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返利模式案例
按一定销量返点法律案例(3篇)

第1篇案情简介: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科技”)是一家专注于智能家居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其生产的智能门锁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口碑。
YY电商平台(以下简称“YY平台”)作为一家综合性电商平台,在2019年开始销售XX科技的智能门锁。
然而,XX科技发现,YY平台在销售过程中,通过设置虚假销量和提供高额返点的方式,诱导消费者购买,从而损害了XX科技的合法权益。
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YY平台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以及其提供高额返点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YY平台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本案中,YY平台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虚假宣传:YY平台通过技术手段,人为制造虚假销量,误导消费者,使其误认为XX科技的智能门锁销量极高,从而增加消费者购买意愿。
2. 高额返点:YY平台以高额返点为诱饵,吸引消费者购买其销售的XX科技智能门锁,从而损害了XX科技的正常销售渠道和利益。
3. 搭售:YY平台在销售XX科技智能门锁的同时,强制搭售其他商品,迫使消费者不得不购买,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以上行为,XX科技认为YY平台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二、高额返点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关于高额返点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但在本案中,法院认为,高额返点具有以下特点:1. 误导性:高额返点容易误导消费者,使其误认为购买该商品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从而促使消费者购买。
2. 排他性:高额返点可能导致消费者只关注返点金额,而忽视商品本身的质量和性能,从而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 不正当竞争:高额返点可能导致市场竞争秩序混乱,损害消费者利益,具有不正当竞争的性质。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YY平台提供高额返点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一个卖鸡蛋的利用加倍返钱模式,让顾客欲罢不能,轻松月赚30万!

一个卖鸡蛋的利用加倍返钱模式,让顾客欲罢不能,轻松月赚30万!什么是加倍返钱模式?假设你的A产品原价销售,但是全额返还B产品的无门槛消费金额,这就相当于用一次的钱当两次的花,达到加倍返还的效果。
看不懂的可以先看下这个方案主张:1、顾客花200元购买孕妇装,返200元在卡内,等宝宝出生后,今后可以购买宝宝用品;2、如果今后他再来购买宝宝用品花完了卡里的钱,你再送他一张200元的返钱卡,你说,只要购满800元,这个200元的卡又可以激活领现金了!如此一来,又形成了一个连环锁!孕妇装在这个方案里就相当于是个引流产品。
现在如果是你要购买孕妇装,一家店里是花两百块钱买孕妇装,其他什么优惠都没有;另外一家店也是花两百块钱买孕妇装,但是可以返你两百块钱,用来购买宝宝用品,那你会选择购买那家店的孕妇装?答案肯定是后者。
其实呢,这就是一个巧妙的引流和后端锁定消费的策略,如果孕妇装的成本是八十块钱,那么就相当于用八十块钱的成本锁定了一个后端消费的准客户。
并且,在这个宝宝还没有出生之前现金流是在你手上的,当下,你是赚钱的,你相当于用未来付出的引流成本锁定了精准顾客。
为了让你更进一步理解这个模式的操作,我们再来看看这家卖土鸡和鸡蛋的老板的做法;1、原价118元的老年人自动调焦眼镜,现在只要48元;2、而且还赠送50元鸡蛋消费卡;首先,你要买的这款原价118元的老年人自动调焦眼镜优惠价只要48元,还可以送你50元钱的鸡蛋消费券,这个鸡蛋消费券是我们指定的店铺才能使用的。
这其实就是通过眼镜作为引流产品,吸引大量客户到指定店铺去消费。
眼镜的成本就只要10块钱,也就是说一个客户的引流成本就只要10块钱,很划算。
3、客户到指定店铺使用鸡蛋消费券的时候,再送他们50元返钱券,告诉对方,只要今后在该店铺购买土鸡满350元,这50元即可激活领现金!通过眼镜引流,再送鸡蛋把客户关联到你指定消费的店铺,客户把鸡蛋消费券使用完之后,你再用消费满多少可以激活50元现金的形式,又锁定了你后端卖土鸡的项目。
销售返利系统案例介绍1

