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学校办学规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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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指标解读

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指标解读
厕所符合卫生标准,使用方便。男生应至少为每40人设一蹲位(1个大便器或1.2米长大便 17、厕所蹲位 槽);每20人设1个小便斗或0.6米长小便槽。女生应至少为每13人设一蹲位(1个大便器
或1.2米长大便槽)。
18、食堂面积 寄宿制学校学生食堂建筑面积,中小学生均达到1.7平方米。
19、食堂管理
食堂设施符合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并按卫生管理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定期消毒,通风、 采光良好、卫生、整洁,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符合要求。
模大于16个平行班的,以《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化》(JY/T0386-2006)中16个班
的数据指标为基准,学校规模每增加4个平行班时,理、化、生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各增用房的个数和使用面积参照《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6、综合用房 关于印发<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的通知》(甘教发〔2019〕24号)要求配 置。
6、教学仪器
小学数学教学装备配置达到《小学数学教学装备配置标准》(JY/T 0617-2019)必配要 求,小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达到《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 03882006)基本要求;初中数理化生地教学装备配置达到《初中数学教学装备配置标准》 (JY/T 0618-2019)、《初中物理教学装备配置标准》(JY/T 0619-2019)、《初中化学教 学装备配置标准》(JY/T 0620-2019)、《初中生物学教学装备配置标准》(JY/T 06212019)、《初中地理教学装备配置标准》(JY/T 0622-2019)必配要求。
行班,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数量,学校规模大于8个平行班的,按照《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
备规范》(JY/T0385-2006)标准中8个班的数据指标为基准,学校规模每增加2个平行班

农业学校建设标准

农业学校建设标准

农业学校建设标准
简介
本标准旨在为农业学校的建设提供规范和指导。

农业学校是指专门从事农业相关教育与培训的学校,包括但不限于农业高中、职业学校、大学等。

建设要求与标准
教学场所
- 教学场所应当符合教学需要,布局合理,设置科学。

- 学生人数不应过多,应有足够的教学用具设备。

- 教学场所应当保证良好的采光和通风条件,同时要确保室温适宜。

- 提供条件优越的实验室,以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

师资队伍
- 拥有合格、专业的教师队伍,他们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职业素养。

- 教师应当注重学生的实践操作和实验能力培养,同时重视课
堂教学和学生日常研究、考试的评价与跟进。

学生管理
- 学校应当设置科学的学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学生日常行为
管理和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 加强对学生的课后辅导、班级管理和日常生活的监督,保证
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学生适应社会需求的能力。

教学标准
- 农业学校应当制定与农业行业需求相适应的教学计划和课程,并针对不同的学生特点和背景进行针对性的教学。

- 教学质量应当保证不断提升,要将学生实用能力作为评价教
学成效的重要标准。

总结
农业学校建设标准是对农业学校发展的规范和指导,保证学校
能够满足行业需要和学生就业需求。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标准,促进
学校内部的优质发展,也有助于提升行业整体水平和社会经济效益。

城乡乡村地区学校办学规模规范标准

城乡乡村地区学校办学规模规范标准

农村学校办学规模标准尽管中国各地区标准化学校规定的标准不同,但具体从几个方面来看,主要标准有如下几点:1、学校布局学校位置适中,校园规划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整体协调,各类建筑安全适用美观。

2、教学用房校舍能满足正常的教学和生活需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达到省合格学校标准并相互配套。

3、功能室配备学校有音乐、美术、劳动技术、图书室(含藏书室、阅览室)、体育活动室、卫生室、综合档案室等公共用房,根据需要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

4、实验室及仪器装备齐全。

5、领导班子,师资力量和队伍素质过硬!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中国各地区标准化学校建设的标准有所不同,以下以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为实例作具体介绍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和单位关《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总则为促进本市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是本市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

《标准》规定的各项建设标准是本市举办普通中小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标准》有关场所建设及配置设施、设备的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并根据经济社会以及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分级管理的原则。

