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中的产权问题
1998年以后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

第五阶段: 深度探索(1998年以后)十五大的召开,把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推向了更深层次。
1999 年9月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大力发展股份制公司,通过国有控股和参股来实现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
2002年11月十六大提出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2003年3月,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再次强调:继续推进国有企业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和股份制改造,完善监督机制,并决定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要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
于是,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在不同层面得以实质性展开:首先,对国有小型企业逐步改为非国有企业。
国有中型企业除部分必须由国家控制外原则上都可以按照小型企业办法改革。
其次,国有股减持。
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适当减持国有股,这实际为国有资本在部分领域的退出开启了政策通道。
12月,中国嘉陵和黔轮胎两家上市公司进行试点。
7 月,北生药业、烽火通信、华北股份和江汽股份4家公司,首开了新股发行国有股减持的先河。
其三,落实排他性的国有产权责任。
国资委的成立,以出资人的身份积极探索在新的基础动态上推进建立国有资本的有序流动机制,既能使国有资本布局不断优化、动态流向关键领域和高效部门,又能保障流动中的资产安全。
通过国资委的建立和运作,初步构建了一套较为有效的监督运营体系,使国有经济健康有序地参与企业购并,包括国际并购的基本条件趋于成熟。
其四,推动异地产权交易。
为此,2002年组建上海交易所温岭分所。
此后,国内11家产权交易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成立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该交易所不仅是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的综合性交易平台,也是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退出的重要平台。
其五,进一步寻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
十六大后,面对巨额国有资产存量的处置问题,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备受各阶层关注。
国有企业改革的现状与前景

国有企业改革的现状与前景国有企业改革已经成为中国经济改革的重要一环,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企的竞争力。
本文将就国有企业改革的现状和前景进行讨论,并探索未来发展的方向。
一、国有企业改革的现状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国家战略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
然而,由于长期存在的体制性问题,国有企业面临着效率低下、产能过剩、负债累累等问题。
为此,中国政府一直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以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竞争力。
首先,国有企业改革在产权体制上取得了一定进展。
政府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和股份制改革,逐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
国有企业股权逐渐转让给社会资本,提高了市场化程度。
例如,中国石油和中国移动等企业已经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进一步推动了国有企业战略调整和优化。
其次,国有企业改革在市场化经营上取得了初步成果。
政府加强了国有企业监管,建立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激励国有企业提高效率和创新能力。
同时,国有企业推行并购重组,加速了国有资本的优化配置。
然而,国有企业改革仍然面临着许多挑战。
产权关系不明确、政府过度干预、国企高管腐败等问题依然存在。
此外,由于改革进程不一致和不平衡,一些国有企业改革效果不明显,甚至存在债务风险。
因此,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势在必行。
二、国有企业改革的前景未来,国有企业改革将继续推进,以提高国企的竞争力和市场化程度。
以下是几个可能的改革方向:首先,促进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
市场化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要义,未来将继续深化市场化改革。
政府应减少对国企的干预,提高国有企业自主决策能力,鼓励竞争和创新。
同时,加强国企市场监管,提高信息透明度,增强市场竞争力。
其次,推进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和股权多元化。
国有企业的布局和结构调整是改革的重要一环。
政府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调整国有企业的经营范畴和业务结构。
同时,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国企治理的市场性和多元性。
再次,加强国有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中的产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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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 进 行 产 权 的界 定 引起 的 。
关 键词 : 股份 制 ; 国有企 业改革 ; 产权
中图分类号 :4 13 F2 .6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编 号 : 0 24 (02O — 09 0 1 8— 0220 )1 03 4 0 自愿组合起 来 以生产 商品或 提供劳 务 , 而最大 限度 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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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

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的日益开放,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国有企业是以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主导的企业,与私营企业相比,其资本实力和经验积累更为充足。
