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聚奎中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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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中学差旅是指学校组织学生进行课外实践、文化交流、学术参观等教育活动的一种形式。

通过参与中学差旅,学生可以开拓视野、培养社会实践能力,对其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中学差旅活动需要涉及一定的费用支出,为了合理管理差旅费用、保证资金的有效利用,促进差旅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具有重要意义。

二、差旅费预算1. 学校每年制定差旅费预算,并将其向师生公示。

差旅费预算应包括各项开支,例如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活动费等。

预算金额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活动规模进行合理估算。

2. 差旅费预算应根据活动目的、活动地点、活动时间等因素进行科学调配,确保差旅活动的正常运行。

三、差旅费审批1. 差旅费的使用需经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审批。

申请差旅费的教师或学生应编制差旅费申请报告,详细说明活动内容、预计支出及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申请差旅费的教师或学生应严格按照学校的财务规定填写相关表格,如报销单、借款单等,确保差旅费的使用合法合规。

四、差旅费支出1. 差旅费支出应符合预算计划,不得随意超支。

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超支的,需提前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2. 差旅费支出应选择经济实惠、安全可靠的服务商,确保差旅费的有效利用。

3. 差旅费支出应及时结算、报销,不得滞留,确保财务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申请报销的教师或学生应准备好相关票据、凭证等文件,确保报销流程的顺利进行。

五、差旅费监督1. 学校设立差旅费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差旅费监督。

该部门或机构应确保差旅费的使用符合规定,对各项费用支出进行核对、审计和监督。

2. 学生和家长对差旅费的使用有权进行监督和查询。

学校应建立健全差旅费查询机制,提供相关信息和支出明细。

六、差旅费追溯1. 差旅费的使用记录应保存至少三年,以备查阅和追溯。

学校应建立差旅费档案,将相关材料存档,确保后期核查和审计的需要。

2. 对于差旅费的违规使用或行为,学校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学校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

学校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

学校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差旅费管理,确保差旅费的合理使用和有效控制,根据国家相关财务制度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差所产生的差旅费用管理,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

第三条差旅费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控制,确保差旅费使用的合规性和经济性。

第二章差旅费申请与审批第四条教职工因公出差前,应提前向所在部门提交差旅费申请,明确出差目的、时间、地点、预计费用等关键信息。

第五条部门负责人应对差旅费申请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出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在审核通过后报学校财务部门审批。

第六条财务部门根据学校年度预算和出差计划,对差旅费申请进行审批,并核定差旅费预算额度。

第七条教职工在出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差旅费预算使用费用,不得超支或挪用。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与核算第八条教职工出差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差旅费相关票据和资料,按照学校规定的报销程序进行报销。

第九条差旅费报销需提供完整的票据原件,包括交通费票据、住宿费票据、伙食补助费凭证等。

票据应真实、合法、有效,并注明出差人员姓名、出差时间、地点等信息。

第十条财务部门对差旅费报销进行认真核算,核对票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确保报销费用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十一条核算完成后,财务部门将差旅费报销款项及时支付给教职工,并保留相关核算资料和记录。

第四章差旅费标准与限额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出差地点、交通工具、住宿条件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差旅费标准和限额。

第十三条交通费标准应根据出差地点和交通工具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优先选择经济、便捷的交通方式。

第十四条住宿费标准应根据出差地点和住宿条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优先选择价格合理、服务良好的住宿场所。

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标准应根据出差地点和出差时间的长短而确定,确保出差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十六条差旅费标准和限额的调整,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确保差旅费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初中学校差旅制度

初中学校差旅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差旅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差、学习、培训、会议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出差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第二章出差审批第四条出差人员需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出差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出差。

第五条出差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1. 出差事由、时间、地点、天数;2. 出差人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3. 出差所需经费预算;4. 出差审批人意见。

