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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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投资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公司投资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决策水平,有效降低投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按照“二级母子公司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取向,XX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的母公司将成为集团的投资中心.第三条投资具体分为内部投资和对外投资.内部投资是指新建工程项目投资、购置固定资产投资、技改投资、集体福利投资如:职工浴室、餐厅等、职工文化设施投资等.对外投资是指以资产或现金与其他企业包括境外企业合资、合作、联营的投资以及购入股票、债券等的投资.第四条集团公司各项投资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即每项投资从立项、可行性研究、市场考查资料调研、最终投资项目的确立和实施,均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建立相应的项目责任制,严格选派项目责任人,并明确其权利,实行跟踪指导、监督和考核.第五条集团公司投资管理的具体业务部门是战略发展部,并由财务部、审计部协调配合,必要时应征询集团内外专家的意见.战略发展部负责对内部和外部投资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并提出初审意见.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其控股或相对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章投资管理权限第七条集团公司本部的内部单项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由总裁主持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单项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及所有对外投资,均由集团公司董事会作出决定.第八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单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可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作出决定,并在实施前报集团公司备案;单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内部投资及所有对外投资均须先报集团公司审核,根据批复意见,由集团公司派往该公司的董事或股权代表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表决确定.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单项投资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或授权总经理决定,并在实施前报集团公司备案;单项投资额在5万元以上的内部投资及所有对外投资均须先报集团公司审核,根据批复意见,由集团公司派往该公司的董事执行董事或股权代表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表决确定.第十条单项固定资产处置的权限与上述单项投资管理权限相同.第十一条各公司的投资项目应本着“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一个完整的项目以分拆或其他变相方式上报.第四章投资活动报批程序第十二条各公司每年年初应制定当年投资计划,计划力求客观、全面、完整,集中上报集团公司审核.新增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办”的原则,另行单独上报集团公司审核.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本部单独投资额在总裁权限范围内的,由总裁主持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付诸实施;需报请董事会研究决定的,先由总裁组织有关人员拟定投资方案,提交董事会,待董事会研究后形成决议,由总裁组织实施.第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活动报批程序:一总经理作出投资立项意见;二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拟定投资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按照投资管理权限,不需上报集团公司审核的,提交董事会或董事长决定,具体实施前报集团公司备案;四按照投资管理权限,需上报审核的,应报集团公司主管业务部门审核;五公司根据批复意见,提交董事会或董事会投资审议委员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作出最终决定;六总经理组织实施.第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活动报批程序:(一)总经理作出投资立项意见;(二)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拟定投资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按照投资管理权限,不需上报集团公司审核的,提交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或授权总经理主持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具体实施前报集团公司备案;四按照投资管理权限,需上报审核的,应报集团公司主管业务部门审核;五公司根据批复意见,提交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作出最终决定;六总经理组织实施.第十六条集团公司业务审核程序:一属于新建、技改项目,先报战略发展部,战略发展部对项目的工艺、技术、市场等进行可行性论证后提出初审意见,转财务部;二财务部根据集团整体投资实力及必要性等提出是否投资的意见;三报请总裁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四批复.第十七条投资活动的上报与审批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如遇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灵活多样的便利报批方式,但在事后应补足相关手续.第十八条投资项目实施,其实际投资额原则上不得突破原审批预算,如因特殊情况超预算5%以上的,需上报集团公司另行审批.第四章申报材料内容第十九条各公司上报审批的新建、技改项目均需附有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十条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市场分析和预测;二设计方案及生产规模;三工艺技术方案;四原料、辅助材料供应;五建设条件及建设场地方案;六公用工程、辅助设施、节能及环保;七安全卫生、消防及劳动定员;八项目实施规划;九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十风险评估;十一经济效益分析.第二十一条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现状和改造的必要性;二调研情况;三工程方案比选、设备选型及所选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参数;四工程方案和工艺布置流程图;五总投资预算和预算明细表;六投资前后生产成本计算比较;七投资前后产量、质量比较;八风险评估;九投资回收期;十经济效益估算.第二十二条对外投资及购置固定资产至少应包括投资意图及必要性,投资额、风险评估、效益测算、资金筹措等基本内容.第五章工作考核与责任第二十三条各投资项目报批、预算执行情况由审计部负责检查与考核.第二十四条在各自权限范围内的投资未按相关程序研究,自作主张决定的,按投资额的5%对总经理予以惩罚.第二十五条在各自权限范围外,未按相关程序报批的,按投资额的10%对总经理予以惩罚.第二十六条超预算支出未按上述规定报批的,按超支额的30%对总经理予以惩罚.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所称“以下”都含本数;“以上”都不含本数.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战略发展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投资管理制度附表新建项目申请表技术改造项目申请表购置固定资产申请表。