本《标准》将标准化学校分为一、二、三级,即市级标准化学校标准(简称一级,下同)、县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二级,下同)和乡镇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三级,下同);全市各普通中小学校对照《标准》和《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督导评估方案》,在符合相应标准的基础上,努力创建并逐步升级达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牵头组织《标准》的实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一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区、县(市)政府根据《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计划,各区、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二级、三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级政府对升级达标的学校应给予奖励。

甘肃省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甘肃省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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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督导评估细则(试行)
指标




达标情况 达标 未达标
10.生均藏书小学15册以上,初中25册以上,并有一定数量的教参资料、工具书、报刊、电子图书、音像资 料和电子阅览计算机。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量标准的1%。 11.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城市为1∶19,县镇为1∶21,农村为1∶23,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数百分比达到90% 以上;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城市为1∶13.5,县镇为1∶16,农村为1∶18,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数百分比达 到85%以上。 12.中小学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接近县域内生均高于规定学历的教师数;中小学生均中级以上专业技 术职务教师数,接近县域内生均中职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数。 13.校园选址和布局合理,校方具有土地使用证书,建有围墙和校门,配有升旗设施。 14.班班有标准教室,使用面积小学每个教室不小于54平方米,初中每个教室不小于61平方米;人均使用面 积小学初中均不低于1.2平方米。 15.小学科学实验室个数:2~4个平行班设1个、4~6个平行班设1~2个、6~8个平行班设2~3个,学校规模 大于8个平行班的,按照《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06)标准中8个班的数据指标为基 准,学校规模每增加2个平行班时,科学教室及其附属用房各增加l套。初中理、化、生实验室个数,4~8 个平行班设理、化、生实验室各1个;9~l2个平行班各设2个;13~l6个平行班各设3个,学校规模大于16个 个平行班的,以《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化》(JY/T0386-2006)准中16个班的数据指标为基准,学校 规模每增加4个平行班时,理、化、生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各增加1套。 16.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的个数和使用面积参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教 育厅<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化(试行)>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233号)要求配置。 17.厕所符合卫生标准,使用方便。小学女生15人设一蹲位,男生30人设一蹲位和1米小便槽;中学女生20人设 普通 一蹲位,男生40人设一蹲位和1米小便糟。新建教学楼应每层设厕所。 指标 (28 18.寄宿制学校学生食堂建筑面积,中小学生均达到1.72平方米。 项) 19.食堂设施符合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并按卫生管理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定期消毒,通风、采光良好、卫生 、整洁,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符合要求。 20.学生宿舍建筑面积小学生均5平方米,初中生均5.5平方米,每人一张床。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是指在农村地区建设中小学校所需符合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农村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村学生的学习条件和教育质量,因此,建设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以确保学校建设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首先,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要求校舍建筑布局合理,建筑结构稳固。

学校建筑应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规范,保证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

同时,建筑布局要合理,满足教学、生活和活动的需要,充分考虑学校的教学、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功能的协调配套。

其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要求学校内部设施完善,教学设备先进。

学校应配备符合教学需要的教学设备和器材,如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此外,学校还应配备齐全的体育设施和器材,保障学生的体育锻炼和身心健康。

再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要求学校周边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学校应注重校园绿化和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生活环境。

同时,学校应选择交通便利的地段建设,方便学生和教职工的出行,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

最后,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要求学校管理规范,教学质量高效。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管理,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同时,学校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总之,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是保障农村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学校建设要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确保学校建设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为农村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条件和教育资源。

希望相关部门和学校能够重视学校建设标准,不断完善学校建设,推动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

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基本办学标准

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基本办学标准

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基本办学标准随着中国农村地区发展的不断壮大,乡村小规模学校的教育问题受到了广泛关注。

为了保障农村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学生的权益,制定一套基本的办学标准是必要的。

