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永明:当文物“资产化” 谁来保证它们安全

合集下载

千年不灭:破解古墓长明灯不熄之谜

千年不灭:破解古墓长明灯不熄之谜

2011年11月第33期科技视界科技视界Science &technology visionSCIENCE &TECHNOLOGY VISION 千年不灭:破解古墓长明灯不熄之谜世界各地都有盗墓者,他们想尽千方百计,到古墓中去偷窃埋藏了千百年的金银珠宝,古墓往往与世隔绝,使宝物历经千年还保存得相当完好。

在这终年不见天日的古墓中,盗墓者通常会认为里面应该是伸手不见五指。

可是他们有时却惊恐地发现,在一些古墓的拱顶上,一盏明灯投射着幽幽的光芒。

神灯屡次现身公元527年,叙利亚处于东罗马帝国的统治,当时在叙利亚境内的东罗马士兵们曾发现,在一个关隘的壁龛里亮着一盏灯,灯被精巧的罩子罩着,罩子好像是用来挡风的。

根据当时发现的铭文可知,这盏灯是在公元27年被点亮的。

士兵们发现它时,这盏灯竟然已经持续燃烧了500年!遗憾的是,野蛮的士兵们很快毁坏了它,这盏神秘的灯的原理已为人知晓。

一位希腊历史学家曾记录了在埃及太阳神庙门上燃烧着的一盏灯。

这盏灯不用任何燃料,亮了几个世纪,无论刮风下雨,它都不会熄灭。

据罗马神学家圣·奥古斯丁描述,埃及维纳斯神庙也有一盏类似的灯,也是风吹不熄,雨浇不灭,真有点像从《西游记》所述的火焰山上寻找的火种。

公元1400年,人们发现古罗马国王之子派勒斯的坟墓里也点燃着这样一盏灯,这盏灯已持续燃烧了2000多年!风和水都对它无可奈何,熄灭它的唯一的方式就是抽走灯碗里那奇怪的液体。

这难道是神话中的阿拉丁的神灯吗?公元1534年,英国国王亨利八世的军队冲进了英国教堂,解散了宗教团体,挖掘和抢劫了许多坟墓。

他们在约克郡挖掘罗马皇帝康斯坦丁之父的坟墓时,发现了一盏还在燃烧的灯,康斯坦丁之父死于公元300年,这意味着这盏灯燃烧了1200年!公元1540年,罗马教皇保罗三世在罗马的亚壁古道(一条古罗马大道)旁边的坟墓里发现了一盏燃烧的灯。

这个坟墓据说是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的女儿之墓,西塞罗的女儿死于公元前44年。

最高法举行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最高法举行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最高法举行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3.02.07•【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2023年2月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关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中华司法研究会文物司法研究分会副会长刘竹梅,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陈培军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在会上发布了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

丰富厚重、绚丽多姿的文物和文化遗产,是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维系民族精神、传承伟大复兴基因和血脉的宝贵资源,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同心共圆中国梦强大合力的深厚滋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从坚定文化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出发,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挖掘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传播更多承载中华文化、中国精神的价值符号和文化产品。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为深入推进文物和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合理利用与永续传承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基本遵循。

十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忠诚担当、履职尽责的重要方面,依法审理涉及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各类案件,积极推进文物司法裁判规则体系和审判专业化的建设发展,为维护文物管理制度与文物安全、促进文物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博物馆藏品法人负责制度

博物馆藏品法人负责制度

博物馆藏品法人负责制度博物馆是一座存放、展示和研究各类文化、历史或艺术品的场所。

作为文化遗产的守护者,博物馆起到了保护和传承人类历史和文化的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博物馆的珍贵藏品,博物馆藏品法人负责制度应运而生。

博物馆藏品法人负责制度是指博物馆作为独立法人实施对所管理的藏品的保护责任和管理权,将博物馆的法人地位与其管理的藏品相相对应,并且将博物馆与藏品之间的权益关系明确规定。

