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联通电信宽带垄断的分析与思考
小议电信联通垄断案

小议电信联通垄断案中国宽带接入的价格近年来饱受诟病,但一直居高不下。
自去年大规模断网事件,这个问题日渐突出。
由于部分企业机构针对2010下半年“断网事件”的举报,近期,发改委证实正在就价格垄断问题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调查,相关负责人表示,如事实成立,两家电信运营商将面临数亿到数十亿的罚款。
报道称,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合在一起占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场份额,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利用支配地位对于跟自己有竞争关系的竞争对手给出高价,而对于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则给出相对优惠的价格,这种做法在反垄断法上叫做价格歧视。
事实上之前发改委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启动反垄断调查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即共同发表声明称将提速降费,这至少表明,上网费具有下调空间,如中国电信表示5年内公众用户上网单位价格下降35%左右,中国联通则表示,将立即着手实施下调公众用户上网单位带宽资费水平。
据有关调查报告所说,在宽带费用方面,内地用户上网1M带宽每月费用实际折合13.13美元,是美国的4倍、韩国的29倍、中国香港的469倍,甚至是越南的3倍。
这样的结果和之前2011年中国信息化蓝皮书发布的内容基本接近——在速率方面,中国内地排名全球第71位。
与慢速率相比,宽带资费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至4倍。
因而,以国际惯例来回应“假宽带”,并不具有多大的说服力:虽然都是共享宽带,但我们的网速比别人慢,收费却比别人贵很多。
令人心寒的是,面对广大的消费者不断提出对宽带“缺斤短两”的不满,运营商不但没有予以否认,而且推说这是国际惯例。
据了解,中国内地使用4M宽带的用户中,理论上应享有512KB/s的网速,实际上平均速度在400KB/s以下的占91.2%,近九成用户根本享受不了与上网费相应的网速,而在没有明确告知用户,安装宽带时却仍然以4M收费,这种光明正大的“缺斤短两”行为是否涉嫌商业欺诈,也很值得追问。
速率与收费如此“倒挂”,难道也是各国普遍做法?但是作为网民的我们面对这样的情况,除了无奈接受,又能怎样呢?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表示,中国电信互联网接入的收入一年大概约有500亿元,中国联通一年约有近300亿元。
中国电信联通垄断案分析报告

中国电信联通垄断案分析报告中国电信联通垄断案一、垄断的含义垄断(monopoly)一词源于孟子“必求垄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网市利”。
原指站在市集的高地上操纵贸易,后来泛指把持和独占。
中国自古称垄断为“榷”。
古代中国的盐、铁、茶长期属于官营之垄断事业,因有暴利之故,国家一旦出现了财政危机,为贴补国用不足,必然实行禁榷制度。
在资本主义经济里,垄断指少数资本主义大企业,为了获得高额利润,通过相互协议或联合,对一个或几个部门商品的生产、销售和价格进行操纵和控制。
结合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垄断行为是指:排除、限制竞争以及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垄断行业就是行业或市场中只有一个厂商的情况。
政治经济学书上指少数资本主义企业凭借其控制的巨额资本,足够的生产经营规模和市场份额,通过协定、同盟、联合、参股等方法,操纵与控制一个或几个部门的商品生产或流通,以获取高额利润。
三、垄断的原因一,对关键性资源或关键性原材料的控制或占有。
许多产品的生产都需要某些关键性资源,如果厂商实现了对某种产品生产所需的关键资源供给的控制,从而也就使其他厂商无法进入该领域生产同类商品,在此情况下就会形成垄断。
二,专利制度。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许多国家都建立了专利制度。
在此情况下,如果某企业拥有了生产某种产品的专利权,那么该企业就可以在一定期间内独家生产该种产品,从而形成垄断。
为了防止这种垄断的发生,专利权一般都有一定的期限。
三,规模经济。
规模经济是形成自然垄断的重要原因。
