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广告品牌运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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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 “新丝绸之路”的样板

华为 “新丝绸之路”的样板
维普资讯

组 织 国外 的 运 营 商先 参 观北 京 、 海 、 圳 , 参观 其 深 圳 坂 田基 上 深 后
地 已经成 为 一种 “ 常规 战 术”。这 种 被华 为称 为 “ 最有 效 ”的 手法 其 实
是华 为 国际 化 战略 的第 一个 大动 作—— “ 丝 绸 之路 ”计 划 的一 部分 。 新
以高姿态 品牌进入 , 无 是 “ 特邀 嘉宾 ”, 细分市 场”、“ “ 目标受 质的代名词的市场 , 很少有企业能像华为一样长时 间引起 众”、 诉求点” 等传播策略中的重要概念 疑意味着更大的难度 。华为内部有 一句玩 “ 公众 的关注 , 18 自 9 8年创 立 以来 , 华为 以 在此过程 中会悄然进 入技术人员的脑海 。 今 笑话 : 先卖祖 国 、再 卖公 司 、最 后卖 产 “
是 先 华 推 先 别是高科 技行业 , 没有核心技术 , 品牌会空 上 引 导 创新 世 界 新 潮 流 , 要 成 为 “ 烈 ” 此 . 为 动 了 脑 筋 , 华 为 品 牌 , 让 客 户
壳化 , 没有生命 力:所 以 , 华为从开始就非 的 :
常 重 视 自主 的技 术 路 线 。
品牌 扩 张
华为能在短时 间内立稳脚跟 ,与其 品 牌推广体系的强力支撑 密不可分 。
大的通信展办到那里 。
的心理转变。 有了品牌保证 , 为开拓海外 华
20 0 0年 ,华 为发起 了 “ 阳光行动”, 市场终 于可 以抛开传统 中国企业 “ 2 低价” 辆 8吨重 的货柜 车拉着设备 和资料 ,沿南 的帽 子 了。 为 了提升 华 为品 牌在 国 际上 的竞 争
组建撰稿队伍 , 期发表与技术趋势 、 定 解决 率 和行业 市场 的品牌认 知度得 到一定 的提

丝绸谈判策划书

丝绸谈判策划书

丝绸谈判策划书一、背景介绍丝绸之路是古代中国与西方文明交流的重要通道,也是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重要途径。

如今,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推进,丝绸之路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而在这条历史悠久的通道上,丝绸无疑是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商品之一。

二、目标设定本次谈判旨在推动中国丝绸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销售和推广,提高中国丝绸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具体目标如下:1. 扩大中国丝绸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销售额;2. 增加国际消费者对中国丝绸品牌的认知度和好感度;3. 促进中外企业间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产业发展。

三、策略分析1. 深入了解目标市场需求在谈判前期,我们需要对目标市场进行深入调研。

通过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了解当地消费者对于丝绸产品的需求、喜好和购买力等情况,并根据调研结果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

2. 提高产品品质和差异化在丝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中,我们需要注重提高产品品质和差异化。

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原材料的质量、增加产品的附加值等方式,使得我们的丝绸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3. 加强品牌推广和营销品牌推广和营销是推动丝绸产品在国际市场上销售的重要手段。

我们可以通过建立专业网站、参加国际展览、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来扩大品牌影响力。

此外,结合当地文化特点和消费习惯,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4. 拓展渠道和合作伙伴拓展渠道和合作伙伴也是推动丝绸产品在国际市场上销售的关键因素之一。

我们可以与当地知名商家或代理商合作,在当地开设专卖店或授权经销商,并逐步拓展线上渠道,增加产品曝光率和销售额。

四、实施方案1. 加强对目标市场的调研在谈判前期,我们需要加强对目标市场的调研。

通过收集当地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消费心理、文化特点等信息,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

