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三年劳动合同辞职
雇佣关系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李某某,男,1985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毕业,2018年6月应聘至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
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李某某的月工资为人民币10,000元,年终奖金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合同中还约定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转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2019年9月,李某某在试用期即将结束之际,向科技公司提出辞职。
科技公司认为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辞职的约定,要求李某某支付违约金。
双方协商未果,李某某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二、争议焦点1. 李某某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辞职的约定?2. 如果李某某违反了约定,科技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3. 如果科技公司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应如何确定?三、仲裁委员会审理过程1. 事实认定仲裁委员会在审理过程中,首先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审查。
科技公司提供了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李某某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
李某某则提供了辞职信、与科技公司协商录音等证据,证明其辞职是由于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且工作环境恶劣。
2. 法律适用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争议焦点进行了分析。
- 关于李某某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辞职的约定,仲裁委员会认为,虽然劳动合同中有此约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李某某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不违反法律规定。
- 关于科技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李某某支付违约金,仲裁委员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因此,科技公司无权要求李某某支付违约金。
- 关于违约金的数额,由于科技公司无权要求李某某支付违约金,因此此问题无需进一步讨论。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案例一:使用任用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在录用乙员工时,与其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双方如若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乙员工因工作不称职,多次违反公司纪律,使公司遭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公司决定解除与乙员工的劳动合同。
然而,公司只是口头告知乙员工并请其立即离职,未提前提供书面通知。
乙员工因此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在本案中,虽然公司有解除乙员工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未提供书面通知或支付赔偿金。
因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仲裁机构可以判决公司支付赔偿金给乙员工。
案例二:双倍工资赔偿违法解雇丙公司与丁员工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然而,丙公司在无故解雇丁员工时,只给了对方三天的书面通知。
丁员工因此要求丙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违法解雇的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除非发生合同法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在本案中,丙公司只提供了三天的书面通知,因此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丁员工有权要求丙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违法解雇的赔偿金。
案例三:劳动者违约赔偿甲公司与乙员工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明确规定,如果乙员工在合同期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甲公司三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
然而,乙员工在合同期满前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未支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
若未提前通知,劳动者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
在本案中,乙员工只提前一个月通知了甲公司,未支付违约金。
由于乙员工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员工支付三个月的工资作为违约金。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表明,劳动合同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
劳动仲裁案件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张某(以下简称“张某”)于2019年1月1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
根据合同约定,张某担任公司销售部经理,月薪为人民币10,000元。
2021年5月,张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并向公司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后,要求张某按照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但张某未履行该义务。
随后,公司以张某未提前通知为由,拒绝支付张某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张某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仲裁请求张某要求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10,000元。
三、仲裁理由1. 公司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本案中,张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根据法律规定,张某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 张某未提前通知公司辞职,但公司未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张某未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但公司在收到张某的辞职报告后,未提出异议,也未要求张某履行提前通知义务。
四、公司答辩意见1. 张某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违反了合同约定公司认为,张某未按照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违反了合同约定,因此公司有权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2. 公司已履行合同义务公司认为,其在收到张某的辞职报告后,已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合同义务,即未对张某提出异议,也未要求其履行提前通知义务。
五、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委员会认为,张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张某虽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但公司在收到辞职报告后未提出异议,也未要求张某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因此,张某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向张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大学生劳动合同法律案例(3篇)