集团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投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集团的投资行为,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促进资金的有效利用和收益最大化,特制定本集团投资管理制度。

二、投资决策1. 投资决策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并遵循商业道德和公司治理原则。

2. 投资决策应基于相关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回报率。

3. 投资决策应充分考虑集团整体战略和资源配置,确保投资与集团业务的协同效应。

三、投资流程1. 投资申请:投资项目的发起人应提交投资申请,包括项目背景、市场分析、预期收益等信息,并经过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

2. 项目评估:根据投资申请,进行项目评估,包括市场评估、技术评估、财务评估等,以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

3. 投资决策:根据项目评估结果,进行投资决策,包括投资金额、投资方式、投资时机等的确定,并需经过集团领导层审批。

4. 合同签订:投资决策通过后,双方应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投资项目的具体要求。

5. 投资执行:按照合同内容和相关约定,执行投资项目,确保项目进展顺利,并及时报告投资进展情况。

6. 监督与评估: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投资项目按计划进行,并实施风险管理和问题解决措施。

7. 投资退出:根据投资项目的回报情况和市场变化,决定是否进行投资退出或继续投资,并按照相关流程执行。

四、风险管理1. 在项目评估阶段,应对潜在风险进行认真评估和规避,确保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回报率。

2. 在投资执行阶段,应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对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3. 在投资退出阶段,应根据市场情况和投资回报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和决策,确保资金的最大化回收。

五、信息披露1. 集团应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投资信息,确保投资者对于投资项目有充分的了解。

2. 投资项目的信息披露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绩效评估1. 针对投资项目,应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包括财务绩效、市场绩效等,以便为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一、综述集团公司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其经营规模和业务内容都比较复杂。

在实际运作过程中,需要采取适当的投资管理制度来保障其中的经济利益。

本文就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展开分析,以期为广大集团公司提供参考。

二、制度制定目的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加强对企业投资活动的控制,提高投资收益率,降低风险等级,促进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投资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部所有的投资项目,包括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

所有投资项目,必须遵循本制度的规定执行,确保投资过程的规范化、规范。

四、投资审批程序集团公司所有的投资项目,必须经过审批程序方可实施。

具体的审批程序如下:1. 提出申请:投资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提交完整的项目申请书,明确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的投资规模、项目的投资收益预测、项目的风险分析等内容。

2. 审批:由投资部门进行项目审批。

审批时需从项目的合法性、风险评估、投资收益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3. 投决定:审批过程结束后,根据评估得分,确定是否通过投资决策。

4. 合同签订:通过投资决策的项目需经过尽职调查,以及谈判和合同签订等过程。

5. 跟踪审查: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投资部门需要进行跟踪审查以确保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

五、投资收益计算1. 投资收益:所得税后的净收入减去投资成本,即为投资收益。

其中,所得税后的净收入包括销售收入、资产处置收入、投资收益等。

2. 投资成本:包括现金投资、非现金投资、债务融资等。

3. 投资回报率:指投资收益与投资成本之比。

六、风险控制1. 定期风险分析:定期评估和分析项目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措施。

2. 投资组合:通过合理的投资组合来降低整体的风险。

3. 投资限额:设定适当的投资限额,以控制投资风险。

4. 充分的财务分析:在项目决策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财务分析的结果,以确保项目实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七、投资报告1. 投资部门应定期向董事会提交投资情况报告。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随着现代商业环境日趋多元化和复杂化,商贸企业的投资管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管理投资活动,提高投资回报率,集团公司应建立科学且合理的投资管理制度。

本文将深入探讨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详细分析其内容和构建要点,并对其未来的影响进行预测。

一、背景信息及重要性1.1 背景信息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加快,商贸企业的投资活动日益频繁。

然而,由于投资市场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商贸企业在投资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的风险和挑战。

为了规避风险、提高投资效益,集团公司迫切需要制定科学的投资管理制度。

1.2 重要性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制定不仅可以帮助公司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回报率,还可以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增强公司的投资决策能力,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

