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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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管理岗位职责

麻醉药品管理岗位职责

麻醉药品管理岗位职责
1. 在药剂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工作。

2. 遵守国家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部门规定管理本室麻醉药品。

3.调剂处方时,审核处方填写项目是否完整,排除禁忌证,掌握限量,并按规定对处方进行逐项登记。

4.麻醉药品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每日填写麻醉药品逐日消耗表,做到日清日结,账物相符。

5.在规定时间内对药房和病区麻醉精神药品专项检查。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麻醉药品各岗位制度

麻醉药品各岗位制度

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管理 (0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制度 (0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0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制度 (0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制度 (0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领发制度 (0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0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0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0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笺管理制度 (0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值班巡查管理制度 (0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区储存管理制度 (0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07)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和考核工作 (07)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历管理制度 (08)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机构的职责 (09)临床科室(护理部门)责任人职责 (10)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卫部门责任人职责 (10)保卫值班巡查人员岗位职责 (10)药剂科主任职责 (11)药品采购人员职责 (11)药库保管人员职责 (12)调剂部门责任人员职责 (12)调剂人员职责 (12)处方医师职责 (13)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一、管理机构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发文)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

2、凡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备量的部门(药库、药房、病区、手术室)都应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3、要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4、日常管理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5、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并规定定期检查的周期),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6、建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的职责。

二、处方权及调剂权管理1、执业医师、药师经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分别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调剂资格(二级以上医院可以自行组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其他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

调整麻精药品管理小组的通知

调整麻精药品管理小组的通知

调整麻精药品管理小组的通知关于调整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的通知各科室: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根据人员变动情况,现调整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管员:
小组办公室设在药剂科,主任由***担任,具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二)制定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

(三)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四)定期组织对触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的医、药、护及平安保卫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划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XXX。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岗位职责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岗位职责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岗位职责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岗位职责1.1 为加强和规范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储存、使用和安全管理,设立由分管院长负责,医务处、药剂科、护理部、保卫处负责人组成的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

1.2 根据《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的各项制度。

1.3不定期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使用的相关法规和知识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1.4定期组织开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1.5 根据国家的相关要求,制定和印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格式)。

1.6组织对执业医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经考核合格者分别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和调剂资格,并将签名留样备案。

2 临床科室(护理部门)责任人职责2.1临床各科室应指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责任人。

2.2临床各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基数管理,固定基数应经过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审批,并在药剂科备案。

2.3临床各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必须交接清点,交接班应有记录,并出交接人签名。

2.4使用后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空安瓿,贴剂的废贴应妥善保存,退交药房。

2.5临床科室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对未用完的最小包装剩余药液进行销毁,销毁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销毁记录。

2.6临床各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能供患者按医嘱使用,严禁外借,私自使用2.7临床各科室在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过程中发生丢失、被盗、被抢、被骗或被冒领时,应立即向医疗机构保卫部门报告,并按规定报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用专柜专锁,即用即锁。

2、做到班班交接,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记录本”和“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空安瓿回收、残余液销毁登记记录”表格的登记工作。

3、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基数情况,检查药品的效期及质量。

4、每日根据处方发放,夜班根据基数与值班医师交接签字并登记,节假日按规定数量与值班医师交接。

5、每周一、三、五根据处方及回收的空安瓿及时到药房领取药品,并做好领药登记。

6、负责普通麻醉药品的请领、各手术间及复苏室的药品补充及库房药品的摆放、效期管理工作,制定、上报请领计划,做好账目登记。

7、协助做好急救药品车的药品检查、补充。

8、做好高危药品的摆放和使用管理。

浙江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则

浙江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则

浙江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制订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及浙卫发[2005]320号文《关于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订“浙江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稿)”。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医疗机构应成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机构,人员组成:主管院长负责、医教(务)科、药剂科、护理部、门诊部、保卫科。

并指定专职人员(药剂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工作职责:1.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并定期考核;2.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3.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4.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质量管理、不良反应报告、报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5.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6.定期对涉及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培训和考核;7.规定和审批临床使用科室的储备品种和数量;8.对过期、破损和回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办理相关的销毁手续;9.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病历管理规定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领用规定;10.及时报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其它特殊药品的数据信息;11.定期召开会议和修订相关制度及规定。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 采购员的岗位职责:①根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做好印鉴卡的申领工作。

②按有关规定到指定的医药公司采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由指定医药公司用专车送到药库,协助保管人员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并逐支逐盒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质量和完整性。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关于下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各病区、科、所、室: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更好的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制度,特重新制定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实施办法》,现予以下发,请认真组织学习。

