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3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是指在使用和管理特种设备时需要遵守的一系列技术规定和操作细则,旨在确保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下面是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一些要点。
1. 特种设备的组织与管理1.1 设备部门应明确特种设备的使用人员,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1.2 设备管理员应熟悉特种设备的性能、原理和操作方法,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1.3 设备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操作证书和培训证明,定期参加培训,保持技能和知识的更新。
1.4 特种设备的维护管理应建立相应的档案和记录,包括设备的日常巡检、定期保养和维修情况等。
2.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与操作2.1 在使用特种设备之前,必须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安全状况,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修处理。
2.2 操作人员在操作特种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流程进行操作,禁止使用过程中酒后驾车。
2.3 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发现异常及时停机处理,并通知设备管理员进行检修。
2.4 特种设备的运行过程中,应保持与其他设备、工人等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和伤害。
3. 特种设备的维护和检修3.1 特种设备的维护应由专业的维护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2 维护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更换易损件等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3 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通知设备管理员进行检修,并及时进行维修工作。
4. 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4.1 特种设备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围栏、防护网等,确保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4.2 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佩戴相应的安全装备,包括头盔、安全带等,防止发生人身伤害。
4.3 特种设备的安全退出通道和应急救援设备应设有明确标示,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疏散和救援。
5. 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和处理5.1 特种设备的事故应及时向设备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和救援。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一、前言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特种设备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泛,特种设备作为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使用对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鉴于此,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我们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本规范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水平,为企业安全生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做出贡献。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类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及维护保养,包括但不限于压力容器、炉具、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
三、设备安全运行管理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技术手册的建立企业应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管理手册,对特种设备的使用、检修、维护、运输、存放等进行规范,做到全方面的管理和维护。
特别是对于新型特种设备,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及技术管理手册。
2. 特种设备的鉴定与定期检验特种设备的鉴定是特种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的程序,主要通过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过程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是其安全使用的重要措施,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机械、电器、安全附件、液位等,确保其符合安全规定。
3. 特种设备操作员的资格和培训特种设备操作员需要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才能操作特种设备,证书有效期限为三年。
企业应对操作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提高操作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特种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企业应建立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保养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中的隐患,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特别需要注意,对于使用时间较长的特种设备,要及时进行疲劳损伤检测和老化程度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更换部件,以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5. 特种设备的紧急救援和事故处理企业应做好特种设备的紧急救援预案和事故应急处理方案,组织专业队伍对设备进行技术支持,尽快排除安全隐患,保障人员安全和设备完好。
四、设备安全技术规范1. 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规范(1) 压力容器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8001-2013

第十九条 考试机构不得强制要求考试申请人参加其组织的考前辅 导
第二十条 取证考试程序,包括考试报名、报名条件审查、考试、 考试成绩评定与通知
第二十一条 提交以下报考资料: (一)《申请表》(1份,在网上填报后下载,贴上一寸、免冠、 正面、白底彩色照片)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8001-2013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规定考核范围的无损检测方法,包括射线检测 (RT)、超声检测(UT)、磁粉检测(MT)、渗透检测(PT)、声发 射检测(AE)、涡流检测(ECT)、漏磁检测(MLF)。无损检测人员 级别,分为Ⅰ级(初级)、Ⅱ级(中级)和Ⅲ级(高级),其中无损检 测方法中的自动检测(AUTO)项目分为Ⅰ级(初级)和Ⅱ级(中级)
RT(DR Ⅲ 持RT(DR+CR)- Ⅱ级4年以上
+CR)
Ⅱ 持RT(DR+CR)-Ⅰ级以上且同时持有RT- Ⅱ级,或者持RT- Ⅱ级2年,或者 持RT- Ⅲ级可直接报考
各种 Ⅱ
直接报考
持Ⅰ级1年
AUTO 项
持同类方法Ⅱ级的人员经过不少于16小时专门培训可免试取得资格 Ⅰ 直接报考
Ⅲ 持TOFD- Ⅱ级4年以上
TOFD
Ⅱ 持TOFD- Ⅱ级1年以上且同时持有UT- Ⅱ级,或者持UT- Ⅱ级2年,或者 持UT- Ⅲ级可直接报考
Ⅰ 持UT- Ⅰ级6个月,或者持UT- Ⅱ级可直接报考
第十一条 检测人员的报考条件如下: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二条 原《检测人员证》失效不超过4年的,根据原考核记录或 者证书,可以直接申请原项目和级别的考核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在各行各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如果不遵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将会带来潜在的危险。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严格执行这些规范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安装、使用、检测和维护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
