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AC货运代理协议示范条款
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协议范本6篇

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协议范本6篇篇1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协议范本甲方(代理商):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乙方(航空公司):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为专业的航空货物运输服务提供商,甲方愿意作为乙方的销售代理,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代理范围1. 甲方将负责在______地区销售乙方提供的货物运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客户、接受运单、跟踪货物运输情况等工作。
2.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销售策略,并及时向乙方汇报销售情况。
3. 乙方应提供培训支持,确保甲方了解乙方的货物运输服务内容及运作流程,并提供市场推广支持。
第二条代理义务1.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积极开展市场拓展工作,提高乙方货物运输服务在当地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2. 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的收费标准向客户报价,并不得私下调整价格或收取附加费用。
3.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销售数据和市场反馈信息,并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市场调研和促销活动。
第三条代理报酬1. 甲方作为乙方销售代理,可按照双方协商的销售提成比例获得相应的报酬。
2. 报酬的支付方式可采取每月结算方式或按销售额进行分阶段支付,具体协商由双方商定。
第四条保密条款1. 双方应保密合作期间所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合作涉及的商业机密。
第五条违约责任1. 若一方未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 一方有权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提前终止的一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应违约金。
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协议范本精选6篇

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协议范本精选6篇篇1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协议范本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指定乙方担任其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一事,达成协议如下:一、服务内容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代理甲方的航空货物运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客户服务、招揽货源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要求,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确保货物的安全、准时达到目的地。
1.3 乙方需积极开展市场拓展工作,开发新客户,维护现有客户关系,推动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业务的稳步增长。
二、权利和义务2.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其提供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服务,并在合理范围内监督和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2.2 乙方应认真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安排,保证服务的及时和准确。
2.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合理协助乙方开展工作,保证乙方能够顺利开展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业务。
2.4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互相信任的原则合作,共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守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三、费用结算3.1 乙方代理的销售业务产生的收入,应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分成比例结算,结算周期为______,具体结算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2 乙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保密条款4.1 双方应承担保密责任,对对方提供的商业机密及其他信息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4.2 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客户信息、销售策略等重要信息。
四、协议变更和解除5.1 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如需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经双方正式签署的协议变更书。
5.2 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协议(一)5篇

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协议(一)5篇第1篇示例: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协议(一)一、协议双方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供货方):注册名称: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地址:______乙方(销售代理方):以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二、协议内容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独家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航空货物的市场推广、销售、售后服务等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2. 乙方在接受委托的前提下,应当具备相关的销售资格,能够独立开展业务工作,保证按照甲方要求完成销售任务。
3. 甲方应当提供销售代理所需的产品资料、价格表、促销资料等支持,保证货物质量,并按时履行承诺的价格。
4. 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每月销售业绩报告,详细列示销售、市场反馈等相关数据,并按要求提供销售计划。
5. 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
协议到期前,任何一方有权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续签或终止协议。
6. 乙方在合作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擅自转让或转让其销售代理权。
7. 如因不可抗力、天灾人祸等因素导致航空货物运输无法正常进行,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在第一时间通报对方。
8. 本协议的修改、终止或解释均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须以书面形式确认。
三、协议违约责任1. 如因乙方原因履行不当,导致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业绩不达标,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 本协议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发生争议,应首先按照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合作双方协商不成的,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就协议的解释、效力以及履行等提起诉讼。
2. 双方签署本协议即代表同意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并自愿履行。
任何协议变更、补充应当经过双方书面协商并签署同意的文件才有效。
以上是关于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协议的内容,希望双方能够遵守协议条款,共同致力于合作共赢、互利互惠的合作关系。
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协议(一)5篇

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协议(一)5篇篇1甲方:[甲方公司名称]乙方:[乙方公司名称]鉴于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的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在平等互利、诚实守信、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代理范围及内容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货物揽收、订舱、配载、运输协调、货物查询、信息反馈等。
代理范围覆盖全国各大航线及国际航线。
第二条合作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月,到期后可经双方协商续签。
第三条业务操作规范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货物信息进行订舱、配载等操作,确保货物及时运输。
2. 乙方应严格遵守航空货物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代理业务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3.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馈货物运输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状态、航班动态等。
4. 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关于航空货物运输的价格政策,确保代理业务的公平竞争。
第四条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双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客户资料、货物信息等,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费用结算与支付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费用标准进行收费,确保透明、合理。
2. 双方约定每月/季度进行费用结算,甲方应在收到结算清单后___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费用结算延误,乙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滞纳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1.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损失、延误等,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暂停代理业务,并依法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3.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如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关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协议范本5篇

