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学分登记操作指南

学分登记操作指南一、学校登记。
学校登记没有什么简单的办法。
只能一个学校一个学校一个字一个字的输入。
操作方法:登录系统后点“信息登记”,再点“学校管理”,点“创建学校”,填入学校名称(法定名称,与公章一致)和学校描述(也可以不填)最后点“创建学校”完成一个学校的登记。
循环往复直致所有学校登记完毕业。
二、教师信息登记。
1、从网站下载标准表。
点“教师导入”再点“下载标准导入表”。
2、把标准表和填表说明发给下面各乡镇中心校及县直单位。
3、要求各乡镇中心校及县直单位严格按填表说明填好各教师信息。
A、姓名为两个字的中间不能有空格,姓名前后不能有空格。
B、身份证号,可以是18位的,也可以是15位的。
前导一个“’”(半角引号)。
C、性别为“男”或“女”前后不能有空格。
D、出生年月填形如“1997-01”的出生年月。
注意:单元格格式一定要保证为文本(EXCEL有时会自作聪明改成为日期格式)。
E、学历为“中专”、“高中”、“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之一,千万不可填“中师”、“大专”、“研究生”等其他字样。
F、行政职务,学校行政人员填相应职务。
也可以不填。
G、技术取称,填教师资格证上的职称类别。
也可以不填。
H、任教学段,填“幼儿教育”、“小学”、“初中”、“高中”之一。
I、任教学科,只能在下面文字中选。
(1)幼儿教师、保育员(2)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自然、小学体育、小学艺术、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劳动、小学劳动技术、小学科学、小学外语、小学信息技术、小学舞蹈、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科技活动、湖南地方文化常识、生命与健康常识、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教育)、其他(小学)(3)初中思想品德、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外语、初中社会、初中自然、初中科学、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生物、初中历史与社会、初中历史、初中地理、初中体育与健康(体育)、初中艺术、初中音乐、初中美术、初中劳动、初中劳动技术、初中信息技术、初中综合实践活动、初中舞蹈、科技活动、湖南地方文化常识、生命与健康常识、初中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教育)、其他(初中)(4)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外语、高中思想政治、高中历史、高中地理、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高中艺术、高中音乐、高中美术、高中体育与健康、高中信息技术、高中通用技术、高中综合实践活动、高中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教育)、其他(高中);不能出现诸如“初中英语”、“初中政治”、“体育”等课程。
湖南教师培训信息化管理平台操作使用方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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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校本级项目立项、开班与结业
• 1. 项目立项
填写说明:(1). 评审分类
• 填写项目的基本信息,选择是“报名”
各地区对本年度所有项目的自定义分类,在 【系统设置】-【基础设置】中填写
还是“非报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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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校本级项目立项、开班与结业
• 1. 项目立项
• 教师信息库:新增、修改、调入调出、重置密码 • 学校信息库:创建和维护本地区的学校 • 注:培训机构库由省级统一维护
8.系统管理
包括各类系统基础设置,市州/区县管理员主要包括: 1. 基础设置--评审分类设置 2. 管理员设置 校级管理员主要包括:评审分类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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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员的主要权限
人数规模:报名项目必填,为该项目的总指标数。
学时/学分:必填,用于登记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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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校本级项目立项、开班与结业
• 3. 项目创建班级 • 操作:【培训过程管理中心】-【非报名项目】-【项目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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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校本级项目立项、开班与结业
• 3. 导入学员 • 创建完班级后点击【学员管理】
知再报名审核) • 6、关注“湖南教师”微信公众号,绑定个人信息,并通知教师关注并学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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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阅读收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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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校本级项目立项、开班与结业
