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抽样管理和检测校准物品(样品)处置管理程序》
抽样检测管理程序

1 目的为了保证检测结果的代表性、正确性和有效性,对抽样行为进行控制,降低抽样检测的误判率,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适用于抽样方案的制定和批准,抽样活动的组织实施等过程。
3 职责3.1 技术负责人的职责负责抽样方案的批准,负责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3。
2 办公室的职责负责组织抽样及样品的管理.3.3 检测室负责人的职责负责提出抽样方法、制定抽样方案。
3。
4抽样人员的职责负责实施抽样,认真填写抽样文件,执行抽样纪律。
4 工作程序4。
1 下列情况应进行抽样检测4。
1.1 委托进行批量生产产品仲裁检测的4。
1。
2 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中规定须抽样的;4。
1.3 产品标准、检测方法要求抽样的;4。
1。
4 客户要求抽样的。
4.2 抽样依据4.2.1 产品标准或检测方法有抽样规定的,依据标准或方法的规定:没有标准或方法规定的,则制订基于统计方法的抽样计划;4。
2.2 委托检测或客户要求抽样的一般执行GB/T 2828 ,计数抽样检测程序第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I)检索的逐批检测抽样计划或GB 2829《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也可根据与客商的约定。
4。
3.1 抽样方案由相关检测室制定。
4。
3。
2 抽样方案的内容:4.3。
2.1 抽样依据;4.3.2。
2 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4.3.2。
3 不合格品的分类;4。
3。
2。
4 质量水平;4。
3。
2.5 检测等级;4。
3。
2.6 抽样时问、地点及人员;4.3。
2.7 抽样风险评价;4。
3。
2。
8 抽样检测的费用;4.3.3 抽检样品及其母体要求4。
3。
3.1 是成批生产并投放市场的产品;4。
3.3。
2 出厂时间等符合检测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4.3。
3。
3 有出厂检测合格证;4.3.3.4 由于运输、保管不善造成的外观有明显缺陷的样品,应做详细记录。
4。
3.4 抽样方案的批准抽样方案由技术负责人负责批准后实施.4。
4 抽样和封样4.4.1 在抽样工作开始前由办公室统一制备封样用品(如封条、封样漆),并妥善保管. 4。
抽样和样品处置程序

抽样和样品处置程序1目的为了保证检验检测结果的科学、公正,对抽样行为进行控制。
2范围适用于抽样方案的制定,样品的抽取等过程。
3职责1.1管理室a.主管该要素;b.制定抽样方案;C•组织抽样。
1.2项目室:负责抽样行为在本项目的实施。
3.3技术负责人或授权人批准抽样方案。
3.4抽样人员负责实施抽样。
4控制要点4.1本机构制定了《抽样程序》和《样品管理程序》,对用于检验检测样品的抽取、运输、接收、制备、处置、保护、存储、保留和清理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以便对抽样过程的各影响因素实施有效控制,确保抽取样品的代表性、完整性和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
现场检验检测的样品管理还应执行《现场检验检测管理程序》。
4.2抽样计划一般根据有效标准、文件制订,采用简单随机抽样的方法。
当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对抽样有要求时,执行其规定。
当标准、法规无要求时,则应制订基于统计方法的抽样方案。
4.1抽样记录抽样人员应记录抽样计划、抽样人、环境条件,必要时应有抽样位置的图示或其他等效方法。
如可能,还应包括抽样计划所依据的统计方法。
如果本机构不从事抽样或不直接负责抽样或不能保证从批量产品中抽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则应在检验检测报告中做出“本检验检测结果仅与所收到的样品有关”的书面声明。
4.2抽样偏离当客户对文件规定的抽样程序有偏离、添加或删节的要求时,本机构抽样人员应详细记录这些要求和相关的抽样资料,同时需确认其要求不会影响抽样检验检测的代表性和结果的有效性,方可按客户的要求进行,保证抽样的可追溯性。
所有偏离、添加或删节均应在原始记录及检验检测报告中反映出来,同时告知所有相关人员。
4.3样品标识为保证样品在整个检验检测周期内不发生混淆及可追溯,本机构建立了样品的唯一性标识系统。
