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门阀制度
东晋的门阀制度

东晋的门阀制度
东晋时期的门阀制度是指政治和社会上的门阀家族对统治的垄断和控制。
门阀制度在东晋时期开始形成,并在南北朝时期达到鼎盛。
门阀制度源于三国时期,东晋时期得到进一步发展。
门阀家族是指政治家族或望族,他们拥有庞大的土地和财富,掌握着政治、军事和经济的重要资源,世代相传,形成了独特的家族网络和利益集团。
门阀家族通过政治联姻和婚姻关系,扩大了自己的势力范围,并通过客观条件和门阀内部规则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门阀家族在政治上拥有巨大的影响力,他们通过担任重要职位,如官吏、将领、宰相等,来掌握政权,并通过控制朝廷的人事任免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门阀家族之间还通过联盟关系,加强自己的地位和权力。
门阀家族的势力范围往往局限在一定的地域,但在东晋时期,门阀家族的势力已经扩展到了全国范围。
门阀制度的存在导致了政治的腐败和社会的不稳定。
门阀家族之间的斗争和权力争夺经常发生,使得朝政混乱不堪。
另外,门阀家族的垄断和掌握资源的能力,使得社会上的贫富分化加剧,社会阶层固化,导致了社会的不公平和不平等。
这一切都为后来的南北朝的分裂和混乱奠定了基础。
门阀制度是什么

门阀制度是什么门阀制度是指国家或社会中一种统治体制,通过限制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的获取来维护特定家族或团体的权力地位。
该制度通常通过控制权和资源的分配,确保特定的家族或团体能够继续统治并排他性地享有特权。
门阀制度常常导致社会不平等、腐败和社会动荡,限制了社会进步和实现社会公正。
门阀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社会,尤其是封建社会。
在封建制度下,社会分为统治家族、贵族和一般平民。
贵族家族通过世袭制度将权力和财富世代相传,限制了社会上升的可能性和自由竞争。
在中国历史上,官僚阶层由有权势的家族世代继承,高官政要的位置世袭,这种现象称为“门阀制度”。
门阀制度的主要特点是权力、资源和机会的私有化和家族化。
权力上层的家族会通过政治、经济和社会手段来维护自身利益,将权力集中在少数家族或团体手中。
他们可能会通过政治任命、法律制度和经济特权来确保自己家族成员的地位和利益。
在政治方面,门阀制度会导致权力滥用、政府腐败和公共利益的被忽视。
在经济方面,特定家族或团体可以垄断资源和市场,排斥其他竞争者,导致社会经济不公平和贫富差距的扩大。
此外,门阀制度还会限制社会流动和个人的发展机会,某些群体将一直处于被剥夺的状态,无法真正实现社会公正和进步。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门阀制度逐渐受到质疑和挑战。
人们越来越认识到门阀制度的不公正和不可持续性。
民主、法治和人权的普及,使得个人权利和自由竞争变得更加重要。
越来越多的国家在努力消除门阀制度,提倡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和机会平等。
透明、规范和公正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经济体系被建立,以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不论他们的身份和社会背景。
总之,门阀制度是一种不公正和不稳定的统治体制,将权力和资源集中在少数特权家族或团体手中。
这种制度限制了社会进步和实现社会公正的可能性,导致社会不平等和腐败。
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们越来越意识到门阀制度的弊端,并努力消除它,争取建立一个公正、公平和平等的社会秩序。
门阀制度

门阀制度门阀制度,是封建地主阶级特权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的一种表现形式。
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门阀制度与当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都有密切的关系。
中国中古的门阀制度,整个看来,最主要特征在于按门第高下选拔与任用官吏;至于士族免徭役,婚姻论门第,“士庶之际,实自天隔”等特征,都是由前者逐渐派生的。
所以门阀制度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主要当属于政治制度的范畴,社会制度的成分是次要的。
只有到了隋唐以后,方才逐渐完全转化为社会制度,并最后退出历史舞台。
门阀制度大体萌芽于东汉后期,初步形成于曹魏、西晋,确立、鼎盛于东晋及南北朝前期,而衰落于南北朝后期。
