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釉首件巡检作业标准
自检、首检、巡检检验规定

首件—-加工出的第一件产品或生产出后的第一件产品.可以是某工序完工的再制品。
首检—-首件产品经操作者自检合格后,再提交检验员进行检验的活动.(首件产品经操作者自检合格后,如果检验员来不及到现场,可由现场的班组长先行确认,检验员随后再来进行确认,确保机台不停机等待.)
c抽查油墨粘度,并监督机台人员是否定时测量油墨粘度。
d第一卷下料后测试溶剂残留,如果溶剂残留超标,通知机长,对工艺进行调整.调整后重新测试溶剂残留。
e生产中反映的原材料问题由巡检QC现场检查,确认不能使用的,贴上不合格标识,退仓按程序处理。可以放行使用的,巡检QC填写(供应商不良报告)向上反映。
f监督生产中出现不良问题(洗版、刀线、等)是否做标记。
g判定生产中质量问题是否放行,报废、后工序挑选等,并在卷面贴上相应的黄色或红色标识卡注明处理方式。
6.1。3特殊产品的检查:
a印刷尼龙产品,每卷要用铝箔膜包扎好,防止尼龙受潮起皱.
b高温蒸煮产品,加固化剂的旧油墨不能用作高温蒸煮产品,只能做普通油墨使用.
c加固化剂的油墨,印刷后需要在自然条件下摆放24小时候才能复合。(具体按照工艺单要求操作)
6各工序自检、巡检重点:
6。1印刷工序:
6。1.1开机前的检查:
a查看生产资料、工艺单、色样、版面资料、袋样等资料是否有误。
b检查薄膜的规格、厚度、电晕、外观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同一批号的原材料.原材料是否有检验合格标识,生产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
c铜版上机前生产人员是否检查、清洗.
d油墨型号是否符合工艺单要求。
6.2.2生产过程中的检查:
按照巡检记录表的内容进行巡检
a测试上胶量,上胶量不符合标准,要通知机长进行调整,如上胶量不能调整,通知技术部更改工艺参数。
首检巡检检验流程及标准

3.1车间员工进行自己岗位的首检,并由车间主任或检验员确认首件(新产品首检必须由检验员确认)。
3.2检验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巡检,并做巡检记录。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4.定义
首检指在每班开始时,或更换人员、设备、工装、物料等时,或变更工艺时对生产的前几件产品的检验。
巡检指在正常生产过程中,检验员对生产物料、生产设备、工装、人员等的
5. 首检/巡检检验流程
6.首检与巡检
6.1检验依据
产品规格书,生产工艺卡片,相关检验标准等
6.2检验数量:
首检一般为第一板,或前10个;
巡检为30个/2小时。
6.3首检
6.3.1操作员需在上岗前培训学习该岗位所用的产品原料,设备操作,工艺要求,质量要求等。
6.3.2开始生产前,操作员需核对生产原料,设备工装是否与工艺要求相符合;
首件生产合格员工首检车间主任或检验员确认调机培训等不合格不合格正常生产合格巡检63首检631操作员需在上岗前培训学习该岗位所用的产品原料设备操作工艺要求质量要求等
XXXX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首检/巡检检验流程及标准
1.目的
为确保产品质量,避免出现批量质量问题,特制定此流程。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首检/巡检。
7.7点胶,套管,烘干工序
A.套管尺寸是否正确;
B.套管后产品烘干时需要压铁板;
C.套管不可偏上或偏下;
D.黑胶外露毛刺不可有;
D.设备烘干温度为120℃,时间设置为25分钟;
7.8上锡工序
A.锡炉温度是否符合要求;
B.上锡前需外观全检:毛刺,高脚,断线,线脱槽,线理错,混料等不良现象;
C.熟悉产品的上锡工艺;
首件三检的作业规范

