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应急储备物资管理规定
医院应急物资管理制度(五篇)

医院应急物资管理制度为做好我院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应急抢救,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物资是在事故即将发生前用于控制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用于疏散、抢救、抢险等应急救援的工具、物品、设备、器材、装备等一切相关物资。
二、应急物资的采购入库有后期保障部采购,都必须一一填写入库清单,经验收后统一入库保管。
应急物品管理要建立专账,由专人管理。
三、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1、经检验合格的应急物资,必须实行分区、分类存放和定位管理。
根据库房的条件和物资的不同属性,将储存物资逐一分类,根据其保管要求,仓储设施条件及仓库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存放区,为方便抢修物资存放,减少人为差错。
2、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以保护物资的质量。
储备物资应防止受到雨、雪、雾的侵蚀和日光暴晒。
3、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应防止应急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检查人员每月要定期检查一次应急物资和工具的情况,发现缺少和不能使用的要及时提出和督促,确保正常使用,检查人员每次检查时要进行详细记录,留存备查。
四、应急物资的调拨由应急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
应急物资调用根据“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
建立与其他地区、其他部门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五、奖惩措施1、应急物资如保管不当或挪作他用,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应当作相应赔偿,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对责任心强的保管人员,在物资的保管、养护方面有合理的建议或挽回经济损失的,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医院应急物资管理制度(二)1、药房应设专职人员管理,药品摆放整齐有序,每种药品均配有价签,无假劣、禁用和过期兽药。
2、购进兽药,必须查看并留存兽药企业的营业执照、兽药生产许可证、gmp证书、税务登记证和农业部批准的兽药标签复印件各一份,无以上任何一种证件的兽药产品,不得购入。
医院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医院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医院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医院在突发事件中的应急能力和反应速度,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依据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应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个科室及相关部门。
三、储备物资的分类和标准1.医疗救治物资:包括医疗器械、消毒药剂、救护车、医用防护服等,需根据医院的规模和实际需求确定储备数量和种类。
2.食品药品:储备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药品等,确保医院内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储备数量应足够维持48小时以上。
四、储备物资的管理和更新1.物资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和管理,确保物资储备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2.物资数量、性能等要素需要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物资的正常运作和可用性。
3.食品药品的储备需保持定期使用和补充,确保食品、水和药品的质量。
4.物资储备过期或失效时,需及时进行替换或更新。
五、应急物资的核查和配发1.定期进行应急物资的核查和盘点,确保物资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物资由指定人员负责配发,确保物资能够及时到位。
3.配发物资的使用要符合紧急救援的需要,确保物资的合理利用。
六、储备物资的勤务保障1.物资储备要定期检查和调整,确保储备物资的准确性和适用性。
2.物资储备要储存在固定的地点,标明物资类型和数量,并保证易于取用。
3.物资储备人员要定期接受培训,了解物资的类型、使用方法和储存要求。
七、监督和检查1.医院领导要对物资储备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物资的有效性和储备的持续性。
2.相关部门要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物资储备的情况和更新的进展。
3.物资储备的核查和经费使用要接受内外部的监督和审计。
八、处罚措施对于不按规定进行储备物资管理,导致无法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将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九、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两年,过期后需重新审核和更新。
2.对于本制度中没有涉及到的具体事项,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医院总务科应急物资和设备管理规定

医院总务科应急物资和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总务科应急物资和设备管理工作,确保医院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总务科应急物资和设备的采购、储备、维护、更新和报废等工作。
第三条医院总务科是全院应急物资的管理部门,负责医院总务科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医院总务科应急物资和设备的管理原则为合理配置、科学管理、高效运作和确保安全。
第二章应急物资管理第五条应急物资包括救护器械、急救药品、应急装备、防护用品等。
第六条应急物资的采购由医院总务科负责,采购程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医院采购管理办法,并能提供合格的应急物资。
第七条应急物资的储备按照医院的应急需求和储备计划进行,保持储备物资的充足性,确保能够满足各类应急情况的需要。
第八条应急物资的维护工作要求医院总务科制定维护方案,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并进行记录,并确保应急物资处于良好的状态。
第九条应急物资的更新工作由医院总务科负责,根据物资的使用情况和过期情况,适时对应急物资进行更新,保证物资的有效性。
第十条应急物资的报废工作要求医院总务科制定报废方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保证应急物资的合法性。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一条设备管理工作包括设备采购、设备登记、设备维修和设备维护等。
第十二条设备采购由医院总务科负责,采购程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医院采购管理办法,并能提供合格的设备。
第十三条设备登记由医院总务科进行,对新采购的设备进行登记,并建立设备档案,明确设备的基本信息和使用信息。
第十四条设备维修工作要求医院总务科建立设备维修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设备维护工作要求医院总务科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并进行记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四章监管与督导第十六条医院总务科应建立应急物资和设备管理工作的监管机制,确保医院总务科应急物资和设备的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应急仓库管理制度医院

