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现场纪律
评 标 纪 律

评标纪律
各位评委:大家好!
欢迎大家参加本次工程的评标工作,下面宣读一下评标纪律:
1、不得泄露评标情况、评标过程和评标结果;
2、不得参加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参与的项目,应主动回避;
3、不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要求、组织评标
委员会集体协商议标。
4、在评标过程中,不得违反评标标准和评标纪律;
5、在评标过程中,不得将投标文件带离评标现场,不得在评标用
纸以外记录、抄写、夹带有关评标内容。
评标结束后不得复印
或带走与评标内容有关的资料;
6、评标时不发表任何带有个人目的倾向性、诱导性的意见,出具
的评审意见应客观、公正、真实并承担个人责任;
7、在评标过程中不得中途离开或提前退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
开的,应征得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或监督人的许可;
8、评标时,一切通讯设备应自觉关闭,临时上缴封存保管。
评标纪律宣读完毕,下面由大家推荐一位担任本次工程评标会的评标组长。
注意:1.核对评委身份;2. 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期间不得大声喧哗;3.工作人员需挂牌上岗;4.本次工程采用远程监控,纪委、招管中心领导随时都能通过电脑观察在场人员的一言一行。
开评标会议纪律

会议纪律
1、所有参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服从会议统一安排,不得扰乱会场秩序,以确保招标工作顺利进行。
2、本会议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集团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
3、所有参会人员均应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不得徇私舞弊。
4、评委要严格按照评标办法评分,不得互相串通,不得袒护投标单位任何一方,秉公执法,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
5、参加评标会人员在开标后至定标前应将通讯工具调至关闭状态,未经监督人许可不得私自离开会场,不得接待客人,不得与非评委谈论评标事宜。
6、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程序办事,不得取消或简化程序,不得走过场,做到计算准确无误。
7、投标单位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得串通投标,不得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手段谋取中标,如有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8、投标单位参会人员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场。
9、以上纪律如有违反,监督人可行使否决权。
评委会评标工作纪律

评委会评标工作纪律
1.专家在接到评标通知书后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到指定地
点报到,不得询问与评标项目有关的情况,不得无故拒绝参加评标。
因故不能参加评标的,市外专家应在评标前24小时告知市招投标中心,市内专家应在评标前半小时告知招投标中心。
2.凡接到通知的专家或评委不得委托他人代替。
3.专家或评委从接到评标通知到开标结果确定前,不得与投标
单位或者与招标项目有利害关系者有任何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和其他好处。
4.专家或评委在接到通知时或开始评标后,如发现本人与投标
单位有利害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评委会成员进入评标室后,应自觉关停手机或小灵通,未经
监督人员许可,不准与外界联系。
6.评委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不得中途离开,如有特殊情况确需
离开的,应征得监督人的许可。
7.评委会成员在评标时,除按规定进行集体评议的项目外,应
各自独立进行评议,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的意见,不得对其他评委的评标意见施加任何影响。
8.评委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应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如发现评标过程中有违法违纪情况,应及时向市招投标办和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9.在评标结束后,评委会成员不得将投标文件带离评标场所,
不得向外界透漏评标内容,不得复印或带走与评标内容有关的资料。
10.专家组或评委会出具的评审意见应客观、真实,对评标结论
持有异议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和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招评标工作纪律

1.招评标工作纪律为保证招标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评标过程和评标结果的公平和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特制定如下招标评标工作纪律:1、评标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招标投标的有关政策法规及管理规定,严禁发生违规操作、以权谋私、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现象;2、本次招标评标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与投标人有利益关系人员和投标人近亲属不得参加招标评标工作。
凡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曾发生违法行为人员不得参加招标评标工作;3、评标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认真严肃地履行评标职责,客观公正对待每个投标人,不允许暗示、串通、偏袒某一投标方;4、所有参加评标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评标地点,如确需离开,必须经评标委员会批准;5、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准私下接待和会见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宴请和娱乐活动,更不允许接受投标人现金、礼品和其他馈赠物品;6、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与外界联络,严禁以任何形式将评标人员组成及评标情况泄露给投标人和其他无关人员;7、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把招标文件、评标资料、汇总材料及评标记录本带出评标地点,评标结束后所有评标资料全部交给指定人员保管;8、评标人员无权对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参加评标的专家不代表各自的单位,没有向其单位和领导汇报评标情况的权利和义务;9、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打听评标情况,不允许私访招标及评标工作人员,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任何活动;10、投标人不得采用任何不正当手段排挤竞争对手,破坏公平竞争,扰乱招标秩序;1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和行贿评标工作人员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12、对违反以上评标纪律的人员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评标资格或投标资格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2.评标工作的保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为确保本项目招标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因泄露评标秘密或其它意外而造成不良后果,特制定本评标工作保安规定,请全体参与评标工作的人员增强保密意识,遵守保密规律认真执行本规定。
政府采购开标评标工作纪律