首件三检的作业规范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规范各工序的首件三检的作业流程,防止批量性质量事故的发生。
1.2 范围:整个公司生产过程须做首件三检的工序。
2、定义:
首件三检:指员工自检、管理人员确认(互检)、PQC专检。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各工序作业的自检、互检,指定各工序的互检人员,发现异常及时停机,并知会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
3.2 品质部:负责须首件三检工序的专检,发现异常及时停机,并知会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
3.3 工艺部:提供工艺技术支持。
3.4 设备部:提供设备问题支持。
4、首件三检时机:
①每班开机;
②生产设备变更或修理后;
③工艺参数变更后;
④重点工位人员变更后;
⑤更换型号;
⑥更换材料;
⑦异常处理后。
5、检验依据:《工艺标准》、《制程检验规范》、《BOM单》。
6、运作流程:
6.1 生产作业员做好生产准备,开始作业,做出第一个产品后,根据要求进行自检;
6.2 作业员自检合格后,通知互检人员,互检人员根据要求进行互检确认;
6.3 互检人员互检合格后,通知PQC进行专检,PQC根据要求进行专检确认;
6.4 首检三检不合格,须进行调整,必要时可寻求工艺部、设备部等部门协助,直至根据要求检查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流程:
7、首件项目一览表:
续表
品质部:生产部:批准
.。
首件及制成巡检规范

首件及制成巡检规范一:目的提早发现不良品,避免不良品产生,并且杜绝不良品流出。
二:范围工厂内所有制程,包括压铸,折料,切边,删选,研扫,加工,组装,包装及返工返修。
三:内容首件1.首件经作业员自检OK后,填写首末件确认单,并在首件确认台上放合格品一模。
2.作业员把首末件确认单和首件样品交给IPQC人员。
3.首末件确认单须填写完整。
在新产品试模/新产品试生产和模具整修时,应于调整/改善记录栏里填入变更位置。
4.IPQC接到单子和首件后,依照格式,外观和功能对产品进行判断和确认。
5.判断主要依检验指导书和压铸件外观通则。
其中功能一项里要确认材质和是否真空压铸。
6.须SQA人员测量的压铸首件尺寸及其它制程须用三次元或投影仪的尺寸,IPQC送至品保室首件确认台待量测篮。
SQA依检验指导书进行尺寸量测。
7.量测人员应注意检查方式一栏,问清修模尺寸和规格变更的尺寸。
8.其它制程的尺寸,由IPQC量测。
量测结果记录于实验(检验)报告。
9.需量测人员量尺寸的,IPQC可于1小时后到品保室首件确认台OK篮里拿QE确认过后的首件确认单。
其它首末件确认单可随时要QE确认。
10.IPQC把最终确认结果反应给作业员。
制程1.IPQC人员依检验指导书中规定的管制项目和检验频率进行品质确认。
2.IPQC须于检验过后的产品上作标记。
并填写巡检记录表。
3.检验OK的,在巡检记录表上打√;如有不良项目,在巡检记录表上打×;如为可接受的缺陷,可划○。
但应通知现场即刻改善。
4.其中标准作业项里要确认作业员是否依作业指导书作业,各项记录是否完整。
5.如有特殊检查项目或为返工返修,可于下面空格内填上须检查项目,执行巡检。
6.发生品质异常时按品质异常处理办法处理。
备注一栏可填上开出的不可格品单号。
6.巡回检验和重点工序质量控制点,由检验人员进行监督,发现异常立即通知操作者停止生产并向工程部门和生产部门报告.7.QC组长应对首件和巡检的执行情况作稽核,稽核结果填写于备注栏。
上釉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上釉机工安全操作规程上釉机是一种能够对陶瓷、瓷器等器物进行上釉的机器设备。
在使用上釉机工具的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可能会导致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
因此,为了确保工作的安全,需要制定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以下是上釉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管理部门责任1. 制定上釉机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2. 保持上釉机周围环境清洁、整洁,设定明显的警示标识,确保安全通道、逃生出口、安全疏散通道等是否畅通。
3. 每天开机前应进行机器的检查,查看机器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二、作业人员责任1. 上岗前进行操作规程的学习,熟悉机器的结构、性能、使用方法和预防措施;2. 维护设备卫生,保持设备的整洁和清洁,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3. 操作过程中,认真观察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时应及时汇报;4. 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保持设备的稳定状态,不得擅自拆动、改变设备结构、线路、电气元件等;5. 在设备运转时,坚决杜绝与机器接触的行为,不得将手部、头部等身体弯曲进入设备内部。
三、设备保护责任1. 机器运作时必须穿戴紧身衣、工作鞋、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并及时更换因工作使用而污染的工作服。
2. 禁止使用电线老化、破损的电气线路;3. 经常对机器进行洗刷和消毒,保证设备清洁卫生;4. 确保机器的电气中断器、过载保护器等装置功能正常,以防机器的短路或火灾事故;5. 禁止盲目加工超规格或超限张度的产品,严防机器因受过大负荷而损坏;6. 每天开机前必须检查,查看设备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四、安全生产责任1. 各作业工人应加强互相之间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识,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珍惜自己的生命和工作环境;2.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生命安全和设备安全;3. 发现有可能影响生产安全的问题应及时汇报,保持设备和工作环境安全和整洁。
以上是上釉机工安全操作规程,上釉机作为一种特殊的设备,在工作时除了需要考虑高负荷、高速度等因素外,还需要遵守一系列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性、设备的稳定性以及人身安全的优先考虑。
首检自检巡检管理规定