投资管理制度的健全不仅关系到集团公司的长远发展,也对整个商贸行业的稳定运行起到重要作用。

二、投资管理制度内容2.1 投资决策流程投资决策是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这一方面,公司应制定明确的投资决策流程,明确投资策略和目标,建立层级制度,明确投资决策的权限与责任。

同时,还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收集与分析机制,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2 风险评估和控制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中应加强投资风险的评估和控制。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模型,对投资项目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等进行全面评估,以便做出科学的投资决策。

同时,公司应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确保投资风险的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2.3 绩效评估与提升投资绩效的评估与提升也是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评估体系,对投资项目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同时,公司还应制定绩效提升措施,通过持续改进和优化投资流程,提高投资绩效和回报率。

2.4 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为了规范投资行为,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中应加强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集团公司投资收益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收益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收益管理制度一、前言投资收益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集团公司投资收益管理,保障公司投资回报率,推进公司的发展以及提高公司利润水平而制定的制度标准。

二、目的该制度制订的目的是:1.保障公司的投资获得最大化的回报率,确保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2.规范集团公司投资收益,保管相关信息,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

3.保证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涉及投资收益的业务场景,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房地产投资、金融投资、产权交易等。

四、投资决策程序1.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制定公司投资规划,并建立长期的、稳定的投资计划。

2.评估投资的风险及其回报率,并确定可接受的投资风险水平。

3.确定投资金额及投资方式,选择合适的投资对象,进行谈判并签订相关的合同协议。

4.投资项目实施之前,必须进行经济性评估,并拟定详细的投资方案和投资预算。

5.所有关键结果和一级风险都应编制并通过公司内部评审委员会审批。

6.针对集团公司的代表,应在采用投资方案之前获得真实且充分的地规划建设情报报告(DPR)。

7.针对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融合项目,应在项目达到内部标准之前对其进行监控和数据分析,确保其顺利推进。

五、投资管理程序1.建立投资计划,包括预算、期限、风险及投资回报率等。

2.建立投资档案,记录相关的投资信息,监督投资进程。

3.建立投资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投资情况,并分析投资风险以及回报情况。

4.根据投资管理的需求和要求,建立相关策略和指引,确保投资决策及日常管理流程符合流程要求。

5.确保投资回报保持稳定,尽可能地减少投资风险。

6.监督投资流程,定期检查投资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及时纠正不合规行为。

7.对不合理或有风险性的投资行为,应在第一时间收回投资并修正错误。

六、投资收益的分配1.集团公司收益分配应按照股权比例进行,不得与投资项目本身存在的财务状况挂钩。

2.投资回报率应考虑到投资期限、实际回报额以及与管理成本相关的业绩等方面。

集团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整体战略管控能力,贯彻价值思维理念,提高投资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建立科学高效投资管理机制,实现集团战略目标,促进集团可持续、科学发展,根据《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XX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XX省省属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暂行)》等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集团实际控制的各级子企业(以下简称“所属公司")O第三条本制度中所称投资是集团及所属公司为获得未来投资收益,以现有资金或有价资本投入,形成资产或权益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集团及所属公司在境内从事的建设类及更新改造类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含PPP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及无形资产投资。

非建设类及非更新改造类的固定资产投资、科技类投资、上市类投资、金融类投资参照其他相关制度(办法)执行。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重大投资项目是指集团及所属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由集团董事会研究决定的投资项目。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主业是指由集团发展战略和规划确定并经XX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确认公布的集团主要经营业务,非主业是指主业以外的其他经营业务。

第六条集团投资管理实行三级主体分级管理模式,即集团,集团所属二级公司(包括股权关系和管理关系为二级管理的公司),项目单位(执行和实施具体投资行为的所属各级公司),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履行投资管理及决策程序。

集团所属二级公司负责向集团上报本级及所属公司的投资决策请示工作。

第七条投资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投资活动必须遵循科学、客观、规范、效益的原则,建立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的决策机制。

(二)投资管理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决策主体明确、内容明晰、程序规范。

(三)投资项目需符合下列要求: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2.符合集团战略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及资源优化配置要求,聚焦主业,体现集团整体价值思维理念,有助于集团可持续发展。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一、背景及目的为了保障集团公司的投资行为的合规性与稳健性,规范投资活动,减少投资风险、保障企业利益。