某些行业的技术条件决定了只有在产量很高或生产规模巨大的条件下,才能取得生产的规模效益。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行业只由一个厂商来经营,则生产成本可能会更低,这就是所谓的自然垄断情形。
处于自然垄断的企业虽然可能会降低成本,但却排斥了竞争。
因为自然垄断企业一旦实现了最优生产规模,其产量就可以满足市场的需要,从而形成行业壁垒,使其他厂商难以再进入该行业,于是形成自然垄断。
四,准入制度。
基于电信联通反垄断案分析中国反垄断法现状

基于电信联通反垄断案分析中国反垄断法现状一、背景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到现在已经有3年多的时间了,11月9日由发改委证实,他们正在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进行反垄断调查,这是三年来反垄断法第一次将法律的利剑指向国有企业。
发改委这次针对电信和联通的反垄断案的主要调查内容是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及网间结算领域是否利用自身具有的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等行为,如果事实成立,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可能被处以数亿至数十亿元的罚款,现在案件并没有终结还在调查当中。
二、案件分析根据发改委提供的信息,联通和电信在宽带接入领域上,95%互联网国际出口宽带、90%宽带互联网接入用户、99%互联网内容服务商,都掌握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手中。
这意味着,其他互联网接入厂商的用户访问互联网,都必然与中国电信和联通产生流量,只要网间结算政策不变,其他厂商仍将仰中国电信和联通鼻息生存。
根据《反垄断》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两家企业已经拥有市场份额的三分之二以上,肯定具有市场的支配地位。
在这种情况下,两家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对跟自己有竞争关系的竞争对手给出高价,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两家公司给出的价格就会优惠一些。
如2010年的“流量穿透”事件,由于铁通、广电与电信形成竞争态势,电信将此些运营商接入电信主干网的费用架高,而对于其他公司收取较低价格的接入费。
铁通为了节省成本就从其他公司以较低价格购买电信接入流量,被电信发现后铁通的带宽出口20%被中断,大量用户退网。
这就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六款:“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对电信企业进行反垄断调查并予以处罚并非先例:1999年,德国15家电信运营商向欧盟委员会举报,德国电信在实行较高批发价格,排挤竞争对手。
经调查,欧盟委员会于2003年5月21日认定德国电信的相关行为属于价格挤压,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要求德国电信停止相关行为,并处以1260万欧元罚款。
联通电信垄断罪行

联通电信垄断罪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民需要更多的物质和社会服务。
做为社会的服务业,更多的是为人民的生活着想,更不能做出与人民意愿相违背的事情。
做垄断企业的宽带业务,联通电信公司在宽带方面进行科研速度极慢,IPV6不能得到应用,不断对宽断进行限网、限速等违背人民意愿,阻碍社会发展,使人民倍受烦恼。
具体表现如下:一、暗箱操作、欺骗群众联通电信公司在限速决策执行后,不进行提前告知。
使很多人误以为电线、上网猫等方面出现了毛病。
浪费了群众的很多精力和物质损失。
二、垄断行为不断上升、阻隔社会生产力发展联通电信公司做为国家宽带业务公司,垄断了国家宽带业务的90%业务,是人民上网不二的选择。
无论是限网还是限速人民都要遵守,没有其它的选择。
三、限网限速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
可联通电信公司随时都在给宽带进行限网限速,致使很多人不能进行宽带的日常使用,极大的危害人民的日常工作和生活,由于限速人民不能进行互联网业务,电影日常网络交易,因为网速原因经常失败。
致使很多电脑因为网速慢或许多软件得不升级,致使电脑瘫痪。
电脑中病毒现象日益增多,人民蒙受重大损失。
四、公司行为与人民需要矛盾不断激化90年代人民生活并不富裕,所以一家就一台电脑就很不错了,所以对宽带也就一台电脑。
可随着生活的不断富有,一家几口人不可能只一台电脑,需要二台或二台以上电脑,一个家庭也不可安装二个宽带或多个宽带,这种需要是人民未来发展的方面。
