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折旧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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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加速折旧案例篇一:加速折旧法案例某企业某项固定资产原价为80000元,预计净残值为5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
要求:(1)按平均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计算5年的折旧额;(2)按平均年限法的计算结果编制会计分录(基本生产车间使用)。
答案:(1)平均年限法每年折旧额=(80000-5000)/5=15000元(2)双倍余额递减法:第一年折旧80000*(2/5)=3201X元第二年折旧(80000-3201X)*(2/5)=19200元第三年折旧(80000-3201X-19200)*(2/5)=11520元第四年年折旧(80000-3201X-19200-11520-5000)/2=6140元第五年折旧同第四年(3)年数总和法:第一年折旧=(80000-5000)*(5/15)=25000第二年折旧=(80000-5000)*(4/15)=201X0第三年折旧=(80000-5000)*(3/15)=15000第四年折旧=(80000-5000)*(2/15)=10000第五年折旧=(80000-5000)*(1/15)=5000(4)会计分录:借:制造费用 15000贷:累计折旧 150001篇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案例及填报分析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案例及填报分析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预缴申报主要涉及两张预缴申报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X年版)》(简称“主表”)及《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附表2,简称“附表2”)。
二者表间关系:主表第7行“本期金额”=附表2第13行11列“纳税调整额”;主表第7行“累计金额”=附表2第13行16列“纳税调整额”。
以下案例仅填报“附表2”,主表请参照上面表间关系自行填报。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调整案例分析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调整案例分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由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不同产生的财税差异,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所得税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基本原理是企业所得税费用应以企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按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计算暂时性差异,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例:亚光公司2016年12月15日购进专门用于研发的A 设备,不含税价6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企业为一般纳税人,该研发设备预计可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0,会计上按直线法计提折旧,税法上按照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企业所得税率为25%,2017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可以享受15%优惠税率。
假设该公司每年会计利润均为30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会计分录如下:年购进设备借:固定资产——A设备6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02贷:银行存款等702年,会计每年计提折旧=600÷5=120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120贷:累计折旧120期末将“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转入“管理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120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120纳税调整:税务上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600×5÷=200。
折旧产生的财税差异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120=80;另外,研发费用可以享受50%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20×50%=60。
应纳税额=×25%=40A设备期末账面价值=600-120=480,计税基础=600-200=400,前者大于后者80万元,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80×25%=20。
借:所得税费用6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40递延所得税负债20年折旧及研发费的会计分录同2016年。
税筹实际案例:利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

利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一、客户基本情况(客户基本方案)甲公司属于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2022年度购进两台机器,每台价值100万元。
甲公司计划按税法规定的10年折旧年限进行折旧,即每年提取20万元折旧。
预计2022年度实现利润总额300万元。
二、客户方案纳税金额计算甲公司2022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0×12.5%×20%+(300-100)×25%×20%= 12.5(万元)。
简明法律依据(1)《企业所得税法》;(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三、纳税筹划方案纳税金额计算建议甲公司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优惠,将200万元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由此,甲公司2022年度可以增加税前扣除:200-20=180(万元)。