该制度的核心是明确责任主体,约束博物馆方,保护和传承博物馆藏品。

博物馆藏品法人负责制度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该制度明确了博物馆的法人地位。

通过法人负责制度,博物馆被赋予了独立的法人地位,拥有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

这向外界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息,即博物馆有权对其藏品进行管理、保护和运作。

其次,该制度明确了博物馆的藏品保护责任。

作为法人,博物馆有义务承担对所管理的藏品的保护责任。

这包括采取各种措施确保藏品的安全与完整,如建立科学的防火、防盗、防灾系统,制定周密的保护措施等,以确保藏品不受损失。

第三,该制度明确了博物馆的管理权。

博物馆作为法人实施对所管理的藏品的管理权,包括收集、展示、研究等。

博物馆可以根据其自身的定位和方向,有选择地收集和展示藏品,提高文化宣传的针对性和连贯性。

第四,该制度明确了博物馆与藏品之间的权益关系。

通过法人负责制度,博物馆愿意并能够承担起对藏品的保护和管理责任,从而保证藏品的完整和永久性保存,也为博物馆保护藏品所需的资源提供了保障。

在实施博物馆藏品法人负责制度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博物馆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

增加博物馆自身的规范性和操作性,提高博物馆内部运作的透明度和高效性。

其次,加强博物馆藏品的收集和宣传工作。

在建设博物馆的过程中,要注重对藏品的选择和收集,将有代表性、有特色的藏品纳入博物馆的收藏范围。

博物馆还应通过展览、研究和文化推广等形式,将藏品的历史和文化价值传递给观众。

长城保护新视角:地方政府长城保护纳入绩效评估

长城保护新视角:地方政府长城保护纳入绩效评估

长城保护新视角院地方政府长城保护纳入绩效评估张明弘渊北京科技大学国际学院袁北京100083冤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8月20日视察嘉峪关长城袁听取了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和历史文化考察情况介绍袁他强调院野一提起中国袁就会想起万里长城曰一提起中华文明袁也会想起万里长城遥这是中华民族的象征袁这是我们的宝贝袁我们一定要保护好它们袁还有一些要抢救性的保护冶遥长城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袁随着时间的推移袁曾经高大雄伟的长城袁正在经历者自然风蚀尧人为破坏等多种损害遥因此袁我们应该思考通过什么方式进行保护袁这些方式应该如何启动袁作为地方政府又应该采取什么措施进行保护袁如何督促地方政府主动肩负起保护长城的历史责任袁如果从制度层面进行设计袁对地方政府进行绩效评估能否促进长城保护工作落地袁值得热爱长城保护的相关人员深思遥近日读了发表于叶河北地质大学学报曳2020年第3期的叶将长城保护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研究要要要基于绩效棱柱模型视角曳一文袁笔者认为这是将长城保护真正纳入地方政府保护的重要举措遥通过这一绩效评估方式袁促使地方政府重视长城绩效评估也是其治理中的一项工作袁这一方式逐步推广袁可以上升到立法角度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对长城的保护问题遥也希望此文章中评估指标对属地有长城的地方政府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袁从根本上认识保护长城的重要性遥一尧长城保护的连续性长城成为了解中华民族和中国文化的最佳视角之一袁因此保护长城也成为了我们的责任袁早在1952年中国第一批长城保护工作就开始了袁2015年集中对长城进行修缮袁2019年1月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尧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叶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曳袁为建立长城保护传承利用长效工作机制袁督促各省尧区尧市将长城保护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持之以恒地抓下去袁提供了重要的遵循依据遥二尧研究的主要内容与创新之处该研究根据长城保护的特点袁从绩效棱柱模型的视角对长城保护进行了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设计遥文中从利益相关者满意尧利益相关者贡献尧组织战略尧业务流程尧业务能力五个维度构建了指标体系袁并赋予了相应的分值袁对地方政府长城保护给予了一定的借鉴作用遥尤其是棱柱绩效评估模型应用到地方政府长城保护中的可行性分析遥原有模型中的利益相关者满意袁与地方政府长城保护中以地方政府为主的利益相关群体中还有哪些主体可以对应曰利益相关者的贡献袁也就是这些利益相关者的满意度和贡献分别是什么曰战略尧流程尧能力也是指在地方政府保护长城过程中相关主体具备什么样的能力袁采取什么样的战略来制定策略和方案袁这几部分可以灵活应用到长城的保护过程中去遥在指标的制定过程中既考虑了指标设计的系统性和指导性尧可操作性和客观性袁又兼顾了阶段性和长期性几个方面袁设计较为周密遥首先袁指标在利益相关者的满意程度尧利益相关者的贡献程度尧业务组织战略尧业务流程尧业务能力5个一级指标袁分别下设29个二级指标袁建立的指标体系较为贴近现实工作曰其次袁运用评分法对指标体系中的各项指标进行评分袁通过评分实现指标定量化袁对各项指标进行打分袁再按照分级标准确定绩效等级袁各项指标依据本身分值进行适当分配遥最后的总分计算采用加权求和的方式袁把五个维度的初始分值乘以各自的权重袁就得出了对应单一维度分值袁将五个维度的分值相加得出最终的绩效评价分数遥最后袁在此基础上赋予各级指标以权重袁也是在长城保护领域中较为先进的绩效评估指标设计袁为以后的研究和实际工作给予了可借鉴性的内容遥在措施中提到地方的多规合一袁甚至提到文物的保护规划先行袁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其他规划袁避免在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出现损坏文物的现象出现袁这一建议在各地可以推广实行遥另外袁还提到建立长城危机预警机制袁需要技术尧人员和管理体制的相关配合袁在合理完善的危险预警机制之下袁可以及时有效地对地区长城现状进行监控袁及时进行长城损坏的危机预警遥三尧需要继续关注的问题在理论基础上进行实地分析袁可以与地方政府进行协商袁看所建立的指标在绩效评估过程中有哪些需要完善袁以此促进指标体系的进一步完善遥希望继续关注此问题袁尽快把长城保护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评估工作进行广泛推广遥作者简介院张明弘渊1971要冤袁男袁山东济南人袁长城学者袁北京科技大学国际学院教授袁中国长城学会专家库专家袁北京长城文化研究会研究员遥. All Rights Reserved.。

