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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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办法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次1总则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2)4职责 (3)5管理内容与方法 (5)6附则 (15)附录A、基建项目承包商分级管理流程图 (15)附录B、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分包管理流程图 (16)附录C、基建项目承包商资信评价管理流程图 (17)附录D、基建工程承包商履约行为奖惩原则 (18)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办法1总则1.1 为保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项目建设安全、质量、效益和进度,实现公司“智能、高效、可靠”的绿色电网建设目标,积极培育并倡导承包商“守合同、讲诚信”的良好经营风尚,规范公司基建项目的承包商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1.2 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1.3公司基建项目承包商分为潜在承包商、登记承包商、候选承包商、合格承包商和项目承包商,按照服务供应链的管理思路进行五级管理。

1.4 公司对基建项目承包商的资信评价意见和奖惩,是公司选择基建项目承包商的重要依据,以此促进基建项目建设水平的提高。

1.5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基建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调试、检测及咨询等承包商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0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8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Q/CSG213020-2014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职责和定位 (2)第三章管理模式 (3)第四章技术管理 (4)第五章采购管理 (5)第六章安全管理 (6)第七章质量管理 (6)第八章进度管理 (7)第九章造价管理 (8)第十章综合管理 (9)第十一章附则 (10)附录1:业务分类表 (11)附录2:基建项目管理权限表 (12)附录3:工程费用变更范围表 (14)附录4:公司小型基建定义和分类 (15)附录5:基本建设管理总体流程 (16)IQ/CSG213020-2014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管理,按照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推进“两型两化”、实施“两个转变”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并规定了公司基建管理各级单位部门的职责和定位、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总体要求、总体流程。

适用于公司系统电源、电网、小型基建等基建项目建设管理。

第二章职责和定位第三条各级基建部门是公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职能管理部门。

负责对列入公司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项目从初步设计(电源项目从招标设计)到竣工投产建设过程的职能管理,包括技术管理、采购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造价管理和综合管理,负责统筹与进度计划匹配的年度投资需求。

各级基建部门归口管理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电力建设定额站工作。

第四条各级计划发展部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核准等前期工作,负责制定并下达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公司年度基建投资计划、重点工程计划、前期费用计划;负责前期费结算,参与项目总结算;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五条各级物资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物资的采购、供货和品质控制(含监造)管理,包括物资供货里程碑进度管控、参与物资现场交接、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物资费用计划及实施、督促供应商做好基建工程现场服务、按时完成物资采购结算书等,参加工程验收及启动投产。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修订)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修订)

1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Q/CSG213002-2015Q/CSG213002-2015I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职责和定位 (2)第三章管理模式 (5)第四章技术管理 (7)第五章采购管理 (8)第六章安全管理 (10)第七章质量管理 (11)第八章进度管理 (13)第九章造价管理 (15)第十章综合管理 (17)第十一章附则 (19)附录1:业务分类表 (20)附录2:基建项目管理权限表 (22)附录3:工程费用变更范围表 (27)附录4:公司小型基建定义和分类 (28)附录5:基本建设管理总体流程 (30)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并规定了公司基建管理各级单位部门的职责和定位、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总体要求、总体流程。

适用于公司系统电源、电网、小型基建等基建项目建设管理。

第二章职责和定位第三条各级基建部门是公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职能管理部门。

负责对列入公司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项目从初步设计(电源项目从招标设计)到竣工投产建设过程的职能管理,包括技术管理、采购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造价管理和综合管理,负责统筹与进度计划匹配的年度投资需求。

各级基建部门归口管理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电力建设定额站工作。

第四条各级计划发展部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2究、核准等前期工作,负责制定并下达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公司年度基建投资计划、重点工程计划、前期费用计划;负责前期费结算,参与项目总结算;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五条各级物资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物资的采购、供货和品质控制(含监造)管理,包括物资供货里程碑进度管控、参与物资现场交接、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物资费用计划及实施、督促供应商做好基建工程现场服务、按时完成物资采购结算书等,参加工程验收及启动投产。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办法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次1总则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2)4职责 (3)5管理内容与方法 (5)6附则 (15)附录A、基建项目承包商分级管理流程图 (15)附录B、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分包管理流程图 (16)附录C、基建项目承包商资信评价管理流程图 (17)附录D、基建工程承包商履约行为奖惩原则 (18)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办法1总则1.1 为保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项目建设安全、质量、效益和进度,实现公司“智能、高效、可靠”的绿色电网建设目标,积极培育并倡导承包商“守合同、讲诚信”的良好经营风尚,规范公司基建项目的承包商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1.2 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1.3公司基建项目承包商分为潜在承包商、登记承包商、候选承包商、合格承包商和项目承包商,按照服务供应链的管理思路进行五级管理。