样品管理员对接收的所有样品、包括抽样样品或其包装上进行标识。
4.4样品的接收、流转、保存、处理4.6.1样品的接收样品管理员应建立样品台帐。
在接收样品时,样品管理员应在其委托单上记录样品名称、数量、规格、状态、处置要求以及与标准规定不符的偏离等信息。
样品处置和管理程序

样品处置和管理程序1.目的:通过对检验样品的管理,确保受检样品的安全性、真实性、保证试验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机构检测业务中所有受检试样的管理。
3。
职责:3。
1 样品部负责受检样品的接收、登记、编号、返还。
3。
2 样品部负责样品的验收、保管、清理和贮存。
4。
程序:4。
1 样品的接收样品部接收受检单位或委托人提交的已经过验收的受检样品,按要求填写检验任务委托书并按试样类型登记编号。
4.1。
1市场部遵照省局下达任务开展工作。
编写《实施方案》报领导批准后执行。
4.1。
2抽样方式:由市场部两名人员,持省局文件和有效证件在柜台现场抽样。
同类产品随机抽取1—2件。
样品抽取后,立即以妥善方式进行封样,贴上加盖公章的封条.4。
1.3认真填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填写完毕后,必须由抽样人和被抽样企业有关人员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
特殊情况下,双方签字确认即可.4。
1.4样品原则上应由抽样人携带回单位。
被抽样企业要求自行送达的,抽样人应明确告知送达地点及送达时间。
4.1。
5对于拒检企业.抽样人应填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企业拒检认定表》,并由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和抽样人共同确认,并及时上报省局。
4。
1。
6抽样人返回单位后,应及时将样品送交综合部,完成交接手续。
4。
2 样品的识别4.2。
1 样品的识别包括样品唯一性识别和样品的状态识别。
委托样品编号:XX******(日月年)—***(批号)—***(样品号)例如:XX080713—100—001抽样样品编号:XX**(地区)***(批号)-***(样品号)例如:XXBJ(北京)100—001 4。
2。
2样品的唯一识别号应牢固永久地贴在样品的包装代上;样品根据所处的不同检验状态,分别由“待检"、“检毕”标签识别。
4。
2.3 检验人员应根据样品所处的不同检验状态做好检验状态标签的转移工作,并要保持清晰的样品唯一识别号,确保样品在流转、贮存等过程及任何时候都不发生混淆,以保持样品识别的唯一性,保证必要时可追溯。
检测样品的处置管理程序

检测样品的处置管理程序1.目的使检测/试验样品的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管得到有效的控制。
2.适应范围适用于所有检测/试验样品。
3.职责3.1计划编制员负责检测/试验样品的接收。
3.2检测/试验人员负责检测/试验样品的存储、保管、运输、处置及期间的保护。
3.3检测/试验人员负责样品标识。
3.4技术负责人负责将委托人未取的检测/试验后的样品递交给制造工程部。
4.方法4.1对检测/试验样品的运输、保护必须做到:4.1.1选择合格的搬运工具,样品应有合理包装并有明确标识。
4.1.2搬运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文明搬运、小心谨慎,严禁乱抛乱扔,防止跌落等现象;4.1.3在搬运过程中确保样品标识不损坏、不丢弃;4.1.4对有温度要求的样品,应确保设施和环境要求符合规范。
4.1.5在搬运过程中如发现样品受到损坏、受潮、挤压变形等可能影响检测/试验结果的,应立即通知技术负责人。
4.2检测/试验的样品的接受:4.2.1计划编制员在接收检测/试验样品时,应记录异常情况。
对检测/试验方法中所规定条件的偏离,对样品是否适合于检测/试验存有疑问,或当样品不符合所提供的描述,或对所要求的检测/试验规定得不够详尽时,检测/试验人员必须向技术负责人汇报,由技术负责人在试验之前询问顾客,得到进一步说明,以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4.2.2检测中心在接受样品后,检测/试验人员及时对样品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样品编号、样品委托单号、样品型号。
4.3检测/试验的样品处置:试验前―――样品在做试验应放在“待试验”区域内。
试验中―――有样品号标签,样品每进行一项试验须在样品标签上记录下试验名称,并在试验区域内进行。
试验后―――样品应做好标识,并放在“试验完毕”试验区域。