一、总则为了确保医院应急物资储备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医院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医疗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仓库的设置与管理1. 应急仓库应设置在医院内交通便利、安全可靠的地方,并设立明显的标识。
2. 应急仓库的面积、容量应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应急物资储备需求合理确定。
3. 应急仓库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通风设备、温湿度控制系统等,确保仓库内环境适宜。
4. 应急仓库应设置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对仓库进行巡查和维护。
三、应急物资的储备与管理1. 应急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急救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生活用品等。
2. 应急物资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等环节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物资质量。
3. 应急物资的储备应遵循以下原则:(1)种类齐全,数量充足,满足医院应急救治需求;(2)根据实际需求,合理配置各类物资,避免积压和浪费;(3)定期检查物资的有效期,及时更新过期物资;(4)做好物资的防潮、防霉、防虫、防鼠等工作。
四、应急物资的调拨与使用1. 应急物资的调拨应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
2. 应急物资的调拨程序:(1)科室提出申请;(2)应急办公室审核;(3)分管领导审批;(4)应急仓库发放。
3. 应急物资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理使用,确保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2)严格按照药品、医疗器械的使用说明操作;(3)使用后及时回收,做好登记和统计。
五、应急仓库的安全管理1. 应急仓库的安全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
2. 应急仓库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 应急仓库应加强门卫管理,确保仓库内物资安全。
六、应急仓库的培训与考核1. 应急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应急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考核,确保其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应急办公室负责解释。
医院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应急物资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物资的范围1. 个人防护用品:口罩、防护服、手套、护目镜、防护面罩等。
2. 生活用品:食物、饮用水、帐篷、睡袋、照明设备等。
3. 应急处置用品:消毒液、急救包、氧气袋、呼吸机等。
4. 应急药品:抗菌素、止痛药、抗病毒药、解热镇痛药等。
5. 诊疗用品:手术器械、医疗器械、医疗耗材等。
6. 其他应急物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备用电源等。
三、应急物资的管理1. 应急物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医院应急办负责。
2. 应急物资的采购、入库、出库、报废等环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内部管理规定执行。
3. 应急物资采购应选择质量合格、价格合理、售后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4. 应急物资入库时,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物资符合使用要求。
5. 应急物资应按照分类、分区、定位的原则进行存放,并做好标识。
6. 应急物资的出库,需经分管领导审批,并由应急办负责发放。
7. 应急物资的使用,应遵循“先用先补、不足补足”的原则,确保物资充足。
8. 应急物资的报废,需经相关部门鉴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应急物资的储备1. 应急物资储备应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应急需求,合理确定储备品种、数量和期限。
2. 应急物资储备应定期检查,确保物资质量、数量符合要求。
3. 应急物资储备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鼠、防虫。
4. 应急物资储备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物资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五、应急物资的培训与演练1. 医院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应急物资使用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医院应定期组织应急物资演练,检验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使用效果。
3. 医院应将应急物资管理制度纳入医院内部培训计划,确保医务人员熟悉应急物资管理要求。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应急办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加强医院应急物资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医院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生命安全。
医院应急物资储备规章制度