首检巡检管理规定1.目的: 对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提高产品质量;控制批量性质量问题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减少质量损失,降低质量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适用于公司产品在车间内各加工工序的检验。
3.定义:3.1首检:3.1.1操作工上班时,按工艺操作卡某工序规定加工产品的第一件,先自检,自判合格后交检验员检验。
3.1.2同一班次内,操作工按规定加工另一产品的第一件,先自检,自判合格后交检验员检验。
3.1.3同一班次内,操作工因设备、刀具、夹具等更换或调试后,重新加工产品的第一件,先自检,自判合格后,交检验员检验。
3.2 巡检:检验员首检认可后,对操作工批量加工的相同产品,由检验员按规定对每一箱产品进行的抽检。
4.职责:4.1 生产部各车间主任负责教育、督促和检查所属员工的自检、首检并随时巡查抽检产品质量,确保自检、首检工作有效实施。
4.2 操作者具体实施自检、首检有关规定。
4.3 巡检员负责对操作过程实施巡回检查监督,及时纠正不正确的操作现象。
4.4稽核办稽核专员负责加工过程的工艺纪律检查,必要时,对违规者实施乐捐处理。
5.主要内容5.1首检5.1.1 凡新产品、新工艺、加工条件(设备、夹具)变更、重大设计更改等,均需进行首检。
5.1.2 每个工位放置一个首检周转箱,操作工加工产品的第一件,在检验员首检前,必须自检自判合格后放入周转箱内,等待检验员首检。
5.1.3 在等待的时间内,允许在自检自判第一件合格后,继续加工。
5.1.4 检验员首检判合格,通知操作工批量生产。
检验员首检判不合格,责令操作工停工,操作工重新自检所有首检后加工的产品,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
处置后,操作工重新加工的第一件产品,经自检自判合格后,通知检验员首检。
5.1.5 首检时操作工已做好多件,检验员结合实际情况,可加大首检数量。
5.2 自检5.2.1 首检合格后,操作工在批量加工产品时,应随时注意质量,按工艺文件的要求加强自检。
首件检验、巡回检验管理制度