此外,还需要了解当地政策法规和商业环境等情况,为后续合作打下基础。

2. 提高产品品质和差异化在生产环节中,我们需要注重提高产品品质和差异化。

新疆特色产品品牌传播策略——以“新疆礼物”为例

新疆特色产品品牌传播策略——以“新疆礼物”为例
——以“新疆礼物”为例
严靓李媛 王红缨
(作者单位:新疆大学)
传播对政府的传播方式进行补充。 1.2 以传统媒介为主,向新媒体扩展 “新疆礼物”以往的品牌传播策略 主要是事件营销和合作推广,渠道以电 视台、网络新闻、展览会、实物展览和 口碑传播为主,现设立微信广告系统。 通过调研,媒体新闻在以下媒介上刊播, 电视台主要有新疆电视台、CNSTV、新 疆卫视, 网络新闻主要发布在 “新疆礼物” 官方网站、新疆旅游局官方网站,也发 布在中新网、腾讯网、天山网、环球网、 亚心网、网易新闻,以及相关政府网站 和各类相关公众号;展览会主要包括丝 绸之路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亚欧博览 会等。此外,在 2016 年“新疆礼物”官 网推出微信广告系统。 1.3 以新闻信息为主,广告营销策 划持续性不足 系统的广告策划是塑造品牌形象, 打响品牌知名度的有力武器。“新疆礼 物”的广告宣传缺少系统性和持续性, 通常以孤立的、阶段性的广告宣传为主, 内容方面也缺少创意。“新疆礼物”微 信广告系统是在用户转载文章时加入广 告链接,新闻内容多是对“新疆礼物” 入选企业进行公示或进行政策解读,公 众号营销内容多介绍新疆瓜果,突出新 疆地域资源优势,疆内旅游广告则将“新 疆礼物”作为赠品进行体验营销。可见, “新疆礼物”的传播内容或传播形式缺 少创新,无法吸引消费者注意力。 1.4 疆外游客季节性明显,淡季以 疆内游客为主
新疆疆外游客集中在七、八、九月 份,其余季节则依靠疆内游客进行填补, 因而“新疆礼物”售卖周期明显。疆外 游客主要购买新疆地方特色小吃、玉石 和富有民族特色的饰品;疆内游客对此 需求不大,通常更注重所购商品的功用 性。疆外游客对“新疆礼物”的印象持 中等偏上态度,较为认可,但也认为“新 疆礼物”所售商品价格较高,希望能多 举行一些打折活动;疆内游客则因熟知 当地物价水平,对价格的宽容度较高。 通过随机访谈,游客和合作商家均 对“新疆礼物”认可度较高,游客主要 通过人际传播、展会、实物展览得知“新 疆礼物”,合作商家则因“新疆礼物” 销量增加。“新疆礼物”在合作商家之 间的知名度比较大,在游客之间则局限 于购买过的消费者,而对其他消费者而 言则完全陌生。 2 “新疆礼物”品牌传播存在的问题 2.1 企业发力不足,市场渗透不高 “新疆礼物”由新疆旅游局主导进 行营销布局、市场宣传,企业则提供售 卖场地和建设店铺,但在宣传策略上并 未过多重视。品牌内部没有建立行为识 别系统和理念识别系统,且商品同质化 较高,并允许其他店铺入驻“新疆礼物” 大楼,造成“新疆礼物”品牌识别困难。 媒体广告投放力度较弱,系统性不足, 主要以事件营销和展会为主。 2.2 新媒体开发不足,未融合“互 联网 +”思维 新媒体是近年来受众使用率最高的

2024年景区品牌授权使用协议

2024年景区品牌授权使用协议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景区品牌授权使用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授权范围1.1 授权产品1.2 授权区域1.3 授权期限第二条:授权使用条件2.1 使用标准2.2 品牌形象维护2.3 授权使用限制第三条:授权费用3.1 授权费用构成3.2 授权费用支付方式3.3 授权费用调整机制第四条:授权方的义务4.1 提供授权证明4.2 培训与技术支持4.3 监督与检查第五条:被授权方的义务5.1 遵守授权范围5.2 维护品牌形象5.3 定期报告第六条:违约责任6.1 违约行为6.2 违约责任承担6.3 违约解除合同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协商解决7.2 调解解决7.3 法律途径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8.1 合同生效条件8.2 合同变更8.3 合同终止第九条:保密条款9.1 保密内容9.2 保密义务9.3 保密期限第十条:知识产权保护10.1 授权方知识产权10.2 被授权方知识产权10.3 侵权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1.1 不可抗力事件11.2 不可抗力后果11.3 不可抗力处理第十二条:合同的适用法律12.1 合同签订地法律12.2 合同履行地法律12.3 其他法律适用第十三条:合同的签订地点和时间13.1 签订地点13.2 签订时间第十四条:附件14.1 授权证明文件14.2 合同补充协议14.3 其他相关文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授权范围1.1 授权产品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使用其拥有的“景区”品牌,用于乙方的产品及宣传。