可联通电信公司发现人民的这种需要后,不进行技术的改进满足人民的需要,为了公司的赢利,先进行了限网后进行限速。
逼着一家安装多个宽带,这种垄断行为不但给家庭造成损失,还给人民的精神上笼罩阴影。
不断激化人民的内部矛盾,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不稳定。
总之,联通电信公司的垄断行为已经给国家和人民生活造成一定的危害,它极大的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国家有关部门一定要严格制止这种垄断行为。
营销者看电信联通垄断案

营销者看电信联通垄断案11月9日,据央视《新闻30分》报道,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证实,已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两家公司进行反垄断调查。
报道称,查明上述两家公司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涉嫌垄断,若事实成立,上述两家企业或被处数亿至数十亿元罚款。
那么,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两家公司为什么能够实行垄断?是怎样实行垄断的呢?这给广大市民带来了什么呢?又怎样改善这样的状况呢?一、中国电信和联通的不正当竞争及表现中国电信和联通垄断案主要是在宽带市场上,使得其他公司很难进入宽带领域。
从产品角度上分析,在中国宽带市场,主要有三类厂商,一是电信运营商;二是广电系统,即以广电总局网络信息中心为龙头,包括各地有线电视台;三是第三方力量,如长城宽带及一些系统集成商,如蓝波万维、聚友网络、北大方正、电信通、歌华有线、中电飞华等企业。
目前只有这些企业有能力提供宽带服务,而实际上,比如广电系的歌华有线等有线电视运营商确实多年来一直寻求进入宽带市场的路径,但由于网络以及运营方面的局限,实际的收入贡献以及市场份额在宽带市场仍然非常有限。
现有市场上也只有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及网间结算领域拥有市场支配地位,可以为消费者提供宽带服务。
从价格角度来讲,广电系统和第三方力量都不能有力的在中国宽带领域立足,更无法谈论自己的价格优势,充其量只能自己为自己提供高价服务。
而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利用自身具有的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等行为,例如最强势的做法就是利用价格歧视,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给出了高价,使其不能有足够的能力与之进行竞争。
从渠道角度来说,主要是电信在通信方面的垄断。
电信业是其垂直结构,长话、移动电话及其他增值业务只有接入市话网才能提供服务,市话服务是长话及其他服务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投入要素。
由于邮电部垄断着市话网,没有邮电部的准许,连联通公司也不能提供任何的电信服务,更何况其他企业。
另外,在互连互通的问题上,邮电部限制其他有竞争能力的其他企业的另一个方面,在网间往来话费的收取和结算问题上。
案例一反垄断

案例一以近期的电信及联通反垄断案来讲反垄断一、垄断的形成原因1、显著的规模经济,电信领域包括宽带,有线网络这一块仍然存在自然垄断,电信这块自然垄断其实你是反不了的。
为什么选择电信联通这一块,我的结论是:有线网络这一块仍然拥有自然垄断性质,这种自然垄断性质是反不了的。
电信和联通垄断毋庸置疑,即有垄断的状态,又有垄断的行为,排挤竞争。
第一个,是不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第二个,是不是有目的去排斥竞争。
这个问题很简单,因为中国的电信和联通只有这两家,而且在互联网的骨干网上,这个市场支配地位,在南方21省基本上就是中国电信,北京10省基本上是中国联通。
然后这个相当于一个批发市场,同时就互联网骨干网的容量作为上游,下游是所谓零售市场,零售市场一方面电信和联通都直接面对客户,无论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国企其他各种企业,同时还有各种住宅用户,这个是零售市场。
同时在零售市场上,还有其他所谓二级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比如说铁通、长城宽带、歌华之类。
所以他们这些二级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他们别误选择,必须向电信和联通租用骨干网的带宽。
在垄断体制下,宽带价格高是必然的结果。