一、兴起1.政治因素自汉武帝以来崇尚儒术,官僚多以经术起家,至东汉时逐渐形成了累世公卿的状况。
曹魏实行九品中正制,使得世族地主能够凭借家世出身参与政权。
2.经济因素西汉中后期,土地兼并十分严重,逐步形成官僚、商人、地主三位一体的豪强地主势力。
东汉政权是在豪强地主支持下建立起来的,因此,豪强地主在东汉王朝享有政治上经济上的特权。
他们在政治上把持中央和地方政权,经济上兼并土地,经营庄园,渐成割据,逐渐成为名门大族。
士族地主(又称世族、门阀地主)在东汉开始形成,为后来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制度的确立提供了阶级、经济基础。
二、繁荣1.原因士族制度的盛行,依赖于统治阶级颁行的各项法令。
法令的出台从制度上维护士族地主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特权。
西晋建立后,司马氏为取得世家大地生的支持,对他们继续实行放纵和笼络的政策,从而形成了典型的门阀政治。
东晋政权是司马氏皇权和以王、庾、桓、谢诸大姓为代表的北方士族以及处于非主流地位的江南吴姓士族的联合专政,这种政治格局一直延续到东晋末年,长达一个世纪之久。
东晋的士族门阀的势力足以与皇权并立,甚至超越皇权,皇帝都要依赖士族的支持,门阀政治达到鼎盛。
2.表现士族在政治上高官厚禄,垄断政权,经济上封锢山泽,占有大片土地和劳动力,文化上崇尚清谈。
第10章中国古代的门阀制度

第10章中国古代的门阀制度中国古代的门阀制度指的是封建社会中的一种社会等级体系,以家族或宗族为单位,由于论科世袭而形成一种家族统治阶层的制度。
门阀制度具有明显的社会优势,但也存在着一些弊端。
中国古代的门阀制度起源于商代的贵族社会。
古代中国人重视家族的纽带与传承,门阀制度从这个角度上讲,有助于维系家族的家族地位,家族资产和家族名声的传承。
门阀制度分为两个环节:门,即进入家族的贵族成员;阀,负责维持家族秩序、管理家族财产的家族长老。
门阀制度在封建时代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形成了一种家族封建的统治制度,家族成员享有特殊的特权和优待。
门阀制度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门阀制度有助于保障家族利益。
家族成员可以共同利益,互相支持,形成利益共同体,减少了外来干扰,更好地维护了家族的权益。
其次,门阀制度有助于保持社会稳定。
家族成员之间的亲属关系和纽带使得整个社会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减少社会动荡风险。
再次,门阀制度能够保障政治权力的传承。
家族成员通常都是高级贵族,享有特权和荣誉,他们作为重要的政治力量,能够通过门阀制度将权力代代相传,维持他们的统治地位。
最后,门阀制度能够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门阀制度使得家族成员可以集中研究和经营家族的事务和财产,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有助于社会的繁荣和发展。
然而,门阀制度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弊端。
首先,门阀制度剥夺了个人的社会自由和选择权。
作为家族成员,每个人的言行行为都要受到严格的约束和监管,无法自由发展自己的能力和潜力。
其次,门阀制度助长了权贵思想和贵族特权意识。
家族成员经常享受特权和优待,导致他们对底层人民的不关心和冷漠,加剧了社会的阶级分化和不公平现象。
再次,门阀制度矫枉过正,不在乎个人才能和能力,只以家族血统来评判一个人的能力和地位,这有悖人才的选拔和利用原则,限制了整个社会的发展潜力。
最后,门阀制度也阻碍了社会的民主化进程。
门阀制度将权力的传承限制在家族内部,家族成员通过亲属关系和传统的血统来继承权力,而不是通过竞争和选拔来实现权力的合理传承。
魏晋门阀制度

魏晋门阀制度魏晋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这一时期的政治制度被称为门阀制度。
门阀制度是指社会上出现了一批有着特殊地位和影响力的家族,他们通过门第、血统和联姻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地位和利益,并在政治、军事、文化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魏晋时期,门阀制度首先在政治领域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门阀家族们通过建立家族派系、互相联姻等方式来加强自己的实力和地位。
他们通过婚配自己的子女与其他有势力的家族联姻,以亲戚关系来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系。