然而,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表现出的效率和创新能力相对较弱,需要进行市场化改革,以适应市场变化、增强竞争力。
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一、产权改革国有企业的产权属于国家所有,这导致了企业管理机制单一、决策权过度集中、效率低下等问题。
产权改革是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方面,可以通过转变所有制、股份制改革和员工持股等方式,实现国有企业的产权多元化。
首先,转变所有制可以通过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将国有资产股份化,以股权作为公司治理的基础和核心,使国有企业与国民经济的衔接方式更加顺畅。
同时,国家也可以通过股权多元化的方式,吸引社会投资,优化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提高企业治理效率。
其次,股份制改革是产权改革的另一种形式,它是将国有企业公司化以后,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并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股票,与社会资本形成股份合作关系的改革形式。
通过股份制改革,提高企业的治理效率、增强企业发展动力和创新能力。
最后,员工持股也是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的一种方式。
员工持股可以提高企业员工的参与度和安全感,减少员工流动,稳定企业的运营和发展。
同时,员工持股还可以增加企业的人情味,建立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共同体。
二、市场化运作国有企业的市场化运作是市场化改革的关键。
在市场化运作的基础上,国有企业可以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同时还可以创新产品和服务,提高市场占有率。
首先,国有企业可以改善自身运作机制,实施市场化管理方式,强化利润意识。
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市场化定价、市场化销售、市场化采购等方式,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真正实现把握商机、提高效率的目的。
其次,借鉴现代企业管理模式,优化国有企业运作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1993年国有企业改制方案

1993年是中国进行国有企业改制的重要时刻,这一时期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方案,以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具体而言,1993年之前和之后,中国实施了一系列国有企业改革的方案,以下是其中一些重要的方面:
1. 产权制度改革:1993年,中国启动了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重点是推行股份制改革。
通过将国有企业进行产权多元化,引入市场机制,鼓励企业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
2. 股份制改革: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即将企业部分股权转让给员工和社会投资者,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激励企业提高效益、降低成本。
3. 公司法修订:1993年,中国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为国有企业改制提供法律基础。
这一法律框架明确了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机制和责任义务等方面的规定。
4. 国有企业分类改革:针对不同性质的国有企业,实施了分类改革政策。
一些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革,而一些其他企业则进行了合并重组、优化管理等改革措施。
5. 市场导向改革:引入市场机制,强调企业要按照市场规律运作,注重市场竞争,提高自身竞争力。
这也包括了进一步推动价格市场化、资源配置市场化等方面的改革。
总体而言,1993年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的实施旨在通过深化改革、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推动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这些改革方案为中国国有企业的后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并推动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试析国有股份制企业的产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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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 以及 现 行 的法 律 和 经 济 研 究 基 本 上 认 同 的 定 义 为 : 权 不 是 指 人 与 物 之 间 的关 系 , 是 指 产 而 由 物 的 存 在 及 关 于 它 们 的 使 用 所 引起 的 人 们 之 间 的相 互 认 可 的行 为 关 系 。 产 权 安 排 确 定 了 每 个 人 相 应 于 物 时 的 行 为 规 范 . 个 人 都 有 必 须 遵 守 他 与 其 他 人 之 间 的关 系 , 承 担 不 遵 守 每 或 这 种 规 范 的 成 本 。 因 此 , 共 同体 中 通行 的 产 权 制 度 可 以描 述 为 , 是 一 系列 用 来 确 定 每 个 对 它
产 权 问 题 的 正 确 方 法
关键 词 : 新制 度经 济 学; 便 车 ; 权 搭 产 中围分 类 号 : 7 文献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1 一 ̄9 (o2。 0 1 0 F2 1 ( 842o )2 08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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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制 度 经 济 学 的 产 权 原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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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现状、问题及重点方向分析

国有企业改革的现状、问题及重点方向分析[摘要]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走过了三十余年,三十余年的改革有成功有失败,犹如一幅沧桑的历史画卷:“放权让利”“利改税”“承包制”“政企分开”“股份制”“上市”“抓大放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改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层收购”“外资并购”等,都是惊天动地的大事件,每个事件都牵动着千千万万中国人的心。