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可以很容易形成价格协议,或者两方限制宽带供应量,造成宽带价格高企,为它们带去更高的利润,但是却伤害整个产业。
消除三网融合壁垒消除垄断的最佳方案是引入新的竞争者。
虽然此次国家发改委针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而且即使认定它们垄断,也未必能引入新的竞争者(如中国移动和广电),但是反垄断的目标已经很明确。
如果电信向广电开放宽带业务,那意味着长期以来形成的电信和广电业务无法双向进入的问题取得突破,三网融合的进程将得以推进一大步。
三目前宽带接入业务集中在电信企业手中,特别是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市场占据了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场份额指出电信、联通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了待遇,是滥用了其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构成了垄断。
电信、联通涉垄断案例分析

电信、联通涉垄断案例分析摘要:本文回顾了电信联通涉垄断案,对此,电信联通、舆论界、专家反应各不相同,有反驳声,有支持声。
通过这些争论及分析提出相关解决意见。
关键字:电信联通垄断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7355(2012)01—0082—011 电信、联通涉垄断案事件回顾据央视11月9日报道,国家发改委日前证实,已就宽带接入问题,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
今年上半年,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接到举报后,就立刻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了反垄断调查。
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及网间结算领域,是否利用自身具备的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等行为。
2 电信、联通涉垄断案引起的争论及分析2.1 电信联通的反应11月10日,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就反垄断调查一事发表公告,称将积极配合发改委等监管机构的反垄断调查,提供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出租带宽业务的价格、数量及营业额等相关信息。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电信作为中央重点企业,一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经营宽带业务,对于发改委等监管机构的反垄断调查,中国电信将积极配合。
12月2日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在官网同时发出声明称,已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提交中止反垄断调查的申请,并承认企业在互联互通及价格上存在不合理行为,同时承诺整改提速降费。
2.2 舆论战人民邮电报11月11日驳斥了央视对电信联通涉价格垄断报道。
中央电视台及央视网11月15日专访电信政策专家高红冰,对人民邮电报的报道于以反击,称“电信联通垄断事实确凿”。
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领域的市场份额加起来超过了2/3,满足“在市场中占有支配地位”的判定条件,所以必须要受到《反垄断法》的约束。
与2/3的市场份额相比,在某些区域市场上,这一数字甚至更高,宽带接入的市场的垄断是以地方割据形态存在的。
由于存在着割据垄断的状况,电信与联通之间的互联就成了大问题。
我国垄断行业反垄断执法的若干思考——以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反垄

竞争执法2014—5我国垄断行业反垄断执法的若干思考——以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反垄断调查案为例①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雁北摘要:我国垄断行业反垄断执法不可避免会面对一系列颇具国情色彩的挑战。