1.4 公司对基建项目承包商的资信评价意见和奖惩,是公司选择基建项目承包商的重要依据,以此促进基建项目建设水平的提高。

1.5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基建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调试、检测及咨询等承包商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0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8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2.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

2.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
目 次
附录A 基建工程建设准备工作流程图4
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
11
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工作,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结合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基建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电源、电网工程。
12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
费用管理
建设准备费用按照定额标准计列。
只有列入当年工程建设前期及准备工作费用计划中的项目,建设准备费用方可开支。
列入公司年度电力基建投资计划的项目,其项目建设准备费用列入项目总投资,所发生的建设准备费用转为相应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成本。未获立项(项目不成立)的项目,建设准备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负责按照隶属关系建立健全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工程对外协调管理体系,完善机构及岗位设置,配置人员,落实责任。
负责将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在本区域建设的工程项目一并纳入与当地政府签订的电网建设绿色通道协议。
15
项目策划
建设单位应组织业主项目部做好项目策划,制定项目的安全、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和技术、信息管理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提出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建议。
负责推动本辖区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统一的电网建设赔偿标准,在征地(含临建)、拆迁、青苗赔偿、林木砍伐、交叉跨越、大件运输等协调工作、办理和完善工程建设所需各类手续等方面取得政府部门支持。
建设单位
接受委托实施工程项目管理,负责牵头组织完成工程项目的项目策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征地、拆迁、移民、报建和四通一平等建设准备工作。
初步设计
建设单位应组织业主项目部编制项目初步设计进度计划,向设计单位提交配合资料,督促设计单位按期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配合组织或参加初步设计审查及收口,及时提交物资及工程招标需求。

(南方电网基建〔2011〕3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

(南方电网基建〔2011〕3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

(南方电网基建〔2011〕3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
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南方电网基建〔2011〕3号
关于印发《中国南方电网公司
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规范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工作,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公司制定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1-
附件: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制度基建准备通知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部 2011年1月17日印发-2-。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基建项目质量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Q/CSG —目录1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公司基建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分子公司基建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目录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职责 3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5.1 流程和角色 55.2 项目决策 75.3 项目统筹 95.4 进度管理 115.5 技术管理 165.6 采购管理 225.7 风险管理 245.8 质量管理 265.9 造价管理 305.10 项目经理职业发展 335.11 持续改进 356 附则 37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贯彻落实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范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实现国际先进目标,根据公司《项目管理规定》和《基建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电源、电网工程、小型基建项目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规范性文件中,公司制度执行最新版本:《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规划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技改规划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2012 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需求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品质控制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仓储配送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办法》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PMBOX®指南)(第五版)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标准(IPMACompetenceBaseline3.0)资产管理标准(PAS55-2008)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2008/ISO9001:2008)《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13 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电建质监〔2005〕5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第 71 号修正)《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和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93 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 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599 号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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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Q/CSG213077-2011 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规定2011-02-01发布2011-02-01 实施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次1 总则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及定义 (2)4 职责 (3)5 管理内容与方法 (4)6 附则 (8)附录 A 电网、电源工程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表 (9)附录 B 电网工程项目一级进度计划表 (12)附录 C 电网工程项目二级进度计划表 (14)附录 D 基建工程开工报审表 (16)附录 E 基建工程开工备案表 (17)附录 F 南方电网公司项目进度管理规定流程图(包括进度计划制定、开工管理、进度计划调整流程图) (18)I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规定1总则1.1为提高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水平,加强建设计划管理,实现项目进度计划的全过程控制,保证工程工期目标的顺利实现,制定本管理规定。