• 实现对反利政策的维护/审批日志进行
查询、管理。
·开发统计分析系统
• 实现按经销商的所有相关属性自由组
合成的不同维度进行查询统计分析。 • 实现将各项返利分解还原到帐期、物 料并按物料的所有相关属性自由组合 成的不同维度进行查询统计分析。 • 实现返利通知函的自动生成、打印。 • 实现盈利分析所需数据的生成、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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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决方案——按物料还原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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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程
► 案例方案概要
► 案例业务分析 ► 案例解决方案 ► 案例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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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返利自动计算系统
• 实现各返利项目的按帐期限自动计算。 • 实现特殊返利项目、临时性、计划外
返利项目的录入、管理。
• 实现各返利项目的单项查询。 • 实现单项返利项目的综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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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程
► 案例方案概要
► 案例业务分析 ► 案例解决方案 ► 案例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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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业务分析——返利项目分类
同一产品带下按业务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通用返利项 目
年度通用返利政 策中包含的返利 项目。
附加协议返 利项目
针对具体经销商 单独签订的具体 返利项目。
► 案例业务分析 ► 案例解决方案 ► 案例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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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利政策有关的案例

平销返利,即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商业企业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再以进货成本或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则以返还利润等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进销差价损失。
在实践中,部分生产企业赠送实物或商业企业进销此类实物不开发票、不记账,以此达到偷税的目的。
平销行为不仅造成地区间增值税收入非正常转移,而且造成了税收流失。
为了规范企业的平销返利行为,国家先后出台若干政策进行约束。
本文以实例形式就企业如何正确处理两类平销返利,即现金返利与实物返利的财税问题进行解析。
现金返利的实务处理例:甲公司为某商场的商品供应商,每期期末,按商场销售本公司商品金额的5%进行平销返利。
2009年11月,商场共销售甲公司商品金额234万元,按约定收到返利11.7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商场收取的返还收入,应按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侓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平销返利活动中,商场从供应商手里收取上述返还资金,其实并不是销售收入,而是对进销差价损失的补偿,也可以理解为对购进成本价的让步,自然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综上可见,对于商场向供应商收取的返还资金,商场不出具发票,而应由供应商出具红字专用发票。
1.商场的财税处理。
2009年11月末,商场应暂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进行会计处理(单位:万元,下同):借:银行存款 11.7贷:主营业务成本 1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同时,商场在当期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第21行“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栏作进项税额转出申报。
销售返利政策案例分析ppt课件

3、根据不同营销阶段调整返利侧重点。因为A药 企的三个主打品种分别处于不同的营销阶段: “仲景胃灵丸”作为新品上市重点推广;“宝宝一贴 灵” 作为市场覆盖的二次普及;“珍菊降压片”作 为普药重点放在销量的再次提升上,所以三者的 返利力度是完全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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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利的基本目的
1、以促进阶段性目标达成为目的。A药企的“进度返利” 就是为了促成经销商按时完成每季度的销售任务;这样有 利于市场拓展前期的快速铺货、渠道覆盖以及分销网络的 建设;有利于将年度的大目标化小,化整为零,增强经销 商完成年度目标的信心。 2、以提升整体销量或销售额为目的。激励、刺激经销商 多卖产品,把产品的销量尽量做大,从而提升产品整体的 销量或销额是返利最主要的目的。这也是返利为什么总是 与销量或销售额挂钩(经销商随着销量或销售额的提升而 享受更高比例的返利)的根本原因。比如A 药企的年度返 利就是在进度返利的基础上对于经销商一年销售工作的肯 定和奖赏。
销售返利政策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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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返利是厂家激励经销商的一种方式, 也是调动客户销售热情的一种手段。本文 以北京某制药企业(下文简称A药企)的返 利协议为例,详细介绍返利该企业返利政 策、返利目的、返利形式、返利注意事项 和返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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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利协议(原文)
本文引用了该药企销售返利协议中的部分 原文,一共分为销售进度返利政策、年度 总量返利政策、及时回款返利政策、产品 专卖返利政策和新产品推广返利政策这五 项
1、每批及时结清货款的经销商,按月享受当月 回款总额0.5%的及时回款返利;连续180天无应收 帐款的经销商,享受180天回款总额1%的回款返 利;全年无应收帐款的经销商,除以上两项之外, 另外享受年度销售总量0.5%的回款返利; 2、以上返利为累加返利,经销商可重复享受;但 如出现一次拖欠货款行为即取消所有回款返利; 3、返利金额作为组织经销商参加高级学习培训 班的费用投入;
按一定销量返点法律案例(3篇)

