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评选办法
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评选办法

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省建筑企业“抓管理、练内功、增效益”,全面提高全省建筑行业整体素质,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决定设立“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奖。
为做好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工作由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评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条原则上每年评选表彰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家。
第二章申报范围第五条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资质的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会员企业,企业自愿,均可申报“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奖。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六条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经营管理。
企业有明确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市场行为规范,经营业绩突出,有较高的合同履约率,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完善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重视技术开发和应用,企业社会形象良好。
、质量管理。
评选年度内(指上年度表彰后至当年度评审结果公布前。
下同)至少荣获过项省辖市级或项省优以上工程奖。
、技术进步与管理创新。
评选年度内至少荣获省级以上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或省级工法、省级科技进步奖以上荣誉称号。
、安全生产。
评选年度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和较大事故以上等级的生产安全事故,至少获得项省辖市级或项省级以上文明工地。
、社会责任。
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注重人才培养和企业文化建设。
第四章申报方法第七条申报企业认真填写《江苏省建筑业先进企业申报表》(一式二份),交由所在省辖市协会或有关单位审核。
第八条各省辖市建筑业协会和有关单位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和所分配的名额进行审核同意后,推荐给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第五章评审组织第九条江苏省建筑业协会成立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评委库。
2019年度江苏建筑业百强企业认定办法

2019年度江苏建筑业百强企业认定办法一、认定的类别、条件及数据采集1. 认定的类别(1)综合实力企业(2)建筑装饰(装饰装修、幕墙)企业(3)建筑钢结构企业(4)建筑外经企业(5)建筑安装(含机电、电力、消防、智能化)企业(6)建筑基础设施专业(含市政、公路、水利)企业2. 认定企业的条件建筑业总承包企业以已取得总承包资质且主营为建筑业的独立法人企业为单位。
已成立企业集团的,以企业集团为单位参加认定,但该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应以建筑业为主业。
企业集团内参加认定单位可以包括核心企业、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但不包括参股子公司;凡以集团名义参加认定的企业,集团内非独立法人单位不再参加认定,包括控股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集团内获得特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可参加认定。
集团所含的企业,应在企业集团的批准文件或《章程》中有明确规定的。
建筑装饰企业以已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主营为建筑业的独立法人企业为单位,承担的装饰装修和幕墙项目建设数量占工程总量不得少于80%,产值占建筑业产值不得低于80%。
建筑钢结构企业为取得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主营为建筑业的独立法人企业为单位。
承担的钢结构工程项目建设数量占工程总量不得少于80%,产值占建筑业产值不得低于80%。
建筑外经企业以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且主营为建筑业、获得对外承包工程的独立法人企业为单位(参加外经10强企业认定的企业也可同时参与总承包50强认定)。
建筑安装(含机电、电力、消防、智能化)企业以取得建筑安装(含机电、电力、消防、智能化)企业资质且主营为建筑业的独立法人企业为单位。
承担的安装工程项目(含机电、电力、石化、消防、智能化)建设数量占工程总量不得少于80%,产值占建筑业产值不得低于80%。
建筑基础设施专业(市政、公路、水利)企业以取得建筑基础设施企业资质、主营为建筑业的独立法人企业为单位。
承担的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市政、公路、水利)建设数量占工程总量不得少于80%,产值占建筑业产值不得低于80%。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2012年度全省建筑业百强企业表彰大会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2012年度全省建筑业百强企业表彰大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5.30•【字号】苏建函建综[2013]349号•【施行日期】2013.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2012年度全省建筑业百强企业表彰大会的通知(苏建函建综〔2013〕349号)各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省建筑行业协会:为表彰全省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在促进行业发展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推动全省建筑业调整优化结构,加快转型升级,经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定于2013年6月6日在南京召开2012年度全省建筑业“百强企业”表彰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地点会议时间:2013年6月6日下午14:30-16:30,会期半天。
报到时间:6月6日14:00前。
会议地点:南京市中山东路307号,江苏省会议中心(钟山宾馆)主楼三楼金陵厅。
二、会议内容1、总结2012年全省建筑业工作情况,部署2013年下半年全省建筑业工作任务;2、表彰2012年度全省建筑业“百强企业”、建筑行业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3、经验交流;4、省政府领导讲话。
三、参会人员邀请各省辖市分管市长参会;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分管领导,泰州市建工局主要领导,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分管领导,各省辖市建筑业发展处(建管处、市场监管处)负责人;建筑强县(市、区)、建筑之乡建设(工)局相关领导(名单附后);受表彰的百强企业负责人(企业名单附后);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
邀请省统计局、省商务厅相关领导参加会议。
四、其他请各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省建筑行业协会于6月3日12: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汇总后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会人员食宿自理。
联系人:厅建筑业发展与综合处,周振中,************、51868568(传真),电子邮箱,*************。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建筑业“百强企业”认定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建筑业“百强企
业”认定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苏建函建管[2017]191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7.03.17
【实施日期】2017.03.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建筑业“百强企业”认定活动的通知
(苏建函建管〔2017〕19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省有关厅局:
为推进建筑业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与省统计局、省商务厅研究决定,我厅自即日起与省统计局、省商务厅联合开展2016年度建筑业“百强企业”认定发布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凡申请参加2016年度建筑业“百强企业”认定的企业,必须填写《2016年度建筑业“百强企业”认定申报表》(见附件2),经设区市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省属水利、
电力、交通、港航、通信企业经主管厅局审核,其它省部属企业报省建筑行业协会审核)后,由各省辖市建筑行业主管部门、省有关厅局和省建筑行业协会统一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业市场监管处,或以邮寄方式至江苏建设大厦1416房间(草场。
江苏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评选办法(5)