第1篇甲某,男,20岁,某大学应届毕业生。
乙某,女,25岁,某知名企业人力资源部经理。
甲某于2020年6月与乙某所在企业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甲某担任该企业市场营销岗位,月薪5000元,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缴纳。
二、案件经过1. 入职后,甲某发现企业实际工作环境与招聘信息不符,工作内容与预期有较大差距,且企业提供的培训机会较少。
2. 在工作期间,甲某多次与乙某沟通,要求企业给予培训机会,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乙某以企业业务繁忙为由,拒绝了甲某的请求。
3. 2021年3月,甲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
企业要求甲某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理由是甲某违反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
4. 甲某不服,认为企业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培训义务,导致其专业技能无法提升,故不应支付违约金。
双方协商无果,甲某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三、仲裁委员会审理1. 仲裁委员会受理甲某的仲裁申请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2. 仲裁庭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提供培训,导致劳动者无法按照约定履行工作职责的,劳动者不承担违约责任。
3. 针对企业提出的甲某违反服务期的理由,仲裁庭认为,甲某提出辞职的原因是企业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培训义务,并非其个人原因,故甲某不承担违约责任。
4. 仲裁庭判决企业支付甲某一个月的工资,并赔偿甲某因未履行培训义务而遭受的损失。
四、企业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1. 企业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提供培训,导致劳动者无法按照约定履行工作职责的,劳动者不承担违约责任。
3. 法院判决驳回企业的诉讼请求,维持仲裁裁决。
五、案件评析1. 本案中,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培训,导致甲某无法按照约定履行工作职责,侵犯了甲某的合法权益。
2.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培训义务,劳动者不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法律关系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某,男,30岁,某公司员工。
2018年7月,张某入职某公司,担任市场部经理一职。
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张某的月工资为人民币10,000元,公司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合同还约定,张某在试用期内工资为正常工资的80%,试用期为6个月。
在张某入职后,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工资和缴纳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然而,在试用期满后,公司以张某工作能力不足为由,单方面解除了与张某的劳动合同。
张某对此表示不满,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二、争议焦点1.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2. 张某的赔偿金如何计算?三、案件分析1.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同时,根据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本案中,公司以张某工作能力不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张某不能胜任工作。
因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 张某的赔偿金如何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仲裁经典案例

劳动仲裁经典案例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纠纷也呈现出明显的增长趋势。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了诸多劳动保护措施,其中之一便是劳动仲裁。
下面列举一些劳动仲裁经典案例,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劳动法律纠纷的解决方式。
1. 劳动合同纠纷案例某公司与员工签订了一份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满后,公司不再与员工续签合同,员工认为公司违反了劳动法规定,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经过仲裁委员会的调解,公司同意向员工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并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
2. 工资拖欠案例某公司拖欠员工的工资,员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请。
经过仲裁委员会的调解,公司同意向员工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按时发放工资。
3. 离职补偿案例某公司与员工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员工在公司工作了六年后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只愿支付一半的离职补偿金。
员工公司同意支付员工全部的离职补偿金。
4. 劳动合同解除案例某公司与员工签订了一份期限为两年的劳动合同。
由于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公司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不同意,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请。
经过仲裁委员会的调解,公司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的违规行为,最终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 职工工伤案例某员工在工作中受伤,认为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请。
经过仲裁委员会的调解,公司同意赔偿员工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费,并加强了安全管理措施。
6. 加班费案例某公司的员工在加班过程中没有得到相应的加班费,认为公司违反了劳动法规定,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请。
经过仲裁委员会的调解,公司同意支付员工相应的加班费,并加强了劳动保护措施。
7. 社会保险案例某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认为公司违反了劳动法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补缴了拖欠的社保费用。
8. 侵犯劳动者人格尊严案例某公司的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侵犯了员工的人格尊严,员工认为公司违反了劳动法规定,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请。
离职法律风险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一家从事互联网行业的公司,员工小李(以下简称原告)于2018年6月1日入职甲公司,担任技术岗位。
在任职期间,小李积极参与公司项目研发,为公司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然而,由于公司经营不善,甲公司决定于2020年6月30日与小李解除劳动合同。
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甲公司未依法支付小李经济补偿金,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二、案例分析1. 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甲公司是否应依法支付小李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2. 案件事实分析(1)甲公司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甲公司在与小李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甲公司应当支付小李经济补偿金,但甲公司未履行支付义务。