1.2列入公司电力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不包括小型基建工程),自可行性研究批复至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进度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2.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2.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21354-2011)3术语及定义3.1关键节点:代表工程项目的一个重要阶段,在各级项目进度计划表中体现。

3.2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贯穿工程项目自可研批复至竣工投产的全过程关键节点进度计划,反映工程项目主要进度形象,用于公司基建部、分子公司掌控工程主要进度(见附录A)。

所有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的汇总为年度基建工程进度计划。

3.3项目一级进度计划:根据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按项目单项工程分解自可研批复至竣工投产的全过程关键节点进度计划,用于建设单位掌控工程进度。

(见附录B)3.4项目二级进度计划:根据项目一级进度计划,按项目单位工程制定的综合关键节点进度计划,用于业主项目部掌控包括设计图纸交付、施工组织、物资到货在内的各阶段、各单位工程的主要进度。

(见附录C)3.5建设工期:指基建工程自项目核准批复至竣工投产的全过程实际建设时间,其中配网工程指项目自施工招标完成至竣工投产的全过程实际建设时间,以日历天数计算。

3.6指导工期:根据公司系统各电压等级工程建设工期统计数据,结合国家颁布的定额工期,充分考虑电网建设的各种外部条件而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意义的建设工期,是制定基建工程进度计划的主要依据。

24职责4.1公司基建部是公司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的归口管理部门;4.1.1组织制定公司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指导工期;4.1.2组织各分子公司制定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年度基建工程进度计划);4.1.3下达电源工程、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的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并批复调整计划;4.1.4指导、检查、监控基建工程项目实施进度;4.1.5考核分子公司基建工程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完成情况;4.2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制定、下达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4.3公司物资部负责根据主要设备材料标准供货周期,组织工程物资供应,协调处理物资质量问题,督促各分子公司物资部门配合工程建设。

4.4分子公司是管辖范围内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的归口管理单位;4.4.1配合公司基建部制定工程建设指导工期;4.4.2配合公司基建部制定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4.4.3制定、下达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基建工程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并批复调整计划;4.4.4指导、检查、监控项目实施进度;4.4.5协调建设过程中影响进度的重大问题;4.4.6定期汇总、审核、报送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4.4.7考核项目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部)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4.5建设单位是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的具体管理单位;4.5.1统计、分析基建工程建设工期;4.5.2编制、上报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及调整计划;4.5.3审批项目一级进度计划;4.5.4监控、检查、协调工程实施进度以及影响进度的外部问题;4.5.5定期审核、报送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4.5.6考核业主项目部一级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4.6业主项目部是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的实施管理单元;4.6.1统计与分析工程建设工期;4.6.2制定与调整项目一级进度计划;34.6.3审批项目二级进度计划;4.6.4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的进度配合;4.6.5定期上报项目一级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工程的具体进展。

5管理内容与方法5.1指导工期管理5.1.1公司基建部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讨论研究,制定、颁发、调整公司基建工程建设指导工期。

5.1.2指导工期用于控制基建工程的建设工期,是编制项目各级进度计划的重要依据。

5.1.3列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原则上均应执行指导工期,在指导工期规定的范围内建成投产。

由于特殊原因需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而不执行指导工期的基建工程需在制定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时中加以注明。

5.1.4各分子公司应定期汇总、整理、分析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部上报的项目建设工期基础数据,包括建设规模、布置型式、地基处理、线路架设方式等。

5.1.5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影响项目进度的各种因素,及时统计所管辖工程的建设工期,为制定指导工期提供基础数据。

5.1.6业主项目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及时分析各阶段建设工期的合理性、适用性,为制定指导工期提供客观依据。

5.2进度计划管理5.2.1建设单位在编制年度投资计划时,应根据指导工期同步编制项目里程碑进度初步计划,充分考虑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外部环境、建设规模、布置型式、施工难度、停电安排等因素,合理安排各阶段进度计划并汇总后逐级上报。

5.2.2对于多个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部负责建设管理的跨区域工程,由分子公司指定建设单位制定项目里程碑进度初步计划。

5.2.3公司基建部组织制定年度基建工程进度计划,在年度投资计划正式下达后1个月内正式下达电源工程、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的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

