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业绩股票激励制度管理规定
股权激励奖罚制度

股权激励奖罚制度一、目的为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业绩,通过股权激励机制,奖励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员工,同时对违反公司规定或业绩不达标的员工进行处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股权激励计划1. 激励对象: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员工。
2. 激励方式:通过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虚拟股权等形式。
3. 授予条件:员工需满足公司规定的业绩目标、工作年限等条件。
4. 行权/解锁条件:根据公司业绩、个人业绩等设定行权或解锁条件。
四、奖励机制1. 业绩奖励:根据员工对公司业绩的贡献,给予相应的股权激励。
2. 创新奖励:鼓励员工创新,对创新成果显著的员工给予股权奖励。
3. 忠诚奖励:对于长期服务公司并表现优秀的员工,提供股权激励。
五、处罚机制1. 业绩不达标:对于连续两个考核周期内业绩不达标的员工,将暂停其股权激励计划。
2. 违规行为: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或取消其股权激励。
3. 违法行为:对于触犯法律的员工,将立即取消其所有股权激励。
六、股权激励的管理和监督1. 设立股权激励管理委员会,负责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和管理。
2.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细则由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定期审查和更新。
3. 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的透明性和公平性,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绩效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公司绩效股权激励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越来越注重有效管理和激励员工,在提高业绩和激发员工积极性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公司绩效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是一种广泛应用的激励制度,旨在通过激励员工参与公司的股权投资,与公司实现共同成长,达到公司与员工双方共赢的目的。
二、目标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通过股权激励,员工能够与公司实现利益共享,从而更加努力地工作,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促进员工的长期留任。
股权激励制度可以产生长期效应,员工有动力长期留在公司,积累经验和成就。
激励员工的创新能力。
通过股权激励,员工有更大的动力和空间去尝试新的创新方法,创造出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
提高企业整体绩效。
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将带动企业的整体发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三、实施方案1. 设立激励对象首先,公司需要确定受股权激励的对象范围,通常为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员工。
这些人员在公司经营和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通过股权激励可以更好地激励他们,提高他们对公司的忠诚度和积极性。
2. 制定激励计划分配比例:确定每位受激励对象持有公司股权的比例。
激励条件:明确员工需要达到的绩效指标和时间要求才能获得相应的激励股权。
股权来源:确定股权的来源,可以是公司自身股份或额外发行股份。
股权计划期限:规定激励股权的锁定期限和流通期限,以及员工离职时的处理方式。
3. 实施激励计划一旦激励计划制定完毕,公司需要开展相应的工作来确保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应向受激励对象进行详细说明,并与其签订相关的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公司需要建立相应的股权管理机制,包括股权登记、分配、变更等流程,确保激励股权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定期对激励计划进行评估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4. 评估绩效和回报最后,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估机制,通过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来决定激励股权的分配。
同时,公司还需要制定相应的回报机制,确保员工在合适的时候能够获得相应的回报。
股份激励制度_范本

股份激励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股份激励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建立股份激励机制,将公司的长远发展与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形成公司与员工共同分享发展成果的利益共同体,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第四条本制度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注重长期效益,确保公司股份激励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股份激励计划第五条股份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形式的激励。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形式的激励方式。
第六条股份激励计划的实施需遵循以下程序:(一)制定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制定股份激励计划。
(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股份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应当对激励计划进行表决。
(三)实施激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施股份激励计划。