在这三十年的改革过程中,我们不可否认在很多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主要表现在基本建立现在企业制度以及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国有企业改革是空前艰巨的事业,虽然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是改革的任务尚未完成,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还是很多的并且问题都很严重。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明晰产权激励约束机制民营化国退民进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现状:(一)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国有企业数量不断缩水,国有经济比重不断降低,但是资产总量大幅上升,运行质量不断提高,控制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1999年到2008年,全国国有企业数量从21.7万下降到11万,数量下降了49.31%;而企业资产总额却从145288.1亿上升到了416219.2亿,年均增长18.6%;利润总额由1145.8亿上升到13335.2亿,根据国资委李荣融主任的讲话,2002年至2007年,国有企业户数每年减少进一万户,但销售收入平均每年增加1.9万亿元,实现利润平均每年增加2500亿。
(二)根据美国杂志?财富?公布的2010年全球500强企业中,出香港和台湾外,中国内地共有43家企业入榜,其中上榜的中央企业达到30家,2011年,这一数字达到61家,但在61家中上榜的民营企业仅2家,其中很多企业都是垄断型企业,获取的是超额垄断利润,仍然存在着国进民退,大而不强的局面。
(三) 2011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日均赚18亿元,2011年中海油、中石油、中石化日赚7.5亿元,不过这些看似骄人的经营业绩,招致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质疑不断。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发展,国有企业在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一直是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其独立经济运行方面的效率和效益已经严重受到了挑战,所以要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这样一来就可以通过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人力资源和管理经验,提高企业的综合素质,使其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取得更好的发展。
但是,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需要重视并制定对策。
问题一:股权结构复杂混合所有制改革之所以受到困难,是因为股权结构复杂、类型繁琐。
这时候,国有股的持股比例必定降低,这就对其经营管理和决策产生了冲击,而一般的民营企业要求管理上更加透明,决策上更加快速。
因此,这些企业需要转变为更加市场化的运营模式,这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市场环境,并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对策一:实施股份制改革股份制改革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根本,其实际上就是将国有企业改造成为股份制企业。
由于股份制的股权结构相对较为简单,其制定的规章制度更加清晰明确,而这些规章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股权安全,并保证企业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通过股份制改革,可以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市场化、规范化和民主化特征的发展。
问题二:国有企业制度和人才流失由于国企改制后没有明确的制度和机制引导,导致相关人才在转型期的市场竞争中出现了大量流失,这样企业的运营和发展便受到了很大影响。
因此,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借助外部人才来推动企业发展。
对策二:完善企业制度体系完善企业制度体系是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重要任务之一,其实现可以借助资本市场的开放以及内外部人才的有效引入,从而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同时,也需要通过建立相关权益保护机制等措施,提高外部人才对于企业的信任和认可度。
问题三:不良资产较多发展过程中,国有企业往往面临自身资产哥不良的问题,这就给相关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带来了非常大的压力,尤其是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这种压力将会更加显著。
对策三:加强金融风险管理为了解决不良资产问题,国有企业在转型期需要加强金融风险管理方案,通过设立风险评估机制、合理评估企业价值以及产品质量续保等手段来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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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中的产权问题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中出现的产权问题主要是由以下原因引起的:一是由于国有资产产权没有明确的界定,导致国有资产和国有股的权益受到严重的损害;二是在股份制改革中,出现产权界定不清的“企业股”;三是股东权益得不到明确界定和有效保护;四是股份制企业的股票(特别是国有股)难以上市交易。
综合起来看,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中产权问题的出现是由于没有先进行产权的界定引起的。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指出,国有企业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种最主要的制度选择就是推行股份制。
各地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的做法大同小异,一般都是首先对国有企业已有的资产进行评估,然后将企业的全部资产减去企业的全部负债,得出企业的净资产。
由于国有企业的净资产是国有资本金,因此,在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时,国有企业的净资产都折成国有股。
在此基础上,向其他法人和个人出售部分国有股份或向国有授权投资的部门、其他法人和个人发行部分新股,等等。
通过以上形式,将国有企业改造成股份制企业,原有企业的债权、债务,由改组后的企业承担。
应该承认这种做法在当时的条件下是比较现实的,股份制改革的形式也不错。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我国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的思路是想通过国有企业的股份化改造来明确企业的产权,并在此基础上转换经营机制,也就是说,当时绝大多数人都认为,股份制改革具有明确产权的功能,或者说,股份制改革本身就是一种产权制度改革。