各分子公司应及时转发,并下达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同时报送公司基建部备案。

5.2.4业主项目部根据下达的工程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及时制定项目一级进度计划,报建设单位批准。

45.2.5根据项目一级进度计划,由监理单位统筹设计、物资、施工单位编制完成项目二级进度计划并报业主项目部批准,二级进度计划应做到衔接合理、安排有序。

5.3进度计划调整管理5.3.1重点工程应严格执行里程碑进度计划,实现按期投产目标。

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进度计划或投产目标的工程,分子公司应在计划投产日期前3个月或考核里程碑关键节点时间前1个月提出申请,报公司基建部批准。

5.3.2其他列入公司年度基建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项目原则上按关键节点工期目标进行进度控制,如工程建设确实由于外部原因而无法执行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各单位应逐级上报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及项目里程碑进度调整计划,公司基建部按年度批复电源工程、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的项目里程碑进度调整计划。

分子公司按年度批复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的项目里程碑进度调整计划。

5.3.3业主项目部根据调整计划及时调整一级、二级进度计划,在调整后的总工期范围内严格控制,保证工程按期投产。

5.3.4建设单位按调整计划对项目发包合同进行进度变更管理。

5.4进度管理5.4.1开工管理5.4.1.1工程项目开工须办理开工申请。

工程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后,由施工项目部提出《工程开工报审表》(见附录D),经监理项目部审查后,由业主项目部报送建设单位批准。

电网工程项目以主体工程基础开挖为开工标志,电源工程项目开工条件由调峰调频公司确定。

5.4.1.2电网工程项目开工条件如下:(1)业主项目部已成立;(2)项目已核准批复;(3)工程的监理、施工单位已确定;(4)建设资金已落实;(5)施工图纸满足连续施工的需要;(6)变电站(含换流站)工程“三通一平”、送电工程线路复测等工作已完成;(7)项目建设需要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已经订货,所需建筑材料已落实来源和运输条件;(8)已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同时办理了建筑消防5审批等有关手续。

5.4.1.3电源工程及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于正式开工前5天由建设单位报分子公司备案,其中电源工程及50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开工前2天由分子公司以正式文件报公司基建部备案。

(见附录E)5.4.1.4因故不能按计划开工的项目,施工项目部应向监理项目部提交申请延期报告,监理项目部报业主项目部审核后,由建设单位审批。

自批准开工之日起半年内不能安排项目开工的,要重新审批开工。

5.4.1.5对工程延期开工的主要原因,业主项目部应及时报送上级单位。

5.4.2进度过程管理5.4.3业主项目部按照项目一级进度计划表,如实填报所有工程进度情况、关键节点完成时间、影响进度的主要问题等数据信息,定期上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按电源工程、500千伏及以上、220千伏、110千伏与35千伏电网工程、配网工程分类汇总分析后,对照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完成时间,准确填写实际完成时间,形成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完成对照表,以“红绿灯”预警形式体现并上报各分子公司。

5.4.3.1分子公司负责汇总、分析上报的所有分类工程的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对照表,以“红绿灯”预警形式体现,形成各分类工程的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受控与不受控项目汇总数量,统计各建设单位的分类工程的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

5.4.3.2各级基建工程进度计划完成对照表报送按分子公司、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时间要求报送,分子公司负责上报公司基建部重点工程、50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和电源工程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对照表,原则上每月一报。

5.4.3.3业主项目部是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单位,当项目二级进度计划执行出现偏差并可能导致一级进度计划不能实现时,应及时组织各参建单位采用有力措施使工程进度得到有效控制。

5.4.3.4如工程进度受外界因素影响,建设单位尤其应加大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力度,确保工程施工按计划进行。

5.4.3.5各分子公司主要负责协调解决电源工程、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参建单位的进度配合、设计变更、停电安排以及与交通、铁路等部门相关的主要问题。

5.4.3.6公司基建部主要协调解决重点工程、电源工程和50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大设计变更、分子公司的进度配合、停电安排等主要问题。

65.4.3.7物资部门应定期掌控工程进展及物资的生产进度与质量,由于工程进度而需调整物资到货时间的,由业主项目部协商物资部门办理。

5.4.4进度信息管理5.4.4.1各级基建工程管理单位应保持工程建设进度信息准确、及时、畅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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