在垄断行业国有企业的行为对《反垄断法》适用范围的影响上,尽管垄断行业无法获得《反垄断法》的"-3然豁免,但政府产业规制行为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所有制的差异不会对《反垄断法》适用范围产生任何的限制,但当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缺少行为自主性和经营自主权时,却存在豁免适用《反垄断法》的可能性。
在垄断行业反垄断执法过程中,反垄断执法机构与政府产业规制部门会呈现出多元化的关系模式,同时,中止反垄断调查和承诺有可能成为中国垄断行业国有企业反垄断案件的典型结案方式之一。
关键词:垄断行业国有企业反垄断执法产业规制一、问题的提出2011年11月9日,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披露了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反垄断调查案,调查这两家公司在宽带接人领域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从而违反了《反垄断①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12年一般项目‘垄断行业反垄断执法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12B D【097)的阶段性成果。
共同排斥竞争对手。
违反这一规定将可能导致共谋协议无效、专利联营解散、罚款等严重的法律后果,以有效规制专利联营体内部的竞争危害行为。
(四)专利联营整体许可中的垄断行为专利联营的整体许可是专利联营的重要运行模式。
这种模式的“突出特点是通过一站式的对外许可,实现了交易的系统化,降低了交易成本,产生了一体化的效率。
”@但专利联营在实施整体许可过程中,往往通过许可协议。
对被许可人施加各种不公平限制。
这种限制行为常见的有:1.要求支付不合理高价;2.限制被许可人专利产品的产量、品种、价格和销售的对象、地域等;3.实施独占性许可,即被许可人无法从单独权利人那里获得许可,只能接受专利联营的整体许可:4.对不同的被许可人实施差别待遇,有针对性地损害专利联营成员竞争对手的利益;5.限制被许可人专利产品以外其他产品自由交易:6.限制被许可人开发、生产、销售与许可专利技术有竞争关系的新技术产品:7.限制被许可人对专利联营所许可的专利提出质疑:8.限制被许可人从其他来源获得类似专利或同专利联营许可的专利有竞争性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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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期末论文管理学理论综述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专业:企业管理姓名:武建勋学号: 201121603007对联通电信宽带垄断的分析与思考学生姓名:武建勋【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当下联通和电信涉嫌垄断的这一事件进行了介绍,并从不同角度对这一事件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在此基础上指出了联通和电信存在一定的垄断行为,并对垄断行为进行了简单的讨论,最后指出了现行的反垄断措施和我对这一事件的一些思考。
希望通过本文可以对这一事件做一个很好的总结,也希望可以对以后的反垄断有所帮助。
【关键字】联通;电信;垄断;宽带引言随着央视《新闻30分》中的一则对联通和电信涉嫌垄断的报导,社会上迅速掀起了轩然大波,专家和群众都纷纷对此事表达自己的看法并表示持续关注其进展。
业界对此褒贬不一,有些人认为这是对联通电信的不公平,认为是对其诬陷;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联通电信确实垄断,应该加以限制和管制。
在我认为,某种角度上讲联通和电信确实涉及到了垄断,报导并非空穴来风。
这篇文章我就来阐述一下自己对这一事件的观点及一些分析与思考。
一、概述(一)垄断概念界定垄断,一般指唯一的卖者在一个或多个市场,通过一个或多个阶段,面对竞争性的消费者。
垄断者在市场上,能够随意调节价格与产量。
简单的说垄断就是指市场中只有一个卖家,而买家有许多的情形。
(二)联通电信宽带垄断现状1.国内外宽带状况对比世行报告称中国的互联网使用价格占收入水平的10%,这一比例是发达国家的10倍。
在全球范围内,日本和韩国是宽带普及率最高、网速最快的两个国家。
在日本,普通用户家中基本上都实现了100M—200M的带宽,最高可以到1G。
目前,100M光纤的包月费仅为4000日元,折合人民币300多元,每兆的成本仅3元左右。
韩国是全球网络第二大发达国家。
以SK为例,宽带开通费为3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81元),如果申请的是1年以上套餐,开通费也会免掉。
