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 范围

为加强起重作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起重作业的人员要求、设备设施与吊索具要求等管理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与所属各单位。

2 术语和简略语

本办法所称的起重作业是指使用汽车吊、随车吊、旋臂吊、龙门吊、桥吊等起重机械进行的吊装作业。

3 管理职责

3.1 质量安全环保处是本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修订,并对公司所属单位起重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3.2 各单位HSE主管部门负责对起重作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对本单位科级及以下作业许可审批人员相关知识进行培训;人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科级及以下作业许可审批人员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评估工作;各业务部门负责按作业许可项目清单要求,开展作业许可审批和作业过程监督检查。

3.3 各基层单位负责制定完善起重作业安全措施,办理作业许可证,并组织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及应急要求。

4 管理内容

4.1 各单位应组织识别起重作业项目及其风险,制定相应控制措施、

应急措施和审批要求,并纳入到“作业许可项目清单”中。

4.2 从事起重作业人员一般要求:

4.2.1 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无色盲、听力障碍等职业禁忌症。

4.2.2 起重机械司机应按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要求,在认定的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起重机械操作证,从事起重作业指挥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取得起重机械指挥证,任何人不得在未持有效证件的情况下从事起重机操作、指挥作业。

4.2.3 应穿戴符合标准要求的劳保服、防砸劳保鞋和安全帽,指挥人员还应佩戴写有“指挥”字样背心或袖标。

4.2.4 吊运过程中,所有作业人员不得在起重机械移动、物件摆动或物件可能脱落的危险区域停留。

4.2.5 所有作业人员应掌握各种指挥手势、信号,以及本岗位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处置措施。

4.3 从事起重作业的指挥人员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4.3.1 应熟悉所指挥起重机械的载荷、移动(转台转动)速度、吊杆旋转半径等性能。

4.3.2 选择站立位置时,应与起重机操作人员和物件三者之间视线清楚;当不能同时看见起重机操作人员和物件时,应站到能看见起重机操作人员的一侧,并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传递信号。

4.3.3 刚开始指挥起吊物件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物件离开地面10~20cm时停止起升,停留60秒进行试吊,经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用正常起升信号指挥物件上升。

4.3.4 指挥人员应做到“八不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