2014年1月1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实施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制订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订我院《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实施办法》。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医院成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人员组成:主管院长负责、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门诊办公室、保卫科。

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小组工作职责:1.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并定期考核;2.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3.定期组织检查(至少每季一次),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4.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质量管理、不良反应报告、报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5.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6.定期对涉及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培训和考核;7.规定和审批临床使用科室的储备品种和数量;8.对过期、破损和回收的麻醉和精神药品办理相关的销毁手续;9.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病历管理规定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领用规定;10.及时报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其它特殊药品的数据信息;11.定期召开和修订相关制度及规定。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采购员的岗位职责:①根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做好印鉴卡的申领工作。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岗位职责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岗位职责

定期盘点:药剂 科需定期对麻醉 药品和第一类精 神药品进行盘点, 确保账册与实际 库存相符,防止 药品流失和被盗。
账册管理:专用 账册应妥善保管, 不得随意涂改、 毁损或遗失。如 发现账册有异常 情况,应及时报 告并处理。
盘点要求:盘点 应由专人负责, 确保盘点结果的 准确性和可靠性。 如发现盘点结果 与账册不符,应 立即查明原因并 采取相应措施。
理委员会职责
制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
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麻醉药品 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组织制定本单位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计划,并 监督实施。
确定本单位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 管、发放、使用等环节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
负责本单位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 管、发放、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临床科室应当按照规定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管理,防止被盗、被抢、丢失、滥用或 者发生其他问题。
建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登记本,记录 使用情况
临床科室应建立麻醉药品和第一 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登记本,记录 使用情况。
临床科室负责人应定期检查登记 本,确保使用记录的准确性和完 整性。
添加标题
临床科室职责
确定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品种和规格
确定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采购渠道
确定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使用对象和适应症
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确保患 者正确使用药物
PART 4
保卫科职责
标题:负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运输、保管 工作
负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运输工作,确保药品安全、及时地送达 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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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全椒县人民医院
采购员岗位职责
1、根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做好印鉴卡的申领工作。

2、按有关规定到指定的医药公司采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由指定医药公司用专车送到药库,协助保管人员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并逐支逐盒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质量和完整性。

3、购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账方式。

4、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5、在验收中发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存在缺少、缺损现象的,应与保管员双人清点登记,报药剂科主任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保管员岗位职责
1、和采购员一起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工作,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并逐支逐盒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质量和完整性。

2、认真填写“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入库验收登记本”、“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库专用账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验收缺损登记本”。

3、门诊、病区调剂室领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时,保管员必须认真核对、检查,并请领用人员协助校对,数量当面点清,及时办理出库、入库手续。

4、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出库统计,报采购员及科主任,协助做好采购计划工作。

5、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日常养护工作。

1、专人负责、专柜加锁。

2、做到班班交接,做好“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进出库专用账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登记本(适用于口服制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与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本(适用于注射剂和贴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合格药品登记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登记本”、“疼痛诊疗专用病历登记本”等表格的登记工作。

3、检查核对“疼痛诊疗专用病历”是否书写规范、内容是否齐全。

4、检查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是否按规定要求书写。

5、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日常养护工作。

1、专人负责、专柜加锁。

2、做到班班交接,做好“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进出库专用账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登记本(适用于口服制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与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本(适用于注射剂和贴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合格药品登记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登记本”等表格的登记工作。

4、检查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是否按规定要求书写。

5、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日常养护工作。

各临床科室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专人负责、专柜加锁。

2、做到班班交接,做好“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进出库专用账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与空安瓿回收登记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合格药品登记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登记本”等表格的登记工作。

3、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基数情况,检查药品的效期及质量。

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
报告、值班、巡查制度
一、各部门对破损、过期或由患者退回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做
好登记并交至药库,药剂科统一备案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向
县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

卫生主管部门接到医院销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申请后,应于5日内到场监督医院销毁。

二、回收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每月交药剂
科登记后由总务科统一回收作为医疗机构药物性废物处理。

三、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现丢失、被抢、被盗的、骗取或冒领的,
要及时、严密保护现场,立即逐级向医院分管院长、院长、县
卫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报告。

四、保卫科应将麻醉、精神药品储存作为重点关注安全点,确保24
小时值班制,每晚必须定时巡查,严防被盗事件的发生。

定期
检查安全设施是否正常运转,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各相关科室年终
目标责任制考核,由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保卫
科组成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每季度检查一次,对违
反本制度者,按国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
方管理办法》、《安徽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
定(试行)》处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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