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光荣院考评细则(试行)
全国文明城市医院实地测评标准

全国文明城市医院实地测评标准
1、做好“门前三包”:门前无垃圾杂物、乱涂乱画、乱停乱放、道路破损、破坏绿化、乱摆乱卖现象;
2、内部环境整洁,设施齐全;
3、办事制度公开、程序规范;
4、工作人员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
5、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工号,准时到岗到位;
6、工作人员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7、服务承诺公示;
8、主要收费项目公开;
9、各类业务服务指示牌准确到位;
10、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11、有电子屏、海报等载体宣传公益广告;
12、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崇尚、争当、关爱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13、设有志愿服务站,开展志愿服务;
14、定期检查维修公用电梯,乘座有序,确保安全;
15、消防安全设施完好,消防通道无被堵塞;
16、导医服务清晰;
17、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排队等候不超过15分钟;
18、无收受“红包”、开“大处方”现象,无医疗责任事故
发生;
19、保安、保洁、绿化服务到位;
20、生活垃圾每天清运,确保场地清洁;
21、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22、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试行) .doc

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试行)2012年5月谢谢观赏说明一、全国文明单位是指,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
二、根据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实际,测评体系共设置13个测评项目,满分为l00分,分布在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活动、道德讲堂建设、学习型单位建设、文明有礼培育、勤俭节约活动、道德经典诵读、“我们的节日”活动、文明风尚传播、文化体育活动、参与帮扶共建、优质服务状况、优美环境建设之中。
三、数据采集主要使用实地考察、材料审核、问卷调查三种方法。
四、申报前两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全国文明单位:1、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2、员工发生刑事案件;3、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故;4、单位员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谢谢观赏注:①为便于开展服务,每支志愿服务队一般5 0人左右,单位可根据情况设总队、支队、分队,配备组织能力强、热心公益的队长,通过建立志愿服务QQ群、微博群等有效手段,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②有明确的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活动效果明显。
谢谢观赏注:①单位规模千人以下设1个道德讲堂,千人以上按每1000人左右1个的标准设置道德讲堂,每次百人以下,分批开展活动;②有明确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效果良好;③包括唱歌曲、学模范、诵经典、发善心、送吉祥等环节;④有道德讲堂统一标识和相关氛围布置;⑤经常开展读书心得交流或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⑥考核员工行为举止,在单位内部团结谦让、和谐相处,在社会上树立文明形象。
谢谢观赏注:①单位对节水、节电、节约原材料等都有具体规定;②进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开展“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行动,开展“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活动;③开展道德经典道德箴言诵读或吟诵、交流、比赛等活动;④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都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⑤组织诗会、讲座或观看专题片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⑥组织参与庙会灯会、娱乐竞技、祭奠先烈、民间社火等传统节日民俗活动。
2024年文明单位测评细则

2024年文明单位测评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社会文明风气,推动文明素质的提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文明单位测评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等。
第三条:文明单位测评的目的是评定单位在遵守社会公德、道德规范、文明礼仪等方面的表现,为社会提供文明单位的标杆和榜样。
第四条:测评分为申报、初评、终评三个阶段。
第二章:申报阶段第五条: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包括单位基本信息、文明建设工作情况、文明活动开展情况等。
第六条:单位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材料或隐瞒事实,将取消该单位的评选资格。
第七条:单位申报材料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相关部门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单位予以初评资格。
第三章:初评阶段第九条:初评阶段主要通过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的方式对单位进行评估。
第十条:初评主要评价单位在文明建设工作中的创新能力、组织能力、宣传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第十一条:初评结果应公示,并给予单位提出改进意见。
第四章:终评阶段第十二条:终评阶段主要对初评合格的单位进行终评。
第十三条:终评主要评价单位在文明建设工作中的成效、影响力以及对社会的贡献。
第十四条:终评结果由专家评审,决定是否评选为文明单位,并给予单位相应的评级。
第十五条:终评结果应公示,并给予单位评选证书。
第五章:奖惩和宣传第十六条:对于评选为文明单位的单位,将给予奖励和表彰,并举行颁奖仪式。
第十七条:对于未能评选为文明单位的单位,相关部门应给予监督、指导,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道德规范的单位,将给予相应的惩罚,直至取消文明单位的评选资格。
第十九条:对于评选为文明单位的单位,将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其示范带动作用。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国家有关部门所有。
以上为2024年文明单位测评细则,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

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
(初稿)
年月
说明
1.根据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制定的高校文明校园标准,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对象是全国高等学校,目的是明确文明校园创建任务,检验创建工作进展成效,为评选文
明校园提供基本依据.
