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分包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活动。
第三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第四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签订。
第五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程量、工程进度、劳务费用、违约责任等。
第六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三章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管理第七条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接相应的劳务分包工程。
第八条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等级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认定,并定期进行资质审查。
第九条劳务分包企业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不得将承接的工程转包或者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
第四章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第十条劳务分包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
第十一条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对所承接的工程质量负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
第十二条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劳务分包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工程任务,保证工程进度。
第十四条劳务分包企业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工程延误或者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用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争议解决第十六条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管理办法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管理,提高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服务质量,保障分包人和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所有使用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用人单位和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
第三条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是指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按照订立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派遣的劳动者。
第四条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应当依法从业,履行相应的登记、备案和管理手续,承诺在合法范围内从事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不得从事限制或者禁止从事的活动。
第五条用人单位和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应当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范本应当参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
第二章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签订和变更、解除劳务分包合同第六条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应当依据用人单位提供的用工需求,向用人单位推荐符合要求的劳务人员。
第七条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应当向用人单位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劳务分包合同和相关材料,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一)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名字、性别、年龄、号码等身份信息;(二)劳务分包(劳务人员)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等工作内容;(三)双方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四)劳务分包合同的期限及终止条件。
第八条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劳务分包(劳务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当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解决。
第九条劳务分包合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但应当依据双方商议一致的原则进行,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按照期限履行,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或者履行后确实发生无法履行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商议解决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如因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原因或者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应负相应的违约责任。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规范各单位劳务分包行为,防范工程劳务分包中的安全生产、质量、履约等风险,确保所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满足企业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实施的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公司负责监督、考核各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负责部门为工程管理部,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各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二)负责劳务分包队伍的资格审查,准入备案,定期对合作队伍实施资信等级评定、动态考核,建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数据库;第四条公司相关部门主要职责:(一)安全、生产、质量等业务科室:负责对劳务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生产组织、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根据检查情况对合作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业务考评;(二)法务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核、备案、管理,处理劳务分包合同争议和法律诉讼事务;(三)核算中心:负责劳务分包的资金结算及税务管理。
第五条项目部是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主体,其主要职责:(一)明确本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负责机构和负责人,并报相关科室备案,不得随意改变,相关业务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办理,严禁让分包队伍自行办理;(二)严格落实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劳务分包队伍的资质审查、劳务招标、考核、评比等管理的基础工作;(三)制定本单位劳务用工计划,对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四)严格落实合同管理规定,先签合同后施工,并协助法律事务科处理本单位劳务分包的争议、诉讼事务。
第三章劳务分包队伍管理第六条对劳务分包队伍实行准入备案制管理。
劳务分包队伍通过准入备案后才能在公司承接相应劳务分包任务,非准入劳务分包队伍不得在公司内承接劳务分包工程。
第七条劳务分包队伍准入评审的主要内容:(一)资格审查:劳务分包队伍主体资格必须合法、有效,具备与劳务分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分包工程安全和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劳务分包活动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劳务分包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自愿协商、互利互信的原则,保证劳务者的权益。