4.4样品的存储、保管/弃置要做到:4.4.1检测/试验的样品只能出现在样品库和实验室;4.4.2样品存储点的环境要求要与样品的环境要求一致;4.4.3计划编制员及检测/试验人员必须对要检测/试验样品的图号、规格、名称、数量、要求等确认后方可接收;4.4.4保持样品架样品摆放整齐、通道畅通,便于搬运;4.4.5对样品进行标识,以避免与其他样品发生混淆。
检测样品处置管理制度范文

检测样品处置管理制度范文检测样品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检测样品的处置,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检测样品处置范围1. 适用对象:所有交由检测机构的样品。
2. 样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固体、液体、气体及其他形式的样品。
第三条检测样品的接收1. 样品接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相关技能。
2. 样品接收人员应及时接收来样,并需记录样品来源、接收时间、数量、状态等信息,并签字确认。
3. 对于不符合检测要求的样品,样品接收人员应及时和委托方沟通处理措施。
4. 样品接收人员应将样品存放在指定的存放区域内,并按照相关规定分类存放。
第四条检测样品的标识和保存1. 对于每个样品,应为其编制唯一的编号,并在接收时进行标识。
2. 对于易变质或需要特殊保存条件的样品,应采取相应的方式进行保存,确保样品的完整性。
3. 样品保存期限应按照相关标准或协议约定执行,过期的样品应及时进行处置。
4. 样品保存期满后可选择归还给委托方、销毁或作为教学实验材料使用。
第五条检测样品的送样1. 样品送样前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样品检查、包装、封存等。
2. 样品送样人员应填写样品送样单,并携带所需附件和文件,确保样品送交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样品送样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路径和方式送交样品,并确保样品的安全性。
第六条检测样品的分析与测试1. 样品分析与测试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人员进行。
2. 样品分析与测试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方法进行,并记录测试的具体过程和结果。
3. 在样品分析与测试过程中,如遇到样品异常的情况或无法完成测试,应及时上报领导并与委托方沟通处理措施。
第七条检测样品的销毁1. 已完成检测的样品,如果需要销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2. 样品销毁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并记录销毁的具体过程和结果。
3. 对于涉及隐私和商业机密的样品,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其机密性。
第二章监督和责任第八条监督1. 检测样品处置过程应接受内部和外部的监督。
20《检测校准方法及方法的确认程序》

采用非标准方法进行研究或检验工作时,应遵循的验证和批准程序1 目的为保证本院检测、校准和检定结果的正确性和有效性,使检测、校准和检定过程规范化,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适用于本院检测/校准方法选用和确认。
包括标准方法的选择和证实,以及非标准方法的制定和确认。
3 职责3.1 技术主管3.1.1 负责本程序文件的有效性。
3.1.2 批准非标检测/校准方法。
3.2 专业部门技术负责人3.2.1 负责本专业部门标准方法的选择、证实及变更后证实。
3.2.2 组织非标准方法研究和确认,审核非标检测/校准方法。
3.2.3 批准本专业部门检测/校准作业指导书。
3.2.4 确保本专业部门采用现行有效的检测/校准方法。
.3.3 质量监督员3.3.1 组织检测/校准人员对标准方法进行证实,确保检测/校准人员能够正确应用标准方法。
当标准方法发生了变化时,应重新进行证实。
3.3.2 经常性地浏览和查询与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网站,审核信息中心提供给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是否现行有效。
3.3.3 组织编写检测/校准作业指导书,审核作业指导书。
3.3.4 参与组织非标准方法研究、编制和确认。
3.4 检测/校准人员3.4.1 参与标准方法进行证实,确保能够正确应用标准方法。
3.3.2 参与编写检测/校准作业指导书。