3.测评细则包括“基本指标”“特色指标”“负面清单"三部分,分别设置项一级测评指标、项二级测
评指标、项测评标准。
4.测评主要采用实地考察、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等方法。
5.分值结构:总分为分,其中基本指标分,特色指标分。
6.本测评细则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试行)

曲靖市文明村测评体系2016年2月说明一、曲靖市文明村是指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生态优良好的先进村。
二、曲靖市文明村实行届期制,每届届期三年,届满荣誉称号自然终止,需重新申报参加评选。
三、曲靖市文明村实行星级评定,根据考评评分确定“星级”,分为三个等级。
测评得分低于80分的不予命名表彰,测评得分80分至90分之间的,评定命名为“三星级市级文明村”,测评得分90至95分之间的,评定命名为“四星级市级文明村”,测评得分95分以上的,评定命名为“五星级市级文明村”。
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文明村的,通过进一步创建巩固提升,在以后年度的创建评选中,可以继续申报参加创建评选,进行晋位升级。
创建为“五星级市级文明村”方有资格参加省级文明村评选。
四、根据创建文明村工作实际,测评体系共设置7个测评项目,51条测评内容,基础分100分,加分项目20分,共计120分。
五、数据采集主要使用实地考察、材料审核、问卷调查三种方法。
材料审核需提供近三年的文字材料、数据和图片。
2016年度市级文明村的材料审核时间范围为2014-2016年。
六、申报前两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市级文明村;命名后在届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文明村一票否决,由命名表彰机关撤销文明村荣誉称号。
1、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出具证明);2、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严重经济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3、违反环保和土地法规定,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当地环保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出具证明);4、村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故(当地安监部门出具意见);5、村民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当地卫计部门出具意见);6、有邪教活动(当地政法部门出具意见);7、申报时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当- 2 -- 3 -- 4 -- 5 -- 6 -- 7 -。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试行)的通知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国双拥模范城(县)
考评标准》(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公布日期】2010.03.01
•【文号】国拥[2010]3号
•【施行日期】2010.03.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优抚安置
正文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
评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拥﹝20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考评标准》)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做好双拥模范城(县)考核推荐工作,是确保命名表彰质量的重要环节。
各地各部队要充分认清做好考核推荐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密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要严格按照《考评标准》(试行)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考核推荐,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要注重研究解决考核推荐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不断推动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深入发展。
试行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年三月一日附件:
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
文明单位考评验收评分细则

八
特色加分
10分
1、单位受自治区党委、政府(国家各部委)表彰4分;受市委、政府表彰3分;受自治区各厅局委办表彰2分;受县(区)委、政府表彰1分
查证书
看稿件
2、创新工作加分:2分
3、创建工作宣传加分:自治区级2分;市级1分
3、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差一个安排),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深入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全面推行“五个一”活动。(3分)
4、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把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提升干部职工道德素养的有力抓手,积极开展关爱自然、关爱社会、关爱他人志愿服务活动。发展网络志愿者,运用网络等新兴媒体,在传播文明、引领风尚中起示范带头作用。(3分)
4、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干部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3分)
五
加强民主管理
严格遵纪守法
15分
1、政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健全(2分)
听汇报
查档案
2、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状况良好(3分)
3、职工和单位无违法违纪案件、安全事故发生(4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单位发生群体上访事件的将一票否决。
4、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3分)
5、计划生育工作达标,违反计生政策现象的一票否决(3分)。
序号
考评内容
考评重点
考评
形式
扣分原因
得分
六
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14分
1、定期开展内外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文化氛围浓厚。(4分)