第六条出差审批流程:1. 部门负责人审批;2. 学校分管领导审批;3. 学校校长审批。

第三章费用报销第七条出差人员凭票据报销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

第八条报销标准如下:1. 交通费: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需要,凭车票、机票等票据报销;2. 住宿费: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住宿标准,凭住宿发票报销;3. 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需要,按天计算,凭发票报销;4. 零星杂费: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需要,凭发票报销。

第九条出差人员应在出差结束后一周内,将所有票据按规定粘贴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财务部门审核报销。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章出差纪律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1. 出差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维护学校形象;2. 出差期间,严格按照审批的行程、时间执行,不得擅自改变;3. 出差期间,不得以公款报销个人费用;4. 出差结束后,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出差情况。

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通过以上初中学校差旅制度,旨在规范学校差旅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也要求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制度,共同维护学校形象。

2024年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2024年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2024年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差旅费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差旅活动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作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学组织学生进行差旅活动期间的费用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差旅活动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考察、实地调研、文化交流等,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条中学差旅费的管理要求公开、透明、规范。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差旅费管理部门负责差旅费的报销和审批工作。

第五条中学差旅费应当按照预算进行管理,确保预算内的费用得到合理使用。

第六条中学差旅费的使用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门票费、领队费、导游费等相关费用。

第七条中学差旅费的使用应当符合公务接待规定,杜绝奢侈浪费行为。

第八条差旅费的报销应当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间进行申请和报销。

第二章预算编制和使用第九条学校每年应确定差旅费预算,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

第十条学校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差旅活动的具体规模、时长等因素,合理安排差旅费预算的使用。

第十一条差旅费预算的编制应当科学、合理、公平,制定差旅费预算标准。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差旅费预算标准,按照差旅活动的具体要求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和分配差旅费。

第十三条差旅费预算的分配和使用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和批准程序。

第十四条差旅费的使用应当及时报备并留存相关凭证。

第三章差旅费的申请和报销第十五条学生参加差旅活动的费用申请,需经学生本人和家长双方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差旅费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差旅费管理部门应及时审批差旅费申请,审核是否符合预算和实际需要。

第十七条差旅费的报销应当按照差旅活动结束后的规定时间进行申请,必须提供相关的单据和支持文件。

第十八条差旅费的报销必须符合差旅活动预算的范围和标准,不得超支。

第十九条差旅费的报销应当及时、准确,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二十条差旅费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差旅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中学差旅费管理工作的规范和透明。

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范文

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范文

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差旅费的使用管理,加强财务监察,保障差旅经费的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学各级单位的差旅费管理。

第三条差旅费应当用于教职员工出差、参观学习、培训学校和业务考察等有关差旅活动的费用报销。

第四条差旅费资金应当按照财经部门的规定及时拨付到位,确保差旅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经费预算第五条各单位在每年的预算编制工作中,应当将差旅费纳入预算,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差旅费的额度。

第六条差旅费预算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差旅活动的规模和频率;(二)参与差旅活动人员的数量和身份;(三)差旅活动地点的远近程度;(四)差旅活动的时间长短。

第七条差旅费预算应当经过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差旅费申请与审批第八条差旅费申请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差旅费申请书须由申请人填写,内容包括差旅活动目的、时间、地点、人员等相关情况。

(二)差旅费申请书应当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签字并盖章。

(三)差旅费申请书应当提前提交财务部门进行审批。

第九条差旅费审批应遵循以下程序:(一)财务部门负责对差旅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差旅费申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应将差旅费申请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三)财务部门应及时将差旅费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第十条差旅费审批须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一)差旅费申请是否符合预算额度;(二)差旅活动的目的和必要性;(三)差旅活动所需费用是否合理;(四)差旅活动的安全性和便利性;(五)差旅活动的时间安排是否合理。

第四章差旅费报销第十一条差旅费报销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差旅费报销申请书须由报销人填写,内容包括差旅活动的相关情况、费用明细等。

