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文书式样——终止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告知书 - 法律文书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文书式样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文书式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目录1. 消费者投诉登记表(文书式样一)2. 消费者投诉转办通知书(文书式样二)3. 消费者投诉分送情况告知书(文书式样三)4. 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文书式样四)5. 不予受理(终止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文书式样五)6. 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通知书(文书式样六)7. 终止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告知书(文书式样七)8. 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书(文书式样八)9. 处理消费者投诉情况报告书(文书式样九)10. 消费者投诉(举报)一次性告知书(文书式样十)11. 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笔录(文书式样十一)12. 消费者投诉撤回书(文书式样十二)13.消费者举报登记表(文书式样十三)14.消费者举报转办通知书(文书式样十四)15.消费者举报不予立案通知书(文书式样十五)16.消费者举报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六)17. 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督办通知书(文书式样十七)18. 授权委托书(文书式样十八)19. 鉴定委托书(文书式样十九)消费者投诉登记表注:1.本表格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消费者通过电话、短信、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提起投诉的登记,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的登记;2.消费者通过非现场方式提出投诉的,无须在投诉人一栏签字;3.投诉事实应当包括:消费者接受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消费日期、消费涉及金额等具体情况。
消费者投诉转办通知书工商﹝﹞第号工商行政管理局(所):现转去于年月日关于的投诉。
请你局(所)对投诉反映问题调查核实,依法予以处理。
并将处理情况于年月日前及时报告(回复)我局。
附:相关材料份,共页。
年月日(印章)注:本通知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消费者投诉分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
消费者投诉分送情况告知书工商﹝﹞第号:我局于年月日收到你关于的投诉。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2019年12月目录1. 投诉登记表文书式样一2. 举报登记表文书式样二3. 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文书式样三4. 投诉/举报分送情况告知书文书式样四5. 投诉受理决定书文书式样五6. 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文书式样六7. 投诉调解通知书文书式样七8. 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文书式样八9. 投诉调解书文书式样九10. 举报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11. 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一12. 投诉/举报处理结果报告书文书式样十二文书式样一投诉登记表注:1.本表格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消费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上门等方式提起投诉的登记;2.消费者通过非现场方式提起投诉的,无须在投诉人一栏签字;3.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应当包括: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内容、时间、地点、涉及金额、争议情况等具体事实;4.投诉请求应当包括:消费者主张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具体请求;文书式样二举报登记表注:1.本表格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公众通过电话、传真、信函、上门等方式提起举报的登记;2. 举报人可以匿名举报,应当提供具体涉嫌违法线索,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3.通过非现场方式提出举报的,无须在举报人一栏签字;文书式样三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市场监管﹝﹞第号市场监督管理局所:现转去于年月日关于的投诉/举报;请你局所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年月日前及时报告我局;附:相关材料份,共页;年月日印章注:本通知书适用于省级或者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设立的12315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投诉/举报分送有处理权限/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文书式样四投诉/举报分送情况告知书市场监管﹝﹞第号:我局于年月日收到你关于的投诉/举报;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已将你的投诉/举报分送至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管管理局所处理;联系人:,联系电话:特此告知;年月日印章注:1.本告知书适用于省级或者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设立的12315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投诉/举报依法分送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告知投诉人分送情况;2.本告知书中“联系人”、“联系电话”指有处理权限/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处理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及其联系电话;3.本告知书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告知;文书式样五投诉受理决定书市场监管〔〕第号:我局所于年月日收到你关于的投诉,经审查,符合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受理条件,我局所决定受理;联系人:,联系电话:特此告知;年月日印章注:1.本决定书适用于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投诉作出受理决定,并告知投诉人受理情况;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作出受理决定的,使用派出机构印章;3.本决定书中“联系人”、“联系电话”指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及其联系电话;4.本决定书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告知;文书式样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市场监管〔〕第号:我局所于年月日收到你关于的投诉;经审查,属以下第〔〕项情形,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所决定不予受理;一投诉事项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或者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的;二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三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被投诉人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的;五未提供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条规定的材料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投诉的其他情形;特此告知;年月日印章注:1.本决定书适用于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投诉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情况;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使用派出机构印章;3.本决定书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告知;文书式样七投诉调解通知书市场监管﹝﹞第号:关于的投诉,我局所已经受理,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请于年月日时到参加调解;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我局所将依法终止调解;调解人员:;联系电话:特此通知;年月日印章注:1.本通知书适用于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通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参加现场调解;2.本通知书中“调解人员”、“联系电话”指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主持调解的工作人员及其联系电话;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组织调解的,使用派出机构印章;4.