有关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协议范本5篇篇1甲方(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代理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业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业务,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二、代理范围1. 乙方代理甲方销售航空货物,包括货物的揽收、运输、配送等业务。
2. 乙方应在航空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开展代理业务,不得超越授权范围从事代理活动。
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确保货物的安全、准确、及时送达。
三、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法、合规的货物,确保货物的品质、数量、安全等符合航空运输要求。
(2)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并确保支付及时、足额。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代理业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代理业务的合规性。
2. 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代理业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航空公司的规定。
(2)乙方应确保代理业务的及时性、准确性,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
(3)乙方有权获得约定的代理费用。
(4)乙方应对甲方的货物承担保管责任,确保货物的安全。
四、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1. 代理费用:双方根据代理业务的实际情况,按照约定比例计算代理费用。
2. 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将代理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3. 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代理费用的,乙方有权暂停代理业务,直至甲方履行支付义务。
五、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双方应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六、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货物损失、延误等,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协议书7篇

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协议书7篇篇1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航空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业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范围1. 乙方作为甲方的销售代理,负责代理甲方航空货物的运输销售业务。
2. 本协议涉及的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收运、订舱、配载、运输、交付等。
二、代理期限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2. 双方可在协议到期前____个月协商续签本协议。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优质的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服务。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以便乙方顺利完成代理业务。
3.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4. 甲方应确保所委托运输的货物符合航空运输的相关规定。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优质的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服务。
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及时完成货物的收运、订舱、配载、运输、交付等工作。
3. 乙方应确保代理业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航空公司的规定。
4. 乙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代理费用。
5. 乙方应对所代理的货物的安全负责,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五、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支付代理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和支付时间等事项,由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货运代理协议示范条款

货运代理协议示范条款一、协议的目的与背景本协议旨在明确货运代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之间的合作顺利进行。
甲方为货运代理商,乙方为委托方,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二、定义1. 货运代理商:指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企业或个人,负责代理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事务。
2. 委托方:指需要将货物运输委托给货运代理商的企业或个人。
三、委托事项1. 委托方授权货运代理商代理、协调和管理相关货物的运输事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运输、装卸、保险、仓储、报关等。
2. 委托方应提供准确、完整的货物信息,并确保所提供的文件和信息真实有效。
四、货运代理商的职责和义务1. 货运代理商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合理的运输方案,并确保货物安全、准时送达目的地。
2. 货运代理商应负责协调相关各方,包括但不限于承运人、仓储方、保险公司等,以确保货物运输过程中的顺利进行。
3. 货运代理商应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报告和文件,如货物跟踪报告、运输费用明细等。
4. 货运代理商应保护委托方的商业机密和利益,不得泄露委托方的商业信息。
五、委托方的职责和义务1. 委托方应提供准确、完整的货物信息,并确保所提供的文件和信息真实有效。
2. 委托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货物,并提供必要的装卸设备和人力资源。
3. 委托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货运代理费用,并承担相应的税费和保险费用。
4. 委托方应遵守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运输违禁品。
六、费用和支付方式1. 货运代理费用由委托方支付,具体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2. 如因委托方原因导致额外费用产生,委托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七、保险责任1. 委托方有权要求货运代理商为货物投保相应的保险,保险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2. 如发生货物损失或损坏,货运代理商应协助委托方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
八、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2024年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协议标准范本