(二)差旅费报销申请书应当有差旅活动的组织单位负责人的签字并盖章。

(三)差旅费报销申请书应当附上差旅费原始凭证,如发票、收据等。

(四)差旅费报销申请书应当提交财务部门进行审核。

学校差旅费管理制度

学校差旅费管理制度

学校差旅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差的差旅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上级部门关于差旅费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在编教职工、合同制员工及经批准的临时聘用人员因公出差(包括学习、培训、会议、调研、考察、交流等)的差旅费报销与管理。

第三条差旅费管理遵循“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鼓励采用经济、高效的出行方式。

第二章差旅费开支范围及标准第四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城市间交通费:按出差人员职务及出差事由,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

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火车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轮船三等舱、经济舱飞机等。

特殊情况下,经校长批准可乘坐更高标准交通工具。

住宿费:按出差目的地不同,执行不同的住宿费标准(具体标准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住宿费凭发票据实报销,超标部分自理。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标准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上级文件及本地消费水平确定并公布。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再享受伙食补助。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标准由学校财务部门确定,包干使用,不再报销市内交通票据。

第三章审批与报销第五条出差前,出差人员需填写《出差审批单》,明确出差事由、目的地、时间、人数、预算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涉及跨部门或多人同行的,需协调一致后共同报批。

第六条出差结束后,出差人员应及时整理相关票据,包括交通费票据、住宿费发票、会议通知或邀请函等,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财务部门审核报销。

第七条财务部门应严格审核差旅费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报销。

对于未经审批或超标准开支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报销并责令整改。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八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差旅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2023年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2023年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2023年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为了规范中学差旅费管理,确保差旅经费合理使用,增强费用透明度和监督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学组织的所有差旅活动。

一、经费来源差旅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预算,同时可根据需要申请相关补助。

二、差旅活动的类型1. 学术考察:包括参观科研机构、实验室、工作室等,增强学生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2. 文化艺术交流:包括参观博物馆、艺术展览、音乐会等,培养学生对文化艺术的鉴赏能力。

3. 社会实践:包括参观企业、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差旅活动的安排1. 活动计划:学校应提前制定差旅活动计划,明确活动目的、内容、时间、地点等。

2. 参与学生的选择:差旅活动一般由学生自愿参与,也可由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业情况和个人特长进行选择。

3. 教师陪同:差旅活动必须由专业教师陪同,确保学生的安全和教学质量。

4. 学生家长的知情同意:学生参加差旅活动前,学校应征得家长的知情同意。

四、差旅费的管理1. 经费审批:差旅经费需经过学校相关部门审批,确保使用合理、公正。

2. 经费使用范围:差旅经费主要用于住宿、交通费、餐饮费等必要费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3. 经费保障:差旅活动期间,学校应提供必要的保险保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4. 经费报销:差旅活动结束后,学生需及时提交差旅费用报销申请,提供相关支出单据。

五、差旅费的审核和监督1. 差旅费的审核:学校财务部门应对差旅费用进行审核,确保费用合理、合规。

2. 差旅费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应对差旅活动进行监督,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公开透明:学校应定期向家长和学生公开差旅费用支出情况,接受监督。

六、违规处理1. 违规使用差旅费的,责令追回资金,并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2. 故意隐瞒差旅费用情况,虚报费用的,除要追回资金和给予相应处罚外,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对多次违规的学校和个人,可暂停或取消参与差旅活动的资格。

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范本

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范本

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范本一、总则为规范中学差旅费的管理,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经费的有效运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差旅费的审批1.中学差旅费的使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确保审批程序的公开透明,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相关部门应审慎评估差旅事宜的必要性和实际效益,并根据经费预算和效益考虑对差旅费的审批结果。

3.差旅费的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且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进一步的操作。

三、差旅费的使用范围1.中学差旅费可用于以下方面:(1)参加学术交流和研讨会议;(2)参观学习和考察调研;(3)参加比赛和活动;(4)推广教育资源;(5)其他与中学教育相关的活动。

