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职责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范文(三篇)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范文1. 人民调解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第二条委员会是依法独立行使调解职权的非政府组织,其设立和组织由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三条委员会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法规和群众需求,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条委员会的宗旨是公正、公平、公开,尊重当事人意愿,依法进行调解。
第五条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公正、保密、及时。
第六条委员会的工作范围包括民事争议调解、邻里纠纷调解、劳动纠纷调解、商业纠纷调解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委员会设立组织机构,包括主任、副主任、调解员和秘书。
第八条委员会主任为一名,由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产生。
第九条委员会副主任由主任提名并组织选举产生。
第十条委员会聘请调解员,根据需要确定调解员数量和工作范围。
第十一条委员会设立秘书负责协助组织工作,由主任指定。
第十二条委员会可设立办公室,提供工作场所和设施。
第三章调解程序第十三条当事人申请调解时,委员会应受理并进行调解。
第十四条调解会应当由主任或副主任负责组织和主持。
第十五条调解过程中,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第十六条调解结束后,委员会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可以选择签字确认或不签字。
第十七条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第四章保障措施第十八条委员会应当加强调解员的培训,提高其调解能力和职业素养。
第十九条委员会应当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保证调解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二十条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高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应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委员会在章程范围内可以根据需要制定补充规定。
2. 关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选拔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队伍,提高调解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五篇)

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一、及时调解各类民间纠纷,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及时向上级汇报调处情况。
二、做好纠纷预警工作,及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掌握辖区内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防止激化,并及时汇报重大不安定事件。
三、对本辖区所发生的各类民间纠纷,由首次调解责任人调解,若二次调解不成功,可以向本级或者上一级调委会反映。
四、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及时调处纠纷。
五、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六、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调解纠纷时,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细心疏导,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八、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制作笔录,签定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应当有当事人和调解人员的签名,并加盖调委会公章,生效后,统一保管。
九、认真完成上级布臵的各项任务。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首问负责制度①、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首问负责制。
负责值班接待的领导及工作人员,接待群众来访或预约调处有关矛盾纠纷,应当按照“首次接访、全程跟踪、负责到底”的原则处理。
②、对分流到人民调解组织的矛盾纠纷,要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了解调处结果。
③、对于经过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或当事人要求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要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有关事宜。
矛盾纠纷预测预警制度①、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辖区内矛盾纠纷发生的苗头和倾向要及时向司法所反映,司法所应及时提出应对措施,需要由上级部门协调处理的要及时向上级反映。
②、对自然灾害以及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或敏感时期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司法行政机关和调解组织应提前进行研究预测,及时组织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情况,事前防范,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
③、人民调委会应定期对本辖区内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进行摸排,汇总分析,提出预防对策。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简单版(5篇)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简单版1、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城区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调解工作。
2、调解工作坚持。
“防激化、创三无、争先进”为主要目标,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3、经常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职工自觉学法、懂法、用法、不违法。
4、调查了解并及时掌握每个家庭及其它不安全因素,做到经常分析、研究、及时进行教育,及时化解,使一般纠纷不出单位,重大纠纷及时报告。
5、建立调解登记薄,做到调解有登记,件件有着落,使调解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6、调解委员会要经常组织调解人员进行学习有关__方针、政策、熟悉调解工作。
7、调解人员要经常深入群众,工作要扎实,方法要灵活,头脑要清醒,政策要明确。
人民解委员会主要职责1、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加强民事调解组织建设网络化。
2、及时发现,依法调解,妥善处理和疏导矛盾纠纷,减少诉讼,防止矛盾激化,避免民转刑案件和非正常死亡的发生。
3、通过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居民遵纪法,尊重社会公德,努力减少民间纠纷的发生。
4、搞好矛盾纠纷信息工作,及时将辖区内民间纠纷的发生、发展和调处情况及建议,向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1、各矛盾纠纷调处机构要认真做好排查工作,及时排查处理各类不安定因素;2、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实行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的____号、____号、____号对辖区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排查,并作好登记上报工作;3、各基层社区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的结果,每月____号、____号、____号报城区办事处调处中心;4、各排查单位将排查的不安定因素认真汇总,及时调处,按时上报,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矛盾纠纷登记制度(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家庭住址等。