【MPA教学案例】谁是文化遗产保护的决策主体——透视圆明园防渗事件

【MPA教学案例】谁是文化遗产保护的决策主体——透视圆明园防渗事件

【MPA教学案例】谁是文化遗产保护的决策主体——透视圆明园防渗事件圆明园是国家级的文物保护单位,是我国古代造园艺术的瑰宝,是一段民族历史的记录,在每个中国人心中,它是一个特定的符号。

但是,从2005年4月初开始,圆明园里的灌木遭到了人为的砍伐和破坏。

而在这起砍伐灌木事件发生之前,圆明园就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2005年3月,兰州大学的一位教授在圆明园参观时发现,圆明园湖底居然被铺上了一层塑料薄膜,他担心这将会造成圆明园的生态恶化。

事件被曝光后,圆明园管理处进行了解释,理由是为了节约水,而对湖底进行了防渗处理。

圆明园在湖底铺设塑料薄膜的做法被曝光后,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为什么圆明园的一项防渗工程,居然引来了这么多的关注?这究竟是一项什么样的工程呢?当北京大学环境学院教授俞孔坚看到这些塑料薄膜已经铺在了圆明园的湖底时,研究了多年环境保护的他,感到非常痛惜。

俞教授认为,铺上这个水就不往下渗了,水跟土壤的关系没有了,此举将对圆明园的固有生态系统造成毁灭性的破坏,大量的水将无法进入地下,必将导致生态严重恶化。

那么,为什么这些塑料薄膜会被铺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圆明园的湖底呢?这种薄膜真的能够像俞孔坚教授所说的那样会隔绝水与土壤吗?这些薄膜的生产厂家——山东宏祥化纤集团的总经理张吉和表示:光用这个膜就完全隔离了地下跟地上。

对于自己产品的防渗性能,张吉和非常自信:“这种膜不仅防渗效果好,而且使用寿命很长,最少有100年的寿命。

”这种防渗薄膜是由一层塑料布和一层化学纤维组成,防渗性好,不易老化,确实是个不错的东西。

可是这种不错的材料,如果铺在圆明园,造成的却很可能是一场毁灭生态的灾难。

那么,是谁把这些薄膜铺在了圆明园的湖底呢?与山东宏祥化纤集团签订防渗膜买卖合同的是北京市京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参与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的两家施工单位,除了这家京水公司(曾经是北京市水务局的下属公司)以外,还有一家叫北京市海淀区水利水电工程公司(曾经是海淀区水务局的下属公司)。