本通知书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告知;文书式样八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市场监管〔〕第号:经审查,关于投诉的调解过程中出现以下第〔〕项情形,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所决定终止调解;一投诉人撤回投诉或者双方自行和解的;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对委托承担检定、检验、检测、鉴定工作的技术机构或者费用承担无法协商一致的;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四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五自投诉受理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投诉后,发现存在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终止调解的其他情形;特此告知;年月日印章注:1.本决定书适用于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投诉作出终止调解决定,并告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作出终止调解决定的,使用派出机构印章;3.本决定书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告知;文书式样九投诉调解书市场监管〔〕第号投诉人:电话:住址:单位:委托代理人:电话:被投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地址经营场所:委托代理人:电话: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本局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调解书生效后无法执行的,投诉人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投诉人签名:被投诉人签名:调解人员签名:年月日印章注:1.本调解书适用于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组织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现场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已经即时履行或者双方同意不制作调解书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做好调解记录备查;2.本调解书由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印章,交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各执一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留存一份归档;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组织调解的,使用派出机构印章;4.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委托他人参加调解的,被委托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应当由委托人本人签名;文书式样十举报立案告知书市场监管〔〕第号:我局于年月日收到你关于的举报,经核查,我局决定予以立案;特此告知;年月日印章注:1.本告知书适用于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实名举报人立案情况;2.本告知书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告知;文书式样十一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市场监管〔〕第号:我局于年月日收到你关于的举报,经核查,我局决定不予立案;特此告知;年月日印章注:1.本告知书适用于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实名举报人不予立案情况;2.本告知书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告知;文书式样十二投诉/举报处理结果报告书市场监管﹝﹞第号市场监督管理局:我局所于年月日收到你局分送的关于的投诉/举报,现将处理结果报告如下:经办人:;联系电话:附:相关材料份,共页;年月日印章注:1.本报告书适用于有处理权限/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向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设立的12315投诉举报中心报告投诉/举报处理结果;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处理投诉/举报的,使用派出机构印章;3.本报告书应当按照时限要求,通过电子文书或者纸质文书形式及时反馈;。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2019年12月目录1. 投诉登记表(文书式样一)2. 举报登记表(文书式样二)3. 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文书式样三)4. 投诉/举报分送情况告知书(文书式样四)5. 投诉受理决定书(文书式样五)6. 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文书式样六)7. 投诉调解通知书(文书式样七)8. 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文书式样八)9. 投诉调解书(文书式样九)10. 举报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11. 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一)12. 投诉/举报处理结果报告书(文书式样十二)文书式样一投诉登记表登记单位:编号:注:1.本表格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消费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上门等方式提起投诉的登记。
2.消费者通过非现场方式提起投诉的,无须在投诉人一栏签字。
3.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应当包括: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内容、时间、地点、涉及金额、争议情况等具体事实。
4.投诉请求应当包括:消费者主张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具体请求。
文书式样二举报登记表登记单位:编号:注:1.本表格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公众通过电话、传真、信函、上门等方式提起举报的登记。
2. 举报人可以匿名举报,应当提供具体涉嫌违法线索,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通过非现场方式提出举报的,无须在举报人一栏签字。
文书式样三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市场监管﹝﹞第号市场监督管理局(所):现转去于年月日关于的投诉/举报。
请你局(所)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年月日前及时报告我局。
附:相关材料份,共页。
年月日(印章)注:本通知书适用于省级或者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设立的12315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投诉/举报分送有处理权限/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2019年12月目录1. 投诉登记表(文书式样一)2. 举报登记表(文书式样二)3. 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文书式样三)4. 投诉/举报分送情况告知书(文书式样四)5. 投诉受理决定书(文书式样五)6. 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文书式样六)7. 投诉调解通知书(文书式样七)8. 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文书式样八)9. 投诉调解书(文书式样九)10. 举报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11. 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一)12. 投诉/举报处理结果报告书(文书式样十二)文书式样一投诉登记表注:1.本表格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消费者通过、传真、信函、上门等方式提起投诉的登记。
2.消费者通过非现场方式提起投诉的,无须在投诉人一栏签字。
3.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应当包括: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容、时间、地点、涉及金额、争议情况等具体事实。
4.投诉请求应当包括:消费者主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具体请求。
文书式样二举报登记表注:1.本表格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公众通过、传真、信函、上门等方式提起举报的登记。
2. 举报人可以匿名举报,应当提供具体涉嫌线索,并对举报容的真实性负责。
3.通过非现场方式提出举报的,无须在举报人一栏签字。
文书式样三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市场监管﹝﹞第号市场监督管理局(所):现转去于年月日关于的投诉/举报。
请你局(所)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年月日前及时报告我局。
附:相关材料份,共页。
年月日(印章)注:本通知书适用于省级或者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设立的__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投诉/举报分送有处理权限/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