2024年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协议标准范本合作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署,即“甲方”为(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乙方”为(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第一条协议目的1.1 甲方与乙方为共同开展航空货物运输业务,根据市场发展需求,双方达成协议,共同合作。
第二条服务内容2.1 甲方授权乙方为其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负责开展相关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
2.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开展营销工作,推广航空货物运输服务,保证所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三条合作期限3.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协商终止为止。
第四条合作方式4.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支持,以确保乙方对航空货物运输的业务和流程了解透彻。
4.2 乙方应按照甲方制定的销售计划和要求,开展销售活动,提升航空货物运输的市场份额和知名度。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5.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确保航空货物运输业务的正常运转。
5.2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确保甲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第六条保密条款6.1 双方在本协议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使用。
第七条协议变更和解释7.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协议书面形式确认后生效。
第八条法律适用8.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九条争议解决9.1 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特此协议,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签订日期:以上为双方签署的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协议,双方均应遵守以上条款,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CMAC货运代理协议示范条款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键的枢纽作用。
“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但同时也使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面临了许多法律风险。
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市场有序发展,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组织专家制订了〈〈CMAC货运代理协议示范条款》(以下简称“示范协议”,在起草“示范协议”的基本要求中,我们强调了协议条款要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并包含协议要素,体现货运代理行业特点和协议的框架性,最关键的是协议的立足点要公平、公正,平衡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以合法、能切实履行协议、预防风险为考虑的重点,这一点也是在协议起草过程中最为困难的一点。
因为协议是双方合意的体现,但双方在市场经济中各有不同的地位和利益,加之目前关于货运代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
通常情况下,委托人的要求是经济、快捷、安全、完好的将货物送交收货人,受托人的要求是快速全额收回费用。
为使货运代理市场上委托人和受托人中大部分人接受,为货运代理市场提供一个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较为规范、有指导意义的货运代理协议,并同时体现公平、公正、合理、规范、提高效率、降低风险等原则,我们反复研究一些具体、关键条款,尽最大可能在示范协议中做到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为了既满足大中小各种类型货运代理企业需要,同时又具有一定的示范、引领及参考作用,我们同时起草了协议条款相对严谨的“货运代理协议示范条款”和协议条款相对简明的“货运代理协议(简式)”两个协议文本。
同时,考虑到货运委托书在实务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考虑到实务中经常有单票委托而不签订协议的情况,我们又起草了一个通用型“货运委托书”,供货代物流企业在货运代理实务中参考使用。
“示范协议”有十个部分共七十余条款,以下就一些部分中的重点条款分别作出说明:首先是“定义”。
该部分就几个在货运代理实务中必须出现的概念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进行定义,以使协议签署双方共同明确这些概念的含义,避免歧义。
如“委托方”和“受托方”、“转委托”出自于合同法规定,“货运代理业务”出自于商务部的货运代理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定义部分中需要重点说明的是“本协议”。
众所周知,货运代理业务从国家管理上可分为国际和国内两类;从运输方式上有海陆空、铁路、公路、水路及沿海运输,从涉及这些运输方式的货运代理业务内容又可以分为八大类。
从单个货运代理企业去考察,在市场经济形态下从事单一货运代理业务的企业几乎没有,每个货运代理企业都有几项或多项熟悉的货运代理业务;而每一项货运代理业务的操作流程也有其特殊点。
所有这些个别的、细枝末节的、特定的情况不可能在一个协议中全部列明。
从法律法规层面看,关于承运人的法律规范较多,而关于货运代理的却很少,遇有纠纷,依什么标准区分当事人是承运人还是货运代理人就是一个关键问题。
因此,我们就货运代理业务中具有的的共性、普遍性和原则性条款做出框架性约定,使其能对一项具体货运代理业务在遇有纠纷时,都能提供一个专业的并可以参照的指导和管控标准。
本协议中除个别条款涉及到承运人权利义务(只是在约定情况下)夕卜,体现出的就是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之间的协议关系,也就是法律上所称的货运代理关系。
所以,我们将“本协议”定义为:“本协议所指货运代理包含与国际和国内各种运输方式相关的各个物流环节的代理业务,是甲、乙双方就货运代理事项所约定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框架协议,亦是双方协商和解决在具体履行货运代理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的参照依据。
”另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转委托”的定义,本协议中的“转委托”有三层含义,是参照〈〈合同法》第400条的规定。