试析博物馆的安全风险和防范对策

试析博物馆的安全风险和防范对策

目标 ,一旦被不法分子侵入 ,将会带来严
重 的安全风 险 。 目前仍 有相 当 多 的博 物馆
为老式建筑 ,物理防护较为薄弱 ,不仅其
门窗 较易 被破 坏而 直接 威胁 藏 品安 全 ,甚 至 墙 和地面 也存在 被 打洞侵 入 的可能 。 2 监 守 自盗 的风 险 。从 国家文 物 局历 . 年公 布 的全 国文物 盗窃 案件 分析 ,有一 部 分 案件 是博物 馆 内部 员工 利 用职权 和 工作 机会 的“ 守 自盗 ” 监 。作 案者 上至 馆 长 ,下 至新 进馆 的大学 生 ,甚 至 聘 用的 临 时工都 有 ,具 有作 案 时 间长 、 问题暴 露 慢 、大 多 无 现场 、追 查 阻力 大等特 点 。伯 恩汉 姆所
总是会找到其薄弱环节并从那里下手。如
采 用大量 玻璃 构件 的现 代化 建筑 给 暴力 非
形成立体化全天候防范体系 。首先,博物 馆应任命专人负责安保工作 ,负责安全制 度的完善和执行 ,负责长期和临时J 安全 陛
法侵入者 以可乘之机 ,天窗、玻璃 门及 门
措 施 的策 划 、组 织 、协 调和 实施 。为便 于 及 时决 断 , 安保机 构应 直 属于 馆长 的领 导 。
从对 国家、历史和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 出
发, 采取有效 的防范措施化解或控制风险 ,
尽可能减少安全风险造成 的损失和不利影 响 ,从而获得最大 的安全保障。
一 、
博物馆安全风险预测和分析

般博 物馆 安保 目标主 要有 三 方面 :

是保障博物馆展藏品的安全 ;二是保障
观众人身及其财物 的安全 ;三是保障馆舍
2 拥挤伤害的风险。 . 每个博物馆都会 遇到观众拥挤 问题。博物馆免费开放后 ,

博物馆和文化遗产的藏品管理和保护

博物馆和文化遗产的藏品管理和保护

博物馆和文化遗产的藏品管理和保护藏品管理和保护是博物馆和文化遗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博物馆和文化遗产中的藏品是历史的见证和文化的遗产,因此必须给予良好的管理和保护,以确保其在长时间内得以保存和传承。

首先,博物馆和文化遗产的藏品管理需要建立严格的保管制度和保管流程。

这包括了藏品登记、入库、出库、移交、鉴定、保险、修复、维护和运输等方面。

提高藏品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电子档案系统和安全报警系统以保障藏品信息安全。

同时,为了防盗和防灾,以物理锁定、监控、门禁系统等手段实现对藏品的防范。

其次,博物馆和文化遗产的藏品保护需要掌握专业化的技术和知识。

藏品分为有机物、无机物、纸质等类型,具有多样化的材料和技术特性。

对藏品的保护应根据其材质特性,设计专业化的保存方法和环境条件,比如光照、温湿度、空气质量、虫害防治等。

在藏品维修、整理和修复需要遵循专业的操作方法,尽可能减少修复次数和程度,并保证修复效果。

第三、博物馆和文化遗产的藏品保护需要提高相关员工的文化素质和管理水平。

藏品保护是一项细致复杂的工作,需要员工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和责任心。

为了提高人员的素质,应定期开展藏品保护培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文化水平和管理水平。

同时,加强员工对藏品考古、收藏、分类、鉴别等方面的知识讲授,以促进员工全面掌握藏品的相关知识和技术,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责任心。

最后、博物馆和文化遗产的藏品保护需要加强与社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博物馆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可以使文化遗产保护更为精准和深透,像此类活动可以通过演讲、培训、展览等方式开展,促进藏品保护和社会之间的互动和共同发展。

通过开展文物和博物馆讲解活动,分析文物和博物馆的文化内涵以及其在当代社会的重要意义,促进社会认识和了解文物与博物馆,为文物与博物馆的保护工作提供社会舆论支持。

总之,博物馆和文化遗产的藏品管理和保护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需要充分认识到藏品代表的文化和历史价值,将藏品管理和保护成为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进一步提高藏品保护的意识和技术水平,保证文化遗产能够长期被保留下来并传承下去。

文化机构珍贵藏品安全保证措施

文化机构珍贵藏品安全保证措施

文化机构珍贵藏品安全保证措施引言:文化机构拥有珍贵的藏品,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承载着无价的历史和文化价值。