甲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将降低为:300-180=120(万元)。
甲公司2022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0×12.5%×20%+(120-100)×25%×20%=3.5(万元)。
通过纳税筹划,甲公司2022年度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12.5-3.5=9(万元)。
简明法律依据(1)《企业所得税法》;(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7)《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8)《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9)《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
固定资产的几种折旧方法以及举例

固定资产的几种折旧方法以及举例固定资产是指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长期资产,其价值在一定时期内会逐渐减少。
为了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减少过程,在会计核算中需要采用折旧方法来计算和分摊固定资产的成本。
下面是几种常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以及相应的举例。
1.直线法折旧直线法折旧是最常见的折旧方法,其核心思想是将固定资产成本均衡地分摊到其预定使用寿命的各个会计期间。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每年折旧费用=(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预计使用年限举例:企业购买了一台机器,原值为1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残值为2万元。
根据直线法折旧方法,每年折旧费用为(10万元-2万元)/5年=1.6万元。
2.加速折旧法加速折旧法认为固定资产的价值在使用初期会快速减少,而后期减少速度会减缓。
常用的加速折旧方法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倍数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每年折旧费用=(固定资产原值-已计提折旧累计额)*2/预计使用年限举例:企业购买了一台设备,原值为2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
根据双倍余额递减法,第一年折旧费用为(20万元-0万元)*2/5年=8万元;第二年折旧费用为(20万元-8万元)*2/5年=4.8万元,以此类推。
年数倍数递减法:每年折旧费用=(固定资产原值-已计提折旧累计额)*(年数倍数/预计使用年限)举例:企业购买了一辆车,原值为3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
根据年数倍数递减法,第一年折旧费用为(30万元-0万元)*(5/15)=10万元;第二年折旧费用为(30万元-10万元)*(4/15)=6.67万元,以此类推。
3.存货量法折旧存货量法折旧是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时间或工作量计算折旧费用。
它适用于使用寿命不均匀或固定资产使用量有明显波动的情况。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每个计提周期的折旧费用=(单位数量的折旧费用×使用数量)/总量举例:企业购买了一套生产设备,以标准产能计算,使用寿命为5年,每年产能为5000件产品。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例题

(一)四大行业2015年新购进固定资产,税会均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例1、A企业属于日化产品制造业,2015年12月购进一台全新的生产设备并当月投入使用,价值360万元。
该设备会计加速折旧后折旧年限为6年,税法规定该类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暂不考虑残值,企业所得税分季预缴。
分析:A企业属于轻工行业,根据《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8号)规定,可对2015年1月1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享受加速折旧优惠。
该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式对该类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折旧年限缩短为6年(10×60%=6),与会计折旧年限一致。
A企业虽然因税法与会计折旧金额一致,无需进行纳税调整,但仍然需要在预缴申报的同时附报相关报表。
2015年10月1日后的预缴纳税申报时,需要填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9号)的附件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此例中法定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当季税收正常折旧额为360÷10÷4=9万元,本期加速折旧额为360÷6÷4=15万元,当季加速折旧优惠统计额为6万元。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万元)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二)四大行业2015年新购进固定资产,会计上未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税收上采取。
例2:B企业属于汽车制造企业,2015年12月购进一台全新的生产设备并当月投入使用,该设备价值360万元。
该设备会计折旧年限为10年,暂不考虑残值,企业所得税分季预缴。
分析:B企业属于汽车制造企业,根据《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8号)规定,可对2015年1月1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享受加速折旧优惠。
该企业税收上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式,折旧年限缩短为6年(10×60%=6)。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案例分析

(100-5)/ 5 = 19万元
影响
每年计提的折旧额为19万元, 将减少企业的利润,同时也减少 了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案例二:某高新技术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
01
概述
某高新技术企业购买了一台新的 研发设备,价值200万元,预计 使用寿命为3年,残值为20万元 。该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该 设备的折旧。
03
02
折旧额计算
04
计算方法