(四)监督与评估:公司监事会对股份激励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并定期对激励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第三章股份激励对象第七条股份激励对象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关键岗位的员工。
第八条激励对象的确定应当基于以下因素:(一)个人绩效: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表现优秀的员工优先考虑。
(二)岗位重要性: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重要性和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程度,关键岗位的员工优先考虑。
(三)发展潜力:根据员工的发展潜力和培养价值,具有潜力的员工优先考虑。
第四章股份激励的分配与考核第九条股份激励的分配应根据公司业绩、个人绩效和岗位重要性等因素确定。
第十条股份激励的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性:确保激励计划对所有激励对象公平公正。
(二)透明性:激励计划的考核标准和流程应当明确,便于员工理解和参与。
股权与股份激励管理制度

股权与股份激励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激励企业员工乐观投身于企业发展并与企业利益紧密相连,营造团队合作氛围,提高员工的工作乐观性和责任感,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全部在职员工。
第三条定义1.股权:指企业全部者的权益,包含普通股权和优先股权。
2.股份:指企业在股份公司法律框架下的股东凭证。
3.激励对象:指在本企业任职的员工。
4.股权激励:指通过优先购买、期权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等方式,将企业股权或股份激励给特定的员工。
第二章股权激励计划第四条计划目标和原则1.充分发挥股权激励对员工乐观性的激发作用,提高公司整体业绩。
2.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股权激励符合员工贡献和风险承当程度。
3.长期激励原则,通过予以股权激励,引导员工与企业深度绑定。
第五条股权激励计划类型1.优先购买权:依据优先购买协议,员工有权以优先价格购买公司发行的股票。
2.期权计划:依据公司业绩和员工贡献情况,授予员工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
3.限制性股票计划:依据员工的岗位和职级,授予员工肯定数量的限制性股票。
第六条管理程序和报备要求1.员工提出股权激励申请后,公司应认真审查,订立合理的激励方案,并报备公司董事会审批。
2.管理程序中应包含员工资格评审、股权数量调配、激励期限、解除限制条件等要求。
3.管理程序应及时报备相关政府部门,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第七条激励期限和解除限制条件1.优先购买权的激励期限一般为3年,员工应在激励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2.期权计划的激励期限一般为5年,员工应在激励期限内行使期权。
3.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解除限制条件一般为3年,员工应在解除限制条件后方可出售所授予的股票。
第八条激励效应和回报方式1.员工获得股权激励后,应当在企业利益与员工个人利益之间保持平衡,并以企业利益为中心。
2.员工在激励期限内,如对企业做出特殊贡献,可依据规定享受相应的回报。
有限公司股份激励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股份激励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激励公司员工积极工作,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工作积极性,公司特制定本股份激励管理制度,旨在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让员工分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实现公司与员工共赢。
二、股份激励对象本股份激励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三、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通过设立股权激励计划,向员工发放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计划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股票期权激励:公司向员工发放股票期权,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以优惠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2. 股票分红激励:公司将按照员工所持股份的比例,向员工支付相应的分红。
3. 股票增值激励:公司将根据员工所持股份的增值情况,向员工支付相应的增值激励。
四、股份激励对象的确定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贡献度和职位等因素,确定哪些员工可以获得股份激励。
公司将定期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给予股份激励。
五、股份激励的管理公司将设立股份激励管理委员会,负责股份激励计划的制定、执行和监督。
管理委员会将定期审议员工的股份激励情况,确保激励计划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六、股份激励的实施公司将在每年年底向符合条件的员工发放股份激励。
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购买公司股票、领取股票分红或者获得股票增值激励。
七、股份激励的效果评估公司将定期评估股份激励计划的实施效果,包括员工的满意度、工作表现和公司的业绩等方面。
根据评估结果,公司将及时调整和优化股份激励计划,以提高激励效果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八、违约处理如果员工在获得股份激励后违反公司规定或者从事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行为,公司将取消其股份激励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股份激励。
九、其他事项本股份激励管理制度如有变更,将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执行。