附件5: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评选办法为充分发挥优势企业在全行业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按照扶大扶强、扶专扶优原则,培育和发展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建筑业优秀企业,特制定此办法。
一、评选的组织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评选并报省政府批准,由省政府颁发证书和奖牌。
二、评选范围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每五年评选一次,评选对象为在江苏注册的一级以上资质企业。
三、申报条件1、企业社会形象好。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引领企业不断改革创新,遵守国家法律,社会信誉好,诚信度高,市场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
2、企业发展速度快。
企业有明确的发展规划,转型升级成效显著,多元化经营业绩突出,连续五年保持较快增长。
3、企业管理水平高。
建立了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体系;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重视科技进步和新技术的运用,人才队伍建设成绩显著。
4、企业的主要指标领先。
企业总产值、产值利税率和利润率逐年增加;获省部级优质工程数量在当地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5、企业文化建设先进。
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党建工作落实,建立了有特色的企业文化,企业的凝聚力强。
四、申报程序由企业填写《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申报表》,提交所在县(市)、市建设(工)局(委)初审,并经省辖市政府同意。
部省属企业申报材料由江苏省建筑行协会收集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签署意见。
所有申报材料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汇总上报江苏省人民政府。
五、申报材料申报企业需按以下要求,提供申报材料:1、《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申报表》一式四份;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500字左右),主要经济指标和质量、安全生产情况,所获得的各项表彰和荣誉等;2、企业近五年获得的主要奖励的证书复印件,主要是获得省部级表彰的各种荣誉、奖励。
六、评选原则1、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的评选,采取名额分配,总包企业和专业企业兼顾的原则。
各地区根据分配数额,坚持“公平择优、注重诚信、扶优扶强、鼓励先进”的要求,由各地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初评,选定入围企业,经当地政府推荐,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汇总。
江苏省建筑业竞争力百强企业

江苏省建筑业竞争力百强企业和最具成长性百强企业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引导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型升级,加强品牌建设,不断做强做优,同时展示江苏建筑业争先创优的良好社会形象,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决定继续开展江苏省建筑业竞争力百强企业和最具成长性百强企业评选活动(以下简称“双百强”)。
为了做好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双百强”评选活动由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评选工作本着注重实绩、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的精神,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并努力提高评选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公信度、满意度。
第四条江苏省建筑业“双百强”企业每年评选一次,各评选100家,并按数据排出名次。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五条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的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的会员企业,企业自愿,均可申报参评江苏省建筑业双百强企业。
其中具有特级和一级资质的企业可申报“江苏省建筑业竞争力百强企业”;具有一级、二级、三级资质的企业可申报“江苏省建筑业最具成长性百强企业”;特级资质企业不可申报“江苏省建筑业最具成长性百强企业”。
第三章评选指标和条件第六条江苏省建筑业竞争力百强企业按竞争力指数总分排名。
竞争力指数评价共分经营规模、资产规模、盈利能力、上缴税金、员工构成、科技进步、管理水平、精神文明等8项分类指标和全年营业收入合计、建筑业总产值、在境外完成营业额等18个细化指标,详见申报表。
第七条江苏省建筑业最具成长性百强企业按成长性指数总分排名。
成长性指数评价共分经营规模、资产规模、盈利能力、上缴税金、员工构成、科技进步、管理水平、精神文明8项分类指标和全年营业收入合计、建筑业总产值、在外省完成的产值等20个细化指标,详见申报表。
第八条对申报参评企业先计算出其竞争力指数或成长性指数,再按房建类和专业类企业分别排名,最后进行综合排名。
第九条在评选年度,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节的企业不予参评:发生较大和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的;被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通报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行为的;企业法人及经营层发生重大经济案件及其它违法行为的。
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办法