• 2. 完善项目信息 • 操作:项目立项中心-立项管理-项目管理 所有的“非遴选项目”立项发布后进入【项目管理】栏目进行查看、修改、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及折算标准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及折算标准
1、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原则上集中培训按照6学时折合1学分,非集中培训按8学时折合1学分。
2、参加由培训院校举办的属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开发指南》范围的各种长短培训,学完规定课程,课程考核不合格,不计学分。
3、参加由其他培训机构举办并经市以上教育局师资培训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专题讲座,可按实际听课的时数,以每小时为1学时计并折合学分。
4、经成人高考或其他进修考试录取的,教育系统举办的提高学历层次的函授、脱产进修的中小学教师,通过参加教育系统系列的自修考试提高学历的教师,学习结束,原则上按饱满学时折合学分。
如中途辍学,未能毕业均不记学分。
但上述各种类型的中小学教师均必须参加省、州、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培训,不参加者扣其总学分。
5、此前各地开展的中小学教师继教相关培训按以下项目及标准凭证登记:
WTO培训4学分
职务培训2学分
校长提高培训3学分
骨干教师培训6学分
6、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学时及学分计算办法如下:。
长沙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长教通〔2012〕103号长沙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实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统一登记管理制度是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促进教师参培、提高培训实效的有力措施。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2]61号)、《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湘教继函[2012]4号)和《长沙市“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长教发[2011]3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工作,适应新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需要,完善培训管理制度,有效促进教师终身学习,特制订本细则。
一、学分登记管理对象及学分要求1、登记对象: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计算机应用基础、物理、化学等7门公共基础课程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教研部门、仪电装备部门、教育考试部门、少年宫(活动中心)、素质教育基地等校外教育机构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
2、学分要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实行分年度登记、五年一周期核定的管理制度。
教师每年参加培训所获学分不得少于30学分,五年一周期累计学分不少于360学分,对在五年周期内学分同时满足上述两条规定要求的教师准予结业。
另外,新任教师必须参加的适应性培训不少于150学分。
二、学分认定项目及计算办法1、市、区县(市)教师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包括全员岗位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名教师培训、班主任培训、教育行政干部培训、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其他专题专项培训等规范化培训,凭结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学分。
2、国培项目培训、省培项目培训,凭结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学分。
3、与教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国民教育学历提升培训(小学教师参加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初中教师参加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高中教师参加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教育),可按实际参加培训的学时数认定相应学分,每1学时计1学分。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定稿)

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各级教师培训机构:为切实做好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工作,完善培训管理制度,适应新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十二五”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11〕31号)精神,我厅制定了《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试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实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统一登记管理制度,是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促进教师参培、提高培训实效的重要措施。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工作。