第1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销售返点作为一种促销手段在商业活动中日益普遍。
然而,销售返点在实施过程中往往存在诸多法律问题,如返点比例、返点条件、返点期限等。
本文将通过一个按一定销量返点的法律案例,分析销售返点在法律层面上的相关问题,为相关企业提供借鉴和参考。
二、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销售的企业,乙公司是一家手机生产厂商。
为扩大市场份额,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销售合作协议》,约定甲公司负责乙公司手机在当地的销售,乙公司按甲公司实际销售数量的一定比例给予返点。
协议中明确了返点比例、返点条件、返点期限等条款。
三、案例经过1. 协议履行期间,甲公司积极推广乙公司手机,取得了良好的销售业绩。
然而,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返点,导致甲公司经济损失严重。
2. 甲公司多次与乙公司协商,要求乙公司支付返点,但乙公司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
3. 甲公司遂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支付返点。
四、法院判决1. 法院审理认为,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销售合作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2. 法院认为,返点是甲公司销售乙公司手机的重要促销手段,对甲公司扩大市场份额具有重要意义。
乙公司作为生产厂商,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返点。
3. 法院判决乙公司支付甲公司返点,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五、案例分析1. 销售返点合同的法律性质销售返点合同属于无名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2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参照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等有类似规定的合同处理。
2. 销售返点合同的主要内容(1)返点比例:返点比例是销售返点合同的核心内容,应当明确约定返点比例的具体数值。
(2)返点条件:返点条件包括销售数量、销售区域、销售时间等,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3)返点期限:返点期限是指乙公司支付返点的具体时间,应当明确约定。
(4)违约责任:约定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3. 销售返点合同的法律风险(1)返点比例过高:返点比例过高可能导致乙公司亏损,从而拒绝支付返点。
销售返利中国会计司案例

销售返利案例:
甲上市公司为供货方,销售钉枪,单支钉枪销售返利100元。
假设返利100元不含税税,为了好计算。
销售商利用返利兑换甲公司的产品,限期不兑换,返利则作废。
甲上市公司关于返利的账务处理采取,季末根据返利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收入”,贷记“合同负债—合同返利”,当销售商兑换时则做相反分录。
在这个案例中,甲上市公司每个季度末根据销售商的返利金额进行账务处理。
当销售商利用返利兑换产品时,公司会做相反的账务处理。
这种处理方式符合中国的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还没有实际发生的“返利”,《税法》是不认可的,所以这5万对应的销项税额不能冲减。
因此,虽然公司在账务处理中冲减了主营业务收入,但实际上这并不影响公司的税负。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查阅相关网站。
企业返利方案案例