这种联姻形式不仅有助于家族之间的相互支持和合作,还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扩大自己的影响力和实力。
此外,门阀制度还在军事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魏晋时期,门阀家族中的许多人担任了中央政权和地方政权的高级军事职位,掌握军队的实际权力。
这些门阀家族通过自己的官职和地位来控制军队,巩固自己的地位和权力。
他们还通过布衣将领和家族成员之间的关联来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军事体制,使得他们在国家政权里具有重大的决策权和影响力。
除了政治和军事领域,门阀制度还在文化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那个时期,门阀家族都非常注重家族的地位和声望,重视培养家族的文化传统和知识水平。
他们会邀请一些知名的文化人士和学者来担任家族的文化指导和顾问,鼓励家族成员研习儒家经典、诗文书法和音乐舞蹈等文化艺术。
通过这种方式,门阀家族可以提高自己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声望,同时也可以通过文化艺术的传承来增强家族的凝聚力和团结力。
总的来说,魏晋门阀制度是一种充满特色的政治制度,它在政治、军事和文化等各个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门阀家族通过建立家族派系、联姻、担任高级官职等方式来加强自己的地位和实力。
这种制度为魏晋时期的社会稳定、文化繁荣和政治运行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然而,魏晋门阀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和利益之争,并且不利于社会的流动和进步。
魏晋之后的中国的门阀制度

魏晋之后的中国的门阀制度
魏晋时期,隋唐时期,是中国门阀制最为兴盛和发达的时期。
门
阀制度是指特定的家族宗族,通过世代传承而形成的固定的社会等级
和阶层,其成员担任政治、经济和军事等领导职务,通常形成一种封
闭的社会结构。
门阀制度在魏晋时期开始形成,大致可以分成以下几个阶段:
1. 汉晋时期的宗室贵族掌控权力。
汉朝末年,随着宗室贵族的
势力日益壮大,王室逐渐失去了政权的掌控力。
这种情况在三国时期
和西晋时期更加明显,宗室贵族成为了政治、军事和经济的主导力量。
2. 门阀重臣的兴起。
随着王朝逐渐衰落,门阀重臣开始兴起,
门阀制度也开始更加完善。
这些门阀家族,通常以参与历朝政治、法律、军事等事务并获得世卿、郎中等品级官职为代表标志。
他们与王
族贵族一同组成了当时执政的主要力量。
3. 士族的兴起。
在唐朝时期,由于门阀制度的形成,大量的平
民士族开始通过科举和军功加官晋爵等方式逐渐跻身于权力中心,而
非继承官爵。
这种趋势为唐代官僚制度的完善带来了新的动力。
士族
成为政治的主要力量,同时也引发了土地等经济资源财产的大批量流
通和转移的时期。
总之,门阀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推动了中国
社会、政治和文化等多个方面的发展。
但它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阶级
分化、社会不稳定以及官员贪污、等问题,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一大
障碍。
简述门阀制度的发展及影响

门阀制度的发展及影响1. 门阀制度的起源1.1 古代门阀制度的形成在古代社会,由于社会制度的落后和阶级分化的存在,门阀制度逐渐形成。
这一制度源于贵族阶层为了维护其特权地位,限制社会流动性而设立的。
2. 门阀制度的发展2.1 门阀制度的渐入人心随着时间的推移,门阀制度逐渐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不仅仅局限于贵族阶层,也涉及到了其他社会阶层。
3. 门阀制度对社会的影响3.1 社会流动性受阻门阀制度限制了社会的流动性,使得个人难以跨越社会阶层的界限,加剧了社会的不平等现象。
3.2 经济发展受阻门阀制度导致人才无法合理流动,限制了创新和发展的空间,对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
3.3 社会团结脆弱门阀制度造成社会内部的壁垒,阻碍了不同阶层之间的相互交流和理解,导致社会团结脆弱,难以形成共识。
4. 各国门阀制度的不同表现4.1 中国古代的门阀制度中国古代的门阀制度以家族为单位,通过择偶、家族联姻等方式维持其特权地位,成为社会中的核心势力。
4.2 日本的门阀制度日本的门阀制度主要体现在政治领域,贵族家族通过政治联盟维持其统治地位,严重限制了社会的流动性。