1.2 授权区域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大陆地区,乙方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在授权区域内使用甲方品牌。

1.3 授权期限本授权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除非一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本合同将自动续约____年。

第二条:授权使用条件2.1 使用标准乙方在使用甲方品牌时,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品牌使用手册》及相关标准,确保使用方式的准确性和统一性。

关于丝绸的策划书3篇

关于丝绸的策划书3篇

关于丝绸的策划书3篇篇一关于丝绸的策划书一、策划书名称“丝绸之路”文化旅游活动策划书二、活动主题“重走丝绸之路,感受千年文化”三、活动宗旨本次活动旨在推广丝绸之路文化,加强文化交流,增进人们对丝绸之路上历史、文化、艺术等方面的了解,同时提高人们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

四、活动主体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对丝绸之路文化感兴趣的人群。

五、活动时间及地点1. 活动时间:[具体时间]2. 活动地点:丝绸之路沿线重要城市和景点,如西安、敦煌、乌鲁木齐等。

六、活动内容1. 展览展示:在活动地点举办丝绸之路文化展览,展示丝绸之路上的历史文物、艺术品、手工艺品等。

2. 主题讲座: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丝绸之路文化主题讲座,介绍丝绸之路的历史、文化、艺术等方面的知识。

3. 文化体验:设置丝绸制作、茶艺表演、传统音乐演奏等文化体验活动,让参与者亲身感受丝绸之路文化的魅力。

4. 旅游推广:推出丝绸之路旅游线路,组织游客参观丝绸之路沿线的景点,体验丝绸之路文化。

5. 文艺演出:举办丝绸之路主题的文艺演出,展示丝绸之路文化的多样性。

七、活动宣传1. 制作宣传海报和宣传册:在活动地点、公共场所、旅行社等发放宣传海报和宣传册,介绍活动内容和亮点。

2. 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在社交媒体、旅游网站等平台发布活动信息,吸引更多的人关注和参与。

3. 与媒体合作:邀请媒体对活动进行报道,提高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八、活动组织与实施1. 成立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和实施。

2. 招募志愿者:招募志愿者参与活动的筹备和实施,提供优质的服务。

3. 保障活动安全:制定安全预案,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九、活动预算活动预算主要包括展览展示、主题讲座、文化体验、旅游推广、文艺演出、宣传推广等方面的费用,预计总预算为[X]万元。

十、注意事项1. 尊重文化差异:丝绸之路沿线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文化差异较大,要尊重当地的文化习俗和宗教信仰。

旅游广告管理制度

旅游广告管理制度

旅游广告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旅游广告已成为旅游推广的重要手段之一。

有效的旅游广告不仅能够吸引游客,提高旅游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还能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如虚假广告、不当宣传、短期行为等,严重影响到游客的利益和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建立健全的旅游广告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制度建立的必要性1. 规范市场秩序旅游广告是旅游产业中的重要环节,规范旅游广告宣传行为,防止不良竞争和虚假宣传,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提升整个旅游行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性。

2. 保护游客权益旅游广告通常会涉及产品服务的价格、质量、服务内容等方面,不规范的广告可能导致游客蒙受经济损失或者安全隐患。

通过建立健全的旅游广告管理制度,可以有效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3. 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的旅游广告管理制度可以提高旅游广告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从而塑造良好的旅游形象,吸引更多游客前来旅游,促进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建立旅游广告管理制度的原则1. 法律性原则旅游广告管理制度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保广告内容合法合规。

2. 公正性原则广告应当真实客观,不得误导消费者,引导消费者做出明智的消费决策,不得损害其他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

3. 自律性原则旅游广告主体应当自觉遵守行业自律规范,增加自我管理意识,提高广告宣传行为的质量和效果。

四、旅游广告管理制度的内容1. 广告审查建立完善的旅游广告审查机制,对旅游广告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广告真实、合法、合规。

2. 广告备案旅游广告主体应当依法申报广告备案,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广告申请材料,并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备案。

3. 广告监督加强对旅游广告的监督管理,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广告主体进行处理,确保广告宣传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 广告投诉处理建立旅游广告投诉机制,接受广大游客和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及时处理投诉,维护游客权益。