(2)小李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小李在甲公司工作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项目研发,为公司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甲公司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侵犯了小李的合法权益。
3. 法律依据分析(1)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①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②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工作时间的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依法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4. 案件判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认定甲公司未依法支付小李经济补偿金,侵犯了小李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小李经济补偿金,并支付赔偿金。
三、案例启示1. 用人单位应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就业法律纠纷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某,女,25岁,大学本科毕业后进入某科技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
入职后,张某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月薪为8000元,年终奖为上一年度月薪的20%。
然而,在公司工作一年后,张某因家庭原因需要离职。
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张某与公司发生争议,具体如下:1. 公司认为张某在试用期内违反了公司规定,导致项目延期,因此要求张某赔偿项目延期损失5000元。
2. 张某认为公司在试用期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年终奖,要求公司支付年终奖16000元。
3. 张某要求公司支付离职补偿金,按照法律规定,张某在该公司的任职时间为1年,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离职补偿金。
二、争议焦点1. 张某是否违反了公司规定,导致项目延期,需要赔偿5000元?2. 公司是否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年终奖,张某是否有权要求支付16000元?3. 张某是否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离职补偿金?三、案例分析1. 关于张某是否违反公司规定导致项目延期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考察的期限,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通知对方。
本案中,张某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不属于违反公司规定导致项目延期。
因此,公司要求张某赔偿5000元项目延期损失无法律依据,张某无需赔偿。
2. 关于公司是否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年终奖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约定了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资。
本案中,张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年终奖为上一年度月薪的20%,因此,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张某年终奖。
综上所述,张某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年终奖16000元。
3. 关于张某是否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离职补偿金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累计工作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离职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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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签了三年劳动合同辞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签了三年劳动合同辞职篇一:员工不辞职也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破最近很多hR朋友们咨询有员工企业通知其续签劳动合同,而他在《通知》上就是不签字,有意造成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状况,为将来向企业索赔双倍工资创造条件,hR应该怎么办呢?今天劳动派(微信号:laodongpai )为您支招。
文|马晶晶北京道成律师事务所著作权声明:文章是作者原创,已经授权劳动派发表,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企业在运作过程中,还存在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企业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明确表示拒绝签署。
经企业多次通知签订合同拒绝签订,对于企业书面《通知》拒绝签字,企业最终也没有办法,往往得过且过,结果等项目结束,员工离职了,反过来告企业未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对于员工不与企业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是有法可依的。
根据《劳动法》有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其次,对于员工不与企业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有催告的义务,保留相应的证据。
但在实践操作H 有的员工由于个人原因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法律法规也赋予了企业因此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企业依然要尽到及时催告的义务。
否则,如果企业hR处理不当的话,将承担不利的后果。
导致由于企业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员工要求支付二倍工资(在北京地区,未续订劳动合同,企业自续订当月起支付员工二倍工资,最长为12个月),并且,以此为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处理与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续订的程序不要违法,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因此,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企业要提前两个月做出是否续约的决定。
如果续约,应提前30日通知员工,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决定不续约,也应提前30日通知员工,并签订书面终止劳动合同及办理相关离职手续,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最后,对于员工不与企业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在实务操作中要按部就班。
1、完善入职前的相关信息(1)〈〈员工名册》,如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由员工在核实名册内容后签字确认,并存档留存备查。
且明确“本人保证提供的信息等资料真实,如有虚假,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
”(2)〈〈员工入职信息登记表》,如户籍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以及紧急状态下联系人的通讯地址与电话,由员工签字,存档妥善保管。
并在《劳动合同》中也将此信息作为必备条款,且明确“上述三个地址为本企业向员工送达各类法律文书或工作文书的送达地址”,企业以ems方式向上述地址快递文件,即视为该文件已向员工本人送达。
(3)〈〈规章制度》里明确约定,“员工要限期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公司企业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拒绝签订”。