(二)、发生纠纷的情况。
包括发生纠纷的时间、地点、原因、后果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和要求等。
2024年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模版(七篇)

2024年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模版人民解委员会主要职责及矛盾纠纷处理制度一、人民解委员会主要职责1. 方针贯彻与调解组织建设:人民解委员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致力于加强民事调解组织的网络化建设,确保调解工作的高效运行。
2. 矛盾纠纷处理与预防:及时发现并依法调解各类矛盾纠纷,采取妥善措施进行疏导,旨在减少诉讼,防止矛盾激化,有效避免民转刑案件及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发生。
3. 法律宣传与教育:通过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努力降低民间纠纷的发生率。
4. 信息汇总与上报:建立完善的矛盾纠纷信息工作机制,及时将辖区内民间纠纷的发生、发展、调处情况及建议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为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1. 全面排查与上报:各矛盾纠纷调处机构需认真开展排查工作,结合定期(如每月的特定日期)与不定期排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不安定因素,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2. 定期报告机制:各基层社区需按月将定期与不定期排查的结果上报至城区办事处调处中心,以便上级部门掌握情况并作出相应指导。
3. 重大情况随时上报: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重大不安定因素,各排查单位应立即汇总并上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矛盾纠纷登记制度1. 当事人基本情况:详细记录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
2. 纠纷情况:明确记录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后果及双方当事人的争执焦点和要求等关键信息。
3. 调解过程:详细记录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次数及参与调解的人员姓名,调解过程中采取的措施、收集的证据及调解人员的处理意见等。
4. 调解结果:无论调解是否成立,均需进行记录。
调解成立的,应明确记载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及调解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调解不成立的,则需注明不成立的主要原因。
5. 移交处理:对于不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范围或调解不成功的纠纷,应注明移交的有关部门及承办人信息。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主要有三项:(1)调解民间纠纷。
这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首要任务。
所谓“民间”,是指公民之间,如夫妻、父子、兄弟等家庭成员之间,职工、居民、村民等社会成员之间。
所谓“民间纠纷”,是指公民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法律关系、社会道德关系为内容的争议或争执。
公民之间发生了纠纷,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调解哪一类纠纷就宣传哪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到以案释法,以事议法,通过宣传,既能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又能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群众的道德水平,从根本上减少和预防纠纷的发生。
(3)向村(居)民委员会、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及建议。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村(居)民委员会领导下,在基层人民政府指导下进行工作的群众性组织,为此,应及时将辖区内民间纠纷发生、发展情况和调解工作情况及建议向村(居)民委员会和基层人民政府汇报,以便于取得村(居)民委员会和基层人民政府对调解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如有的乡政府根据调解委员会提供的信息,发现建房纠纷上升,便依据法律和政策及时作出建房的规范性规定,使这类纠纷大幅度下降。
在调解工作中,还应及时反映群众对现行法律、政策及纠纷调解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以便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
解组织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调解工作的重要方法,也是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之一。
开展民间纠纷排查工作必须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
民间纠纷排查工作既是人民调解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需要工、青、妇、公、检、法等部门的密切合作,互相配合。
排查前,司法行政机关要拟制排查工作计划,对排查工作的目的、意义,排查的时间、范围、方法进行说明。
印制下发排查纠纷统计表,内容包括:纠纷总数,各项纠纷分类,纠纷重点户、重点人、重点事,发现的犯罪线索,落实的调解人员等等。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职责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职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一个依法成立的民间组织,负责调解各类纠纷和冲突,处理民间争端和其他涉及个人权益和社会利益的问题。
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调解纠纷。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通过民间自愿调解的方式解决各类纠纷和冲突。
例如家庭纠纷、邻里矛盾、劳动争议、物品归属等。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会客观、公正地处理纠纷,通过合理的沟通等方式,协商出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调解完成后,委员会会将协议清单交给当事人签署,解决争端,消除矛盾,促进和谐。
二、促进法制观念。
人民调解委员会不仅是一种纠纷调解机构,也是促进社会法治的组织。
通过该委员会的调解,当事人可以更好地认识法律、遵守法律,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权益意识。
同时,委员会的调解人员也可以通过案例分析和纠纷调解,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
三、宣传法制知识。
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工作,向社会公众传递法律信息,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通过组织座谈会、法律讲座、咨询服务、宣传栏目等方式,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和常识,帮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四、协助司法机关。
人民调解委员会也是在调解中协助司法机关处理民事纠纷的机构。
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司法机关一般会先让双方通过调解达成协议,经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代替司法机关的判决。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协助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五、承办社会公益事业。
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承办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公众提供志愿服务和咨询服务。
