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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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代理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代理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们要明白什么是代理词。

在法律文书中,代理词是指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进行意思表示的言辞或文字。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代理词的使用通常涉及到项目经理或公司代表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处理变更、索赔等事宜。

我们来具体看看这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中的代理词部分。

【代理词范本】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工程概况(此处填写工程名称、地点、规模、标准等基本信息)二、代理授权1. 甲方在此授权其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__作为其在本项目中的合法代表,负责日常管理及与乙方的沟通协调工作。

2. 乙方在此授权其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全权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及相关事宜。

三、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任务。

2. 乙方有义务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对施工中的安全事故负责。

四、合同价款(此处详细说明合同金额、付款方式、结算方法等财务条款)五、违约责任(此处明确双方违约时的责任及处理办法)六、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此处根据需要添加其他相关条款)八、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附件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建设施工(合同)代理词通用

建设施工(合同)代理词通用

建设施工合同代理词通用一、引言二、代理词模板1. 合同申请代理词尊敬的[合同管理单位/公司名称]:我方作为[申请方身份],现就与贵单位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申请代理。

根据合同约定,我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下:1.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2.代表申请方与贵单位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和履行。

3.报送合同相关的资料和文件。

4.维护申请方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合同纠纷。

希望贵单位对我方的申请予以审核,并进行合同代理的授权。

谢谢!此致[代理方名称] [代理方地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 合同代理授权函尊敬的[代理方名称]:我们授权您作为本公司的建设施工合同代理,为本公司与他方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进行代理。

根据合同的约定,您有权利和义务如下:1.代表本公司进行合同签订及履行。

2.协调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3.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合同的履行。

4.根据需要,与他方进行谈判,确定合同条款。

希望您能够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尽职尽责地履行代理职责,保证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此致[委托方名称] [委托方地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3. 合同解除代理通知书尊敬的[对方单位名称]:鉴于[合同编号]号建设施工合同代理期限届满,经与我们协商一致,现不再续签或延长合同代理。

特此通知,自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本合同代理关系正式解除。

感谢您过去的合作与支持,请保证对已签订合同的履行,并做好相应的结算工作。

此致[代理方名称] [代理方地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三、总结。

通用范文(正式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

通用范文(正式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一、代理词前言尊敬的仲裁庭成员、各方当事人:我代理的案件是关于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仲裁案件。

在本次仲裁过程中,我将充分阐述我代理当事人的诉求、事实和理由,并请求贵庭依法公正地予以裁决。

二、当事人的诉求我代理的当事人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甲方。

甲方在本案中提出诉求:1.判决解除施工合同,要求乙方归还已支付的全部货款;2.要求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3.要求乙方承担由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失,并进行赔偿;4.要求乙方承担仲裁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三、案件事实和理由1. 关于施工合同的签订甲方与乙方于20年X月X日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了工程范围、工期、施工标准以及双方责任等内容。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有明确意图,并按照法定程序完成了各项手续。

2. 关于施工合同的解除甲方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支付了全部货款,并按照合同要求配合了工程进度。

然而,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按照进度要求完成工程,并且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

甲方多次与乙方商讨解决方案,但乙方未予配合。

3. 关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要求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如果乙方延误工期,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而乙方的工期延误严重影响了甲方后续工作的进行,给甲方造成了重大损失。

4. 关于工程质量问题和损失赔偿的要求乙方的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包括施工不合规范、使用劣质材料等。

这不仅对工程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造成了隐患,还给甲方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甲方经过评估,认为应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并进行赔偿。

5. 关于仲裁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的要求甲方在本案中是作为纠纷的受害方,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了纠纷的发生。

根据相关法规,乙方应承担仲裁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请求仲裁庭做出的裁决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我代理的甲方请求仲裁庭做出裁决:1.判决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乙方归还已支付的全部货款;2.要求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3.要求乙方承担由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失,并进行赔偿;4.要求乙方承担仲裁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代理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代理词
2.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
3.代理费用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2)提供与工程有关的资料、文件和证明。
(3)协助乙方处理与施工方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4)对乙方代理事项进行监督和指导。
2.乙方权利义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代理词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
3.工程规模:__________
4.工程性质:__________
5.工程投资:__________
6.工期要求:__________
二、甲方(委托方)基本信息
1.名称:__________
2.住所: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以下无正文)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4.联系方式:__________
三、乙方(代理方)基本信息
1.名称:__________
2.住所: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四、代理事项
1.乙方代理甲方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及管理工作。
2.乙方负责协调甲方与施工方之间的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九、争议解决
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代理词(3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代理词(3篇)

