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的规定
劳动合同离职法律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离职法律规定有哪些离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在我国,离职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将结合这些法律法规,对劳动合同离职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的规定1.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意味着,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意味着,劳动者在满足提前通知的条件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4.经济补偿与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若违反相关规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劳动法》关于离职的规定1.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辞职规定

劳动法辞职规定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关于辞职的规定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对员工辞职规定

劳动法对员工辞职规定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对员工权益保护的不断强化,劳动法对员工辞职的规定越来越完善。
现在,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劳动法对员工辞职的具体规定。
一、员工辞职应当服从劳动法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38条的规定,员工有权自愿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
这一条规定合理地规范了员工辞职的行为,保障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员工辞职后享有的权利
当员工按照规定通知用人单位后辞职,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离职时将其工资、奖金、补偿金等经济补偿和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等缴纳清楚。
此外,在员工到期辞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员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押金。
这些规定保障了员工在辞职后能够被合法地维护其权益。
三、尊重员工意愿,规范劳动关系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员工有权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合同。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员工的选择和意见,不得以违反规定、限制、威胁或者暴力等手段强迫员工辞职。
同时,员工也不能违背合同向用人单位提出非法的、不符合规定的辞职。
四、定期与不定期劳动合同的辞职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37条的规定,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对方。
如果劳动合同是有固定期限的,则规定要提前3日至15日通知对方。
这些规定规范了员工的辞职行为,保障了用人单位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总之,劳动法对员工辞职的规定是非常明确的。
在员工辞职的过程中,不仅要顾及自身的利益,也要充分考虑到企业的利益,双方应当在法律框架内处理好辞职事宜,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一份顺利分手。
劳动法_关于辞职的规定

劳动法_关于辞职的规定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在职场中,辞职是一种很常见的情况。
无论是企业老板还是普通员工,都有可能有离职的需求。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法提供了一些规定来保障职工的权益。
下面我们将详细地介绍劳动法对辞职的规定。
一、辞职的基本要求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职工辞职需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提前告知:职工在离职前需要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并在申请中说明辞职的原因及离职时间。
2、不影响用人单位利益:职工在离职时不得干扰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泄漏商业秘密等企业机密。
3、执行合同规定:职工的离职必须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进行。
如在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若在合同期内,职工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支付违约金等相关费用。
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和违约金对于劳动合同的违约情况,劳动法也做出了规定。
如果职工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提前通知或者没有合法原因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具体违约金的数额,应该由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并由双方协商确定。
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则双方可以协商确定。
如果无法协商,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三、辞职后的权益对于已经辞职的职工,劳动法中也规定了一些相关的权益。
1、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职工辞职后,仍然享有自由职业的权利,可以自由选择工作。
如果职工得到了新的工作,用人单位需要为职工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职工的工资、福利等费用。
2、合法权益的保障:辞职不代表放弃职工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于劳动合同期满、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不得为职工提供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等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全额支付职工的工资、福利等费用。
3、尊重职工人格:用人单位需要尊重已经离职的职工的人格尊严,不可对他们做出诋毁、污蔑等负面的评价,也不能在职工需要重新寻找工作时借机打击职工的信誉和形象。
总结劳动法对于职工辞职的规定非常严格,但也十分合理。
劳动法关于离职补偿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离职补偿的规定一、劳动法关于离职补偿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离职补偿金的发放条件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关于离职证明的法律法规

离职证明的法律法规关于离职证明的法律法规一、离职证明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简析:1、什么情形下,应该出具离职证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
2、什么时间出具?严格理解,应为解除当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简析:离职证明中应包含哪些内容?1、劳动合同期限2、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3、工作岗位4、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北京高院关于劳动争议的会议纪要二》41、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拒不向劳动者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者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造成劳动者无法就业的,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如何处理?劳动者能够证明因用人单位的过错造成其无法就业并发生实际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过错与其无法就业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以及因此所造成经济损失的具体数额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不予支持,如确实造成经济损失,但无法确定经济损失具体数额的,可以按照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简析:1、未及时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是否有赔偿责任?无,法条原文用的是“用人单位拒不向劳动者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不包括未及时出具的情形。
二、离职证明的作用与开具前提离职证明,是证明员工与公司之间劳动关系已经解除的一份法律文件,这一份法律文件,可以起到以下作用:1、证明员工已经与原单位之间解除了劳动关系2、员工可以持该证明到新单位就职如此,则公司为员工开具离职证明的前提只有一个,即员工确实已经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
从操作层面来看这一点,即在单位已经拥有以下文件(原件)之一时,才可以为员工开具离职证明:1、员工的辞职信(原件)2、公司向员工出具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有送达证明)3、公司向员工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有送达证明)4、解除协议书(员工签过字的原件)没有以上文件时,是不能为员工开具离职证明的。
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规定3篇

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规定3篇篇1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缔结劳动关系,为明确双方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辞职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一、辞职权利1. 乙方作为劳动者,享有依法辞职的权利。
乙方辞职应当提前通知甲方,并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辞职通知期1. 乙方应当提前三十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辞职申请。
辞职申请应当包含辞职原因、离职日期等基本信息。
2. 在试用期内,乙方有权随时提出辞职申请,但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双方义务1. 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辞职申请后,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离职手续的办理。
2. 乙方应尽力完成本职工作,确保工作交接的顺利进行。
3. 乙方在离职前应当妥善处理好与甲方之间的财务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结算、报销等。
四、违约责任1.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甲方而擅自离职,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
2. 若甲方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有权依法提出维权要求。
五、保密义务乙方在离职后,应当对甲方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若因乙方泄露甲方保密信息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六、竞业限制1. 为保护甲方商业利益,乙方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一般为离职后的一年内),不得在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其他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
2. 若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条款1. 双方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如仲裁不服,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 被迫离职

劳动合同法被迫离职摘要:1.劳动合同法的概述2.劳动合同法对被迫离职的规定3.被迫离职的原因4.劳动者权益保障措施5.劳动者维权途径正文:一、劳动合同法的概述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各个环节的相关规定。
二、劳动合同法对被迫离职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中,对于劳动者被迫离职的情况作了明确的规定。
被迫离职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非因本人原因,被迫失去工作岗位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劳动者被迫离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被迫离职的原因被迫离职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2.用人单位违法用工,如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等3.用人单位变更经营范围,导致劳动者无法继续从事原工作4.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5.其他原因,如家庭原因、个人发展需要等四、劳动者权益保障措施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2.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工资福利待遇等3.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4.规定用人单位违法用工的法律责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五、劳动者维权途径当劳动者遭遇被迫离职的情况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1.与用人单位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协议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总之,劳动合同法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在遭遇被迫离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勇于维权,通过合法途径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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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劳动合同法有关辞职条款
劳动合同法有关辞职条款
依据1995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可见,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办理。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条是关于劳动者预告辞职和试用期内辞职程序的规定。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
的预告辞职权。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履行。
其次为有关手续办理规定了时间限制,必须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完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
,用人单位都必须履行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这包括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依法责令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形。
用人单位出具证明的时间是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
规定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主要是考虑便于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
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出具
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进行失业登记的必备条件,因此劳动合同法不仅将失业保险条例中城镇企业事业单位
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的义务上升为法律义务,而且还规定了法律责任。
在第八十九条中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篇二: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20XX-12-1109:13wwn0903等2人|分类:法律|浏览21373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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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12-11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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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o_yingjie|十七级
认真看我下面的回答,这是正确辞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
提出辞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
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
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
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
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
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
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
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