欢迎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完善股份激励管理制度,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以上就是公司股份激励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所有员工能够积极参与股份激励计划,共同创造更好的未来。
公司股权与股份激励制度

公司股权与股份激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提高员工的工作乐观性和创造力,进一步促进公司的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订立本《公司股权与股份激励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含聘用的全职、兼职、临时员工以及外聘员工,适用于公司自己乐意参加激励计划的员工。
第二章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条制度设立公司设立股权激励计划,通过授予股权的形式嘉奖符合肯定条件的员工,激发员工的乐观性和创造力,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
第四条激励对象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重要为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骨干,包含但不限于高级经理、高级工程师等。
第五条激励方法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采用以下激励方法之一或多种方式结合的形式,并依据员工的具体情况进行量身定制: 1. 购买优先权:激励对象优先享受购买公司股权的权利,可按肯定比例和价格购买公司股权。
2. 赠送股权:公司向激励对象赠送肯定比例的公司股权,作为激励和嘉奖。
3. 期权激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期权,使其有权在将来肯定时间内以商定的价格购买肯定数量的公司股权。
第六条激励条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或多个条件: 1. 具有出色的工作业绩和贡献,对公司发展做出了紧要贡献。
2. 具有稳定的团队和员工管理本领,乐观帮忙和推动团队成长。
3. 具备先进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公司的核心技术、产品或服务有紧要影响力。
4. 对公司产生了紧要的创新和创造性想法,促进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价值提升。
第七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1.公司将依据员工的表现和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并设立激励指标和具体激励方案。
2.激励对象符合激励条件后,公司将向其发放相应的股权激励,具体比例和数量由公司管理层决议。
3.激励对象在获得股权激励后,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享有相应的权益和利润调配。
4.激励对象应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乐观参加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为公司的长期发展贡献力气。
股份激励管理制度

股份激励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激励和留住企业核心员工,提升企业绩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核心员工。
第三条嘉奖形式股份激励以股票等股权形式进行,作为员工的一种附加福利,以鼓舞员工自动乐观工作,推动企业发展。
第二章股权激励方案第四条设立股权激励方案公司将依据企业业绩、员工贡献度和市场竞争情况订立股权激励方案。
该方案涵盖员工持股计划、期权激励计划等。
第五条方案执行条件1.方案执行条件重要包含公司业绩目标、员工岗位层级、服务年限、绩效评估等。
2.公司业绩目标包含公司销售额、利润增长率、市场份额等指标。
3.员工岗位层级依据员工职位级别划分。
4.服务年限要求员工在公司服务满肯定年限后才略参加股权激励。
5.绩效评估以员工工作表现、工作成绩为重要考核指标。
第六条股权发放方式1.股权发放方式包含直接发放股票、优先购买权、期权等。
2.公司将依据员工的贡献度、岗位层级和绩效评估结果,确定股权发放比例。
第七条股权行使条件1.股权行使条件重要包含股权锁定期、行权价格等。
2.股权锁定期要求员工持有股权肯定时间后方能行使。
3.行权价格以发放时股票市场价格为基准。
第八条股权流转和回购1.员工持有的股权可以在规定条件下进行流转,但需经公司批准。
2.公司保存股权回购的权利,并依据需要和员工意愿进行回购。
第三章申请和审批第九条股权激励申请员工在符合方案执行条件后,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股权激励申请。
第十条股权激励审批流程1.人力资源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初步审核。
2.审核通过后,将提交高级管理层审批。
3.最终审批结果由高级管理层决议。
第十一条申请结果通知人力资源部将对申请结果进行书面通知,并向员工解释具体股权激励方案的详情。
第四章其他规定第十二条违反制度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和合同商定进行处理,包含但不限于取消股权激励资格、降低评级、停发奖金等。
业绩分配与股权激励制度

业绩调配与股权激励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企业致力于构建一个公平、激励和有竞争力的工作环境,以提高员工的工作动力和业绩表现。
为了更好地激发员工的乐观性,公司特订立了本规章制度,明确业绩调配和股权激励的相关政策和程序。
二、业绩调配机制1.业绩评估:公司将定期评估员工的工作业绩,考核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个人贡献、团队合作、工作态度和专业本领等方面。
2.业绩调配比例:依据员工的个人绩效和公司绩效指标,订立业绩调配比例,确保业绩调配公平合理。
三、业绩调配方式1.薪资提升:员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将依据个人绩效水平进行相应调整,以嘉奖高绩效员工。
2.奖金激励:凡是取得显著业绩的员工,公司将依据其贡献程度予以额外的奖金激励。
奖金金额由绩效评估结果和公司财务情形综合考虑决议。
3.股权调配:为了激励员工长期发展,并使其与公司的利益紧密相连,公司将依据员工的业绩和贡献,予以肯定比例的股权调配。
四、股权激励制度1.股权调配对象:股权激励重要针对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包含高层管理人员、核心团队成员和紧要岗位员工等。
2.股权调配计划:公司将依据员工的职位、贡献和绩效等因素,设立股权调配计划。
具体的股权调配比例、期限和解禁条件将在计划中认真规定。