第二章劳务分包的种类和要求第四条劳务分包按照工种、分包活动等不同种类进行分类。
第五条劳务分包应满足以下要求:1. 分包双方应当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劳务内容、分包标准、分包价格等;2. 劳务分包应当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要素,保证劳务者的个人权益;3. 劳务分包应当遵守分包工程的相关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4. 劳务分包应当保证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避免人员流动和不稳定现象;5. 劳务分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用,保证劳务者的合法权益;6. 劳务分包应当妥善管理和保护劳务者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
第三章劳务分包的组织和管理第六条分包工程应当按照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指导书,制定劳务分包计划和管理措施。
第七条劳务分包应当按照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合理配置劳务人员和设备。
第八条分包人应当根据劳务分包合同,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对劳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分包人开展分包工程的质量检查和安全评估。
第十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根据分包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劳务费用,并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四章劳务分包的监督和评价第十一条监督部门应当对劳务分包活动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十二条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公示劳务分包单位的信用等级和信用评价情况。
第十三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证自身的合法合规运营。
第十四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加强与分包人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进工程进度和质量。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处罚第十五条劳务分包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本公司劳务分包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活动。
二、劳务分包的定义和范围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劳务分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施工中的钢筋工、混凝土工、模板工、架子工等;装饰装修中的油漆工、瓦工、木工等;安装工程中的电工、焊工、管道工等。
三、劳务分包企业的选择1、资质审查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审查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确保其合法经营。
2、业绩考察了解劳务分包企业过往的施工业绩,包括工程项目的规模、质量、工期等情况。
考察其在类似工程项目中的表现,如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
3、信誉评估调查劳务分包企业的信誉情况,包括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等。
了解其在行业内的口碑和声誉。
4、实地考察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办公场所、施工设备、人员配备等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其综合实力。
四、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1、合同内容明确劳务分包的工作内容、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等。
约定劳务报酬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和方式。
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保证等方面的责任。
2、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出现违法、违规或不公平的条款。
明确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仲裁或诉讼。
3、合同签订程序合同签订前,应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劳务人员的管理1、实名登记劳务分包企业应将其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工种、联系方式等信息。
2、培训教育劳务人员入场前,必须接受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保护分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第三章劳务分包的程序第四章劳务分包合同第五章劳务分包的保障措施第六章监管与处罚第七章附则简要注释如下:1. 劳务分包:是指企业把其不属于生产经营或者经营管理的一定范围内的工作、任务或者项目委托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完成。
2. 分包单位:承接劳务分包的单位,包括企业和个人。
3. 劳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关通过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
4. 劳动合同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关通过的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的法律。
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2. 委托代理:当事人之间,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特定事项或者事务具有代理权限。
3. 合同履行保证:即为了确保合同能够正常履行,合同当事人之一或者几方按照约定提供合同担保或者设立合同履行保证金等方式赋予担保。
4. 补偿责任:是指违反法律、合同或者其他约定而产生的伤害赔偿责任。
5.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不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而承担的法律责任。
6. 法定代表人: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负责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全部活动的最高行政负责人。
7. 职业技能鉴定:是指经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进行测试、鉴定并颁发鉴定证书的活动。
8.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可能引起人身较重伤害事故,以及造成设备、物品等严重损失,采取安全措施,以保证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劳务分包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公司和劳务分包队伍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管理。
二、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与准入(一)选择原则1、资质合规:劳务分包队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良好: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和良好的业绩表现。
3、信誉可靠: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准入流程1、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符合条件的劳务分包队伍参与投标。
2、对报名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资质、业绩、人员配备等方面。
3、组织实地考察,了解劳务分包队伍的实际情况。
4、综合评估,确定入围的劳务分包队伍。
三、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一)合同内容1、工程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期限。
2、劳务分包价格及支付方式。
3、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