3.3.3 确保采用的检测/校准方法为现行有效的方法,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
3.5 行业标准管理处负责所用标准检测/校准方法的受控管理,定期发布检测/校准方法的查新报告,确保本院保使用的检测/校准方法为最新有效版本。
4 工作程序4.1 方法的选择4.1.1 标准方法是指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发布的方法。
我国发布的标准方法包括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注:在ISO/IEC 17025中,企业标准或属于实验室制定的标准,或属于客户指定的标准。
不属于标准方法)。
4.1.2 实验室应优先选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需要时可以采用国际标准,但仅限特定委托方的委托检测。
抽样管理程序文件

1 目的:保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确保检测结果的有效性。
2 范围:本中心现场采样以及客户委托检测的二次抽样。
3 职责3.1技术主管3.1.1负责抽样相关的全面工作。
3.1.2负责维护本文件的有效性。
3.2检测组负责人3.2.1负责根据检测要求指定抽样方法,必要时组织编写作业指导书。
3.2.2制定每次抽样的计划和实施方案。
3.2.3指定抽样负责人和抽样人员。
3.3抽样负责人3.3.1抽样实施前组织抽样人员对抽样设备进行全面的调试,尽量减少抽样设备在现场发生故障的几率。
3.3.2根据抽样计划,组织抽样人员作好抽样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3.3组织抽样人员实施现场抽样。
3.3.4负责现场抽样时与被抽样单位的协调工作。
3.4抽样人员3.4.1积极参与抽样前的设备调试和各项准备工作。
3.4.2严格按标准方法、抽样计划参加抽样活动,认真填写抽样记录。
4 程序4.1抽样方案的制定4.1.1根据项目检测标准规定的方法,由检测组组长进行抽样计划的制定,主要内容包括:抽样时间、抽样地点、抽样人员、抽样设备、样品数量、交通工具、制定抽样方法或抽样作业指导书等。
4.1.2当客户的要求偏离规定的标准方法,要求使用其它标准方法,或需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制定抽样方法时,技术主管应组织对该偏离或客户指定的方法或制定的方法作为一项新工作组织评审,以证明该偏离方法或制定的方法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以及本中心有能力执行该偏离方法或制定的方法。
评审结果应得到主任批准和客户认可。
抽样记录单和检测报告中应详细记录抽样所发生的偏离。
4.1.3对于客户送检的样品需要分样时,按照《样品流转与分样操作规程》执行。
4.2抽样活动的实施4.2.1抽样负责人依据抽样计划,向抽样人员提出抽样要求,规定抽样时间,选择抽样路线、交通工具。
4.2.2抽样负责人应组织抽样人员开展抽样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抽样设备的调试、装箱和托运/运输,备足所需耗材和安全防护设备,准备抽样器具以及相应的抽样记录单、抽样操作规程或抽样标准方法。
09检测和校准样品的处置控制程序

检测和校准样品的处置控制程序1 目的为保证样品的状态满足检测和校准的要求,并维护其完整性、安全性,确保检测和校准的质量,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开展的所有检测和校准项目样品的处置。
3 职责3.1 收发员负责样品在收发期间的控制。
3.2 实验人员负责样品在检测和校准期间控制。
4 工作程序4.1 样品的标识管理4.1.1样品进入计量检测中心收发室后,由收发员接收,放置于固定场所,确保在任何时候样品都不发生混淆。
4.1.2 标识贴在样品上或样品的包装物上。
4.1.3 任何时候样品都应有置于“未检”或“已检”或“待检”等状态标识。
4.1.4 标识方式可以采取其它方法进行,但应确保在任何时候都不发生混淆。
4.2 样品的接收4.2.1 收发员对委托方送来的样品进行初步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外观、附件及有关的技术资料。
发现异常可在送检凭证备注栏中做好记录。
4.2.2 收发员在接收样品时应填写“送检记录单”。
内容包括:委托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委托日期、委托样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现状和其它特殊情况。