3.股权激励方式:公司股权激励重要包含以下几种方式:–期权激励:通过向员工发放期权,使其在将来肯定时间内以商定价格购买公司股份的权利。
–股票嘉奖:公司可以依据员工的贡献予以肯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作为业绩嘉奖和激励措施。
–股份购买计划:公司可以供应特定员工以优惠价格购买公司股份的机会。
4.股权解禁条件:公司将设定股权解禁条件,员工必需依照规定期限和要求满足相关条件,方可获得股权的行使和转让权益。
五、管理与监督1.绩效评估委员会:公司将成立绩效评估委员会,负责订立和执行绩效评估标准,以及审批业绩调配和股权激励计划。
2.监督与申诉机制:员工对于绩效评估或股权激励调配存在异议时,可以向公司管理层提出申诉,并由相关部门对申诉事项进行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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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业绩股票激励制度管理规定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股票激励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 1××××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或“公司”),为了规范公司业绩股票激励制度的管理,根据《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股票激励制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管理办法》或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是公司薪酬制度的组成部分。
1. 2本管理办法是××××实施中长期激励的管理依据,是××××薪酬委员会及其工作小组行使职权的依据,也是监事会实施监督的依据。
1. 3若公司内部其他薪酬管理文件与本管理办法有抵触,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1. 4本管理办法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和激励、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1. 5经董事会通过后,本管理办法长期有效,除非董事会决议终止继续实施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业绩股票激励制度的实施方案2. 1“业绩股票激励制度”实施周期:一年一次。
2. 2激励对象:××××董事、监事和其他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和优秀管理人员。
每年根据本管理办法和公司岗位设置的具体情况,由薪酬委员会确定激励对象的具体岗位,详见《××××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股票激励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为《实施细则》)。
2. 3管理机构:在董事会下设专门的机构——薪酬委员会,负责对公司业绩股票激励制度的管理与实施,薪酬委员会主要由独立董事和监事组成。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任命和撤换薪酬委员会委员。
2. 4激励前提:确定一个合理的公司年度业绩目标和一个科学的评估体系,如果激励对象经过卓有成效的努力后实现了股东大会预定的业绩目标,则通过“广药激励基金”(以下简称激励基金)对激励对象进行奖励。
采用净资产收益率作为公司业绩目标。
根据股东大会确定的公司业绩目标的下限,每年由董事会在《××××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中确定公司的业绩目标。
2. 5激励基金的提取:可按以下两种方案实现(1)方案一:只有在实现公司业绩目标的前提下,才能从公司当年度净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提取激励基金对激励对象实施激励,激励基金的提取顺序在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后。
每年根据本管理办法和公司业绩的具体情况在《年度计划》中确定激励基金提取比例的上限,并由董事会根据授权在上限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激励基金提取比例。
(2)方案二:只有在实现公司业绩目标的前提下,才能从公司当年税后利润中提取激励基金,提取额根据当年净利润计算,在下一年度的经营成本中列支。
每年根据本管理办法和公司业绩的具体情况在《年度计划》中确定激励基金提取比例的上限,并由董事会根据授权在上限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激励基金提取比例。
2. 6激励基金的分配原则:综合考虑激励对象个人所担任岗位的重要性和个人绩效评估结果,公平合理地分配激励基金。
分配的计算办法见《实施细则》。
2. 7激励基金的转化:高管人员一部分(90%)激励基金转化成激励股票,一部分(10%)激励基金转化成保险。
非高管人员的激励基金转化成激励股票。
2. 8激励基金转化成流通股后,按以下原则进行转让:(3)高管人员因业绩股票激励制度获得的激励股票自获得之日起三年内不能兑现,该年度三年后、四年后、五年后激励对象有权要求薪酬委员会分批兑现该年度计划所得的30%、30%、40%的激励股票,并获得相应的资金(扣除税金和手续费)。
子公司领导人参照高管人员执行。
(4)非高管人员因业绩股票激励制度获得的激励股票自获得之日起一年内不能兑现,该年度一年后、二年后、三年后激励对象有权要求薪酬委员会分批兑现该年度计划所得的30%、30%、40%的激励股票,并获得相应的资金(扣除税金和手续费)。
2. 9激励基金转化成保险后,按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协议执行,保险年限不得低于十年。
2. 10特殊情况下业绩股票激励制度的管理,见《实施细则》。
第三章业绩股票激励制度的管理机构及其运作规则第一节业绩股票激励制度的组织与管理机构3.1.1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中长期激励制度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以下事项:(1)批准设立“广药激励基金”,确定公司业绩目标的下限和激励基金提取比例的上限;(2)授权董事会在不低于公司业绩目标的下限的基础上确定具体的业绩目标,在不超过激励基金提取比例的上限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激励基金提取比例;(3)授权董事会制定专门的制度对中长期激励事项进行管理;(4)授权董事会任命和撤换薪酬委员会委员;(5)当董事会对薪酬委员会的复议结果有异议提请裁决时,做出终裁决议;(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由股东大会负责的激励事项。