4、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责任。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二)合同签订流程1、公司相关部门与选定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合同谈判,协商确定合同条款。
2、合同草案经公司法律部门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并加盖公章。
四、劳务分包队伍的进场管理(一)人员管理1、劳务分包队伍应按照合同要求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并将人员名单报公司备案。
2、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和技能水平。
3、公司对劳务分包队伍的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设备和材料管理1、劳务分包队伍自带的设备应符合工程施工要求,并提供设备清单和相关证明文件。
2、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由公司统一采购供应,劳务分包队伍负责保管和使用。
五、施工过程管理(一)质量管理1、劳务分包队伍应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2、公司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劳务分包队伍整改。
(二)进度管理1、劳务分包队伍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保护劳务分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分包是指用人单位将部分或全部劳动力资格交由其他用人单位或个人承包并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
第三条劳务分包应当遵循自愿、等价有偿、公平交易、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劳务分包合同第四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以下内容:1. 劳务分包的具体内容和标准;2. 劳务分包工作地点和时间;3. 劳务分包期限;4. 劳务分包报酬的支付方式和标准;5. 劳务分包责任的分配;6. 双方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第三章劳务分包管理第六条用人单位在劳务分包前应当对承包方进行严格资质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条件。
第七条劳务分包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承包方的项目管理,并定期进行考核。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与承包方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第四章劳务分包的合法性责任第九条用人单位在实施劳务分包过程中要承担以下责任:1. 选择合格的承包方;2. 监督承包方的劳动合同履行;3. 根据劳务分包合同支付报酬。
第十条承包方在劳务分包过程中要承担以下责任:1. 按照合同内容提供劳务;2. 保障分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3. 履行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违约与争议解决第十一条若劳务分包双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在劳务分包过程中出现争议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提交有关部门仲裁解决。
本文档涉及附件:无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务分包:用人单位将部分或全部劳动力资格交由其他用人单位或个人承包并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
2. 承包方:将劳务分包的用人单位或个人。
3. 用人单位:需劳务分包的雇主单位。
4. 劳务分包合同:劳动力资格交由其他用人单位或个人承包并支付劳动报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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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管理办法(2017版)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目次1 总则2 组织体系3 职责4 运行控制5 绩效评价6 附则附件1 对劳务分包企业要求附件2 拟用劳务分包商(作业班组)推荐表附件3 劳务分包企业评价表附件4 项目劳务作业班组评价表1 总则为规范项目劳务分包管理,有效推行劳务集控,建立劳务用工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管理。
集团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除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2 组织体系集团公司对劳务分包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是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分公司和项目部具体落实对劳务分包企业过程监管并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绩效考核工作。
集团公司劳务管理组织体系见图:图组织体系3 职责集团公司劳务管理办公室管理职责主要包括:1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及作业班组的准入资格审查和管理。
负责对劳务分包合同的评审、签订、归档管理工作。
2 负责督促分公司及项目部做好对劳务分包企业、作业班组的绩效测评、日常检查监督并按要求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每年一季度进行测评)。
3监督检查各分公司、项目部执行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制度,严禁将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企业或虽有资质但不能履行职责的劳务分包企业和个人(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4负责对项目劳务用工管理的季度大检查、日常巡查,对隐患进行跟踪整改与验证,并保存记录。
5 监督检查劳务分包用工管理,包括劳务资质、员工培训、持证上岗、职责履行、台帐管理、实名制管理、民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等,规范管理,奖优罚劣。
6协助分公司、项目部和劳务企业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劳资、工伤等纠纷,以及相关争议的调解。
7协助集团招标中心及分公司进行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工作。
8协助安全监督管理部对工伤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9协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劳务专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分公司劳务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主要包括:1分公司必须选择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的单位作为劳务承包方,签订规范的劳务分包合同,并通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劳务分包合同流程审批通过后,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审核盖章。
原则上项目责任人不得使用自己的劳务公司。
作业班组必须在集团合格班组名录内选用,新进作业班组必须经项目部及分公司测评合格报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才能选用。
2分公司要配备至少一名劳务主管,对劳务分包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协调处理民工工资及工伤纠纷的处理工作。
3分公司督促项目部及劳务分包企业做好作业人员备案、岗前培训及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等工作。
4分公司负责做好对项目劳务用工管理的检查工作,对隐患进行跟踪整改与验证,并保存记录。
5分公司应督促劳务分包企业建立完整花名册台帐,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落实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立考勤制度,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对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经过培训的人员,禁止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活动。
6负责审核劳务分包人工费的报批、结算、工资发放的审核监督管理工作。
项目部管理职责主要包括:1项目经理为项目劳务用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做好劳务分包企业及作业班组的选择、报批工作。
应选择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的单位作为劳务承包方,签订规范的劳务分包合同,并通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劳务分包合同流程审批通过后,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审核盖章。