.
精选word范本!政府采购开标评标工作纪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甘肃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评标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确保评标质量。
二、开标会议期间,参加人员须遵守会议纪律,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三、评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严格评标纪律,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对所提评标意见负责。
四、评标人员要严守评标机密,不得向外泄露任何涉及政府采购工作的保密资料及有关评审情况,供应商的商业机密必须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五、采购单位代表不得发表有明显倾向性的意见。
六、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逾期送达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印签)的;
(4)为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或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货物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
(5)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6)超出招标文件规定、违反国家规定的;
开标评标过程由监督小组进行监督,凡违反招标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开标评标纪律五篇范文》

《开标评标纪律五篇范文》第一篇:开标评标纪律开标评标纪律一、开标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投标人必须服从开标会议的统一安排。
二、参加开标的所有人员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会议,并按要求签到。
凡与开标无关人员,不得入场。
(各单位叙标人员限3人)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影响开标、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四、开标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应在指定位置就坐,并关闭手机铃声,不得高声喧哗,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
保持会场安静,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五、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由专人保管,会议期间任何人不得将投标文件及会议资料带出现场。
六、投标文件必须经监督人员和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查验后当众开封。
七、任何投标人在投标期间的违规行为,都可能导致该投标人被取消本次投标的中标资格;严重违规者将会取消该投标人今后在xx 公司所属各项目的投标资格。
八、监督人员有权对违反开标纪律的人员提出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纪律者,可停止违纪人员的开标工作。
九、如发现开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应按相应程序提出质疑或投诉,但不得扰乱开标会议程序。
十、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场宣布为废标。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第二篇:开标、评标纪律开标会纪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位评委:上(下)午好。
我是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站的招投标监管人员xx,负责本次开标会的监管工作,现在宣读开标纪律。
一、场内严禁吸烟;二、凡与本次开标会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场;三、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在评标过程中应当关闭所携通讯设备,暂停与外界联系。
四、参加开标会人员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开标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五、投标单位代表应该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确认。
六、请投标单位在会后填写公正度评价表,并将公正度评价表寄往上海市监察委驻市建设交通委监察室驻中心监察办,或投入公正度评价表信箱内。
下面请招标人xx主持开标会。
评标会议纪律

会议纪律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
2、履行职责,遵守纪律,严守秘密,廉洁自律;
3、客观、公正、公平地进行评审;
4、明确提出个人意见并对所提意见负责;
5、与本项目或投标单位有利益关系的评委应主动提出回避;
6、不与投标单位或与评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
触。
不接受投标单位、中介人和其他有利害关系人的财物
或其他好处;
7、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不得透露中标人的任何信息。
以上纪律请各位评委、工作人员和投标单位共同遵守、互
相监督。
评标纪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为确保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因泄密或其它意外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及影响,特制定本规定,凡参加评标工作的人员都必须认真执行;
1.在评标工作期间,所有分发的投标书、资料等文件公限于在评标场所中使用,不得带往其它地方,所有的投标书、资料等一律登记。
2.评标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有关评标内容,也不得打听、了解其他的评标人员的工作及其进展情况。
3.评标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以书信、电讯、口述等方式将有关评标内容泄露给未参加评标的任何无关人员,其他任保与评标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场所。
4.所有需投标商澄清的问题必须统一由评标小组负责汇总并发给有关投标商。
严禁个人与投标商联系和接触。
5.在评标直授予合同的整个时间内,任何评标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对外公布评标的一切内容,若确有需要则需经评标小组批准,统一对外。
6.评标人员发生泄露或遗失资料时,应及时向评标委员会报告,经查清后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7.为了保证评标工作顺利进行,在评标期间各位专家的手机等通讯工具暂由工作人员代为保管。
评标会议纪律

评标会议纪律
1、所有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及相关规定,保持会场安静,禁止在会场内喧哗、不得随意走动。
2、评标委员会在保密封闭的状态下进行评标,评委的手机由监督人员统一保管,不得与外界联系,评标期间不得单独同投标人接触。
评委离开开标室必须有监督人员陪同。
3、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若违反本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评委应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详实的评审,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署名独立评标,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对所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责任。
5、评委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给予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在提问过程中不得诱导或者暗示。
6、监督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发现现场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有权依法予以制止。
7、所有文件资料只限于在评标会议室使用,不得在资料上涂改、加字,要保证借阅资料完整和清洁,有关资料用完后随时归还,不得私自带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评标现场纪律
一、评标现场所有人员的手机调到关闭或静音状态,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存,评标结束后退还。
二、评标现场所有人员在评标过程中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非评标人员不得干扰评标,不得对评标项目发表意见。
现场所有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评标现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的,不得透露评标情况或者与评标有利害关系的人接触。
三、评标成员必须认真细致地对待评标工作,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得与任何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或者与评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过程中不得从事与评标活动无关的一切活动。
四、招标人代表应当独立打分,不得对评标项目发表倾向性意见,不得暗示、诱导专家评标。
五、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不参与评标。
六、评标现场所有人员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评标工作应当回避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成员:
一、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三、与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
响公正评标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与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
(一)三年内曾在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中任职或担任顾问或者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
(二)在与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有隶属关系的单位任职;
(三)与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有其它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标。
四、采购单位就采购文件征询过意见或者以前曾经参与过本项目的评标;采购单位代表或工作人员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
五、曾在招标、评标、政府采购以及其他有关活动中从事
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成员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