文书式样四投诉/举报分送情况告知书市场监管﹝﹞第号:我局于年月日收到你关于的投诉/举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精选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2019年12月目录1. 投诉登记表(文书式样一)2. 举报登记表(文书式样二)3. 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文书式样三)4. 投诉/举报分送情况告知书(文书式样四)5. 投诉受理决定书(文书式样五)6. 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文书式样六)7. 投诉调解通知书(文书式样七)8. 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文书式样八)9. 投诉调解书(文书式样九)10. 举报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11. 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一)12. 投诉/举报处理结果报告书(文书式样十二)投诉登记表登记单位: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兆麟所编号:注:1.本表格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消费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上门等方式提起投诉的登记。
2.消费者通过非现场方式提起投诉的,无须在投诉人一栏签字。
3.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应当包括: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内容、时间、地点、涉及金额、争议情况等具体事实。
4.投诉请求应当包括:消费者主张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具体请求。
举报登记表登记单位:编号:注:1.本表格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公众通过电话、传真、信函、上门等方式提起举报的登记。
2. 举报人可以匿名举报,应当提供具体涉嫌违法线索,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通过非现场方式提出举报的,无须在举报人一栏签字。
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市场监管﹝﹞第号市场监督管理局(所):现转去于年月日关于的投诉/举报。
请你局(所)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年月日前及时报告我局。
附:相关材料份,共页。
年月日(印章)注:本通知书适用于省级或者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设立的12315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投诉/举报分送有处理权限/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
投诉/举报分送情况告知书市场监管﹝﹞第号:我局于年月日收到你关于的投诉/举报。
不予受理(终止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范本)

不予受理(终止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
不予受理(终止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
不予受理(终止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
工商〔〕第号
:
我局(所)于201X年X月X日收到你关于
的投诉材料。
经审查,属以下第〔〕项所指情形,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规定,我局(所)决定不予受理(终
止受理)。
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
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
消费者协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组织已经调解或者正在处理的;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或者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特此告知。
201X年X月X日(印章)
注:
1.本告知书适用于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决定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消费者投诉后,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情况。
本告知书由有管辖权的工商由:.L Wlm.OM行政管理部门加盖印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处理投诉的,使用派出机构印
章。
3.本告知书可以通过电话、短信、邮件、传真或者信函等便捷方式告知投诉人。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2号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正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2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局长张茅2014年2月14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2014年2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2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程序,及时处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应当根据事实,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合理地处理。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属于民事争议的,实行调解制度。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鼓励经营者与消费者协商和解消费纠纷。
第二章管辖第六条消费者投诉由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经营行为发生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
消费者因网络交易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第七条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本辖区内的消费者投诉。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授权其派出机构,处理派出机构辖区内的消费者投诉。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应当对收到的消费者投诉进行记录,并及时将投诉分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同时告知消费者分送情况。
终止调解通知书

终止调解通知书篇一:消费者申诉案件终止调解通知书消费者申诉案件终止调解通知书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案件终止调解通知书工商终字﹝20﹞号申诉人:住址:联系方式:被申诉人(单位):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地址:案由:(争议的事实和要求:)向我局申诉。
经我局组织双方调解未达成协议,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现终止调解。
建议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一式三份。
申诉人:(签字)被申诉方:(签字)调解人:(签字)二0年月日篇二:人民调解文书格式___________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卷宗卷名:卷号:人民调解员:调解日期:立卷人:立卷日期:保管期限:备注:卷宗目录人民调解申请书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调解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根据有关法律、规章要求,现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调解原则和法律效果,以及在调解中各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告知如下:一、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费。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其调解结果受到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守下列原则:(一)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三、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要求不公开进行;(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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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文书式样——终止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告知书-法律文
书
终止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告知书
工商〔〕第号
:
经审查,关于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过程中出现以下第〔〕项所指情形,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规定,我局(所)决定终止调解。
(一)消费者撤回投诉的;
(二)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消费者在调解过程中就同一纠纷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
(四)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的;
(五)其他应当终止的。
特此告知。
年月日(印章)
注:1.本告知书适用于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告知消费者权益争议当事人终止调解;
2.本告知书由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盖印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处理投诉的,使用派出机构印章;
3.本告知书可以通过电话、短信、邮件、传真或者信函等便捷方式告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