4.2.3 在接收样品过程中,收发员对样品有疑问或委托方有特殊要求,收发员及时联系技术负责人,与委托方协商解决。
4.2.4 对委托单位需要上门校准的,各部门在确定上门日期后,及时通知委托方,并征得委托方同意。
4.3 样品流转4.3.1 收发员对样品登记手续完毕,即对样品进行整理,根据种类按室分类,并分别做好标识,然后集中存放于“未检”处。
4.3.2 收发室应对样品的保管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环境条件、安全防护等措施,维护保管好样品,不使其损坏或降低性能。
4.3.3 样品准备和处置4.3.3.1 实验人员在收发室领取样品之时,应对样品进行如下检查:外观、品种、规格、数量,并在登记本上签名。
4.3.3.2 样品检查完毕后,实验人员按有关文件要求,对样品进行检测和校准,并详细填写检测或校准记录4.3.3.3 在检测和校准过程中,若发现样品有特殊情况或出现故障时,实验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汇报中心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视情况,有必要时,及时与委托方取得联系解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目的
保证检测/校准结果的科学、公正,对抽样过程进行控制。
对检测/校准物品的接收、流转、贮存以及其识别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确保物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2 范围
适用于专业部门检测/校准的抽样工作;适用于检测/校准业务范围内物品的接收、流转、贮存、处置以及其识别等工作的管理。
3 职责
3.1 技术主管负责本程序文件的有效性。
3.2 专业部门技术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抽样计划及抽样程序的审批。
3.3 专业部门检测/校准人员负责制定抽样计划,检测/校准人员进行抽样的实施。
各专业部门检测/校准人员负责物品在进入实验室后的贮存、流转和检测或校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4 各专业部门样品(被检测/校准物品)收发员负责检测/校准物品的接收、记录物品的参数、状态,做好物品的标识以及物品在收发室与实验室间的流转和贮存中的质量控制。
3.5 监督员负责对样品收发员及检测/校准人员处置管理样品的程序进行监督。
4 工作程序
4.1 抽(采)样的管理
4.1.1当客户委托专业部门进行抽样时或者对标准和方法有要求时,相关专业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抽样计划及抽样程序,抽样计划及抽样程序应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制定。
4.1.2 抽样计划及抽样程序的编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名词术语或定义;
(4) 职责;
(5) 抽样过程程序(流程图加文字说明);
(6) 抽样依据的标准或方法清单;
(7) 相关的记录,包括所采用的抽样程序、抽样人的签名、环境条件,必要时有抽样地点图示及相关的抽样资料,抽样程序所依据的统计方法。
4.1.3 抽样计划和抽样程序在抽样地点应易于实现。
抽样工作应由足够技术水平的人员依据已经批准的抽样计划和抽样程序进行,填写《抽样任务书》。
抽样人员负责记录与抽样过程中有关的原始记录。
4.1.4 当客户对文件化规定的抽样程序有偏离、添加或删改的要求时,应详细记录这些要求和相关的抽样资料,并记入包含检测/校准的所有文件中,同时要将这些偏离通知有关人员。
4.1.5 如果专业部门不从事抽样活动,或不直接负责抽样,或不能保证从批量产品中抽取的样品真正有代表性,应在报告或证书上明确声明“本实验结果仅对来样负责”。
4.1.6 抽样过程是整个工作过程中众多环节中的重要一环,也可能是构成检测/校准测量总不确定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分量,应分析抽样对不确定度的贡献大小。
4.1.7 有关抽样的记录与检测过程的原始记录按GDK/SYS-2012/B12-4.13《记录控制程序》要求执行,由各专业部门统一存档。
4.1.8 抽样纪律
4.1.8.1 抽样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抽样文件,按照抽样要求实施抽样。
4.1.8.2 抽样前不得事先通知被抽样品持有人有关抽样的一切信息。
4.1.8.3 抽样人员必须秉公办事,执行抽样公务期间,不得提出和参加与抽样工作无关的活动。