第1篇您好!我是原告(或被告)的代理人,现就本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宜,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案件事实本案涉及原告(或被告)与被告(或原告)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双方于[签订日期]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或被告)承包被告(或原告)的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地点为[工程地点],工程内容为[工程内容]。

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照约定履行了各自的义务。

然而,在工程验收过程中,双方因工程质量、工程款支付等问题产生纠纷。

二、争议焦点1.关于工程质量问题:根据合同约定,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经调查,被告(或原告)施工的工程存在以下质量问题:[列举质量问题]。

这些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工程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故原告(或被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或原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2.关于工程款支付问题:根据合同约定,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

被告(或原告)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至今尚欠原告(或被告)工程款[金额]元。

为此,原告(或被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或原告)支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三、代理意见1.关于工程质量问题:被告(或原告)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违反了合同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之规定,被告(或原告)应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或原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2.关于工程款支付问题:被告(或原告)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被告(或原告)应支付原告(或被告)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因此,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或原告)支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四、请求事项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或原告)承担工程质量责任,修复质量问题,赔偿原告(或被告)因此遭受的损失。

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或原告)支付工程款[金额]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3.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或原告)承担。

敬请法院依法审理,维护原告(或被告)的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代理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代理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代理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代理词一、引言本合同由甲方(以下简称“业主”)与乙方(以下简称“代理方”)共同签订,根据《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理方将全权代表业主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确保合同的履行和施工质量的达标。

本合同旨在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二、合同内容1. 业主委托代理方作为自己的合法代表,负责处理所有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与施工单位的协商、签订合同、安排工作进度、监督施工质量以及处理纠纷等。

2. 代理方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工程管理工作。

代理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业主的意愿,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

3. 代理方应根据业主的要求,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信誉进行审查,并在确保其具备合法资质的前提下,与其签订合同。

代理方还应协助业主进行谈判,以获得最有利于业主的条件。

4. 代理方应制定施工计划,并在工程期间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代理方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5. 代理方应协助业主处理工程过程中的纠纷和争议,包括但不限于与施工单位的合同履行、工期延误、质量问题等。

代理方应与业主共同商讨解决方案,并协调各方的利益,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6. 代理方应在工程竣工后,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合格证书。

代理方应确保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并对施工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估。

三、费用和支付方式1. 代理方的费用由业主支付,支付方式为每月一次或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具体金额和支付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 如因代理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工程延误或发生额外费用,代理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四、违约责任1. 若业主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代理方有权要求支付逾期费用和赔偿损失。

代理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赔偿。

2. 若代理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造成工程延误或施工质量不达标的,代理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退还已支付的代理费用。

2024年建设施工合同代理词

2024年建设施工合同代理词

2024年建设施工合同代理词尊敬的建设施工合同双方,首先,我们对双方的合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祝福。

经过双方的共同协商和努力,我们荣幸地就2024年的建设施工项目达成一致,并确定以本合同作为法律依据,共同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代理词旨在详细说明合同双方的权责和义务,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施工项目的成功完成。

一、合同背景和目的本合同旨在建立双方之间的建设施工代理关系,并明确双方的权责和义务,以确保项目的优质、高效、安全地进行。

合同的目的是确保建设施工合同代理方按照承包商的要求进行相关工作,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的合规性、质量和进度的达成。

二、项目描述和范围本建设施工合同代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监督和管理建设施工过程,确保施工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规范和标准进行;2. 筹备并组织相关资源,包括施工人员、设备和材料等;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优化;4. 进行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包括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和评标等;5. 管理工程款项的支付和结算,确保支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6. 监督和检验工程的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7. 合理控制工程进度和资源使用,确保工期的紧凑和资源的高效利用;8. 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和文件。

三、合同期限和工期本合同的期限为自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具体的工期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进展进行协商和确定,并在项目启动前制定详细的工期计划和进度安排。

双方应共同努力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四、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1. 本次合同的总价款为(具体金额),根据工程实际投资和工作量的情况进行调整;2. 合同价款通过按阶段或按工程进度分批支付的形式进行。

具体的支付方式将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协商和确定;3. 合同价款的支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进行,支付方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付款凭证。