5. 现代社会对门阀制度的反思与改革5.1 反思门阀制度的弊端现代社会对门阀制度的弊端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其对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
5.2 推动社会公平与流动性的改革现代社会通过推动社会公平和流动性的改革,努力打破门阀制度的局限。
这一改革涉及到教育、就业等方面的政策调整。
5.3 引导社会发展朝着更加公正的方向现代社会通过引导社会发展朝着更加公正的方向努力,减少阶级差距,提高社会整体的幸福感。
结语门阀制度的发展与影响是一个复杂而严肃的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通过对门阀制度的起源、发展和影响进行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到其中的问题,并积极参与到相关的改革和创新中去。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门阀制度的时间

门阀制度存在于魏晋南北朝时期,门阀制度的存在和发展有其历史的必然性,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产生的具体影响分析如下:
第一,门阀制度确切的开始时间是在东汉,东汉末年随着大地主阶级的发展壮大,一部分世代官宦的家族,势力逐渐膨胀。
一个最出名的例子就是袁绍袁术兄弟,袁家四世,五人位至三公。
第二,门阀制度的发展时期,是在魏国建立后魏文帝曹丕的时代,曹丕建立了九品中正制,这个制度其实就是以人的主观意志去挑选德才兼备的人做官。
这种选才的方式有太多的主观性。
导致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现象层出不穷。
第三,门阀制度最辉煌的时期,就是两晋南北朝时期,比如说琅邪临沂的王氏除王导、王敦、王彪等几人外,梁国阳夏的谢氏除谢安、谢玄等外,其余这些门阀子弟在军事经济文化方面几乎都一无所长。
但是这些门阀依旧把持朝政,占据高位。
甚至出现过王与马共天下的局面。
第四,门阀制度的衰落在唐朝时代,南方的士族在经历过侯景之乱后,已经不成大气候了。
在唐宪宗之前的驸马没有士族,中晚唐的公主有大龄方婚者。
当时五姓七望,大部分都看不起唐朝皇室鲜卑族后裔的出身,拒绝与唐朝皇室结亲。
唐朝依旧是个门第观念很强的朝代,而出身门第的高低
不仅仅取决于拥有的权势,还取决于门阀家族的文化传统,门风家风和社会名望等。
最后,门阀制度的消亡随着唐朝灭亡而消失,唐朝实行的科举制度虽然改变了门阀政治,但是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寒门的进士极少,而士家子弟拥有更好的教育,而且士家子弟当官可以不依靠科举考试。
直到黄巢起义后,杀入长安城后,天阶踏尽公卿骨,甲第朱门无一半。
后梁太祖朱温灭亡唐朝,屠杀大臣,才彻底结束了中国历史上历时800年门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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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治特权 东汉选官制度:察举和征辟。 苏绍兴所著《两晋南朝的士族》称:“总括 士族之形成,不外三途:其一,凭借政治势力; 其二,凭借学业世传;其三,凭借经济力量。 而考两晋南北朝之士族,多由首两途致显, 更需经学文章、道德品行维持地位于不 坠。”
曹操求才三令:曹操三令,大旨以为有德者未必 有才,而有才者,或负不仁不孝、贪诈的污名。这 是明白宣示儒家豪族自来遵奉的金科玉律,并赖 以安身立命的根据,汉征辟制度的标准儒教已经 完全破产,不可依据。……如果深入一步,联系曹 操的阶级出身来考察,就可知道曹操出身阉宦家 庭,而阉宦之人,在儒家经典教义中不能占有政治 上的地位,若不对此不两立的儒家教义摧陷廓清, 则本身无以立足,更无以与儒家豪族人物如袁绍 之辈相竞争。从摧陷廓清儒家豪族的金科玉律来 说,此三令可视为曹魏皇室大政方针的宣言。 (马绳楠《陈寅恪魏晋南北朝讲演录》)
都下人多为诸王公贵人左右、佃客、典计、 衣食客之类,皆无课役。官品第一第二佃客 无过四十户,第三品三十五户,第四品三十户, 第五品二十五户,第六品二十户,第七品十五 户,第八品十户,第九品五户;其佃谷,皆与大 家量分。其典计,官品第一第二置三人,第三 第四置二人,第五第六……一人;皆通在佃客 数中。官品第六已上并得衣食客三人,第七 第八二人,第九品……一人。客皆注家籍。 (《隋书·食货志》述东晋品官荫客制)