查资料
看环境
2、绿化、美化较好,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3分)
全国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关于印发《全国文明单位考核细则》的通知各省辖市文明办,省直文明办,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推荐我省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通知》(豫文明办[2011]14号)要求,为做好今年我省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的考核推荐工作和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景区)的复查工作,省文明办制定了《全国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一、《细则》满分为100分,其中,群众评议10分,创建档案资料35分,表彰奖励10分,实地考察25分,知识测验20分。
二、考核得分达不到95分的申报单位,取消参评全国文明单位资格,指标由省文明办收回,按照省辖市文明办年度工作评价排序逐一进行奖励。
复查得分达不到90分的现有全国文明单位,向中央文明办建议取消其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三、行业(系统)推荐的全国文明单位的考核和复查工作,参照本《细则》执行。
四、本《细则》由省文明办负责解释。
现将《全国文明单位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文明办2011年5月24日一、全国文明单位群众评议表(10分)评议说明:按照评议项目,对评议内容按“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和相应分值进行评议打分,在“得分”栏中标明所得分数。
该评议表满分为10分。
须严格在限定分值内打分,否则无效。
在总体评价一栏中对“同意、不同意”划“√”,如果同意,该表计分;如果不同意,该表不计分,计入评议人数。
空白表视为弃权,每1份弃权表扣0.2分。
二、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档案资料和现场考核评分表(70分)计分说明:该表分查阅资料、查看奖励(2009年以来)和实地考察三部分,满分为70分,其中查阅资料部分为35分,表彰奖励10分,实地考察部分为25分。
三、全国文明单位日常学习情况知识测验(20分)1、每个省辖市设立一个考场,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集中测试的办法进行。
每个单位选派20人参加测验(单位干部职工总数不足30人的选派10参加测验)。
每个考核组确定一名保密员负责试卷发放和封存。
2、参加知识测验人员必须是申报单位的在编干部职工,考评组按照单位干部职工花名册、工作证、身份证三统一的要求对参加测验人员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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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项目 序号 考 评 内 容 分值 评 分 细 则 得分
1
领导班子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 度一致,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学习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制度保障,有考核办法。
3
政治立场坚定的得2分;理论学习坚持经常的得1分。
一 领 导 班 子 建 设 12 分
4
完成任务的得4分。
5
制定员工文明守则等各类行为规范,经常在职工中开展职业 道德教育,员工政治表现好、作风正派,模范遵守各项规章 制度,恪尽职守,挂牌上岗,热心服务。
3
有文明守则的得1分;职业道德教育开展经常的得1分;员工 整体表现较好的得1分。
二 职 工 队 伍 建 设 8 分
6
按照不低于集中供养对象人数的25%配备医护、厨师、会计、 出纳等工作人员,其中管理人员占工作人员总数的比例不超 过20%。
4
供养对象按规定享受医疗待遇的得1分;及时得到治疗的得1 分;有供养对象医疗健康档案的得1分;定期组织体检和开展 健康指导的得1分。无服务流程和工作记录的扣1分。
12
5
三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供 养 服 务 40 分
有适合老年人的图书、报刊的得1分;定期开展文化娱乐活动 的得1分;运用社会工作、心理学等专业知识提供精神慰藉的 得1分;优抚对象精神状态普遍较好的得2分。无工作记录的 扣1分。
16
短期疗养:有短期疗养工作机构,有专门工作人员,有经费 保障,有工作制度,与开展短期疗养活动相适应的服务设施 运转正常,完成上级下达的短期疗养任务。
4
有短期疗养机构、人员、经费和制度的得1分;服务设施运转 正常的得1分;完成任务的得2分。
17
丧葬办理:为去世的供养对象办理丧葬事宜,并及时报告主 管部门。
1
电子信息档案资料齐全的得1分。
管 理 20 分
34
建立出入院制度。坚持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的原则,规范入 院、出院手续。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人员,及时向主管部门 报告,由主管部门核准后出院。
1
达到要求的得1分。
35
设立荣誉室或陈列室,收集、编撰、陈列、展示有关烈士和 供养对象的光荣事迹。
2
设立荣誉室或陈列室的得1分;收集、宣传光荣事迹的得1分 。
3
39
评比周期内光荣院工作(含单位和个人)受到过省部级及以 上表彰的。
2
六 加 分 项 目
40
建院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
41
评比周期内光荣院的建设与发展获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并纳入 发展规划的。
3
分 项 目
42
评比周期内承担短期疗养任务多,成绩突出的。
3
43
评比周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
卫生制度健全的得3分。
五 院 务 管 理 20 分
31
建立财务制度。落实财务、出纳、会计岗位责任制,严格执 行国家有关财务纪律,安全、合理使用资金。
2
岗位责任制落实的得1分;严格执行财务纪律的得1分。
32
建立领导带班查岗制度和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管理人员 在岗。
1
达到要求的得1分。
33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供养对象电子信息档案,长期保存 供养协议书、财物保管协议书、主管部门批准书、入院通知 书、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有关资料。
2
设施和设备配备齐全的得2分。
25
院内配备适合老年人的必要的健身器材。
2
配备必要健身器材的得2分。
26
做好绿化美化工作,保持院内生活环境安静、舒适、优美。
2
达到要求的得2分。
27