1. 设备选择与设计特种设备在设计时需要考虑到其所处的环境和使用条件,不仅要满足工作性能需求,还要考虑到安全性、可靠性和环保性等方面的要求。
在选择和设计特种设备时,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确保设备的结构强度、材料选用、接口尺寸等与实际需求相匹配。
2. 安装与调试特种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至关重要,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
在安装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安装要求操作,确保设备在水平、垂直、位置等方面符合标准要求。
调试完成后,要进行全面的功能测试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可以正常运行并保证安全性。
3. 使用与维护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并延长其使用寿命。
在日常使用中,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操作设备,不得私自更改设备参数或使用不合格的配件。
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测和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安全隐患。
4. 废弃处理与报废特种设备在运行寿命结束或者出现严重故障时,需要进行废弃处理或报废处理。
废弃处理需要符合相关的环保法规和标准,采取适当的拆解和处理方式,以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报废的设备需要进行安全处理,包括销毁关键部件、注销设备登记等,确保设备退出使用环境。
结语特种设备在各行各业中都具有重要意义,但也伴随着潜在的安全隐患。
只有严格遵守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规范,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才能保障生产安全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所有相关单位和个人都能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学习和执行,共同维护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在生活中常见的特种设备有锅炉、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等,而国家也会出台一系列的技术规范对于生产、试验、改造、检测等进行把控,来结合如下资料简要说明一下。
1 总则1.1 目的为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1.2 使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特种设备的安全与节能管理。
1.3 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规定,附则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管理,承担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与节能主体责任。
1.4 监督管理1.4.1 职责分工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1.4.2 使用登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按照本规则的要求附则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本规则和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规范)明确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除外。
1.4.3 监督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对已经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根据风险状况,按照分类监管原则,确定监督检查重点,制定监督检查计划。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1.4.4信息化和安全状况公布附则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的规定,建立特种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及时输入、更新有关数据。
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们年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总体状况,省级以下(不含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2 使用单位及其人员2.1 使用单位含义2.1.1 一般规定本规则所致的使用单位,是指具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权的单位(注:2-1)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是特种设备的产权单位(产权所有人,下同)。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6001—2019

第三十八条 本规则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痍九咋。
第三十九条本规则自2019年6月1日起施,匚玲’全技术规范和文件同时 废止: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3, 2013年1月16日质检 总局颁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5砂公告附件2进行修订);
(5) 《锅炉安舍’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 G6001—2009, 2009年12 月29日质检总局颁布);
(6)《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 G6003—2008, 2008年2月21日质 检总局颁布);
(7)《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R6001—2011, 2011年 5月10日质检总局颁布);
(四)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五)体检报告(1份,相应考试大纲有要求的)。
申请人也可通过发证机关指定的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申请,并且附前款要求提交 的资料的扫描文件(PDF或者JPG格式)。
第十六条发证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艮,#左出是否受理的决 定。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七正的内容。
(14)《安全阀维修人员考核大纲》(TSG ZF002—2005, 2005年11月8日质检总 局颁布);
(15)《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带压密封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 R6003—2006, 2006年4月19日质检总局颁布);
(16)《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D6001—2006,2006 年4月19日质检总局颁布)。
第十二条各种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大纲见本规则附件。
第三章考试与发证
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考试和发证。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是指对特种设备集成、安装、运行和维护等全过程进行相关规定,以确保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为相关国家安全机构及社会公众提供安全可靠的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主要涉及特种设备的安全性,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如性能要求、材料选择、材料变形等)、运行维护(如运行监控、安全防护装置、检测控制等)、处置与保养(如放射源安全处置、制造外包等)以及安全技术服务(如安全咨询、核查测试等)等环节。
一般来说,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需要考虑以下方面:首先,要规定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认证要求、安全代理商的资质要求以及运行的环境条件等,以确保设备质量安全;其次,要规定设备维护、检测、技术服务等环节,以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最后,还要规定设备报废、放射源安全处置等,以保护安全环境。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过程相对比较复杂,需要在现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准入前提下,结合工程实践多种因素,建立一个完整的安全运行流程,并补充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和特别要求,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地运行和维护。