企业返利方案案例咱们企业为了感谢各位小伙伴(客户、合作伙伴啥的,看具体企业面向对象)一直以来的支持,特别制定了这个超酷的返利方案。
一、适用对象。
这个返利方案适用于所有在[具体时间段]内与我们企业有合作或者购买我们产品的朋友。
不管你是刚和我们牵手的新伙伴,还是一直不离不弃的老伙计,都能享受到哦。
二、返利形式。
1. 现金返利。
这就像天上掉馅饼,直接给你真金白银。
比如说,如果你在一个季度内购买我们的产品达到[X]元,我们就会给你购买金额的[X]%作为现金返利。
打个比方,你买了10000元的货,按照5%的返利比例,那就是500元现金直接打到你的账户上。
这钱你可以拿去买杯咖啡犒劳自己,或者再投资点啥的,随你高兴。
2. 产品返利。
如果你觉得现金不够刺激,那产品返利也很棒。
当你达到一定的购买量或者合作规模,我们就会免费送你我们的热门产品。
就像你喜欢我们的小电器,要是你这半年的合作金额达到[具体金额],我们就送你一个价值[X]元的高级小电器,让你免费体验我们的新品,这多划算呀,相当于你买东西还能“买一送一”呢。
3. 折扣返利。
还有折扣返利哦。
如果你是那种长期合作的大客户,我们会给你一个专属的折扣码。
以后你再购买我们的产品,直接享受额外的[X]折优惠。
这就像是你有了一张长期有效的优惠通行证,每次购物都能省钱,简直爽歪歪。
三、返利计算周期。
1. 对于小型客户或者单次购买者,我们以季度为计算周期。
就像每三个月总结一次你的“战果”,看看你符不符合返利标准。
这样大家都比较好算,也方便我们及时给你返利。
2. 对于那些大型的合作伙伴或者大客户,我们可以按照半年或者一年来计算。
毕竟你们的业务量比较大,时间长一点计算起来更能体现出整体的合作成果。
四、返利发放方式。
1. 现金返利的话,我们会在计算周期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直接转账到你和我们企业合作时登记的银行账户。
就像快递一样,准时把钱送到你的账户里。
2. 产品返利,我们会在确定返利后的7个工作日内,和你核对收货地址,然后像送礼物一样把产品寄到你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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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行业销售返利现象分析
目前一些医药生产企业为扩大产品市场,采取向经销商或零售商返还部分利润或实物,由经销商或零售商以平价或低于市场价销售其产品,这种行为业内称为“销售返利”。
在销售返利中,医药行业利用医院是免税单位的巨大便利,通过返还利润或实物的隐蔽形式,大肆隐瞒企业利润偷逃税款,造成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并引发行业腐败,这已成为当前加强税收征管和治理行业腐败的一大热点问题。
专家介绍,
作为渠道促销的一种很重要的手段,销售返利在医药行业的市场营销中应用很普遍。
为了鼓励渠道商多进货,维系经销商的忠诚度,很多医药企业都会给代理商或经销商承诺一定的现金返利、广告返利或实物返利等,企业往往也都会将返利点数计入市场营销费用或销售成本,而销售返利实际就是企业销售利润的一部分。
在医药生产企业,生产商为了偷逃企业所得税,通过虚开大量的劳务费用发票或是购买假发票,虚增企业销售成本,降低应税利润,造成少交企业所得税。
南昌市国税稽查局曾经对一医药生产企业近年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该企业两年半发生销售收入2.26亿元,在销售费用中虚列的劳务费用发票高达603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明确,在流通环节,从1997年1月1日起,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
但是,大量的医药经销企业从生产商获得的销售返利都不在帐上反映,直接进入了企业自己的“小金库”,而支付给医院的返利却通过“更正价格单”、“红字发票”或“白条”直接冲减销售收入,偷逃进项或销项增值税。
企业的返利都以“回扣”和佣金等形式返还给了医院或医生个人腰包,引发行业腐败。
据业内人士透露,一种新药的生产,成本一般在2至3元的药品,经过药品监督部门的定价,价格就达10至20元左右。
企业给予医院的返利一般要占药品销售收入的23%左右,其中,15%是以医院的名义收取,8%是以医生个人的名义收取。
但医院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属税务机关检查的范围,个人所得又较隐蔽,因此所得税又偷逃了,造成税收流失较大。
据税务部门介绍,当前销售返利偷逃税收存在三大难点:一、企业收取返利记入“帐外帐”。
有不少医药企业往往以接受福利品、广告服务费、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或货币等形式收取销售返利。
这些企业对接受的物质、或是货币的使用,均走“账外账”,未作进项税额转出,造成库存商品账实严重不符,经营情况失真。
虽然可以从企业
出现零申报、负申报或低税负申报发现问题,但”账外账“企业一般藏匿较隐蔽,税务人员取证困难,因稽查证据不足,企业偷税难以定论。
二、不能对医院进行税务检查。
因目前医院还是属于免税行业,不在税务检查范围内,对于医院是否接受了医药企业的销售返利,以及接受了多少销售返利,成为税务稽查取证的一个盲点,医药企业正是利用这项税收优惠瞒报收入,用销售返利大量冲减”销售收入“,偷逃增值税。
三、劳务发票开具混乱和假发票泛滥。
由于有些发票管理部门劳务发票管理不规范,甚至开具发票混乱,为某些医药企业虚列成本,偷逃所得税,提供了可乘之机。
另一个就是利用假发票冲抵销售返利,有些医药生产企业大肆购买假发票,来平衡企业为支付返利所发生的费用,这为税务稽查人员辨别发票内容开具的真实性和发票本身的真实性增加了难题。
销售返利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导致国家大量税款流失,而税务部门稽查又存在诸多难点,专家认为,加强对销售返利税收管理,必须多管齐下,严格申报征收,从源头上予以监管防范。
第一,严把申报征收关。
税务部门在稽查医药生产企业时要密切注意企业的经营情况、税源变化情况,认真审核零申报、负申报和低税负申报情况,认真审核企业的进项抵扣发票,看是否有接受返利未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
第二,税务部门平时要严把纳税评估关。
应充分发挥微机的评税作用,针对返利的不同情况,认真评析企业财务报表及附列资料的相关财务指标,找准疑点后,再顺藤摸瓜,通过调查、取证及实地检查,进一步发现问题。
第三,严把税收检查关。
税务部门要通过申报征收岗位和纳税评估岗位传递的有关企业销售返利的信息和资料,加大检查的力度。
第四,严把处罚关。
税务部门应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加大对偷逃税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于销售返利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经多次检查,屡纠不改的企业,应严惩重罚,以罚促管。
第五,严把发票管理关。
加强发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开具劳务发票的管理,劳务发票开具的用途、金额以及真实性要严加审核。
打击制假、售假发票,整顿税收秩序,堵塞偷税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