九品中正制的恶果 一是各级中正在品评人物时愈来愈注重荐 举对象的出身家世,因此,九品官人法便由 起初的“以才品人”,“论人才优劣”,逐 渐蜕变为“徒以凭藉世资,用相驾”,“遂 计资定品”,“唯以居位为贵”。造成了 “岁月迁伪,斯风渐笃,凡厥衣冠,莫非二品, 自此以还,遂成卑庶” ,“故据上品者,非 公侯之子孙,则当途之昆弟”;“上品无寒 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
另一方面,各级大小中正均由中央官吏兼任, 又使中正的权势日益扩大,开始由起初的 “平次人才”,“铨第等级”,“区别人物, 第其高下”,唯“论人才优劣”,发展到直接 干预乃至左右官吏的选拔任用。于是,又出 现了“台阁选举,涂塞耳目,九品访人,唯问 中正” ,现有高官通过操纵九品官人法,掌 握了中正评品荐举大权,又借助中正评品荐 举之机,进而控制吏部选拔任用之柄,将自己 的子孙姻亲纳入“士人”阶层,世代把持、 垄断公卿显宦、高官要职,遂上升并凝固成 为享有世袭政治特权的士族门阀阶层。
咏 史(晋)左思
郁郁涧底松,离离山上苗。 以彼径寸茎,荫此百尺条。 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 地势使之然,由来非一朝。 金张借旧业,七叶珥汉貂。 冯公岂不伟,白首不见招。
第十章 中国的门阀制度
第一节 中国古代的门阀制度
一、门阀的涵义 《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古者人 臣功有五品,以德立宗庙定社稷曰勋,以 言曰劳,用力曰功,明其等曰伐,积日曰 阅”。 这些有功的大臣以及他们的后裔为了彰显 自己的业绩,所以在大门两侧竖立两根柱 子,左边的叫“阀”,右边的叫“阅”。 用来张贴功状。
3.司法上的特权 ➢“八议”之法入魏律;
魏明帝于太和年间(227—232年)“下诏改定刑 制”,以周礼的“八辟”原则为依据,正式将 “八议”之法订入《新律》。所谓“八议”,亦 即议亲(皇亲国戚)、议故(皇帝故旧)、议贤(德 行高尚者)、议能(才能卓越者)、议功(功勋卓著 者)、议贵(身分显贵者)、议勤(勤谨非凡者)、 议宾(先贤之后及前代国宾)。“八议”之法,是 指上述八种特殊人物犯罪,一般司法官员无权直 接过问,也不得适用普通法律规定和正常诉讼程 序,而必须由皇帝指定某些高级官员进行议定,最 后经皇帝做出裁决,往往是予以赦免或宽宥处理。
户籍上加注其士族通过《户调式》正式颁布了 品官占田荫户制的法律 :“其官品第一至于第九, 各以贵贱占田,品第一者占五十顷,第二品四十五 顷,第三品四十顷,第四品三十五顷,第五品三十顷, 第六品二十五顷,第七品二十顷,第八品十五顷,第 九品十顷。而又各以品之高卑荫其亲属,多者及九 族,少者三世。宗室、国宾、先贤之后及士人子孙 亦如之。而又得荫人以为衣食客及佃客,品第六已 上得衣食客三人,第七第八品二人,第九品……一 人。其应有佃客者,官品第一第二者佃客无过五十 户,第三品十户,第四品七户,第五品五户,第六品 三户,第七品二户,第八品第九品一户。
二、门阀制度的涵义 门阀制度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封建国家通过法 律的形式对门阀士族的政治经济特权和优越 的社会地位予以确认的制度。 这种制度发 仞于东汉,兴盛于魏晋南北朝,衰亡于隋唐。 其最根本的特征就是“在法律上按门第、家 庭系统的社会等级世袭特权。”
三、门阀士族的世袭特权 1.政治特权,即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 世族”; 2.经济特权; 3.司法特权。
门阀,字面上的解释是“门第阀阅”,即累 代权势显赫的世家大族。与此相近的名称 还有高门、世族、望族、右姓、甲族等等。 也有将门阀等同士族的,但此时的士族是狭 义的,不包括其中的次门与寒门。它一般是 指存在于东汉后期至五代时期的那些代出 高官的大族,“凡三世有三公者曰‘膏梁’, 有令、仆者曰‘华腴’,尚书、领、护而上 者为‘甲姓’,九卿若方伯者为‘乙姓’, 散骑常侍、太中大夫者为‘丙姓’,吏部正 员郎为‘丁姓’。凡得入者,谓之‘四姓’” (欧阳修、宋祁《新唐书》)
“九品中正制”,又名九品官人法,即政府 分别在每“州郡县俱置大小中正,各以本处 人任诸府公卿及台省郎吏有德充才盛者为 之,区别所管人物,定为九等”,以便为吏部 的选拔任用提供一个“凭之授受”相应官 职的参考依据。各地中正在品评人物时,主 要是根据被品评者的出身家世、道德行状 及才能大小等诸项指标,为其评定一个相应 的品第等级。这种品第等级,共分为上上、 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 下中、下下九个品级,故称九品。
为了确保士族门阀阶层的世袭特权地 位,按照九品官人法的有关规定,凡取 得中正所定品级,尤其是上品高级者, 一般即可获得成为“士人”的“士 名”,同时也就获得担任相应官品职务 的预备资格;而获得“士名”、成为 “士人”、跻身“上流”、定为士族 者,还拥有一种特别户籍——“士籍” 。所谓“士籍”,即在国家控制管理的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