5. 失信记录对违反广告宣传规定的广告主体进行信用记录,严重者列入失信黑名单,依法进行相应处理。

物流企业的品牌管理制度范文

物流企业的品牌管理制度范文

物流企业的品牌管理制度范文物流企业的品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流企业的品牌管理行为,增强企业品牌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品牌管理相关的活动和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品牌战略规划、品牌形象塑造、品牌推广传播、品牌授权管理等。

第三条我公司品牌管理的目标是:塑造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加强品牌监管,防止侵权行为;建立良好的品牌信誉,提高品牌价值;保护和维护我公司品牌的知识产权。

第四条我公司要全面提高品牌管理水平,不断创新品牌战略,根据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进行战略调整和创新,提高品牌竞争力。

第二章品牌战略规划第五条我公司品牌战略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明确品牌战略目标和定位。

第六条我公司应进行品牌调研,了解市场行情和竞争对手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品牌战略。

第七条我公司应根据市场环境和竞争状况,制定品牌品质、品牌形象、品牌口碑、品牌传播等方面的战略目标。

第八条我公司应注重品牌文化建设,建立企业核心价值观和品牌文化,提升员工对品牌的认同感和忠诚度。

第三章品牌形象塑造第九条我公司应注重品牌形象的塑造,打造具有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品牌形象。

第十条我公司应通过科学合理的产品设计、产品包装以及市场定位,塑造独特的品牌形象。

第十一条我公司应建立产品质量的品牌形象,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二条我公司应注重品牌服务的形象建设,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服务,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第四章品牌推广传播第十三条我公司应根据品牌战略和市场需求,制定品牌推广传播策略和计划。

第十四条我公司应利用多种媒体渠道进行品牌推广,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杂志、户外广告等。

第十五条我公司应建立有效的品牌传播渠道,包括线上线下渠道,在各个媒体平台上进行有针对性的品牌宣传。

第十六条我公司应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开展品牌推广活动,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丝绸广告语

丝绸广告语

丝绸广告语1. 寿绸,寿伴,情感长久。

2. 丝绸之路,丝绸之美,让你美丽动人。

3. 宝贵丝绸,显尊贵。

4. 爱情的丝绸,梦幻的世界。

5. 用丝绸的细腻呵护你的肌肤。

6. 丝绸带你走进质感生活的世界。

7. 贴近肌肤的细腻,让你感受绅士享受。

8. 典雅丝绸,彰显品位。

9. 细腻,轻盈,舒适,丝绸的优美生活。

10. 用丝绸演绎优雅,让你散发自信的光芒。

11. 丝绸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美丽的风尚。

12. 睡觉用丝绸枕头,给你一夜好眠。

13. 高贵丝绸,装饰你的优雅生活。

14. 买丝绸,送给你最爱的人,送给你自己。

15. 丝绸,让你拥有美好的一刻。

16. 星光绚烂,丝绸迎风飘荡,向你展现属于你的精彩人生。

17. 丝绸穿在身上,美丽气息弥漫。

18. 享受舒适,感受幸福,只有丝绸一路同行。

19. 柔软,光泽,华贵丝绸,是日常生活的佳品。

20. 快乐从丝绸中来,让生活变得更加绚丽多彩。

21. 丝绸喻意柔美,诠释人生精彩。

22. 与高尚的人生品位,丝绸悄悄交错。

23. 丝绸浓缩着女人的美丽,是令人心动的征兆。

24. 人生有梦,丝绸为你铺路。

25. 丝绸是一种文化,是一种传统,更是一种生活方式。

26. 丝绸,轻盈的质感,让你度过温馨的一天。

27. 披上丝绸,绽放出属于你的优雅魅力。

28. 触碰丝绸,感受爱与美。

29. 简单的一天,靠着丝绸变得不一样。

30. 坐在丝绸的摇椅上,享受外面的风景。

31. 丝绸,温柔的材料,绽放出绅士般的品位。

32. 丝绸缀上你的生活,让生活变得更加鲜活多彩。

33. 澳洲丝绸,这里有最珍贵的质感,最柔软的触感。

34. 色彩美丽,设计精致,澳洲丝绸让你轻松成为时尚精灵。

35. 丝绸,让你的家变得更加温馨和美丽。

36. 简单的装扮,丝绸的点缀,让你成为最耀眼的女王。

37. 穿上丝绸,让你有一种别样的气质像仙女一般。

38. 丝绸,是一种自然美,让你更加美丽迷人。

39. 丝绸散发出的芳香,在空气中轻盈飘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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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广告品牌运作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丝绸之路广告管理第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丝绸之路品牌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和田丝绸之路广告传播有限公司的平稳、健康发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制定本品牌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新疆地区使用“丝绸之路”以“丝绸之路广告”从事各项行为、活动的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必须遵守本品牌管理办法。