特制定本投资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的所有投资活动。

三、投资决策的程序1. 投资决策的种类•我司内部投资决策•合资决策•外部投资决策2. 投资决策的程序1.审核前期工作在任何投资决策之前,必须进行各方面的风险评估和投资环境分析,以确保投资的可行性和稳健性。

2.决策委员会的设立设立一个由总经理、财务和法务部门的成员组成的决策委员会,以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投资建议的提交投资建议书必须经过审批委员会审批并且批准。

4.投资决策的返回在委员会通过决策后,必须签署一份投资决策书,以保持决策的文件化和流程化,以便日后的监督和审查。

5.投资后的管理对于所有的投资,必须制定一个管理计划,以便监督和审查每个投资的进展情况,包括盈利情况和风险评估。

四、投资风险控制1.投资风险预测在所有的投资决策中,必须对潜在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和预测,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2.投资风险管理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以确保我们资金的安全和我们的利益。

3.投资风险审计每个投资都必须进行定期的审计,以确保本制度能在投资后的所有实施过程中得到有效的实施。

五、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之前的投资决策不受影响。

2.如果因法律法规的变化或其他变化,这些制度需要进行调整,可以通过决策委员会进行调整或修订。

3.每一个投资或决策都需要经过公司的总经理、法务、财务等各部门的审批并签字认可。

4.对于公司未经批准或未符合本制度要求的投资,责任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六、结论健全的投资管理制度将为公司的投资决策提供明确的指导和结构,有助于降低投资风险、保护公司利益、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是建设总体合规的公司的重要一环。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投资已成为企业获取收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规范和优化集团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风险控制能力,本公司特制定了本《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目的与适用范围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集团公司投资管理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职责,确保投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具备投资决策权的岗位和相关人员。

三、基本原则1. 法律合规原则集团公司的投资行为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合法合规的投资利益。

2. 风险控制原则集团公司在进行投资时,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风险。

3. 效益最大化原则集团公司的投资决策应以提高利润和价值为目标,追求效益的最大化。

4. 职责明确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和投资相关人员应清楚了解自己的职责和权限,并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工作。

四、投资流程1. 投资策略制定集团公司应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市场环境,制定投资战略和规划,以明确投资方向和目标。

2. 投资项目筛选在制定投资计划时,集团公司应根据投资策略,对潜在投资项目进行详细的调研和评估,筛选出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和风险可控的项目。

3. 投资决策根据投资项目的评估结果和风险分析,集团公司应召开投资决策会议,经过讨论和决策,确定是否进行投资,并制定详细的投资方案。

4. 投资实施一旦投资决策通过,集团公司应组织实施投资方案,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并及时跟踪和监督投资进展。

5. 投资评估与收益分析集团公司应对已投资项目进行定期评估和收益分析,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以确保投资的效益最大化。

六、风险管理1. 风险识别与评估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对投资项目的各类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2. 风险控制与监测集团公司应通过建立风险控制措施和监测机制,对投资项目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和监测,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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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规范XX公司投资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决策水
平,有效降低投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二级母子公司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取向,XX公司
作为集团公司的母公司将成为集团的投资中心。

第三条投资具体分为内部投资和对外投资。

内部投资是指新建工程(项目)投资、购置固定资产投资、技改投资、集体福利投资(如:职工浴室、餐厅等)、职工文化设施投资等。

对外投资是指以资产或现金和其他企业(包括境外企业)合资、合作、联营的投资以及购入股票、债券等的投资。

第四条集团公司各项投资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即每项投资从立项、可行性研究、市场考查资料调研、最终投资项目的确立和实施,均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建立相应的项目责任制,严格选派项目责任人,且明确其权利,实行跟踪指导、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集团公司投资管理的具体业务部门是战略发展部,且由财务部、审计部协调配合,必要时应征询集团内外专家的意见。

战略发展部负责对内部和外部投资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且提出初审意见。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其控股或相对控股的股份
XX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投资管理权限
第七条集团公司本部的内部单项投资额于100 万元以下的,由总裁主
持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单项投资额于100 万元之上的及所有对外投资,均由集团公司董事会作出决定。

第八条股份XX公司的内部单项投资额于50万元以下的,可由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作出决定,且于实施前报集团公司备案;单项投资额于50 万元之上的内部投资及所有对外投资均须先报集团公司审核,根据批复意见,由集团公司派往该公司的董事或股权代表于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表决确定。

