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报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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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报废管理制度

以下是XX公司的物品报废管理制度,供读者参考。………………………………………………………………………………………………………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规范物品报废工作的管理,确保物品的正常使用寿命,努力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特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物品报废管理的控制过程。

第2章组织责任

第3条物品使用单位的经管人员负责填报《物品报废申请单》。

第4条行政部物资设备主管负责对《物品报废申请单》进行汇总及核实鉴定,出具报废意见。

第5条财务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出具财务意见。

第6条行政部、财务部、使用单位分别调整台帐。

第7条行政部、财务部、使用单位负责变卖报废物品。

第3章管理细则

第8条报废设备的申报

1.设备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人员在每月底填报《物品报废申请单》并上报行政部,《物品报废申请单》如下表所示。

物品报废申请单

日期:年月日

(续表)

2.对不够报废年限的设备,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人员需根据《物品报废标准》写出具体报废原因形成报告,提交行政部。

第9条报废设备的审批

1.行政部物资设备主管每月初将各使用单位填报的“待报废物品鉴定申请表”进行汇总。

2.行政部物资设备主管在一周内核实《物品报废申请单》的内容,对需要实地鉴定的设备,行政部应会同使用单位进行现场鉴定,提出报废意见,由行政部经理签字。

3.行政部将初审通过对《物品报废申请单》交财务部。

4.财务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根据财务管理要求出具财务意见,财务部经理签字同意后呈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5.对于未批准的待报废设备,由行政部向使用单位反馈结果。

第10条报废设备的出账及实物处理

1.行政部、使用单位、财务部根据批准后的《物品报废申请单》进行除帐。

2.行政部会同使用单位、财务部及审计、监察部门,对报废设备进行变卖处理,处理资金交财务部。

第11条物品报废标准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的物品。

2.因事故或其他灾害是设备严重损坏且无法修复的物品。

3.耗能过高而不能转用、改装的物品。

4.腐蚀过度或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或继续使用会造成事故和环境污染;严重跑、冒、滴、漏的物品。2.2.3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以下是XX公司的费用支出管理制度,供读者参考。…………………………………………………………………………………………………….

第1条目的

为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物业公司的日常费用支出管理工作。

第3条费用审批

1.日常办公、防暑降温、劳保用品等采购,金额在100元以下(含100元)的,由物业公司部门主管批准,各部门自行采购;金额在100元以上的,由物业公司经理批准。

2.批量性物品采购的,由物业公司经理报集团物业部审批。

3.物业公司职能范围内的物业、水电维护及环卫绿化等工程正常开支必须编出用款计划,分列明细金额(包括单向设备)。100元以下(含100元)的,有物业公司部门主管审批;100元以上的,由物业公司经理审批;500元以上的,报辖区业主委员会审核,经集团总裁批准。

4.宴请招待费(包括烟酒)应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原则上不请客送礼,但因工作关系确实需要宴请的,需由集团总裁批准。

5.日常因工作关系需要的茶、烟招待费,要严格控制,如确实需要少量的茶、烟招待,应由部门主管提出,物业公司经理统管掌握。

第4条报销规定

1.出差回来或办事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内,应做好报账手续,结清暂领款。

2.因公出差、办事返回后,按规定应报销的各种票据分类整理贴好,由报销人填写《报销汇总单》,由项目区域常务经理审核签字后,报公司经理比准,方可报销;特殊情况,由项目区域常务经理审核签字后,先行报销,待公司经理返回后补签手续。

3.器材及各类物品采购,按规定需要入库的,必须附验收人签字的入库单,无专人负责验收的,要经部

门主管和经手人签字。

4.一切报销发票和外来原始单据要标有日期、本单位名称、品名、数量、单价、金额、出票单位盖章、出票人签字或写明支付事项内容。

第5条借支规定

1.公司不开放除差旅费外的其他各种个人借款。

2.个人差旅费借款,需凭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将进行申请。

(1)个人差旅费借款的审批权限,按集团《行政管理制度》中的“差旅费审批程序”的相关规定执行。(2)职员差旅费借款,最高限额为3000元。

(3)部门主管差旅费借款,最高限额为5000元。

第6条其他规定

1.物业公司在财务上建立相对独立的核算和管理体系,执行集团财务管理规定和财务核算规范,并接受所管区域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2.物业公司与集团的内部往来业务(借款、拨付资金等)通过家里内部往来明细账加以核算,内部往来业务须按财务管理规定及程序办理。

3.本规定与集团财务规定相抵触时,安集团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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