以独立核算、自负责任为原则。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丝绸之路品牌,是指和田丝绸之路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总公司)所拥有的注册商标,专业信息直邮广告媒体专利权包含DM业态、商业模式的丝绸之路品牌。

和田丝绸之路广告传播有限公司的经营模式为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运营原则。

第四条和田丝绸之路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总公司)统一负责全疆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的管理工作。

和田丝绸之路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在新疆地区的品牌管理中心和新疆地区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及下属的各县、区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共同做好区域内的“丝绸之路”品牌管理、运营、发行工作。

公司媒介推广部、区域品牌授信部、专刊策划部、外联部、客服部、法务部、人力资源(培训)部、行政部、财务部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各品牌管理中心、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做好“丝绸之路”品牌运营工作。

第二章丝绸之路品牌管理第五条和田丝绸之路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在各新疆地区的品牌管理中心和新疆地区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及下属的各县、区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在被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进行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各品牌管理中心及分公司经营期间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和田丝绸之路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总公司)在一个行政区划内只设立一家分公司并授予其特许经营权、“丝绸之路”商标使用权、专业信息直邮广告媒体专利使用权、经营权等各项合法权利。

禁止私印、伪造、变造丝绸之路品牌。

第六条和田丝绸之路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在各新疆地区的品牌管理中心和新疆地区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及下属的各县、区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可以变更责任人;变更负责人时要向总公司提交申请,经总公司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七条丝绸之路品牌充分体现团队协作精神。

跨区域的业务,应积极推荐该区域内的分公司承揽。

实行广告业务代理。

DM综合性刊物,不得跨区域承揽业务。

第八条和田丝绸之路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在新疆地区的品牌管理中心和新疆地区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及下属的各县、区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应统一使用《和田丝绸之路广告》名称;不得无故干涉分公司的经营核算权。

第九条和田丝绸之路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总公司)在新疆地区的品牌管理中心和新疆地区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及下属的各县、区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实行责任人负责制度。

第十条印制丝绸之路品牌DM的品牌管理中心、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应严格按照和田丝绸之路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总公司)的统一规定印制,建立丝绸之路品牌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

专刊标题及内容根据《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和《广告法》及相关行政规章制作发布,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分公司自行承担。

丝绸之路品牌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第十一条各品牌管理中心监管范围内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违反品牌管理办法,各品牌管理中心应及时纠正并上报(附处理意见)总公司,总公司视情况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丝绸之路品牌应当使用中文印制。

民族自治地方的丝绸之路品牌,可以加印当地一种通用的民族文字。

有实际需要的,也可以同时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印制。

不得违反国家语言文字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各新疆地区内的品牌管理中心、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及下属的各县、区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使用丝绸之路品牌,应当在本新疆地区、地方区域范围以内使用;区域范围以行政区划为准。

目前尚未在境外使用丝绸之路品牌。

禁止在区域外使用丝绸之路品牌。

第十四条分公司发行的DM广告应当自完成出版印刷之日起3日内,向总公司邮寄10份样本备案存档。

第十五条广告收费应当合理、公开,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应当向总公司备案。

第十六条各新疆地区内的品牌管理中心,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应使用正规票据,合法纳税。

每期在月底结算后在次月5日前应向总公司提交统计、财务报表。

第十七条各新疆地区内的品牌管理中心,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应积极配合和田丝绸之路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总公司)维权行动、统一使用丝绸之路VI识别系统,按时参加公司总部、各区域管理中心举办的研讨会、业务培训、内部交流活动,全面打造丝绸之路活力团队。

第十八条各新疆地区内的品牌管理中心,地方品牌管理中心组建分公司及办事处要向总公司申办备案。

第十九条各新疆地区内的品牌管理中心,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应严格依据《“丝绸之路”特许经营加盟协议书》的条款行事。