此外,依据不同国家及行业法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有部分内容还需加以规定,如美国要求其特种设备须符合一系列环境(如气候、温度、湿度、震动等)和电气(如电流、电压等)安全性的要求,而欧洲则要求其安全技术规范必须包括从原材料选择到质量控制的各个标准等。
通过制定完善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可以有效的保护国家及公众的安全,极大的提高设备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安全中精确的运行。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08-2023》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08-20231. 引言本文档为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08-2023的规定和要求。
该规范适用于TSG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装、维修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技术要求。
2. 术语和定义2.1 术语•TSG特种设备:指符合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
•设计:指TSG特种设备的设计工作,包括设计计算、结构设计、参数选择等。
•制造:指TSG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包括材料选择、加工、焊接等。
•安装:指TSG特种设备的安装施工工作,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等。
•改装:指对已投入使用的TSG特种设备进行部件替换、结构改造等改变其功能或性能的工作。
•维修:指对TSG特种设备进行保养、检修等工作,以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使用:指使用TSG特种设备进行生产、加工、装卸等工作。
2.2 定义•安全技术规范:用于指导和约束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装、维修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技术要求。
3. 设计要求3.1 设计计算TSG特种设备的设计计算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设计计算时应充分考虑设备的承载能力、耐久性等因素,并确保设备在正常工作过程中具备足够的安全保障。
3.2 结构设计TSG特种设备的结构设计应合理,保证设备的强度、刚度等性能符合要求。
设备的关键部件应经过充分的强度和可靠性验证,确保其能够承受额定工况下的荷载。
3.3 参数选择在TSG特种设备的设计过程中,应根据实际工况选择合适的参数。
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选择、尺寸的确定、控制系统参数的配置等。
参数选择应考虑设备的安全性、经济性和可靠性。
4. 制造要求4.1 材料选择TSG特种设备的材料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材料的强度、耐腐蚀性等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4.2 加工和焊接TSG特种设备的加工和焊接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
加工和焊接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产生焊接缺陷和加工误差。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2. 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或者忽视安全规程。
3. 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保养人员应持有相应的维护证书。
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并及时进行维护和修理。
4. 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好无损,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
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者失效时,应及时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和更换。
5. 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监控,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估。
对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和消除。
6. 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具备应急处理和救援的能力,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
7.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档案,并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执行,可以有效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因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提高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的安全是保障生产和工作场所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规范不仅是一项重要的制度要求,更是对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操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只有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才能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事故的发生。
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规范包括了设备的安装、操作、维护、保养、检查、应急处理等方方面面,下面将对这些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
首先是设备的安装。
特种设备的安装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使用的关键步骤。
设备应该设置在坚固、平稳的基础上,并根据设备的制造商指南进行正确、妥善地安装和调试。
安装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安装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稳定性和安全性。
其次是设备的操作。
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的操作证书。
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或者忽视安全规程。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G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G 特种设备指的是一些具有一定危险性、特殊性质和特定功能的设备,如压力容器、锅炉、电梯等。
为了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了一系列的技术规范,其中包括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G。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G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一项重要技术规范,旨在为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护提供详细的指导和要求。
该技术规范通常由多个部分组成,每个部分涵盖了特种设备的不同类型和不同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
根据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和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特种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必须符合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G的规定。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计要求:特种设备的设计必须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考虑到设备的使用环境和工况条件。