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单项投资额于5万元以下的,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或授权总经理决定,且于实施前报集团公司备案;单项投资额于5 万元之上的内部投资及所有对外投资均须先报集团公司审核,根据批复意见,由集团公司派往该公司的董事(执行董事)或股权代表于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表决确定。

第十条单项固定资产处置的权限和上述单项投资管理权限相同。

第十壹条各公司的投资项目应本着“壹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壹个完整的项目以分拆或其他变相方式上报。

第四章投资活动报批程序
第十二条各公司每年年初应制定当年投资计划,计划力求客观、全面、完整,集中上报集团公司审核。

新增投资项目实行“壹事壹办” 的原则,另行单独上报集团公司审核。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本部单独投资额于总裁权限范围内的,由总裁主持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且付诸实施;需报请董事会研究决定的,先由总裁组织有关人员拟定投资方案,提交董事会,待董事会研究后形成决议,由总裁组
织实施。

第十四条股份XX 公司投资活动报批程序:
(壹)总经理作出投资立项意见;
(二)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拟定投资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方案;
(三)按照投资管理权限,不需上报集团公司审核的,提交董事会或董事长决定,具体实施前报集团公司备案;
(四)按照投资管理权限,需上报审核的,应报集团公司主管业务部门审核;
(五)公司根据批复意见,提交董事会(或董事会投资审议委员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作出最终决定;
(六)总经理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活动报批程序:
(一)总经理作出投资立项意见;
(二)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拟定投资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方案;
(三)按照投资管理权限,不需上报集团公司审核的,提交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或授权总经理主持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具体实施前报集团公司备案;
四)按照投资管理权限,需上报审核的,应报集团公司主管业
务部门审核;
(五)公司根据批复意见,提交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作出最终决定;
(六)总经理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业务审核程序:(壹)属于新建、技改项目,先报战
略发展部,战略发展部对项目的工艺、技术、市场等进行可行性论证后提出初审意见,转财务部;
(二)财务部根据集团整体投资实力及必要性等提出是否投资的意见;
(三)报请总裁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四)批复。

第十七条投资活动的上报和审批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如遇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灵活多样的便利报批方式,但于事后应补足关联手续。

第十八条投资项目实施,其实际投资额原则上不得突破原审批预算,如因特殊情况超预算5% 之上的,需上报集团公司另行审批。

第四章申报材料内容
第十九条各公司上报审批的新建、技改项目均需附有可行性研究方案。

第二十条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壹)市场分析和预测;
(二)设计方案及生产规模;
(三)工艺技术方案;
(四)原料、辅助材料供应;
(五)建设条件及建设场地方案;
(六)公用工程、辅助设施、节能及环保;
(七)安全卫生、消防及劳动定员;
(八)项目实施规划;
(九)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十)风险评估;
(十壹)经济效益分析。

第二十壹条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壹)现状和改造的必要性;
(二)调研情况;
(三)工程方案比选、设备选型及所选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参数;
(四)工程方案和工艺布置流程图;
(五)总投资预算和预算明细表;
(六)投资前后生产成本计算比较;
(七)投资前后产量、质量比较;
(八)风险评估;
(九)投资回收期;
(十)经济效益估算。

第二十二条对外投资及购置固定资产至少应包括投资意图及必
要性,投资额、风险评估、效益测算、资金筹措等基本内容。

第五章工作考核和责任
第二十三条各投资项目报批、预算执行情况由审计部负责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四条于各自权限范围内的投资未按关联程序研究,自作主张决定的,按投资额的5%对总经理予以惩罚。

第二十五条于各自权限范围外,未按关联程序报批的,按投资额的10%对总经理予以惩罚。

第二十六条超预算支出未按上述规定报批的,按超支额的30%对总经理
予以惩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所称“以下”均含本数;“之上”均不含本数。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战略发展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投资管理制度附表
新建项目申请表
项目投资进度计划:
效益测算
及风险分析:
申请公司意见:
(单位签章)
经理签字:
年月日
战略发展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章)年月日财务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集团公司意见:
(签章)
年月日
附: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
技术改造项目申请表
集团公司意见:
(签章)
年月日
附: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
购置固定资产申请表
购置用途:
资金筹措:
申请公司意见:
(单位签章)
经理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集团公司意见:
附:购置固定资产的必要性、效益预测等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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