宽带费用以3年套餐的合约最为合算,包月费用为2.97万韩元。
2.联通电信垄断现状两大运营商设“黑白名单”,予以差别定价,以高于其他客户的价格向具有竞争压力的宽带接入商进行网间结算,以此抬高竞争对手的带宽接入成本。
其定价与市场价格之间,价差最高可达数倍甚至数十倍。
由于宽带接入的双轨价差,使得包括广电网络,铁通等纷纷通过第三方ISP进行转接,即所谓流量穿透,目的在于绕过中国电信的价格门槛,以相对低廉的价格接入电信骨干网。
据中国电信一份内部材料估算,当时“流量穿透”使竞争对手单个用户成本下降25元/月。
并且国内宽带价格高质量差。
电信的互联网接入市场在南方占主导地位,联通则割据北方。
按照互联互通的要求,电信和联通的网络将合成一张网,任何一家ISP服务商只要接入电信或联通中的任何一家都能接入网络,但由于互联互通不畅,ISP服务商要和这两家同时对接才能保障网络的全国通畅,这就加大了接入服务商的成本。
”互联互通未实现还让用户明显体会到,网络质量不好。
根据国家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发布的2011年中国信息化形式分析与预测的蓝皮书显示,截至到2010年,我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位列全球71位,不及美国英国日本等三十几个经济合作组织国家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
但是,平均一兆每秒的接入费用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4倍。
3.新起的反垄断调查情况《反垄断法》中规定,单个经营者市场份额50%、两个经营者67%、三个经营者75%即为垄断。
在宽带接入领域上,95%互联网国际出口宽带、90%宽带互联网接入用户、99%互联网内容服务商,都集中在电信和联通网络中。
今年上半年,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接到了关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互联网市场接入上存在垄断的举报,并立刻对两家企业展开了反垄断调查。
调查主要针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及网间结算领域,是否利用自身具备的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等行为。
二、基于经济视角解析这一现象(一)供需分析1.需求分析2010年,全国网民数净增0.73亿人,累计达到4.57亿人。
其中宽带网民数净增1.04亿人,达到4.5亿人,占网民总数的98.3%。
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净增2236万户,达到12634万户。
通过下表可以看出,中国的网络需求量还是比较大的,并且提升潜力也非常大。
2006-2010年网民数和互联网普及率2006-2010年各月互联网拨号、宽带接入用户净增比较2.供应分析2010年,全国光缆线路长度净增166万公里,达到995万公里。
固定长途电话交换机容量减少41万路端,达到1644万路端;局用交换机容量(含接入网设备容量)减少2707万门,达到46559万门。
移动电话交换机容量净增6433万户,达到150518万户。
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净增4924万个,达到18760万个。
全国互联网国际出口带宽达到1098957Mbps,同比增长26.8%。
通过上表可以得出,我国的电信增长仍然在稳定持续的进行,但是增长速率上面还是比较缓慢,并且由联通和电信两家掌握这一方面的资源。
3.供需综合分析在互联网这一块,中国国内呈现的是一种供不应求的局面,也就是说有上网需求以及网民的数量是很庞大的,但与此同时设备的介入速度却远远跟不上网民的增长速度,并且设备的接入是由联通和电信两家企业来掌握,出现这种供远远小于求的局面,必然会导致产品的价格很高,而联通和电信正是抓住了这一契机,哄抬价格,使消费者不得不接受,并且设置进入障碍,使其他企业不易进入行业竞争,由此就形成了垄断。
(二)成本收益分析1.成本分析现在电信网的铺设,成本主要是两个方面,光缆成本和工程成本,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光缆的成本已经很低了,工程成本却占据了很大成分,而且工程成本一直呈上升趋势。
在城市内进行网络建设,要剖路,要拉线。
也就是说,宽带的成本最主要的是铺设线路这一块的成本,由于要达到一定的网络覆盖率,宽带运营商必须对未覆盖的地区及时进行铺设,而在城市内铺设所涉及的复杂因素较多,而在乡村铺设又是线路很长,因此铺设线路本身是一项比较耗成本的工程。
但是我们也可以发现,这些投资基本都是一次性投资,一旦线路铺设完成便可以使用一定时长的年限,期间需要的费用仅仅是维护修理的费用。