首先,乡村小规模学校的基本办学标准应包括教师配备标准。

乡村学校需要有足够数量的合格教师,以保障正常的教学活动进行。

教师的编制应与学生人数相匹配,不能出现教师严重不足的情况。

同时,教师的专业素质也应受到重视,他们应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此外,学校还应该给予教师必要的培训和提高机会,以提升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

其次,乡村小规模学校的基本办学标准还应包括学生配备标准。

学生数量是学校规模的重要指标,学生人数不宜过多,以免影响教学质量。

此外,学校还应设立合理的班级数量,每个班级的人数不宜过多,以便教师能够更好地关注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

另外,学校还应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资源,保证学生的基本教育权益。

此外,乡村小规模学校的基本办学标准应包括课程设置标准。

学校的课程设置应合理科学,符合学生发展的需要。

一方面,学校应设立基础课程,如语文、数学、英语等,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基础知识和能力。

另一方面,学校还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特色课程,如农村职业技术课程、农村文化课程等,为学生提供实用的知识和技能,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乡村生活和就业。

最后,乡村小规模学校的基本办学标准还应包括教育设施和教育资源的要求。

学校应该有完善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教育设施,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

学校还应有齐全的教学用具、教辅资料、图书等教育资源,以支持教学和学习活动的开展。

此外,学校还应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设施,如学生宿舍、餐厅、医疗卫生等,保障学生的基本生活需求。

总之,乡村小规模学校的基本办学标准应该包括教师配备标准、学生配备标准、课程设置标准、教育设施和教育资源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制定和符合这些标准,可以保障乡村学校的教育质量,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发展潜力,进一步促进乡村教育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

《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2008 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8】159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8)24号)的要求,由教育部负责编制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原《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在农村普通中小学校项目的审批、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的有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考虑到全国各地情况差异很大,在具体执行时要实事求是,根据环境条件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规范相设计,不要不顾条件硬性追求达标。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教育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〇〇八年九月三日前言修订《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工作是根据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开展《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局部修订工作的函”(建办标函【2006】437号)的具体要求和安排,按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7】144号),由教育部负责主编,并委托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具体承担修订工作。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建标【1996】640号)自 1997年6月1日起试行已10多年,在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10多年来教育的发展、社会的需求、国家规范的修改,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也应修订,以适应农村教育的发展。

农村学校办学规模标准[详]

农村学校办学规模标准[详]

农村学校办学规模标准尽管中国各地区标准化学校规定的标准不同,但具体从几个方面来看,主要标准有如下几点:1、学校布局学校位置适中,校园规划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整体协调,各类建筑安全适用美观。

2、教学用房校舍能满足正常的教学和生活需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达到省合格学校标准并相互配套。

3、功能室配备学校有音乐、美术、劳动技术、图书室(含藏书室、阅览室)、体育活动室、卫生室、综合档案室等公共用房,根据需要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

4、实验室及仪器装备齐全。

5、领导班子,师资力量和队伍素质过硬!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中国各地区标准化学校建设的标准有所不同,以下以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为实例作具体介绍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和单位关《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总则为促进本市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是本市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

《标准》规定的各项建设标准是本市举办普通中小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标准》有关场所建设及配置设施、设备的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并根据经济社会以及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分级管理的原则。

本《标准》将标准化学校分为一、二、三级,即市级标准化学校标准(简称一级,下同)、县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二级,下同)和乡镇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三级,下同);全市各普通中小学校对照《标准》和《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督导评估方案》,在符合相应标准的基础上,努力创建并逐步升级达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牵头组织《标准》的实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一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区、县(市)政府根据《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计划,各区、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二级、三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级政府对升级达标的学校应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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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学校办学规模标准尽管中国各地区标准化学校规定的标准不同,但具体从几个方面来看,主要标准有如下几点:1、学校布局学校位置适中,校园规划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整体协调,各类建筑安全适用美观。