原则上项目责任人不得使用自己的劳务公司。
作业班组必须在集团合格班组名录内选用,新进作业班组必须经项目部及分公司测评合格报分公司副经理(生产)批准后才能选用。
3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建立健全项目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按集团《关于推进建设工程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要求落实配备劳务专管员开展项目实名制管理工作,切实做好项目实名制报备及管理人员登记、作业人员备案、人员进出场管理、岗前培训等工作,明确各用工主体职责,并坚持属地政府部门监管与企业自身管理有效结合。
4项目部必须办理民工工资卡,要求项目部如实上报民工工资发放金额,做好作业班组的结算及人工费报批工作,民工工资按照工资发放表进行发放,工资表须经分公司确认。
并做好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管理配合工作。
5项目部要按照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及建设行政设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及人员参保,项目所在地可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的,项目部必须参保(专业分包项目参照执行)。
6项目部对新进作业人员必须及时上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增减花名册》,经分公司核实后上报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备案登记并且留存项目部,具体要求如下:1)填写项目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增减花名册两份,并加盖项目章或集团公章。
2)送工程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上报名单并附上电子档,社保经办机构盖章并返还一份保存留档。
3)工伤人员名单上报不限时间不限次数,人员进场就可以上报。
如发现进场人员当天发生工伤没有上报或者工人发生工伤发现漏报,应立即上报,(缓报工伤人员名单时效规定:具体根据工程所在地社保经办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7项目部必须为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现场办公场所,把劳务项目负责人作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的成员,参加现场的安全生产例会。
并在现场设置劳务承发包牌,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8项目劳务主管应对劳务分包作业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责令整改,在劳务作业结束后,及时对劳务分包企业及作业班组进行测评,并将评价结果上报分公司。
9项目劳务主管应督促劳务分包企业建立完整花名册台帐,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落实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立考勤制度,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对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经过培训的人员,禁止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活动。
劳务分包企业主要职责及要求:对于进入集团公司合格分包方名录的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根据集团的相关要求,履行职责,详见附件一。
4 运行控制流程图劳务分包管理总流程图见图1。
劳务分包企业评价评审流程图见图。
分公司风险承包及责任经营项目劳务班组评价评审流程图见图。
集团公司直管风险承包及责任经营项目劳务班组评价评审流程图见图。
分公司直管风险承包项目确定劳务分包企业(作业班组)评审流程图(不招标)见图。
分公司风险承包及责任经营项目确定劳务分包企业(作业班组)评审流程图(已招标)见图。
集团公司直管风险承包项目确定劳务分包企业(作业班组)评审流程图(不招标)见图。
集团公司直管风险承包及责任经营项目确定劳务分包企业(作业班组)评审流程图(已招标)见图。
分公司风险承包及责任经营项目劳务分包合同(作业班组合同)评审流程图(不招标)见图。
分公司风险承包及责任经营项目劳务分包合同(作业班组合同)评审流程图(已招标)见图。
集团公司直管风险承包及责任经营项目劳务分包合同(作业班组合同)评审流程图(不招标)见图。
集团公司直管风险承包及责任经营项目劳务分包合同(作业班组合同)评审流程图(已招标)见图。
图劳务分包管理总流程图控制要求应对劳务分包企业进行准入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1集团公司每年一季度对新进入和已从事劳务作业的劳务分包企业进行准入和重新评价(详见图—)。
具体由劳务管理办公室组织初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参加评审,初审合格的劳务分包企业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列入集团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并报集团招投标中心备案。
特殊情况下有新的劳务分包单位需进入集团劳务分包商名录的评审程序同上。
2 新进劳务分包企业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机构,按劳务资质规定相应等级要求的管理人员,以及有自己的实体劳务作业队伍(需提供实体劳务作业班组的业绩证明)。
3 新进劳务分包企业准入评价需提供以下资料:1)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管理人员花名册及管理人员参保证明;4)作业班组基本情况及作业人员来源情况;5)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和持证情况;6)与外单位合作评价表并经总包单位盖章确认。
4 劳务分包企业重新评价需提供以下资料:1)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管理人员花名册及管理人员参保证明;4)自有的作业班组基本情况及作业人员来源情况;5)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对劳务分包企业用工管理检查情况表、《项目劳务作业班组评价表》、《劳务分包企业评价表》(详见附件三、四)。
劳务分包商及作业班组的确定:确定项目劳务分包商(作业班组)经流程审批通过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详见图—),流程审批需附附表二《拟用劳务分包商(作业班组)推荐表》,对拟用劳务分包商(作业班组)情况进行说明;原则上分公司及集团公司责任经营项目均需通过公开招投标来确定。
劳务分包合同及项目人工费结算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经流程审批通过后方可签订(详见图—)劳务分包合同(作业班组合同)。
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前必须按照成本管理部要求列出项目劳务资质承包范围内各劳务作业班组人工费资金使用计划表,并经成本管理部、财务资产管理部、劳务管理办公室核定劳务分包金额后方可进行劳务分包合同审批。
2劳务分包合同及作业班组合同签订应按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指南要求实施,并应符合以下要求:1)劳务分包合同甲方为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为劳务公司;2)劳务分包合同甲方应盖集团劳务分包合同专用章,乙方应盖劳务公司合同专用章;3)作业班组合同作为劳务分包合同的补充协议,甲方盖集团劳务分包合同专用章且项目负责人签字;乙方盖劳务公司合同专用章,作业班组长作为劳务公司代表签字,甲乙双方合同主体签字人员应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证明(留存复印件核对原件),并且作业班组合同中明确约定解决争议采用如下条款:双方处理争议中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由集团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调解仲裁且争议双方必须执行仲裁结果。
4)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必须提供项目劳务班组人工费资金使用计划表(需经集团成本管理部门核实),并注明以下情形不得列入劳务分包人工费中:(1)管理人员工资;(2)塔吊司机、人货电梯、司索指挥;(3)不属于劳务分包范围的工种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3分公司、项目部应按照劳务分包合同条款内容,及时结算、支付劳务分包人工费;项目人工费结算由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及核算员办理结算,项目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分公司和劳务公司相关人员及分管领导签字,分公司和劳务公司双方盖章;劳务公司要根据项目人工费结算单开具劳务发票,严禁劳务公司无结算单虚开发票;劳务公司收到人工费结算款后应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分公司、项目部要监督劳务公司按规定及时发放民工工资;项目人工费结算单是分公司、项目部人工费付款的依据,严禁分公司、项目部无结算单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