设计过程中还需充分考虑设备的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和环境保护等因素,确保设备的性能符合要求。
2. 制造要求:特种设备的制造必须按照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G的规定进行,确保制造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工艺流程的合理性。
各制造单位需要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必要的认证和检测。
3. 安装要求:特种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G的规定,确保设备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性和稳定性。
安装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
4. 维护要求:特种设备的维护必须按照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G的规定进行。
维护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维护计划和记录,定期进行设备的保养、检修和检测,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的要求外,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G还包括了特种设备人员培训和管理的内容。
根据规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试,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
同时,特种设备的管理单位也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对设备的运行和维护进行监督和管理。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G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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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X 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前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7:2003年6月提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起草意向,2003年8月委托中国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就本规则的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组织调研工作。
2004年4月特种设备局正式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特检中心)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特检中心委托协会按任务书的要求具体负责起草组织工作。
协会于2004年5月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在召开工作会议,在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草案。
2004年6月由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规则的征求意见稿。
特种设备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检特函[2004]24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于2004年8月在再次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04年9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04年10月本规则的报批稿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考虑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情况,坚持从事法定检验的检验机构(自检机构除外)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对不同类别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性质、责任、规模、资源条件、能力和管理提出了具体和明确的要求,并根据现实情况适度调整了检验(核准)项目,以达到规X核准行政行为的目的。
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基本条件(1)第三章核准程序(2)第四章附则(3)附件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项目分类表(4)附件2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8)附件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申请书(25)附件4 特种设备检验责任确认证明(3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第一章总则返回目录第一条为规X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准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第三条所述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型式试验机构除外)的核准。
第三条核准分为首次核准、增项核准、换证核准。
第四条经过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方可从事核准项目内的检验检测工作。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项目见附件1。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的实施机关。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和无损检测机构的核准,以及气瓶检验机构核准证的颁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瓶检验机构核准中的受理和审批。
返回目录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六条申请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独立法人资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除外)。
从事监督检验的机构应当具有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法人资格;(二)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特种设备检验师(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三)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场地、装备和检测试验手段;(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且有效实施;(五)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X及标准,并且认真执行。
具体条件见附件2。
返回目录第三章核准程序第七条核准程序为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与发证。
第八条申请机构应当填写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附件3)。
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和无损检测机构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气瓶检验机构向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
第九条申请机构提出核准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申请书原件(一式四份)及电子文本;(二)法人XX明文件(复印件);(三)现有核准证书(复印件,指增项或者换证核准);(四)申请首次核准和增项核准的机构(无损检测机构除外),应当提供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国家质检总局确认的已落实申请核准项目X围内检验责任的见证文件(见附件4);(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申请机构应当对其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核准实施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资料符合要求的,核准实施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同意受理的,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返回申请单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第十一条申请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申请不予以受理:(一)所申请核准的检验项目(无损检测除外),在拟开展检验业务的区域或者X围内,检验对象的检验责任已经由取得核准的其他检验机构承担;(二)基本条件未达到本规则第六条要求;(三)未通过核准,1年内再次提出申请;(四)其他影响申请受理的情况。