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了表彰优秀的建筑工程和给社会带来积极影响,弘扬工程师精神和文化,
促进江苏省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根据《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由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局主办,以建设新时代
民族化江苏为主题,积极推动科学发展观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相结合,重点项目包括住宅建筑、公共场所建筑、工业厂房建造等工程建设领域的技术应用、建筑设计、工艺创新。
第三条报选单位包括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局本级及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设计企业、
施工单位及考核机构等。
第四条各报选单位应向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局提交报选材料,包括主要建筑工程建
设情况及施工情况、安全生产及管理状况、施工技术创新等内容。
第五条遴选主要由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局组织配合评审专家和社会代表组成的评审
小组,对报选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报选优秀工程项目。
第六条评选结果以《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奖状》形式颁发,届时由江苏省
工程建设管理局领导与建设单位领导及评审代表一起参加颁奖仪式,对获奖的建筑工程进
行报道宣传。
第七条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4年10月8日。
江苏省政府关于表彰建筑强市建筑强县(市)以及先进建筑业企业的决定-苏政发[2007]12号
![江苏省政府关于表彰建筑强市建筑强县(市)以及先进建筑业企业的决定-苏政发[2007]12号](https://img.taocdn.com/s3/m/7ced00de9fc3d5bbfd0a79563c1ec5da51e2d650.png)
江苏省政府关于表彰建筑强市建筑强县(市)以及先进建筑业企业的决定正文:---------------------------------------------------------------------------------------------------------------------------------------------------- 江苏省政府关于表彰建筑强市建筑强县(市)以及先进建筑业企业的决定(苏政发〔2007〕12号2007年2月7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十五”以来,全省建筑行业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推动建筑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促进城乡建设、加快富民强省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省政府决定,授予南通市为“建筑强市”称号,授予通州、海门、海安、如皋、启东、姜堰、江都、昆山、泰兴、宜兴10个县(市)为“建筑强县(市)”称号,授予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等30家建筑企业为“江苏省先进建筑业企业”称号,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市、县和建筑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奋进,争取更大的成绩。
全省建筑行业要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全面深化改革,大力开拓市场,加快推进科技进步,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增强综合竞争力,提高建筑业发展整体水平,加快由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提升,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江苏省先进建筑业企业名单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江苏中兴建设有限公司正太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二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启东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金土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南通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南京嘉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常熟市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宜兴市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苏明装饰有限公司苏州市华丽美登装饰装璜有限公司江苏苏鑫装饰(集团)公司——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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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省建筑企业“抓管理、练内功、增效益”,全面提高全省建筑行业整体素质,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决定设立“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奖。
为做好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工作由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评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条原则上每年评选表彰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家。
第二章申报范围
第五条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资质的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会员企业,企业自愿,均可申报“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奖。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经营管理。
企业有明确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市场行为规范,经营业绩突出,有较高的合同履约率,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有完善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重视技术开发和应用,企业社会形象良好。
、质量管理。
评选年度内(指上年度表彰后至当年度评审结果公布前。
下同)至少荣获过项省辖市级或项省优以上工程奖。
、技术进步与管理创新。
评选年度内至少荣获省级以上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或省级工法、省级科技进步奖以上荣誉称号。
、安全生产。
评选年度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和较大事故以上等级的生产安全事故,至少获得项省辖市级或项省级以上文明工地。
、社会责任。
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注重人才培养和企业文化建设。
第四章申报方法
第七条申报企业认真填写《江苏省建筑业先进企业申报表》(一式二份),交由所在省辖市协会或有关单位审核。
第八条各省辖市建筑业协会和有关单位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和所分配的名额进行审核同意后,推荐给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第五章评审组织
第九条江苏省建筑业协会成立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评委库。
评委库成员原则上由江苏省建
筑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和有关业务部门人员及有关专家、学者组成。
第十条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评审办公室设在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秘书处。
第十一条在各省辖市协会或有关单位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由评审办公室负责将申报单位名单上网公示天,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然后根据客观数据顺序向评审委员会写出推荐报告。
第十二条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和初审报告,进行综合评审。
第十三条评审结果公示天,如无异议,则由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进行表彰。
第六章评选纪律
第十四条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以弄虚作假、行贿送礼等任何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
对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销申报和获奖资格。
第十五条评选人员要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有关规定,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对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撤销其评选资格,直至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章奖励
第十六条被评为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的,由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颁发奖牌和证书,并通报表彰。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二○一三年一月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企业地址邮编
企业类型企业主项资质
单位网址资质等级
职工人数体系认证状况
法定代表人电话
手机:
办公:
企业负责人电话
手机:
办公:
填表人姓名及职务电话
手机:
办公:
质量管理情况详细列出评选年度企业工程获市优以上奖项情况.(获奖工程名称、时间、奖项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