然而,这些文化机构也面临潜在的安全威胁,如盗窃、自然灾害和环境恶化等。

为确保这些珍贵藏品的安全,文化机构必须采取一系列有效的保护措施。

本文将对文化机构珍贵藏品的安全保证措施进行详细阐述。

一、物理安全措施1. 安保人员:文化机构应聘请专业的安保人员,通过安全摄像监控、巡逻以及访客检查等手段,确保藏品区域的安全。

2. 保险柜和安全舱室:文化机构应配备高质量的保险柜和安全舱室,以防止藏品被盗窃或损坏。

这些安全措施应具备钢筋混凝土结构、火灾、气候控制和防水功能等。

3. 防盗系统:文化机构应安装先进的防盗系统,如红外线探测器、门禁系统和监测设备等,提高文化机构内部的安全保障。

二、环境控制措施1. 温湿度控制:文化机构应维持恒定的温湿度,以防止藏品受潮、发霉或变质。

温湿度控制的设备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光照控制:过强的阳光和紫外线会对藏品造成损害。

文化机构应采取适当的灯光措施,降低光照强度,使用纯净的照明源,以降低对藏品的不良影响。

3. 防火措施:文化机构应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喷雾灭火系统,制定详细的灾难应急计划,并定期进行演练,以确保火灾时能够及时控制和疏散。

三、风险管理措施1. 灾害预防:文化机构应制定应急预案,针对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和洪水等,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加固建筑物、提前转移藏品等,最大程度减少灾害对藏品的损害。

2. 文物鉴定和登记:文化机构应对珍贵藏品进行详细鉴定和登记,建立文物档案。

这样不仅能够追溯每件藏品的来源和背景,还能够防止藏品被盗窃和流失。

3. 外包保护:文化机构可以委托专业保安公司进行外包保护,以提供更加专业的安全保障。

同时,文化机构应与其他文化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借助联合的力量提高安全水平。

四、教育培训1. 培训保安人员:文化机构应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使其能够有效地应对各种安全威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袁永明:当文物“资产化”谁来保证它们安全不可移动文物能否“资产化”?按照文物保护工作所遵循的法律、方针、理念和实践来看,这原本不是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修正本)》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

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

”这一条是禁止性法条。

但事实上,不可移动文物“资产化”的做法,早就冲出了头脑、跳出了纸面。

由于时代变迁、利益主体日益多元等因素,加之不可移动文物本身也很复杂,因此,这一问题在当下越发凸显。

而在笔者看来,不可移动文物一般而言不能“资产化”,其中属于国有的、公益性质的,更是不能“资产化”。

(下文所提不可移动文物,均指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的有效利用、合理利用,其最佳途径绝非将其“资产化”。

改革开放之前的新中国,尽管有文物商店,但并不存在“资产化”的情况。

当时的文物商店都归国有,虽然实施企业管理,但并不以赢利为目的。

改革开放以后,由于文物艺术品市场的勃兴,尤其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文物艺术品收藏交易、拍卖等市场经济活动日渐活跃,“文物”一词更是广为人知。

但对于公众而言,最吸引眼球的恐怕还是文物的经济价值。

而且,这种经济价值主要体现在可移动文物上。

不过,仅仅商品交易,恐怕还不能构成“资产化”。

对于不可移动文物而言,其“资产化”的冲动在改革开放之后不久,就已经渐露端倪。

比如,早在1980年,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西陵所在地政府,为了促进旅游开发,决定发掘清西陵中的一个帝陵。

他们选择了有过盗洞的雍正帝泰陵,并得到批准。

初步发掘的结果表明,盗洞固然存在,但并未触及墓室。

时任国家文物局局长任质斌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所长夏鼐等领导、专家紧急赶赴泰陵,对发掘予以制止。

但当地对此并不理解,想借时任文化部部长黄镇前来清西陵考察指导工作之机请求支持。

最终黄镇部长听取了意见,又耐心说服地方政府,予以制止。

1981年,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东陵所在地政府也曾想为发展当地旅游而建设飞机场和高速公路。

对此,任质斌局长也予以制止。

2000年,清东陵、清西陵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回头来看,如果这些开发、建设得以实施,那么这两处古墓葬、古建筑群的原真性、完整性及其突出普遍价值会不会受到损害,还能否成为世界遗产?答案不言自明。

事实上,不可移动文物“资产化”的冲动就一直没有停止过。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文物行业经费相当困难,一度提出“以文养文”。