例如,该委员会可以设立儿童安全中心、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老年人健康服务中心等等,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和支持。
总之,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一个具有极高社会责任和使命的组织,是一个模范的民间公益机构。
在担负这些职责的同时,委员会还应该持续加强自身的组织建设和人员培养,提高组织运作的科学性和效益性,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一)工作职责一、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加强民间调解组织。
二、及时发现,依法调解,妥善处理和疏导矛盾纠纷,防止激化矛盾。
三、通过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努力减少民间纠纷的发生。
四、搞好矛盾纠纷信息工作,及时将辖区内民间的发生、调解情况及建议向上级汇报。
(二)工作制度一、会议制度坚持每周例会制度,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精神,总结本周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根据各自实际,研究方法措施,部署下周工作。
二、学习制度坚持每周学习一次,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三、走访制度深入群众,走访家庭,主动了解农牧民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四、 调处制度如发生矛盾纠纷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对上访反映情况问题,要热情接待,认真做好劝解工作。
五、 登记制度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要及时做好登记,调解结果要上报县司法局和综治办。
六、 报告制度加强同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对复杂的矛盾纠纷在调处的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员工录用管理制度为规范试用期员工的管理和辅导工作,创造良好的试用期工作环境,加速试用员工的成长和进步,特制定目标责任制制度。
一、员工试用期规定【最新资料 Word 版 可自由编辑!!1、自员工报到之日起至人力资源部确认转正之日起。
2、员工试用期限为3个月,公司根据试用期员工具体表现提前或推迟转正。
(一)、福利待遇1、试用期员工工资根据所聘的岗位确定,核算时间从到岗工作之日起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本月天数-休假天数)2、过节费按正式员工的1/2发放。
3、按正式员工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二)、休假1、试用期内累计事假不能超过3天,如果特殊情况超过3天需报董事长批准。
2、可持相关证明请病假,请病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制度

惩罚制度
对在调解工作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调解员进行惩罚,包括警告、罚款、撤销职务等。
奖励制度
设立奖励制度,对在调解工作中表现优秀的调解员给予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奖金等。
奖惩兑现
确保奖惩制度的兑现,激励调解员积极履行职责,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调解工作的奖惩机制
CHAPTER
06
调解工作的发展趋势和创新实践
03
调解工作将更加注重多元化和创新发展
未来的调解工作将更加注重多元化和创新发展,以更好地解决各种纠纷和满足社会的需求。
调解工作的未来展望
01
调解工作将更加注重当事人的需求和利益
未来的调解工作将更加注重当事人的需求和利益,以更好地满足当事人的需求和提高调解的成功率。
02
调解工作将更加注重专业化和职业化
对纠纷进行调查分析,了解纠纷的事实和证据,确定纠纷的性质和责任。
CHAPTER
03
调解工作的程序和步骤
调解工作的程序
登记受理
听取当事人陈述
调查分析
制定调解方案
实施调解
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工作的步骤
在调解过程中,通过沟通和协商,当事人就纠纷达成一致意见,形成调解协议。
达成协议
制作调解协议书
执行协议
邀请双方参加调解会议,通过协商达成协议。
调解会议
邀请独立的第三方参与调解,以促进公正和公平的解决方案。
第三方调解
由调解员主导谈判过程,帮助双方找到共同的解决方案。
调解员主导的谈判
调解工作的注意事项
遵守法律
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保护隐私
中立公正
记录过程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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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解委员会主要职责
1、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加强民事调解组织建设网络化。
2、及时发现,依法调解,妥善处理和疏导矛盾纠纷,减少诉讼,防止矛盾激化,避免民转刑案件和非正常死亡的发生。
3、通过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努力减少民间纠纷的发生。
4、搞好矛盾纠纷信息工作,及时将辖区内民间纠纷的发生、发展和调处情况及建议,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人民调解员选拔条件
1、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
2、人民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
3、人民调解员应当由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程序
1、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
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2、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坚持原则,明法析理,主持公道。
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及时、就地进行,防止矛盾激化。
3、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4、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5、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调解情况。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调解工作档案,将调解登记、调解工作记录、调解协议书等材料立卷归档。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原则
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人民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调解回访制度
1、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调结的重点纠纷要定期回访;
2、回访时要了解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当事人对协议的态度,有无新的纠纷苗头,对调解人的意见、建议;
3、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和纠正。
人民调解员委员会档案管理制度
1、设立专门保管人员;
2、调阅档案要经过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字,并严禁将档案带走查阅,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3、调解文书档案要求一事一卷,装订成册;
4、保管期限为三年。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包括:
1、婚姻家庭纠纷。
2、生产经营性纠纷。
3、财产性纠纷。
4、侵权性纠纷。
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制度
1、市里每月组织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
2、镇(街道)每周组织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
3、村里每天组织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
4、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前要即时组织矛盾纠纷排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