2、教学用房校舍能满足正常的教学和生活需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达到省合格学校标准并相互配套。

3、功能室配备学校有音乐、美术、劳动技术、图书室(含藏书室、阅览室)、体育活动室、卫生室、综合档案室等公共用房,根据需要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

4、实验室及仪器装备齐全。

5、领导班子,师资力量和队伍素质过硬!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中国各地区标准化学校建设的标准有所不同,以下以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为实例作具体介绍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和单位关《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总则为促进本市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是本市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

《标准》规定的各项建设标准是本市举办普通中小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标准》有关场所建设及配置设施、设备的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并根据经济社会以及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分级管理的原则。

本《标准》将标准化学校分为一、二、三级,即市级标准化学校标准(简称一级,下同)、县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二级,下同)和乡镇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三级,下同);全市各普通中小学校对照《标准》和《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督导评估方案》,在符合相应标准的基础上,努力创建并逐步升级达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牵头组织《标准》的实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一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区、县(市)政府根据《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计划,各区、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二级、三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级政府对升级达标的学校应给予奖励。

学校选址、规模、规划与设计标准(一)学校选址1、学校选址应当符合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及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且适应城市建设实际需要为原则,合理设置并调整学校布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市区内历史形成的不合理布局,可与城市改造建设相结合,进行调整。

2、新建学校应首先注重安全因素。

选址不应设在近污染源处、山丘滑坡段、悬崖旁、泥石流地区及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

高压线缆、易燃易爆设施、市政管线和市政道路等不应穿过校园。

3、学校的选址应当避开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垃圾站及公安看守所等场所。

(二)学校规模1、为保证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一所学校的规模(班数规模、学生人数规模、用地及建设规模)应控制在一定范围以内。

凡符合本《标准》规定规模的学校为"适宜规模学校",新建或改建学校应以适宜规模为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2、依据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本市学校原则上小学每班学生不超过45人,初中、高中每班学生不超过50人。

学校的适宜规模如下: 学校类型适宜规模班额完全小学每年级2-4班,合计12-24班≤45人普通初中每年级4-10班,合计12-30班≤5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每年级2-4班,合计18-36班小学段每班≤ 45人,初中段每班≤50人普通高中每年级8-12班,合计24-36班≤50人(三)校园规划与设计1、校园的总体规划和设计应当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将人工设施、自然环境有机结合起来,符合长沙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具有优秀历史文化重大价值的校园及校舍应依法保护,并合理保持其特色。

山林、绿化带环绕中的学校建设应与自然协调,创建有利于学生观察和体验自然的教育环境,形成校园文化特色。

2、校园规划应功能齐全,布局设计宜按教学、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以达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整体协调的效果。

有关建筑用地、体育活动用地及绿化用地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校园规划设计应当适应和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以有利于学生和教师学习、工作、交往为原则,确保师生安全为宗旨,最大限度地提供较为宽裕的活动空间。

4、学校设施的规划设计应当考虑学校资源向社会开放的需要,为促进学校与社会资源共享创造条件。

学校用地标准(≥,单位:平方米)(一)校园面积:学校类别学校班级数(个)一级二级三类完全小学12 15120 11880 1080018 17820 14580 1377024 21600 17260 16200普通12 19200 15600 14400初中18 25200 21600 1980024 30000 27600 2520030 34500 33000 28500九年18 23400 20736 19008一贯制27 32400 28512 2592036 39600 32832 29376普通24 36000 27600高中30 45000 3450036 54000 41400(二)体育用地标准:1、学生体育活动面积标准: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不低于每生3平方米,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不低于每生4平方米。

2、田径场及球类场地设置标准:一级二级三级完全小学≥250米环跑≥200米≥4道60环跑米直跑道普通初中≥300米环跑≥250米环跑≥4道100米直跑道九年一贯制学校≥300米环跑≥250米环跑普通高中≥350米环跑≥300米环跑学校宜按6个班配置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篮球场和排球场原则上不在田径场内建设;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可建设游泳池;其它类别体育场地各校结合实际情况建设。