加速折旧法是一种折旧计算方法, 其基本公式为:第一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残值)/ 使用年限
(200-20)/ 3 = 60万元。第一 年计提折旧60万元。第二年计提 折旧(200-60-20)/(3-1)=50 万元
影响
第一年计提的折旧额为60万元,将 减少企业的利润,同时也减少了企 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工作量法
每工作量折旧相等,对企业特定工作量影响较 小,但若企业工作量波动较大,则会影响企业 利润和所得税。
双倍余额递减法
初期折旧额较高,后期折旧额较低,使企业前 几年能够获得更多的税前扣除,减少所得税支 出。
不同行业对折旧方法的选取因素
制造业
01
机器设备更新换代快,采用直线折旧法或双倍余额递减法可加
详细描述
直线折旧法假定固定资产在使用年限内的磨损是均匀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和预计使用年限计 算折旧额。在直线折旧法下,每年的折旧额是相等的。
加速折旧法
总结词
加速折旧法是一种鼓励企业投资、减轻税负的计提折旧方法 ,前期计提的折旧较多,后期计提的折旧较少。
详细描述
加速折旧法适用于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由于这些资产 在使用初期磨损较大,所以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以加快固定资 产的收回速度。在加速折旧法下,固定资产的成本在使用年 限内按照递减的速率进行分摊。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示例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申报示例原值5000元以下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填报示例对于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在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时,建议采取税会一致的方式进行处理,即会计和税收上均采取一次性扣除的方式。
这样处理不涉及以后年度的纳税调整问题,相对来说简单便捷,更方便纳税人操作。
一、政策规定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部分,2014年1月1日以后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示例示例一: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黑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3年12月3日购入一套办公家具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设备价款48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816元,确定固定资产计税基础4800元,折旧年限5年,假设预留残值为零。
该公司2015年前两个季度均采取直线法计提折旧,税收上也未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7月份决定自第3季度开始申报享受5000元以下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加速折旧优惠政策。
解析:会计与税法处理一致会计处理上在7月份将折余价值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税收处理上在2015年第3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一次性在税前扣除。
(一)会计处理:购入固定资产时:借:固定资产48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16贷:银行存款等5616 2014年1-12月计提折旧,年折旧额=4800÷5÷12×12=960元借:管理费用960贷:累计折旧9602015年1-6月计提折旧额80×6=480元借:管理费用480贷:累计折旧4802015年6月末该项固定资产折余价值为4800-960-480=3360元,于2015年7月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3360贷:累计折旧3360(二)纳税申报对于会计与税法均加速折旧的,填写《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第4列、第5列、第6列、第9列、第10列、第12列和第14列、第15列、第17列,据此统计优惠政策情况。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填报案例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填报案例(以第四季度申报为例)案例一:会计和税收均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以直线法为例,会计折旧年限等于税收规定的最低加速折旧年限。
例1:甲企业属于仪器仪表制造业,2015年9月购进一台全新的生产设备并投入使用,价值360万元,在2015年10月开始计提折旧。
会计上折旧年限为6年,税法上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暂不考虑固定资产的净残值。
填报分析:甲企业属于六大行业,其2014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可以采用缩短折旧年限方式享受加速折旧优惠,该设备折旧年限缩短为6年,与会计折旧年限一致。
甲企业从2015年第四季度预缴申报起每个季度申报需填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在税法折旧小于正常折旧后,年度内预缴保留累计数和原值,本期不再填写。
由于该设备的会计折旧与税收折旧金额一致,预缴申报时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数据计算分析:1.第5列本期“税收折旧(扣除)额”:填报按税法规定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固定资产当月(季)度折旧(扣除)额。
3600000÷6年÷4季=1500002.第6列累计“税收折旧(扣除)额”:填写按税法规定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固定资产自本年度1月1日至当月(季)度的累计折旧(扣除)额。
因该企业是2015年9月购入固定资产,应在2015年第四季度开始折旧,所以累计折旧额应等于第5列本期数:150000×1季=1500003.会计和税法均采取加速折旧的,该类固定资产填报第9列、第14列“正常折旧额”,第10列、15列“税收加速折旧额”,第12列、17列“加速折旧优惠统计额”,据此统计优惠政策情况。
4.“正常折旧额”:会计和税收均加速折旧,为统计企业享受优惠情况,假定该资产未享受加速折旧政策,本列填报该固定资产视同按照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用直线法估算折旧额。
第9列本期数:3600000÷10年÷4季=90000;第14列累计数:90000×1季=900005.本期“加速折旧优惠统计额”:会计和税收均加速折旧,填写加速折旧优惠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