4.1.8.4 抽样将所抽取的样品随身带回或亲自押运,样品在运输途中要注意保护。
4.1.8.5 抽样人员至少两人组成。
4.2 检测/校准物品(样品)处置的管理
4.2.1 物品的接收与标识
4.2.1.1 样品(被检测/校准物品)收发员(后简称收发员)在接收物品时,应根据客户的需求,查看其状况(包装、外观、数量、型号、规格、等级等),并清点数量,认真检查物品及配件及资料的完整性,检查物品的性质和状态是否适宜于规程、标准的要求,有些物品还应检查所用的包装或容器是否可能造成物品的特性变异,并在“检测和校准物品(样品)接收处置单”上登记说明。
同时应与客户商定有关物品准备的要求、包装和发送方式及试毕的处理方式。
4.2.1.2 对于多项目检测/校准的物品,收发员必须向用户询问具体检测/校准要求,并详细记录,防止出现漏项或无必要的增项。
4.2.1.3 物品的异常情况或者客户的特殊要求,应在接收处置单上详细注明,并请客户签字认可。
4.2.1.4 收发员应协助送检人员做好物品的清扫工作,使其能够符合进入的实验室要求。
4.2.1.5 收发员应认真填写接收处置单,并将所提供的服务经客户同意后,将客户联交与客户,做为取物品的凭证。
4.2.1.6 收发员在接收物品后及时进行编号,并加贴唯一性标识,注明物品的状态。
4.2.1.7 可以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填写《检测和校准物品(样品)接收处置单》,详
细说明物品接收过程和唯一性标识办法及物品收发程序和要求。
4.2.2 物品的流转、贮存与管理
4.2.2.1 物品经收发编号登记后,由收发员将物品按专业送到实验室,将一份接收处置单交给检测人员。
4.2.2.2 检测人员根据接收处置单检查物品数量、状态及配件、资料完整性以及要求的适应性。
4.2.2.3 如对物品有疑问,收发员必须与客户联系,取得进一步说明后再进行工作。
4.2.2.4 各实验室对物品按要求分类放置。
实验室中待检测/校准物品和已检测/校准物品要分别放置在规定的位置,物品上要有明显的标记以表明未检、正在检或已检。
4.2.2.5 已检测/校准的物品由检测人员负责送回收发室(不易搬动设备除外)。
收发员应仔细将接收处置单与实物进行核对,如有疑问,收发员应向检测人员问明原因,并做好记录。
4.2.2.6 收发员将物品分类放置以方便查找。
4.2.2.7 收发员以及检测人员对送检物品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4.2.2.8 物品的提取
(a) 客户持接收处置单取物品以及证书,若无接收处置单收发员有权不予发放;
(b) 收发员根据接收处置单逐一核对无误后,给客户办理手续,将证书或报告交与客户,并收回接收处置单;
(c) 如果客户确属丢失接收处置单,收发员必须向其索取书面证明,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发放。
4.2.3 样品的流转、贮存与管理
4.2.3.1 样品经收发编号登记后,由收发员将物品送到实验室,将一份接收处置单交给
检测/校准人员。
4.2.3.2 检测/校准人员应根据接收处置单检查样品数量、状态及配件、资料完整性以及检测要求的适应性。
4.2.3.3 对样品如果有疑问,检测/校准人员和收发员都必须与客户联系,取得进一步说明后再进行工作。
4.2.3.4 样品应按要求分类放置,妥善保管,样品上要有明显的状态标识。
4.2.3.5 已经检测的样品应及时进行处理。
4.2.3.6 若样品对存放的环境条件有规定时,实验室的存放地点应具备相应环境条件并记录。
4.2.4 物品(样品)的保密与安全
应严格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协议或有关规定,对保密物品(样品)的检测、贮存与处置,及有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保管贮存期的送检物品(样品)不能挪作它用。
当客户对物品(样品)有保密要求时,具体执行GDK/SYS-2012/B02-4.1《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5 相关文件
5.1 《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GDK/SYS-2012/B02-4.1
5.2 《记录控制程序》GDK/SYS-2012/B12-4.13
6 记录和报告
6.1 《抽样任务书》SYS/B28-01/□□□□-□□□□6.2 《检测/校准物品(样品)接收处置单》SYS/B28-02/□□□□-□□□□
抽样任务书记录编号:SYS/B28-01/□□□□-□□□□
编制:日期:批准::日期:
检测/校准物品(样品)接收处置单
记录编号:SYS/B28-02/□□□□-□□□□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