所以,联通电信进行的线路铺设,已经花费了一定的成本,为了防止其他竞争者进入设置技术障碍和价格障碍,以确保自己的成本投入可以不受到威胁。
2.收益分析截至到我国2010年,我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位列全球71位,不及美国英国日本等三十几个经济合作组织国家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
但是,平均一兆每秒的介入费用却是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的3-4倍。
可见联通与电信在宽带方面的收益水平是远远大于其他国家运营商的。
就国内来说,由于其有技术垄断和对其他竞争对手的高价格限制,两家企业在国内的收益也基本是稳定的。
对中国电信来讲,其互联网接入收入一年大概有500个亿,对于中国联通来讲一年大概有300个亿。
3.成本收益综合分析联通和电信的成本收益模式我认为是一个高成本高收益的模式,但这个高成本是一次性成本,但这个高收益确实持续性的收益,随着时间的推移,高收益必然会填补这个高成本进而逐渐创收。
并且由于联通和电信的垄断地位,其收益还可以大大增加,因此两家企业根本不担心收益问题。
综合来看,收益只会越来越大,而成本只剩下维护管理的成本,因此巨额盈利也是必然的结果。
(三)垄断分析通过观察发现,我认为联通和电信这一垄断的现象比较符合我们经济学中的一个模型——伯川德模型。
伯川德模型适用于企业生产同质产品,并同时制定决策的情形,在伯川德模型中企业选择价格而不是产量。
若双寡头企业同时选择价格,消费者会从就爱个低者那里购买。
所以如果两家企业定价不同则低价企业会获得整个市场,高价企业销量为零;如果定价相同,消费者购买哪家的都一样。
而联通和电信的寡头垄断正符合这一特征,由于其提供的是同质的产品,即宽带,而且由于两家企业地域上的分工导致他们并没有形成价格竞争,两家企业各占一半的市场份额,这样他们的定价就可以使自己利润最大化。
三、基于营销视角解析这一现象(一)产品垄断产品是一个企业的核心,企业只有产品才是面对消费者的,产品才是消费者最终想到得到的东西,也是消费者愿意花钱去购买的东西,也就是说产品是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最终联系物。
联通和电信提供的产品都是宽带接入,固定电话等,这一系列的产品是其他任何企业所暂时还不能提供的产品,也就是说在这一角度上,其已经对产品进行了垄断。
在对产品垄断的基础上,他们才有可能采取更进一步的措施以求提高自己的收益。
所以产品垄断是其进行后续垄断的基础。
(二)价格垄断价格是企业将产品转移给消费者时所收取的费用,也是消费者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产品所付出的代价。
在正常情况下,价格是随着供需关系的改变而改变的,然而在垄断的条件下却并非如此。
联通和电信在自己掌握产品垄断之后就进行了对价格的调整以求得到很高的收益。
1.一级价格歧视行为企业对每一位顾客收取不同的价格就被称为以及价格歧视。
联通和电信在对自己宽带接入的定价上就存在这一现象。
由于他们是宽带接入的供应商,其他企业要想自己经营宽带业务也必须通过他们,联通和电信在这时就对不同的企业采取了不同的宽带接入收费措施。
如果是自己的竞争企业如铁通、广电等,其就会将宽带接入收费调整的很高以求这些企业只能去购买带宽比较低的产品,而后者购买带宽低的产品就会导致消费者不愿意去用他们再提供的产品,进而选择联通和电信;而对不构成和自己有市场竞争关系的企业,联通和电信就会对他们给出比有竞争的企业较低的价格。
2.二级价格歧视行为企业根据消费者的购买量,对他们区别对待,对同样的商品或服务,购买量不同,收取的价格也不同,这一行为就叫做二级价格歧视。
联通和电信业采取了这种做法,对于购买带宽比较高的用户提供一定的价格优惠,而对于购买带宽比较低的用户则采取较高的收费,以此来鼓励消费者购买带宽高的产品。
虽然带宽高的产品有优惠,但是对于联通和电信来说其收取的价格则更高,得到的回报也更大。
(三)渠道垄断渠道就是商品销售路线,是商品的流通路线,所指为厂家的商品通向一定的社会网络或代理商而卖向不同的区域,以达到销售的目的。
故而渠道又称网络。
而联通和电信由于产品特殊性的缘故,在渠道的选择上也主要依靠自己的营业厅,并不选择其他中间的代理商和运营商。
虽然这样来说是很正常的行为,但我认为也构成了一定的垄断,消费者只能去营业点办理业务。
(四)销售垄断销售就是企业为了将产品转移给消费者而采取的各种手段。
联通和电信在这一方面也有先天的优势,他们在销售中也采取了一些垄断措施以提高自己各个产品的销售率。
众所周知联通和电信的产品包括宽带、固话等,在对宽带进行销售的过程中,联通和电信都不约而同的把宽带和固定电话进行捆绑销售,也就是说消费者在购买宽带的时候也必须要考虑连固话一起购买,购买固话的时候也得考虑连宽带一起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