但是人们并没有认识到,对国有企业所进行的股份制改造其实并不是产权制度的改革。
这是因为,所谓股份制企业实际上是不同的生产要素的产权所有者通过自由签订合约而自愿组合起来以生产商品或提供劳务,从而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为目的的经济组织,也就是说,股份制是在不改变原有所有权的前提下,将分散在各个所有者手中的资源组合起来以形成公司的整体资产,从而实现规模经营并分散投资风险的现代企业制度。
可见,股份制的主要功能是实现规模经营和分散投资风险。
但是,许多人没有正确地理解股份制的功能,颠倒了产权改革与股份制改造的逻辑顺序,因此,我国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是在没有先进行产权改革,使产权得到明确界定并使产权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从而建立起合理健全的产权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的,导致对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中出现了以下一系列问题。
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产权到底属于谁也是没有界定清楚的;从理论上来讲,国有企业因利润留成而形成的“自有资金”的产权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因为国有企业的这种“自有资金”实一、国有资产和国有股的权益受到严重的
损害将国有企业改造成为股份制企业,首先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是要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
但是,由于国有资产的产权没有明确的界定,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并没有一个真正的所有者去掌握或具体行使,且缺乏一整套保护国有资产权益的机制,特别是国有企业的资产评估是在没有真正人格化的所有者参与下进行的,因此,在将国有企业改造成为股份制企业时,普遍存在着低估甚至漏估国有资产价值的行为。
二、在股份制试点改革中出现了产权界定不清的“企业股”
所谓“企业股”,即股份制企业自己所持有的本企业的股票。
“企业股”之所以出现,是因为以前在对国有企业进行放权让利(包括利润留成和利改税)以及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中,国有企业通过利润留成形成了一定的“自有资金”。
由于产权没有得到明确的界定,因此,国有企业用这部分因分享利润而形成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所形成的资产包际上是所有者的权益留存利润,其产权是属于企业所有者所有的。
国有企业用这种“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所形成的资产的产权也理所当然地属于国家所有。
然而,在实践中,如果真的要将这部分资产的产权完全划归国家所有,那就意味着是对国有企业所进行的各种改革的否
定,并且会导致企业今后谁也不愿意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从而会严重挫伤企业的投资积极性,而这将带来严重的后果。
如果将这部分资产的产权划归个人所有,则意味着彻底改变国有资产的产权归属并导致“私有化”,显然这既不合理,也根本行不通。
由于国有企业用“自有资金”投资所形成的资产的产权界定不清、归属不明,因此,只好在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时将国有企业的“自有资金”所形成的资产划为“企业股”,结果出现股份制企业自己持有自己的股份的不规范现象。
从国际惯例来看,股份制企业的资产已全部股份化,而股份制企业所发行的股票的产权已归全体股东所有。
在这种情况下,股份制企业自己持有自己的股票就意味着在原有股份制企业中又出现了另一个法人企业,这就破坏了股份制企业的完整统一性。
而且,股份制企业持有自己的股票也会侵害其他股东的权益,因为持有自己的股票的企业可以利用其所掌握的股份通过操纵公司的经营决策以损害其他股东的权益为代价来增加自己的收益。
正是基于这一点,世界各国的公司法一般都规定股份制企业不能持有本企业的股票。
而在我国,到底谁是“企业股”的真正股东或股东代表?这也是很不清楚的。
既然“企业股”,则当然不宜由国家作为“企业股”的股东或股东代表。
那么谁是“企业股”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呢?在“企业股”的产权实际上并不属于厂长经理所有的情况下,怎能保证企业厂长经理不利用“企业股”侵犯其他股东(特别是国有股)的权益呢?如果说企业全体职工是“企业股”的股东,那么又怎能保证不会出现企业职工要求对“企业股”多分红,从而变相地增加自己的收入,并进一步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呢?而且“企业股”归企业职工所有也不利于企业自由招聘职工和扩大就业,因为在“企业股”多的企业,职工既不愿流向“企业股”少的其他企业,从而减少自己的收益,也不愿业招收新的职工,以免后来者分享属于本企业职工所有的“企业股”的收益。
因此,“企业股”的存在不利于企业根据发展的需要自由招聘职工,以增加劳动需求从而扩大就业。
此外,“企业股”的存在还阻碍了企业兼并活动的发展,因为当一个企业将另一个企业兼并以后,该兼并企业就会因其“企业股”的收益会被被兼并企业分享而给自己造成损失,这样,企业之间就不会发生有利于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的企业兼并活动。
三、在没有通过产权改革使股东的权益得到明确的界定和有效保护的基础上组建起来的股份制企业必然是不规范的
由于作为股份制企业所有者的股东的权益没有得到明确的界定和有效的保护,在这种情况下所组建的股份制企业就不可能存在对股东的股权约束,再加上国有股没有真正的股东或明确的股东代表,这些股份企业实际上成为“没有真正的股东约束的股份制企业”。
没有真正的股东及股东约束,当然也就没有必要召开股东大会;而不召开股东大会,就不可能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出能真正代表股东利益的董事会。
事实上,确实有许多国有企业在改造成股份制企业时,没有开过股东大会。
企业在改制时,既不通过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章程、选举或解聘董事、批准公司年度报告,也不向股东公开帐目、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不向股东提供有关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信息,完全无视股东的权益。
正是由于这种股份制企业没有真正的股权约束,股东的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因此,在国有企业基础上改造成的股份制企业大都没有内在的压力,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转换经营机制,只是将股份制改革当作是一种筹集资金的捷径,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没有按照规范化的股份制企业的要求来改革管理体制和转换经营机制。
总之,由于我国是在没有先进行产权改革的情况下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的,结果形成了不规范的股份制企业。
这种股份制企业既没有从根本上转换经营机制,也没有真正实现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更没有使企业形成内在的自我约束机制和外在的约束机制。
因此,这种缺乏以产权改革为基础的股份制改革没有达到促使企业行为合理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