3.1.2公司董事会是公司中长期激励制度的决策和管理机构,负责以下事项:(1)制定、变更、终止《管理办法》;(2)批准薪酬委员会编制的《年度计划》;(《年度计划》中规定具体的公司业绩目标和具体的激励基金提取比例);(3)设立薪酬委员会,任命和撤换薪酬委员会委员,解散薪酬委员会;(4)批准薪酬委员会编制的《实施细则》及其变更;(5)组织薪酬委员会开展工作,依《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五节确定的规则审核薪酬委员会的决议;(6)代表公司,履行相应的民事义务;(7)履行中长期激励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由董事会负责的激励事项。
3.1.3薪酬委员会是公司中长期激励工作的非常设管理机构,负责以下事项:(1)根据《管理办法》拟定、变更《年度计划》,并报董事会批准;(2)根据《管理办法》拟定、变更《实施细则》,并报董事会批准;(3)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执行业绩股票激励制度的工作情况;(4)其他与中长期激励有关的工作。
3.1.4监事会负责对中长期激励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并向股东大会报告监督情况。
第二节薪酬委员会的设立和组成3.2.1薪酬委员会依本管理办法设立和行事。
3.2.2薪酬委员会由3-5名委员组成,公司的独立董事是薪酬委员会的当然委员,其他委员由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共同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聘任。
(在公司引入独立董事前薪酬委员会可由董事长、总经理及三名外部独立人担任)3.2.3若独立董事本人、直系亲属或其所在单位与公司发生利益关系时,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
3.2.4独立董事因丧失民事能力或委员资格时,由董事会按照本管理办法第3.2.2款标准聘任替补委员。
3.2.5薪酬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可连任。
3.2.6薪酬委员会设主席一名。
3.2.7薪酬委员会是非常设机构,下设工作小组。
该小组负责薪酬委员会日常事务性工作。
工作小组由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总部等部门人员组成(董事会办公室牵头),其成员由薪酬委员会任免。
第三节薪酬委员会主席、委员和工作小组3.3.1薪酬委员会主席的职责包括:(1)召集和主持薪酬委员会会议、形成决议;(2)督促、检查委员会有关规定、决定和方案的执行;(3)依有关法律、法规、《年度计划》、《实施细则》和本《管理办法》组织委员会工作,并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4)提供公司业绩股票激励制度信息披露所需资料;(5)签署薪酬委员会文件。
3.3.2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包括:(1)薪酬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本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按本《管理办法》、《年度计划》及《实施细则》,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2)薪酬委员会委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3.3薪酬委员会下属的薪酬委员会工作小组依照《管理办法》、《年度计划》和《实施细则》进行日常工作,具有以下职责:(1)具体实施《年度计划》、《实施细则》;(2)管理与中长期激励有关的日常活动;(3)管理与中长期激励相关的资料;(4)向薪酬委员会报告工作;(5)薪酬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节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3.4.1薪酬委员会由主席召集,不定期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决定需要委员会确定的事项。
每次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之前通知全体委员。
3.4.2薪酬委员会会议,应由委员本人出席,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授权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只有委员全部出席,薪酬委员会方可举行会议,有授权委托书的视为出席。
3.4.3薪酬委员会采取投票表决方式决定事项,委员会每个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
薪酬委员会决议必须经过全体委员的半数以上通过。
3.4.4薪酬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4.5薪酬委员会对职责范围内经手的各种文件、资料应妥善管理。
委员不得擅自泄露在职责范围内知悉的有关资料和信息。
第五节董事会对薪酬委员会的决议的审核规则3.5.1董事会对薪酬委员会的决议按《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规则审核。
3.5.2董事会通过表决不同意薪酬委员会决议时,应交由薪酬委员会复议一次。
3.5.3董事会与薪酬委员会的复议仍然存在分歧时,可采取以下措施:(1)核准薪酬委员会的复议结果;(2)上报股东大会做出最终裁决。
第四章《年度计划》的管理第一节《年度计划》的拟订、生效、修改、终止和取消4.1.1薪酬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拟订、变更《年度计划》。
4.1.2《年度计划》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经董事会批准的《年度计划》在以后年度可以遵照执行,除非《年度计划》的条款发生变动。
4.1.3《年度计划》的条款及条件如有任何重大更改、完善、终止和取消,都须获得董事会通过。
4.1.4有下列情况的,董事会可以决议方式终止、取消《年度计划》;(1)因经营亏损导致停牌、破产或解散;(2)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终止、取消《年度计划》的情况;第二节《年度计划》的内容4.2.1公司业绩目标的设定;4.2.2激励基金的计算比例和提取;4.2.3其他条款。
第五章《实施细则》的管理第一节《实施细则》的制订、更改、终止、取消和实施5.1.1薪酬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拟订、变更《实施细则》。
5.1.2《实施细则》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经董事会批准的《实施细则》在以后年度可以遵照执行,除非《实施细则》的条款发生变动。
5.1.3《实施细则》的条款及条件如有任何重大更改、完善和终止,都须获得董事会的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