d.各电气性能与技术要求相符;
e.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许;
6.1.3巡检员按以上要求成品或半成品进行确认,并在检验表格上签字确认;
6.1.3.1确认条件
a.使用量具、设备的精度要求;
b.所测试的数值与实物实测值相符;
6.1.4首检合格,操作者方可成批生产加工。
6.1.5首检不合格,巡检员及时协助班长查明不合格原因,调整设备或工装,并重新提交首检,直至首检合格。如有特殊原因,上报车间主任调整生产安排。
5.2巡检条件控制范围:
a.每班次开始生产加工时;
b.每班次巡回相隔有两小时时;
c.关键件或关键工序。
6. 程序
6.1 首检
6.1.1首检由操作者当班开始生产,在调整好设备、工装、生产条件具备并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时,加工的第一件自检合格品。
6.1.2班长对首件按以下要求实施检验:
a.型号相符;
b.各尺寸与图纸相符;
1.目的:
通过产品首件检验及巡回检验工序确认,在无品质异常的情况下投入生产,防止批量不良的发生。
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生产过程。
3. 定义:
3.1首件检验对生产开始或工艺条件改变后加工的首件(或最初几件)产品质量的检验(以下简称“首检”)。
3.2巡回检验:对制造过程中进行的定期或随机流动性的抽检(以下简称“巡检”)
4.4品质部部长负责对巡检员的巡查质量进行监控。
5.控制范围:
5.1首检条件控制范围:
a.每班次加工批量在10件以上开始生产加工时;
b.设备、工装调整或更换,开始生产加工时;
c.改变工艺参数或操作方法,开始生产加工时;
d.改变材料、毛坯或半成品,开始生产加工时;
喷涂首件巡检作业指导书1

3.2.7经首件、巡检合格的产品由IPQC员在每箱产品提交抽样检验前盖IPQC PASS印章。。
4、检验工具
4.1膜厚度仪、卡尺(精度:0.01㎜)、塞尺、耐磨仪、2H铅笔、3M600#胶纸。
1、目的
指导表面喷涂工序的首件、巡检作业,使表面喷涂工序的首件、巡检作业规范化,
保证表面喷涂产品的质量稳定,防止批量性不合格的产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表面喷涂工序过程检验时对喷涂产品及喷涂工艺的首件和巡检。
3、工作步骤
3.1首件作业步骤
表面喷涂工序的首件条件:表面喷涂底漆、面漆等刚开始喷涂时,换油、
换产品、故障停线或因质量异常,喷涂部技术员对生产线、喷枪油漆等调整基
本就绪后,准备进行正常生产前。
表面喷涂产品首件项目及要求:
序号
首件项目
检验产品数量
检验方法
检验依据
不合格判定数
.1
素材、油漆是否与《喷涂生产计划单》相符
5PCS
目测
喷涂生产计划
1PCS
.2
表面喷涂后的外观
5PCS
目测
是否有积油、少油或漏底现象
《产品检验标准》
1PCS
序号
首件项目
检验产品数量
检验方法
检验依据
不合格判定数
.7
烘干后的外观不良
5PCS
烘干后目测
《产品检验标准》
1PCS
.8
附着力、耐磨、硬度、耐溶性、弯折性测试(仅实用于UV面漆产品
4P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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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YY-QC-11
上釉首件巡检作业标准
检验文件
版次:A/1
第1页共1页
一、总体要求:
(1) 对施釉土坯,施釉前必须对产品表面进行除尘。釉面不能有气泡,针孔,缺釉,厚薄不均匀和堆积、流挂、污染等现象。
(2) 检验项目、方法和质量要求参考表
序号
项目
检验方法
质量要求
处理方式
1
釉浓度不当
浓度计
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2
流釉
目测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不明显
返工
3
积釉
4
缺釉
目测
不允许
返工
5
釉泡
6
底脏
目测
擦脚不干净
返工
不均匀
不擦
7
坯体碰缺
目测
不允许
报废
8
海绵水
目测
黑色不允许
报废
浅色不明显
9
贴标
漏贴
目测
不允许
返工
10
破标
不允许
报废
11
标不正
不允许
12
釉脏
目测
不允许
报废
二、工作要求:
A、首件确认
1、每个工人每天生产的前3个产品,制程检验人员应对其进行检验,确认3个全部符合要求后方可批量生产,并做好《上釉首件检查表》存档。
B、巡检
1、抽查要求:4H巡检1次,每次每个器形抽30PCS;巡检后每一坯车都要在流转票上签字。
2、判定标准:外观不良数量≤3为合格;不良数量﹥3为不合格;上釉工序釉水浓度不良,直接判定不合格。
3、不良处理:当第一次抽检发现不合格率大于允收水准,巡检人员须知会生产主管,对该时间段生产的该款产品进行标识隔离并查找原因;可返工产品返工后须再次检验,合格方可流入下一工序。
4、《上釉巡检记录表》记录每天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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