(三)绿化用地中小学绿化覆盖率应不低于35%。

(四)关于学校用地标准的说明: 1、普通中小学校的用地面积应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城市(镇)经济发展和城市(镇)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2、如条件允许,在进行学校用地规划时应考虑学校发展预留用地。

3、新区新建一般中小学校不宜低于二级标准;旧城区新建一般中小学校及中小学校扩容、改造时不宜低于三级标准;拓址新建的省、市以上示范性高中不宜低于一级标准。

校舍建筑面积标准(一)校舍用房的组成中小学校舍用房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1)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2)普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馆、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2、办公用房中小学校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社团办公室及广播室、会议接待室、校史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等管理用房。

3、生活服务用房中小学应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教工单身宿舍、教工与学生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配电室、教工与学生厕所等用房;设置学生宿舍、锅炉房、浴室、自行车库等用房。

(二)普通中小学校舍面积指标1、完全小学校舍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学校类别一级二级三级学校规模(班数) 12 182412182461218生均建筑面积10. 8.37.95.985.474.84.844.344.02建筑面积合计5400 67238532322944305184130623433256使用面积合计3240 40335119193726583110784140619532、普通初中校舍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 学校类别一级二级三级学校规模(班数) 18 24 30 18 24 30 18 243生均建筑面积10.19.8 9.09.729.4 9.1 5.8 5.65.1建筑面积合计9090117601350087301128013650522067207650使用面积合计5454705681052386768819313240324590学校类别一级二级三级学校规模(班数) 18 27 36 18 27 36 18 2736生均建筑面积9.3 7.9 8.0 8.2 6.7 7.0 5.4 4.85.0建筑面积合计77899867133347084868312096466562208640使用面积合计46735920800425052097357279937325184学校类别一级二级学校规模(班数) 24 30 36 24 3036生均建筑面积10.0 9.2 8.9 8.9 7.86.9建筑面积合计120001380017355106801170012420使用面积合计72082810413640870274525、寄宿制学校宿舍使用面积配置标准小学应≥2.4平方米/生,初中应≥3平方米/生,普通高中≥3.5平方米/生。

(三)关于校舍建设的说明:1、普通中小学校的校舍建设规模应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城市(镇)经济发展和城市(镇)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2、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且便于分期实施。

3、不同类型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电子阅览室、电子备课室、理化生演示实验室、学生宿舍、锅炉房、浴室。

4、本指标未列完全中学面积指标,完全中学校舍面积指标参照普通高中指标执行。

5、本指标未含自行车存放面积。

自行车存放面积应按1m2/辆计。

6、上表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

7、小学普通教室:61m2/间;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学普通教室:67m2/间;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学理、化、生实验室:96m2/间。

8、普通中小学三类用房具体面积指标和个数指标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文件另行制定。

装备条件标准(一)常规教学仪器各类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按《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初中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和《高中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配齐配足数学、科学(自然)、物理、化学、生物、地理、音乐、美术、体育、劳技等学科的教学仪器设备,保证两平行班能同时进行实验。

其中学生分组实验具体要求如下: 学校类别一级二级三级四人一小学一人一组二人一组组初中一人一组二人一组四人一组高中一人一组二人一组(二)实验(专用)室内部设备详见《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初中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和《高中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中各实验(专用)室配置要求,配备数量以一个室为单位制定。

(三)图书资料学校类别项目一类二类三类小学生均图书(册)30 252 0报刊(种) 3020 15工具书、教参(种) 10080 5初中生均图书(册)30 252 0报刊(种) 3025 2工具书、教参(种) 150 1800 0高中生均图书(册)30 22报刊(种) 453工具书、教参(种) 150120学校图书馆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视听、音像资料、电子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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