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评价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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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中医院第三方评价工作制度
根据《南城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为科学客观了解公立医院改革情况,促进医院医疗服务行业作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与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计委“三好一满意”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社会第三方评价体系工作人员由医院聘请的离退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组成。
2、评价以医院的医护和患者人员作为调查对象。
3、评价内容根据公立医院改革情况,对涉及医院的医护人员服务、患者就医服务情况进行评价。
4、评价主要包括“医护人员满意度调查表”、“患者满意度调查表”两部分。
5、评价人员对医院人员及患者调查,务必要认真负责态度开展评价工作。
评价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评价结果及时通报到公立医院,医院针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以此为动力改进工作,持续提高公立医院改革成果。
附:
(1)第三方评价人员名单
(2)医护人员满意度调查表
(3)患者满意度调查表
(1)南城县中医院第三方评价人员名单:
离退休干部: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