第十二条申请机构收到受理通知后,应当约请经过国家质检总局认定并且公布的评审机构进行鉴定评审。
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申请已经被受理的申请机构,约请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的规定要求,完成所申请核准项目的试检验检测工作。
第十三条评审机构应当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的要求,对申请机构实施鉴定评审,并且向申请机构通报鉴定评审情况。
第十四条评审机构应当对鉴定评审的真实性、公正性和有效性负责。
第十五条评审机构实施鉴定评审时,发现申请资料严重失实,应当终止鉴定评审,并且在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核准实施机关。
第十六条申请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2个月内未约请鉴定评审的,本次受理自行失效。
第十七条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机构应当向核准实施机关提交鉴定评审报告和相关资料。
核准实施机关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批,并且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做出决定:(一)申请机构满足核准要求,予以批准;(二)申请机构不满足核准要求,不予以批准,并且书面告知申请机构;(三)鉴定评审资料不齐全或者鉴定评审过程不符合程序规定,应当要求评审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补充说明或者10个工作日内重新安排鉴定评审;(四)对鉴定评审报告或申请机构的条件有疑问,可以进行现场核查确认。
第十八条国家质检总局对予以批准的申请机构,颁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以下简称《核准证》)。
第十九条审批和发证工作应当在核准实施机关接到鉴定评审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返回目录第四章附则第二十条持有《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其机构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等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应当在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原核准实施机关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同时告知其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其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高级检验师、Ⅲ级无损检测人员等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应当在变更之日起15日内告知原核准实施机关。
在按照规定办理复查申请后,由于机构地址变更、改制、灾害、战争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延续已经取得的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核准有效期满30日前办理延续手续,但延续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延续时间在下一个核准有效期内扣除。
第二十一条申请机构对核准工作有异议,应当在审批决定做出之日起30日内,向核准实施机关提出申诉。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则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国质检锅[2001]148号)同时废止。
返回目录附件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项目分类表一、检验核准项目分类表续表续表二、无损检测核准项目分类表返回目录附件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一、自检机构(综合检验机构)(一)对于申请核准从事本单位一定X围内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机构(以下简称自检机构),其申请人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是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
申请人首次申请自检机构核准时,其所拥有相应类别特种设备的数量至少应当达到表1的规定,并且已经得到申请人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自行检验责任X围的确认。
表l所拥有特种设备的最低数量要求(二)申请核准的自检机构应当是申请人组织机构中具有独立建制的常设机构,该机构应当不受来自申请人行政管理或者组织内部其他部门的压力和影响,能够独立、规X地从事定期检验工作。
(三)申请人应当提供书面保证与承诺:一旦获得核准,对核准X围内的特种设备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定期检验以及其他相关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关于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的规定,建立与之相关的检验管理和数据交换系统;在无法按时履行定期检验责任时,立即告知设备登记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以任何形式自行分包所负责的定期检验工作。
(四)具有一定的规模。
1.专职人员不少于8人;2.检验仪器装备总值(原值)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下同)。
(五)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力量。
1.机构负责人,有其所属法人单位所授予的工作X围与责任说明书和正式授权书(任命书),有较强的管理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熟悉相应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和检验业务。
2.技术负责人,有相关项目检验师及以上资格,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熟悉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和检验业务,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
3.质量负责人,有相关项目检验师及以上资格,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熟悉质量管理工作,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
4.检验责任师,有相应项目的检验师及以上资格,有岗位需要的技术业务水平。
5.各类人员配备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具体要求见表2。
(六)具有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检验仪器装备条件,具体要求见表2。
(七)具有一定的场地、设施。
1.使用面积不少于100m2的固定办公场所;2.使用面积分别不少于10m2的档案室、图书资料室;3.满足存放要求的专用仪器设备室;4.每5人至少拥有1台计算机,并且满足出具检验报告的需要;5.建立了符合设备登记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的定期检验数据交换系统;.6.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X、标准及图书资料,安全技术规X、标准应当有颁布的正式版本;。
7.必要的通信工具及办公设施。
(八)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了独立于所属母体组织的,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持续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
(九)申请首次核准和增项核准的机构,按照规定开展了申请核准项目的试检验工作,并且得到了监督指导机构对其检验能力能够满足检验工作需要的确认。
二、非自检机构(综合检验机构)(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事监督检验的机构具有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法人资格。
(二)得到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的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部门确认,有具体或者明确的特种设备检验责任区域、或者X围、或者品种,能够独立、规X和公正地开展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