2.差旅费的使用必须与中学教育的工作密切相关,确保经费的合理利用和教育资源的充分发挥。

四、差旅费的使用标准1.中学差旅费的使用标准应根据差旅事宜的具体性质和实际需要进行合理的调整。

2.中学差旅费的使用标准应符合财务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并经过正式的预算和审批程序。

3.差旅费的使用标准应包括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会议费等各项费用,并按照合理的比例进行分配。

五、差旅费的管理和监督1.中学差旅费的管理应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建立健全的差旅费监督机制。

2.相关部门应建立中学差旅费使用档案,对差旅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并确保相关数据的准确和可查询性。

3.差旅费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

4.差旅费的使用过程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和采购。

六、差旅费的追责和处理1.对于存在滥用差旅费、截留差旅费、虚报差旅费等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予以追责和处理。

2.对于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若发现其存在违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由中学各部门严格执行,若对本办法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直接向相关部门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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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聚奎中学校差旅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总则
1.为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差旅成本,规范出差管理,根据津财行(2014)18号文件精神及其附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2.出差是指重庆市外出差、重庆市内(主城区及市辖区县)出差和江津区内(除白沙以外)出差。

3.本办法适用于因公出差的所有教职员工,但不含参加非主管部门和非学校行为的学术交流、讲座、赛课及各类研讨活动等的人员。

第二条:出差的申请和派遣
1.各处室根据相关通知(或其他材料)确定出差的人员和人数,并填写《聚奎中学差旅派遣单》,交分管领导签字后至少提前一天交到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协调交通工具,调整出差人员和人数。

2.因公出差人员凭签署意见后的派遣单到教务处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3.副校级干部和中干正职出差需由校长或书记派差并在派遣单上签字,副职中干及其他人员出差需凭相关文件、通知,由校级领导或办公室、教务处主任派遣并交分管校长签字。

行政出差两天以上(不含两天)须经校长和书记签字同意。

4.非紧急事务(如交付或领取材料等)出差尽可能提前申请,以便行政办统筹协调安排。

5. 教职工出差必须采取先批后办,确有特殊情况,如签字人不在等原因,可以电话联系,经同意后采取先出差,后补办手续的办法。

6. 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次数,派差领导和部门充分考虑交通工具和办理事务情况确定人数。

赛课、听报告及其他教研活动由相关处室根据节俭原则确定人数。

7.学校所有人员到江津区以外出差必须经校长或书记批准同意。

第三条:交通工具及差旅费管理
1.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校可以派车,或者出差人自己租用车辆:
①出差人数在3人(含3人)及以上的。

②中层干部出差人数在2人(含2人,其中至少1人是中干)及以上的。

③办理事务,确需安排车辆,经学校同意的。

2.差旅费是指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出差地交通费等四种费用(相关报销标准及情况详见附件)。

3.教职工参加赛课、培训及教研会等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凡由出差地单位统一安排了伙食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

4.凡由学校安排了车辆的和同意租用车辆的,不再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出差地交通费;但租车费和伙食补助费按学校标准报销。

第四条:差旅费的报销
1.出差人在出差返校后15天内凭相关单据和手续完备的派差单,经书记、校长签字后,到财务室报销。

2.用于报销的汽车、火车等票据和住宿费发票(不含定额发票)必须是出差当天的单据,燃油费票据必须是出差前后15天内的单据。

3,凡不符合相关手续或规定的,财务室一律不予报销。

第五条:附则
1.本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

重庆市聚奎中学校
2014年10月1日
附件一:区内部分地区交通费报销标准表
附件二:出差住宿费、伙食补助、出差地交通费报销标准表
附件三:市内部分地区交通费报销标准表
附件一: 区内部分地区交通费报销标准表
附件二:出差住宿费、伙食补助及出差地交通费报销标准表
附件三:市内部分地区交通费用参考表
聚奎中学差旅派遣单
聚奎中学差旅派遣单
聚奎中学差旅派遣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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