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光荣院全体人员推选产生,供 养对象所占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院务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 会议,参与光荣院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建立公示制度。定期公布国家的抚恤补助政策和标准,公开 院内工作流程、财务收支以及接受捐款捐物等情况,公开服 务宗旨和项目,自觉接受供养对象的监督。
3
居住用房面积和配置达到要求的得2分;辅助用房达到要求的 得1分。
四 建 设 规 范 20 分
22
设立医务室,并配备常用的医疗器械、设备及药品。
2
有医务室的得1分;配备常用的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得1分。
23
居住用房内配备电视机、取暖、降温等设备,有应急呼叫设 备。
2
达到要求的得2分。
24
院内配备照明、通讯、消防、排污、洗衣、消毒柜和水电供 应等必要设施和生活设备。
44
评比周期内出现拒收符合入院条件优抚对象现象的。
七 一 票 否 决
45
评比周期内干部职工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6
评比周期内出现虐待优抚对象现象的。
47
评比周期内院民满意度低于90%的。
总 分
备注
1、总分100分(不含加分),加分最高为15分。 2、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2
按标准配备各类工作人员的得1分;管理人员比例符合要求的 得1分。
7
员工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资质 。定期对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帮助提高服务技能水平。
3
员工具有胜任本职工作能力的得1分;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达到 要求的得1分;定期开展专业技能培训的得1分。
8
生活照料:为供养对象提供必备的服装、被褥、生活用具和 符合老年人、残疾人居住需求的无障碍生活设施;协助供养 对象搞好个人清洁卫生、穿衣、饮食起居、褥疮护理等。有 服务流程,有工作记录。
36
坚持开门办院,积极与驻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 单位、学校、部队、社区等开展精神文明共建活动,充分发 挥光荣院的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作用。
2
开展精神文明共建活动的得2分。
37
坚持勤俭办院,积极发展以改善供养对象生活条件为目的的 院办经济。
1
发展院办经济的得1分。
38
评比周期内光荣院的工作被民政部确定为重大典型并采取一 定形式向全国推广的。
2
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的得1分;院务管理委员会发挥应有作用 的得1分。
28
2
定期公示的得1分;公示内容齐全的得1分。
29
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定人、定岗、定职责,经常对全院人员 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3
建立安全责任制度的得1分;经常开展安全教育的得1分;定 期开展安全检查的得1分。
30
建立卫生制度。制定并认真实施卫生防疫、食品安全、清洁 卫生等各方面的卫生制度。
4
各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得2分;床位数多于50张的得1分; 床位利用率达80%以上的得1分。
20
院内建筑设施根据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生活、安全需 要设计,符合无障碍标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3
建筑设施符合无障碍标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的得3分。
21
供养对象居住用房每间不小于15平方米,配置卫生间和洗澡 间。具备开展日常工作和服务所必需的办公室、值班室、餐 厅、储藏室、活动室等辅助用房。
4
护理服务达到要求的得4分。无服务流程和工作记录的扣1分 。
11
医疗保健:协助供养对象按规定享受医疗待遇。及时联系和 协助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治疗。建立供养对象个人医疗和健 康档案。提供定期体检和健康指导服务。有服务流程,有工 作记录。 精神慰藉:订阅适合老年人的图书、报刊,定期组织供养对 象参加学习教育,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主动 关爱供养对象,运用社会工作、心理学等专业知识,通过谈 话聊天、心理咨询、组织参加社会交往活动等多种方式,满 足供养对象的精神需求。有工作记录。 安全保护:坚持预防为主,有必要的安全设施,采取必要的 安全措施,保证供养对象的安全。为供养对象配备光荣院联 系电话或明显标志,防止走失。有常见意外的预防方案和突 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定期检查记录。 环境卫生:为供养对象提供舒适、清洁的环境卫生服务,做 到无积存垃圾、无卫生死角,物品摆放整齐。督促供养对象 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在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有定期检查 记录。
13
5
安全设施齐全的得2分;采取安全措施的得2分;有预案的得1 分。无定期检查记录的扣1分。
14
4
环境卫生达到要求的得3分;公共场所有禁烟标志的得1分。 无定期检查记录的扣1分。
15
物业管理:及时对水、电、取暖、降温、排污等设备进行维 修保养,生活设施完好。室内温度适宜。有定期检查记录。
2
设施设备完好的得1分;室内温度适宜的得1分。无定期检查 记录的扣1分。
2
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民主管理,科学决策,在单位有较高的 满意度。
3
班子团结协作的得1分;实行民主管理的得1分;科学决策的 得1分。群众强烈不满的不得分。
3
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
经常化的得1分;制度化的得1分。
4
领导班子积极贯彻国家各项优抚政策,坚持全心全意为优抚 对象服务的办院宗旨,带领全院同志完成各项供养、疗养等 任务,将光荣院建设成为革命传统教育阵地和精神文明建设 窗口。
2
达到要求的得2分。
18
未成年人照顾:照顾好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 义务教育的供养对象,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
2
照顾好未成年人的得1分;保障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得1 分。无未成年人的不扣分。
19
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根据供养对象的实际需要兴建、改扩建光 荣院,所需各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所光荣院床位数不低 于50张,床位利用率达到80%以上。
4
供养对象生活用品和设施齐全的得2分;做好供养对象生活照 料的得2分。无服务流程和工作记录的扣1分。
9
合理膳食:膳食安排科学,配餐合理,营养丰富,符合食品 安全要求和少数民族饮食习俗。有工作制度和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