第二十条各新疆地区内的品牌管理中心,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分公司及合作伙伴与总公司变更、终止、解除、协议书到期后仍要履行竞业禁止义务、保密义务;否则,和田丝绸之路广告传播有限公司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一条违反丝绸之路品牌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包括:(一)未按照规定印制“丝绸之路”或者发布的DM广告不符合规定的;(二)未按照规定向公司邮寄印刷品样本备案的;(三)未按照规定向公司提交统计、财务报表的;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品牌管理中心、分公司和合作伙伴,除接受相关部门的查处外,同时总公司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内部处理。

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理。

第二十二条违反丝绸之路品牌管理办法,品牌管理中心、分公司或者合作伙伴未缴、少缴权益金的,由总公司对分公司及责任人进行处理,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权益金3倍以下的违约处理。

第二十三条未经总公司批准,以丝绸之路品牌名义从事业务外其他活动的给予相应的处理,造成总公司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要追究其相关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有本办法禁止的行为之一,依照有关条款处理;责任人所造成的公司经济损失由其赔偿;情节严重的,取消品牌管理中心、分公司的资格;对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的处理依据为本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丝绸之路品牌广告业务承接登记管理(一)凡需制作发布丝绸之路DM广告,要求广告主(以下称广告客户)必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律法规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证明材料。

(二)广告业务员与广告主洽谈业务成交后,如实依法签定广告承揽合同。

合同中要注明广告的内容、广告媒介、发布地点、发行数量、规格、费用、支付方式和时间及其他要求。

(三)承揽业务成交后,广告业务员应根据广告主的广告内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广告主提供证明文件及材料。

第二十六条丝绸之路品牌广告业务审核制度(一)广告审查人员应根据广告内容,依据广告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审查客户提供的证明、证件,对证明证件不全的提出补充证明文件的意见。

(二)认真依法审查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查广告形式、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三)发布广告的内容、时间等,不得超出广告已登记审批的内容、时间等,如需要更改应重新申办广告登记审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决定文件。

第二十七条丝绸之路品牌广告档案管理制度(一)办理完广告承接业务登记手续后,应将广告登记审批表、广告合同、承接登记记录及广告证明、证明材料、广告的样本等整理存档。

(二)如客户的广告内容在一年内有变更,应依法重新审查有关的广告证明、证件材料,审查办理登记后一并存档。

(三)广告业务档案实行保存制度,档案材料从登记日起计算。

第二十八条广告主,各新疆地区内的品牌管理中心,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在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广告主,各新疆地区内的品牌管理中心,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

第三十条各新疆地区内的品牌管理中心,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应当具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制作设备,并依法登记办理分公司或者办事处,方可从事丝绸之路品牌DM广告业务活动。

第三十一条各新疆地区内的品牌管理中心,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应向总公司提供丝绸之路DM广告覆盖率、发行量等资料并应当真实。

第三十二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各新疆地区内的品牌管理中心,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广告。

第三十三条各新疆地区内的品牌管理中心,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实施总公司专利的,必须通过签订《“丝绸之路”特许经营加盟协议书》取得专利的使用权。

各新疆地区内的品牌管理中心,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分公司及个体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体实施总公司拥有的专利。

第三十四条广告主,各新疆地区内的品牌管理中心,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利用印刷品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广告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取得相应的广告审查批准文件,并按照广告审查批准文件的内容发布广告。

第三十五条各新疆地区内的品牌管理中心,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应当在每期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首页顶部位置标明“丝绸之路”品牌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名称、总公司的名称和登记证号、期数、发布时间、统一标志“DM”。

第三十六条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的首页和底页应当为广告版面。

各新疆地区内的品牌管理中心,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从事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业务时不得使用主办、协办、出品人、编辑部、编辑、出版、本刊、杂志、专刊等容易与报纸、期刊相混淆的用语。

第三十七条和田丝绸之路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总公司)通过签订《“丝绸之路”特许经营加盟协议书》,许可各新疆地区内的品牌管理中心,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使用其注册商标。

总公司监督各新疆地区内的品牌管理中心,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使用总公司的注册商标,各新疆地区内的品牌管理中心,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分公司及合作伙伴应当保证使用总公司注册商标的丝绸之路品牌DM广告的质量。

第三十八条各新疆地区内的品牌管理中心,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总公司拥有的经营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及有损总公司利益的情报,其员工不得向第三者泄露上述秘密;在协议书解除后仍应对总公司提供的上述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第三章附则第三十九条和田丝绸之路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总公司)在新疆地区的品牌管理中心和新疆地区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及下属的各县、区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运营DM时应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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