五、保证和违约责任1. 建设施工合同代理方应按照承包商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对工作结果负责。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民事代理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民事代理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民事代理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民事代理词一、引言本合同由甲方(委托人)与乙方(代理人)协商一致签订,旨在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民事代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二、合同内容2.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代理权甲方授予乙方代理其名义与其他相关方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谈判、签订及履行等一切事务。

乙方有权代表甲方进行上述事务,并有权代表甲方签署一切与上述事务有关的文件、合同和协议。

2.2 代理费用乙方履行代理职责后,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应的代理费用。

代理费用总额为【金额】,乙方有权按照【具体支付方式】的方式收取该费用。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代理费用。

2.3 其他权利与义务2.3.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授权,以便乙方顺利履行代理职责。

2.3.2 乙方在代理期间应认真履行代理职责,代表甲方合法合理的利益,维护甲方的权益。

2.3.3 乙方有义务与相关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在甲方利益受损或可能受到损害的情况下,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维护甲方权益。

2.3.4 乙方应尽职勤勉地履行代理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及其个人隐私。

2.3.5 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乙方的代理权,但应提前【具体天数】通知乙方,并支付已经完成的代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2.3.6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代理职责中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其他事项3.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有效期】。

3.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作出书面补充合同。

3.3 本合同一式【份数】份,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原件。

3.4 合同解释以中文版本为准。

四、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期至【具体有效期】。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解决的原则进行协商。

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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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陕西阳达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原告陕西瑞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榆林市榆阳镇杏墕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原告与被告于2014年11月5日,签订《陕西省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以下称备案合同)依法成立并有效。

被告公开招标于2014年10月30日公开开标,确定原告为中标单位,中标标价为人民币66713357.60元,并经榆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于2014年11月5日依据中标通知书签订了《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经榆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合同对工程所在地、合同价款、工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期限及方式、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支付及返还等事项作出了明确约定,该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主体适格、内容和形式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所以原告与被告于2014年11月5日,签订备案依法成立并有效。

二、原告请求被告支付工程预付款人民币6671335.76元,
并继续履行合同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备案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于2014年11月10日租赁建筑施工物资及塔式起重机,并抽调技术骨干和优秀管理人员进场,并购买数百吨钢材、搭建5间彩钢房进场施工,因被告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导致原告不能施工,且被告从未向原告支付任何工程款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备案合同第二部分第二条8.1款:“发包人工作(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批件和临时用地…”、第六条28.1款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总价的10%…”(19页)、第十条39.1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当发生28.1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26页)、39.3款约定“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任应继续履行合同。

”(27页)、第三部分第六条28款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合同价的10%”(40页),同时约定了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应付的责任;依据《合同法》第60条、第26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9条之规定被告应当立即支付工程预付款,并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施工许可证。

综上,原告依据备案合同的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原告的诉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三、原告与榆林市厚德凯盛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称厚德公司)签订的《建筑工程协议书》(以下称变更合同)因对备案合同作出实质性变更而无效。

依据上述事实,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12条、备案合同第二部分28.1款约定,《合同法》第30条之规定,变更合同因未经备案且对工程价款的支付做出了重大变更,内容违反《招标投标法》第46条禁止性规定,而不具有合法性,参照“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一终字第67号案例就G4冷库工程签订了经备案的《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又另行签订了《施工合同书》…《施工合同书》并未经过备案,且在工程价款上进行了重大变更,而工程价款属于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该《施工合同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的强制性规定,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

据此本案应当依据备案中标合同作为结算依据,变更合同无效。

四、从2015年3月1日起,被告应向原告每月支付现场不可辞退的管理人员工资、各种周转材料租赁费、机械租赁费和总部管理费用等各项损害赔偿共计¥126866.46元/
月。

2015年5月15日原告项目经理刘卫红因被告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向被告派驻的甲方代表何建国送达了索赔报告,并经其签字接收。

依据备案合同第二部分第二条8.1款的约定:“发包人工作(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批件和临时用地…”、第三条11.2款约定“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发包人赔偿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被告原因导致原告于2015年3月1日起,该停工造成原告的各种现场不可避免的人员工资、租赁费、总部管理费各项损失,应当由被告承担。

以上事实有招标中标通知书、《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报告书、机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陕西瑞龙建筑公司有限公司工资表证明。

上述代理意见恳请合议庭合议时给予慎重、全面考虑并采纳,最后作出公正判决。

代理人:陕西阳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
时间:
附:1、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一终字第67号民事判决书 2、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二百六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二百八十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七条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九)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第十二条工程预付款结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计价执行《建
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二)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四)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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