医院应急物资储备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医院的应急备用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医疗救治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应急物资储备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部门的物资储备、调配、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目标是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系统,确保医疗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发挥应急物资在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第四条医院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原则是合理规划、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及时补充。
第五条医院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涉及的物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器械、药品、卫生消毒用品、防护用品等。
第六条医院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由医院设立专门的应急物资管理部门负责。
第二章应急物资储备的规划第七条医院应急物资储备的规划包括物资种类、数量、质量等具体规划。
第八条医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医院实际需求和预期风险,结合医院规模、设施情况、潜在灾害种类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第九条医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应与医院的灾害应急预案相协调,确保应急物资能够满足灾害发生时的需求。
第十条医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应定期评估和调整,根据医院发展和应急物资使用情况不断完善。
第三章应急物资储备的管理第十一条应急物资储备的管理包括物资采购、入库、清点、保管、更新等环节。
第十二条医院应急物资的采购应按照政府采购法规进行,确保物资的品质和价格合理。
第十三条应急物资的入库工作由专门负责的人员进行,入库记录必须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应急物资的清点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物资数量、品质与登记记录一致。
第十五条应急物资的保管工作应加强监控,定期检查、维护、更新物资,确保物资的保存条件良好。
第十六条应急物资的更新应根据物资的使用情况和有效期限定时更新,避免物资过期废弃。
第四章应急物资储备的补充第十七条医院应急物资储备的补充应及时进行,保持物资的充足备用。
第十八条常规情况下,医院应急物资的补充应由专门负责部门根据预先确定的规划进行。
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治和卫生保障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卫生应急物资,是指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用于预防、控制、治疗疾病和损伤,以及其他与卫生应急相关的物资。
第三条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规范有序、保障急需、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物资储备第五条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包括国家储备和地方储备。
国家储备主要用于全国范围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保障,地方储备主要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保障。
第六条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储备目录包括应急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储存条件等。
第七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规模、频率和应急保障需求,合理确定卫生应急物资的储备种类和数量。
第八条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应当采取实物储备和商业储备相结合的方式。
实物储备应当根据储备目录的要求,由政府投资建设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建设。
商业储备应当通过市场采购、协议储备等方式建立。
第九条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等条件,确保储备物资的安全和完好。
第十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储备的卫生应急物资进行质量检查和维护,确保物资的质量安全。
第三章物资调用第十一条卫生应急物资调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需要决定。
医院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

医院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物资,是指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为保障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和救治患者所需的各种物资。
第三条医院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防范;(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实物储备,动态调整;(四)科学合理,节约使用。
第四条医院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应建立和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应急物资的合理储备、有效使用和及时补充。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医院应成立应急物资储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应急物资储备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一)制定医院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二)确定应急物资储备的种类、数量和质量要求;(三)监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使用和补充工作;(四)定期检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确保应急物资的有效性;(五)组织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培训和演练。
第七条医院应急物资储备管理部门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分发和补充等工作。
第八条医院其他相关部门应按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使用工作。
第三章应急物资的采购与储备第九条医院应根据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定期采购应急物资。
应急物资的采购应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质量管理制度,对应急物资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医院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合理确定应急物资的储备种类和数量。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库房管理制度,确保应急物资的安全、整齐、干燥、通风。
第四章应急物资的分发与使用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分发制度,确保应急物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能够迅速、准确地分发到需要的部门和人员。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应急物资的使用范围、程序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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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应急储备物资管理规
定
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救助能力,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确保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能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一线提供优质足量的物资保障。
特制定本计划和要求。
一、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要求:
(1)提出和下达应急物资储备计划;
(2)调剂、调拨应急储备物资;
(3)落实供货渠道,组织货源;
二、应急物资的安全管理办法
(1)应急储备仓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仓管员须掌握应急物资使用的常识,熟悉消防设施和操作规程,具备一定的应变能力,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忠于职守。
(2)保持仓库整洁有序,经常检查(每月一次)物资储备量,及时更换过期失效物品,保证应急物资不霉变、量足完整。
(3)对将入库物资的品种、数量、质量、批号、生产日期、产地、规格等要逐一检查、核实,防止假劣物资入库,如产品不符合要求应及时退货。
(4)应急物资应分类、科学码放,标识明显,剧毒、易潮、易爆物资不能直接堆放于地板上,以确保通风、防潮、防晒。
在高温、高湿等不良气候条件下应注意调控仓库内温湿度。
(5)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将各类火种带入库内,库内严禁一切用火。
货物存放完毕,应及时清扫漏在地上的化学危险物品,防止意外事故。
(6)应急储备物资仅在应急预案启动情况下经院应急办公室、院领导或应急总指挥批准方可使用。
附件:
XX医院
应急储备物资申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