我厅每年度将通报一次各地中小学教师培训和培训学分登记管理情况,并作为年度考核市州、县市区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
每五年一个周期结束后,我厅将对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和学分登记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表彰。
二O一一年十一月日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工作,完善培训管理制度,适应新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需要,根据我厅《关于“十二五”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11〕3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取得教师资格、现在我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中学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师(以下统称为中小学教师),均属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对象。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实行分年度登记、五年一周期核定的管理制度。
教师每年参加培训所获学分不得少于30学分,五年一周期累计学分不得少于360学分,其中新任教师另须参加的适应性培训不少于150学分。
五年周期内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教师准予结业。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举办的各类培训,经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培训机构(基地)举办的各类培训,学校组织开展的校本研训和教师参加的国民教育学历提升培训,列入学分登记管理范围。
未经省级(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资质的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不列入学分登记管理范围。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学校用户操作手册(中小学校)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学校用户操作手册-中小学校
二〇二〇年八月
目录
第一部分登录及首页 (2)
第1章登录 (2)
1.1.登录 (2)
1.2.重置 (3)
第2章首页 (3)
2.1.待办事项 (4)
2.2.通知公告 (4)
2.3.教职工岗位类别构成图 (7)
2.4.专任教师年龄构成图 (8)
2.5.其他说明 (9)
第二部分教师信息管理 (10)
第3章教师入职 (10)
3.1.新增 (11)
3.2.删除 (11)
3.3.导入 (12)
3.4.导出 (13)
3.5.快速新教师入职 (14)
3.6.添加 (14)
3.7.快速添加 (14)
3.8.编辑 (15)
3.9.快速编辑 (15)
3.10.详情 (15)
3.11.外校详情 (16)
第4章信息首次录入 (16)
4.1.新增 (18)
4.2.编辑 (19)
4.3.删除 (20)
4.4.导入 (20)
4.5.导出 (26)
4.6.报送 (27)
4.7.全部报送 (28)
4.8.统计 (28)
第5章问题数据处理 (30)
5.1.待审删除数据查看 (31)
5.2.同组问题数据查看 (32)
5.3.修改 (33)
5.4.佐证 (34)
5.5.删除 (36)
5.6.驳回 (36)
第6章日常维护 (36)。
学员操作手册

学员操作手册一、用户登录(一)找到项目1。
首先打开“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首页,网址:www。
teacher。
com。
cn/,(图1);(图1)2。
打开页面后在省级门户培训项目登录入口处选择相应的省份,点击进入(图2),在国家级培训项目列表中找到所参加项目的名称,点击进入(图3)即可进入所培训项目的项目主页;(图2)(图3)(二)用户注册1.首次登录平台的用户,要进行项目的注册,在项目主页找到注册,点击注册(图4);(图4)2。
进入注册环节,输入注册码,点击“下一步”(图5),用户注册中标红色星号的是必填项,填写完成后,最后点击“确认注册”,即可注册成功(图6);(图5)(图6)温馨提示:用户名和密码尽量填写您容易记忆的。
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要使用您真实有效的信息,为了方便与您更好的进行沟通。
3.注册成功后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输入4位的验证码即可登录平台。
用户登录平台后,在页面的右上角分别有“工作室”、“我的主页”、“我的个人中心”(图7);(图7)二、我的个人中心(一)修改我的个人中心用户首先要在“我的个人中心”进行用户信息的完善。
如果您想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手机号等信息,点击“修改个人信息”,其中带红星的为必填项,用户名不可修改(图8);(图8)(二)形象头像设置在我的个人中心,点击“形象头像设置”,可以上传自己的个人真实照片。
点击“上传头像”,选择本地照片后,点击保存头像,刷新该页面,即可在个人工作室看到上传的照片。
