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重大项目建设“五个优化”实施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实行重大项目建设“五个优化”实施方

为进一步加快**县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根据《**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行重大项目建设“五个优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18〕2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重大项目建设“五个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18〕4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优化投资许可办理

(一)推行项目并联审批。所有重大项目都要纳入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审批、核准和备案,获取统一的项目代码,凭项目代码往下开展审批工作。(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

县发改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统筹设立重大项目服务工作站,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模式,实现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同步流转、并行办理。(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

备案类项目,在线申报、即到即办;核准类项目,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选址意见、用地预审和项目核准等批复;审批类项目,在

6个工作日内完成选址意见、用地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批复。对国家鼓励类企业投资项目探索不再审批;对不新增用地的“零土地”技改项目推行承诺备案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国土局、住建局)

(二)实行“多评合一”。重大项目建设需要开展的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论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文物保护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安全评估、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压覆矿产评估等事项,根据不同审批阶段,项目建设单位要同时开展相关事项材料编制,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统一组织联合评估。

审批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前,统一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等事项进行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对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论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文物保护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安全评估、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压覆矿产评估等需要评估的事项进行“多评合一”。核准和备案类项目,完成核准和备案后,对以上需要评估的事项进行“多评合一”。相关评估机构分别出具评估报告,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含报告修改时间)。(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

(三)推行区域性评估。对重大项目集中布局的工业园区范围内,实行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节能评估、气候论证、文物保护评估、安全评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