上诉的 C.可以更改的 D.无约束力的
• 3、在我国进出口合同中,关于仲裁地点的 规定,我们应力争在( A)仲裁。
货物与合同相符的依据
海关放行依据
办理货款结算依据
办理索赔和理赔的依据
签发时间不迟于提单日期




实 务
品质检验证书
重量检验证书
数量检验证书
产地检验证书
其它检验证书
检验证书实样

际 贸
五、我国进出口商品的检验



(一)检验标准和方法
• 标准:与贸易相关国标准、国际通 用标准以及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 的标准,
C.办理鉴定业务 管理
D.对进出口商品工作实施监督
• 2、在国际贸易中,争议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BCD )。
A.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遭遇不可抗力事故
B.缔约双方中的一方故意不履约
C.当事人一方的过失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D.缔约双方对合同条款理解不一致
• 3、在国际贸易中,索赔事件多发生在(BCE )。






第七章
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第 七 章

际 教学要求与目的:

易 实
了解商品检验的作用、检验权及商品检验

机构,了解仲裁、不可抗力的含义、相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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