也可以点击“使用摄像头拍照”,弹出是否允许使用摄像头,点击“是”,即可拍照,点击保存头像,刷新该页面,即可在个人工作室看到上传的照片,促进与其他学员的沟通和交流(图9);(图9)(三)修改密码在我的个人中心,点击“修改密码”,输入旧密码和新密码,点击确定,即成功修改密码,请牢记修改后的密码(图10);(图10)(四)我的项目如果您在本次项目中担任两种身份,您可以在个人中心的“我的项目”中,对另一种身份进行激活,输入另一种身份的注册码,点击下一步(图11),确认信息,点击确定,即可激活成功;(图11)三、我的主页学员可以查看“我的提交”、“我的答疑”、“我的日志"、“我的文章”、“我的评论"、“我的论坛"等所有内容(图12);(图12)四、工作室在“工作室”页面,上端显示您的个人信息(图13);在它的下面您还可以查看“考核方案”和“学习指南”,同时,遇到问题您可以拨打4008121228及邮箱guopei@teacher.c(图14);(图13)ﻩ(图14)在“考核方案”里,您可以看到考核方案的详情,及相关的“政策信息”、“培训感言”和“培训方案"等(图15);(图15)在“学习指南”里,您可以下载和查看各角色的操作手册(图16)及“帮助中心"(图17);(图16)(图17)在“工作室”页面的左下方是本次国培设置的所有关于学习的功能项(图18);(图18)(一)信息栏1。
湖南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平台操作说明

(图12)
(3)完成作业
1、点击“我的作业”按钮进入【我的作业】页面。作业由辅导老师进行布置,页面上显示作业名称、发布人、截止提交时间、状态,如图13所示。
2、点击“做作业”按钮进入做作业页面,如图14所示。
3、在做作业页面上显示出本次作业的作业名称、截止时间、作业内容、备注。在作业答案、自定义标题输入框输入内容。
3. 进入个人空间
(1)我的班级
进入个人空间后在【我的班级】栏目会显示出您本次参加的培训项目名称及您所在的班级名称如图5所示,请核对并牢记。
(图5)
如果您是辅导老师或课程专家,同时辅导多个班级,则【我的班级】栏目会显示出所有您辅导的班级,点击“进入班级”会进入每个班级的班级门户。
(2)修改个人信息及密码。
(图6)
4. 进入班级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户
班级门户用于查看班级公告、班级简报、班级成员、学情统计;进行交流答疑、共享资源;展示优秀作业、心得等。所有栏目内容的添加及管理操作学员在【我的学习平台】、辅导老师\班级管理员\课程专家在【管理中心】中进行,【我的学习平台】及【管理中心】在班级门户右上角点击进入。但是也可以直接在班级门户上进行“提出问题”“发布资源”“发布沙龙”“发表心得”等快捷操作。如图7、图8所示。
点击“发表心得”按钮,进入心得编辑页面,输入心得标题和内容,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发布成功。(如图16)
(图15)
(图16)
(5)提出问题
点击“答疑”,进入班级答疑列表(如图17),点击“查看”按钮查看该条问题及回复;
点击“提出问题”按钮,进入问题编辑页面,输入问题内容,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发布成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南省中小学老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审核机构用户
附1:年度学分信息登记、审核操作流程
附2:周期学分信息审核、上报操作流程
目录
一、登录系统 (3)
二、完善机构信息 (3)
三、年度审核管理 (3)
1.按地域批量审核 (4)
2.按学校批量审核 (4)
3.按老师审核 (5)
四、查询统计 (6)
1、老师信息查询 (6)
一、登录系统
翻开“湖南省中小学老师继续教育网〔〕〞网页,点击“湖南省中小学老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链接,进入专页,使用省中小学老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继教中心〕派发的账号、密码进入系统,进展相关操作。
二、完善机构信息
在【系统首页】栏目点击【修改用户信息】,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修改信息】。
注:1、只有完善用户信息后才能进展培训信息的录入,所填写的工作人员姓名和负责人姓名会直接显示在年度培训信息的【登记人】和【负责人】栏目。
2、带*的为必填项。
三、年度审核管理
审核意见可以给出【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两种,审核不通过的年度培训信息可以由登记机构进展修改后再上报,审核通过后的年度培训信息登记机构不可以再进展修改。
注:【审核通过】后的信息假如还需要再修改,那么由【审核机构】在【按老师审核】栏目点击【重新审核】按钮,选择【审核不通过】,【登记机构】就可以对这个老师的年度培训信息进展修改再重新上报了。
年度审核可以【按地域批量审核】【按学校批量审核】,即批量将本地区或指定学校的老师年度培训信息全部审核通过。
也可以【按老师审核】,根据老师根本信息查询后单个进展审核。
1.按地域批量审核
点击【按地域批量审核】,页面左侧会显示出指定【培训周期】【培训年度】所管辖地区内的人员上报审核情况。
总人数:该地区的录入系统的总老师数。
未填报人数:总人数中未录入年度培训信息的老师人数。
未上报人数:已录入培训信息但未上报的老师人数。
已上报人数:已上报培训信息但还未进展审核的老师人数。
审核通过人数:已上报培训信息且审核结果为通过的老师人数。
审核未通过人数:已上报培训信息且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老师人数。
注:已上报人数不包括已审核通过或未通过的老师。
点击【按地域批量审核通过】将本地区所有老师的年度培训信息批量审核通过。
2.按学校批量审核
点击【按学校批量审核】,左侧会显示出本地区所有学校及人数统计。
点击【审核】那么将该学校的老师年度学分批量审核通过。
点击【详情】可以查看该学校老师年度学分详细情况并进展审核。
如图:
点击【审核】按钮会显示出年度培训详细情况,可进展审核操作。
3.按老师审核
点击【按老师审核】按钮,可根据条件查询老师,点击老师学分栏目的【审核】按钮,会显示出老师年度学分详细情况,如图:
在审核结果栏目选择“审核通过〞或者“审核不通过〞,并填写审核意见,点击【确定】即可。
四、查询统计
点击页面上方的【查询统计】进入该栏目,用于对本地区所有老师的个人信息及培训信息进展查询和统计分析。
1、老师信息查询
点击子栏目【老师信息查询】,页面会出现查询条件,包括学校、老师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分登记证书编号、性别、学历、任教学段、任教学科。
选择查询条件输入内容后点击【查询】所有满足条件的老师信息会显示在页面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