2、如何设计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是非常重要的,如果《通知》写的不好,反而会弄巧成拙。
比如,企业通知员工签署劳动合同,一般都有回执,回执中如果仅仅有收到通知的内容,将来员工在庭审中会说,“我们去签署合同,但是,企业拒绝与我们签署”,法庭仍旧会根据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要求企业举证,证明是由于员工的原因而非企业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署。
这就需要我们在《通知》中要用心设计,将举证责任转移到对方身上。
(1)〈〈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内容可如下:单位与*****于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将于年月日届满,单位决定继续与你续订劳动合同,如同意续订合同,请于月日上/下午时到(部门)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如不同意续订合同,请于月日前以书面方式答复单位。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2)《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可如下:各位员工:你们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凡是本公司的员工,请于**年**月**日前到各服务中心办公室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手续。
过期未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者,将视为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责任自负,公司将按有关劳动法规处理。
********** 有限责任公司(2)企业一定要将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据资料予以保留,并且保留期限不得少于员工离职后的一年,防止员工离职后的一年内随时主张双倍工资。
(3)企业可以召开全体员工会议,以会议的形式通知全体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并将会议记录由每位参会员工进行签字确认,特别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做好备案。
同时,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以公示的方式通知全体员工续订劳动合同。
(4)对于拒绝接收《续订劳动合同通知》的员工,可以采取ems送达的方式进行通知。
在快递送达的备注栏目中明确写明“书面送达签订合同通知书”的字样,以备将来进行诉讼时可以有回旋余地。
这也使得为什么要最前面,用大M的文字来阐述完善入职相关信息的重要性。
(5)企业也可以同步的采用面谈的方式与员工协商续签劳动合同事宜,同时,在这个过程中要录音录像,保留相关证据。
(6)建议企业对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最好是解除劳动关系。
只有这样,企业的风险才可以将到最低。
当然,因为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仍旧需要支付劳动报酬,但是,企业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7)通知过其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同时,在通知中明确要求其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如果不续签,请于收到该通知之日起第四个工作日前往公司相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
(8)企业采取ems的方式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至员工。
篇二:辞职注意事项(3500字)辞职注意事项(20XX-08-2715:12:20) 转载标签:杂谈拿到新公司的offer后,你再提出辞职。
有时你可能拿不到书面聘用函,但是一定要与对方人事部确认。
要注意以下事项:1面对面提交辞职报告找老板有空的时候,单独面对面提交辞职报告。
这是对老板的尊重,也有助于了解老板的反应。
你可以由此了解你离开的难度有多大。
如果你特别关键,老板会诚恳地挽留你。
有时你能立即得到批准,但有的老板则更喜欢把你卡一段时间。
2简单阐述理由要表现出坚决离职的态度,但无需详述离职的理由。
职业发展是最好的理由,有时家庭原因也不错。
不一定需要了解你真正离开的原因。
例如,你的离开就是因为上司不是东西,他当然不希望你把这作为离职原因。
如果薪酬是你离开的主因,这也不是什么好理由,不说为好3不要抱怨老板、不要指摘任何人、不要指摘公司当你提出走人,如果你对公司和老板很重要,老板会真诚地了解你对公司、对他的意见,不要说任何不满。
你都离开了,说有何用?老板还会很诚恳地问你,有什么抱怨,意见,千万不要说太多,最好什么都不说,反而要赞美和感谢公司和老板为你做的一切。
老板会要你告诉他公司可以在哪些方面如何改进,你不要傻乎乎地讲一堆忠告,也不要谈你对薪酬的不满。
3不要轻易接受老板的允诺记住:你与另一家已经签了offer,那么你要是决定留下,等于毁约。
你有了走的打算,就已经终结了你在这家公司的上升空间。
同事也可能瞧不起你。
4坚持到最后,做好每一件事情这是职业化的标志。
职业化就是对自己的职业表现和职业操守负责,而不仅仅是对公司和老板负责。
因此,一直兢兢业业地工作到最后工作日,没有任何懈怠,不出任何差错是非常可贵的。
5保持低调,准备淡出公司不要参与任何长期计划和项目,不要承诺任何会延迟到你离开后才结束的工作项目。
不要到处讲你离开的事,更不要说你得到了多好的offer。
公司最不喜欢的是一个准备离开的人整天逢人便说自己跳糟的事,影响其他人的情绪。
作为职业工作者,你应把你的辞职对公司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闭门谢客、谨言慎行。
6不要利用公司邮箱发告别信不少人有这个习惯,但这样做不好。
一是利用公司资源发个人信件,不职业;二是影响其他人的军心。
如果一定要发,建议利用私人信箱,采取匿名的方式发告别信。
三)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三^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管单位是否同意,到期后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即已解除。
行使此解除权需要注意:1、通知一定要采取书面形式,并保留副本,要求单位签收。
如果单位不签收,则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再向单位邮寄一份。
2、通知期内要正常上班,不可旷工。
3、与单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保留交接清单。
4、这种方式离职仍然是一种违约行为,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须是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培训,且培训须有其他单位的正规发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用人单位一次性或者12个月内累计为1名劳动者支出超过本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30%勺费用进行培训的,视为提供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专项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有支付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以及因培训产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最终仍要向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5到期后,离职就是你的法定权利!不必等单位的同意,可写下工作物品交接清单!并拍照片留下证据!试用期内辞职,培训费谁埋单案例一:新员工入职培训与服务期a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中规定:凡新员工试用期的第一个月,均由公司人事部统一安排入职培训,包括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行为规范、奖惩条例以及生产岗位的操作规程等等。
通过书面考试以及其他各项考核的员工,将正式转正。
20XX年3月,a公司刚入职一个月的新员工王某向公司提出辞职。
公司人事部查阅了他的劳动合同,发现他的合同期限是自20XX年2月1日到20XX年1月31日。
他提出辞职时,刚刚结束培训,于是公司认定王某违约,要求他支付培训费800元,并称他没有正式上过一天班,还应当返还一个月的试用期工资。
王某拒绝了公司的要求,双方遂发生争议。
法律解析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不能约定服务期《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有些地方性法规也对“服务期”有所规定。
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单位为职工提供出资培训的,才能约定服务期,并设立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