转委托在货运代理行业中是普遍现象,由于货运代理事项里涉及众多环节和流程,一些环节还需要特别的资质和许可。
一般情况下一个货运代理企业不可能全部包含这些环节,加之市场经济运作下必然存在价差,因此转委托现象不可避免。
在“示范协议”里注明“转委托”定义的具体表述和三层含义,是希望协议当事人能够明确了解法律的相关规定,从而可以依据特定情况作出自己的选择。
具体条款中第一条是“委托事项”。
“委托事项”可以双方自行约定,没有特别约定就按照“示范协议”约定。
实务中,一些委托人的委托书上具体委托内容表示过于简单或者表述不清,这样就给具体履行货运代理义务的一方造成困惑,做还是不做,要做怎么做?对此约定予以明确,货运代理人首先履行提示义务,如提示没有回复,则应以甲方利益完成甲方委托义务所需的事项为准。
第四款所针对的情况是在概括委托下垫付费用的问题,比如订舱,货运代理作为订舱人,承运人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一些其他费用如滞期、滞箱、滞港费等,往往直接要订舱人支付,货运代理作为订舱人也不得不付,而该费用实际应由委托人支付,但此时货运代理人并未实际参与承运段,因此,基于这些情况作此约定,以表明如果出现此类情况,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还是要继续履行。
第二条是“甲方义务”。
该条共有11款,是基于货运代理实务流程中委托方应尽义务所作规定。
首先,委托方委托货物运输应该做到单单相符、单货相符。
这是对委托方最基本的要求,同时也是受托方正确、完好履行受托义务的基础。
因此委托方在委托时应该明确清晰地表明自己的委托要求,包括委托运输货物的具体信息、特殊细节等;其次,包装必须符合运输要求,能够经受正常运输的颠簸、搬运和装卸流程。
我国虽有包装的规范要求和标准,但这是对货物生产、销售环节的基本要求,对运输途中货物包装要求则并不明确。
同时,运输方式不同,对同样货物的包装要求可能会有变化,这需要委托人和货运代理企业在实务中自行把握。
再次,针对危险品运输委托做出特殊约定。
由于危险品运输具有特殊的风险,一般货运代理没有能力进行代理,委托人如要进行此类委托,不但要取得受托人确认,还应该有特别的要求和符合国际公约、国家法律法规的特别规定。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本示范条款明确委托人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单据和货物,及时与受托人确认和接受受托人递交的相关单证,并及时反馈信息。
如该条的第七款和第十一款,委托人应尽相关义务,如未能做到则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实务中,经常会有未按时交货和进行单据交接的情况,不但耽误了委托人的时间,同时也会造成受托人一系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比如拼箱货,受托人原计划好几个客户拼一个整箱并按照委托要求向各个客户发出进仓通知,结果某个客户没有按时送货,这就直接影响了受托人的拼箱计划完成,并相应的影响到后续的拖箱、报关、进港装船业务。
所以,示范条款约定:如果受托人因上述情形受到损失,该损失应该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条是“乙方义务”。
该条有十二款。
第一个问题是本条第六款的约定,该款是针对海上货物运输货运代理业务而特别设计,条款内容参考了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八条的规定。
在法律层面而言,实际托运人要求下,货运代理人必须执行交单义务,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这是许多案例已经证明了的。
当然,如何确定实际托运人,委托人是同行还是契约托运人或者是转委托而来,这需要另外根据具体事务而定。
我们设计该款,是希望合同当事人对相关事项预先约定,理解货运代理企业作为受托人向委托人交单是合同法规定的义务,但是在海上货物运输情况下,就要依据司法解释规定,向实际托运人交付提单而不是向委托人交付提单,从而清楚遇到此类情况时应该怎么做,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责任。
第二个问题是本条第九款,货运代理业务中涉及许多单证的交接,但是实务中常常会出现单证丢失,而某些单证丢失后将会直接影响整个运输链能否按计划完成。
许多货运代理合同中没有约定此种情况下应如何处理,以致产生争议,协议双方都要投入很多精力来处理,不但要花费人力、财力,甚至于花费了财力、人力还是不能根本解决。
我们设计此条款目的就是希望把控这方面的风险,因为受托人有交单的义务,但是怎么交、如何交并没有明确规定,我们条款做此约定,当事人也可自行选择是否采用此种方式交接。
第三个问题是本条的第十一款和第十二款的理解,这两款也可视为整个示范协议的特别约定。
整个示范协议的法律主体是委托人和受托人,标的是货运代理事项,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就是货运代理关系。
但是在整个的物流链中,货运代理人和承运人常常会出现混同,而这两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是不同的,那么如何区分这两者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除了我们在示范协议定义中明确本协议就是货运代理关系外,在第^一款中进一步确认在货运代理事项下,货运代理人不承担承运人责任,而对两者的区分则以货运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签发了无船承运人/契约承运人提单、海运单、空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为标准,这也符合法律的规定。
进而在第十二款约定,如果货运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签发了运输单证,作为承运人时,此时该货运代理人作为承运人应该履行承运人义务,也依法可以享有承运人的权利,包括特定情况下的免责和责任限制。
第四条是关于费用结算。
货运代理企业遇到的最普遍的问题就是费用结算。
为此,我们尽量考虑了在货运代理业务费用结算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力求将费用结算的流程罗列清楚,让协议双方明确在费用结算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以使双方正确的履行。
本条款中需要说明的是:一是在货运代理实务中,有单票结算、月结结算、代收代付等各种形式,但是所有形式都离不开一个最基本的要素,就是双方对基本单价的确认。
这是委托人和货运代理企业均需认真对待的基础问题,没有这个基础,协议履行中势必将会产生争议。
第二是在货运代理实务中常会发生一些计划外的费用,这些费用由于是为委托人利益而产生,理论上应该由委托人支付,但是由于委托人并未实际参与货运代理业务,因此该费用是否确实为委托人的利益而必须发生,是一个争议点。
所以我们设计了本条第四款,预先在协议中约定发生计划外产生费用时应该怎么办,用这种办法让委托人核实确认以避免纠纷。
第三是在货运代理实务中,通常是货代先开票然后委托人支付费用,那么委托人届时拖延支付或未支付,同时后续费用又继续产生该如何处理。
为此我们设计了本条第六款,因为〈〈合同法》中规定有先行抗辩权,那么在实务履行中发生此类情况,受托人可以依据协议约定要求委托人先支付费用,而不必考虑要先开发票给对方,按照有约定从约定的原则。
第四是在实务中,因为货运代理可能要预先垫付一些费用,遇到费用纠纷时,委托人常常会要求货运代理先证明此等费用已经实际支付,此时货运代理要全力去证明,但是有些终究无法证明,由此就会产生争议。
因此我们在协议中特别约定,此种情况下,应支付费用的委托人不能以此抗辩,以减少这种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