不少文博机构甚至被下达创收指标,只好“下海”,利用馆藏文物做拓片出售者有之,利用馆舍开办家具城甚至歌舞厅者有之。

一时间好不热闹。

然而效果如何?公众不予认可,机构增收一般,甚至还发生了像吉林市博物馆1994年大火那样的悲剧。

这场火灾由租用博物馆建筑开设的“银都夜总会”而起,烧毁了包括博物馆展厅在内的建筑6800平方米,包括文徵明真迹,从黑龙江省借展的恐龙化石在内的一批珍贵文物、古生物化石,以及数以万计的图书被付之一炬,死亡2人。

直接经济损失671万元,文物损失无法估算。

教训可谓极其惨痛。

那时虽然并没有“资产化”
的概念,但事实上还是以文物机构的藏品、馆舍、人员和资金等作为要素,投入经营活动。

到了千年之交,不可移动文物“上市”一度成为改革创新的尝试。

有的即将或已经付诸实施。

比如,绍兴市把周恩来纪念馆等几个收入较多的文博单位划归旅游公司管理,市文物局也并入公司,局长是公司的副经理;陕西旅游集团拟对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等文物景点的门票经营权通过租赁等方式纳入股份公司、进而实现上市融资;闻名中外的曲阜孔庙、孔府、孔林被划入旅游公司。

所幸文化部、国家文物局于2001年7月11日下发了《关于禁止擅自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体制的通知》,这些做法并没有推广开来。

但这个文件精神显然在某些地方未能执行到位,国家文物局又于2003年1月21日下发了《关于请立即纠正擅自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体制问题的通知》,及时予以纠正。

事实上,文物被“资产化”的案例还有很多。

其所牵涉问题的根源,一言以蔽之,可以概括为将文物保护视为单纯的技术问题或经济问题。

说得更直白一点,好多人一是在基本前提的认识上糊涂,二是缺乏常识。

这种状况并非个别存在。

对文物利用而言,文物的安全存在是基本前提。

这个前提出了问题,其他一切都免谈。

那么,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存在意味着什么?外面光鲜靓丽是不是就可以算作安全存在?“资产化”对于文物安全的负面影响能否完全避免?在此,我要旗帜鲜明地说:即便有谁拍着胸脯来担保“资产化”不会影响文物的安全存在,就算其人完全出于好心、满怀信心,也难以取信于民,搞不好最后只能是一张空头支票。

因为道理很简单,单纯“利用”二字,核心是无利不用、有利才用。

因此,文物工作十六字方针里表述为“合理利用”。

而“利用”的动机一旦经由“资产化”转化为具体行为,那就极其容易导致以利用最大化为目的。

“资产化”的深度发展,或许还会导致资产由国家所有变为法人所有。

当然,不排除某些不可移动文物借助外部资金实现修复与合理利用,但只能是个案,甚至是特例。

就整体而言,不可移动文物的“资产化”不可能只是做公益,更不能指望资本的力量主要用以追求社会效益。

而且可以肯定的是,“资产化”只对不可移动文物中的那些有潜力的“绩优股”感兴趣,至于其他绝大多数不可能表现抢眼的文物,肯定不会眷顾。

这一点,从根本上说,无关道德判断,而是由资本以及“资产化”的本质来决定的。

在实行市场经济多年之后的当下,应该说是常识。

另外,不可移动文物的“资产化”还面临一个伦理问题。

文物虽然不会说话,但文物是有生命的。

如果以人来比拟的话,有些文物,特别是以工业遗产为代表的近现代文物,尚可称得上身强体壮。

但相当多的文物,实际上已经是“高龄老人”了。

这些文物已历尽沧桑、渐呈疲态,理应得到更多的保护。

早些年国家财力紧张,还必须由这些“高龄老人”自行赡养,如有余力甚至还可支援更加弱势者。

这主要是客观条件使然,完全可以理解。

而在国家投入大大增长的今天,再来将不可移动文物“资产化”,无异于驱使这些本该颐养天年的“高龄老人”继续强撑着挣钱。

这实在是说不过去。

不可移动文物不可“资产化”,与帝王陵寝不得主动发掘,事项虽殊,其理一也。

而从其他公益性行业来看,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以及公立医疗服务机构等,都不应也不能“产业化”,自然不应也不能“资产化”。

与此相似的承担普遍公益服务功能的不可移动文物,何以就要被“资产化”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