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户外广告控制要求
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户外广告管理规定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户外广告成为城市景观的一部分,也为企业和商家提供了广告宣传的重要渠道。
然而,过度的户外广告不仅影响城市美观,还可能对市民的视觉环境造成干扰。
为了规范户外广告的管理,维护城市形象和市民生活质量,各地相继出台了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一、总则为了统一户外广告管理,有效控制户外广告数量和质量,减少对城市景观的破坏,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户外广告的设置、管理和监督。
二、分类管理根据广告形式和性质的不同,户外广告分为以下几类:商业广告、文化娱乐广告、政府公益广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广告等。
各类广告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三、广告资源的平衡分配为了保障广告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合理利用,广告资源应通过招标、抽签等方式进行分配,确保不同商家和机构能够获得公平的竞争机会。
同时,应设立统一的广告资源管理机构,负责广告资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
四、广告设置的限制1. 广告位置:广告设置应当遵循城市规划和建设规范,不得妨碍城市交通、绿化、环境等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
2. 广告内容: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夸大宣传的内容,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良好风尚。
3. 广告材质:广告制作应选用环保材料,不得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不得影响城市空气质量和环境卫生。
4. 广告数量:根据城市规模和景观风格等因素,对各类广告数量进行限制,避免过度设置导致视觉污染。
五、广告审批程序1. 广告审批机构:设立专门的广告审批机构,负责对广告进行审批和监督。
2. 审批程序:广告申请人应根据规定,填写广告审批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经审批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设置广告。
3. 审批时限:广告审批机构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按照法定时限进行审批,确保审批工作的高效进行。
六、广告投放周期和期限1. 广告投放周期:广告投放周期应根据广告类型和内容的不同,确定合适的投放时长,避免广告时间过长导致视觉疲劳。
户外广告设置最新标准规范

户外广告设置最新标准规范户外广告作为城市视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承载着商业信息的传播,也影响着城市的美学和环境。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户外广告设置的标准规范也在不断更新。
以下是最新的户外广告设置标准规范:一、基本原则1. 遵守法律法规:所有户外广告设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2. 安全性:确保广告设施的结构安全,防止因广告设施倒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3. 美观性:广告设计应与周边环境协调,避免破坏城市景观。
4. 环保性:广告材料和制作工艺应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二、设计规范1. 尺寸限制:广告牌的尺寸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
2. 色彩搭配:广告色彩应与周围环境协调,避免使用过于刺眼或不和谐的色调。
3. 字体大小:广告文字应清晰可读,字体大小应适中,避免影响行人视线。
4. 内容健康:广告内容应积极健康,不得含有违法违规、低俗不雅的信息。
三、设置规范1. 位置选择:广告牌应设置在不影响交通视线和行人通行的位置。
2. 照明控制:夜间照明应适度,避免造成光污染。
3. 材料选择:使用耐用、安全、环保的材料,确保广告设施的长期使用。
4. 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广告设施,及时维修或更换损坏部分。
四、技术规范1. 结构设计:广告牌的结构设计应满足抗风、抗震等安全要求。
2. 安装工艺:安装过程应符合技术规范,确保广告设施的稳固性。
3. 电气安全:广告牌的电气系统应符合电气安全标准,防止漏电等安全隐患。
五、审批流程1. 提交申请:广告设置前,需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设计图纸和相关材料。
2. 审核批准: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3. 施工监督:施工过程中,相关部门应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4. 验收备案:施工完成后,需进行验收,并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六、违规处理1. 违规处罚:对于未按规定设置的广告,将依法予以处罚。
2. 整改要求: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规范的广告,要求限期整改。
户外广告设置规章制度

户外广告设置规章制度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户外广告已经成为城市的重要景观之一,也是商业营销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然而,户外广告的设置管理也面临着诸多问题,例如规划混乱、数量过多、形式单一等,这些问题不仅对城市形象造成影响,也会影响到人们的生活。
现在,各地出台了一系列的户外广告设置规章制度,以规范和管理户外广告的设置,以下是其中的部分规定。
外观设计规范户外广告的外观设计需要符合城市风貌和历史文化特点,避免使用过于鲜艳、刺眼的颜色和过度华丽的装饰,同时需要保证广告的美观性和吸引力。
安装位置限制户外广告的安装位置需要严格遵循城市规划,避免在历史建筑和文化遗址等重要场所设置广告牌,同时需要考虑广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尽可能避免影响居民生活和交通行驶。
广告数量限制户外广告数量也需要按照城市规划和区域特征来进行限制。
在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商业中心等区域,应该适当减少广告数量,注重广告的品质和特色;在城市边缘地带、工业园区等区域,则可以适当增加广告数量。
广告内容审查户外广告内容也需要进行审查,应该避免使用过于刺激或引起公共争议的标语、图像或言论,同时应该遵守法律、道德和社会公德的底线。
合理定价户外广告的设置需要按照市场行情、地域特点和资源情况来进行定价,不能任意涨价或降价,同时也需要避免恶性竞争和价格垄断。
回收利用户外广告在一定程度上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在撤回广告时,需要对广告材料进行分类、回收和利用,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以上是户外广告设置规章制度中的一些规定,它们旨在提高城市形象、保护居民生活、规范市场秩序,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各地相关部门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完善制度、加强执法力度、推进责任落实,共同打造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
住建部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标准

住建部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标准住建部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标准在现代城市中,户外广告设施无处不在,作为城市景观的一部分,其设置标准对于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市民的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标准》,对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做出了一系列要求和规定。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对这一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个人观点和理解。
我们来看看这一标准的具体内容。
根据发布的文件,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首先是对广告牌的材料、尺寸、颜色和形式的规定,其次是对广告牌的设置位置、高度和数量的要求,再次是对于不同场所和环境的广告设施设置的特殊规定。
这些要求旨在统一城市的广告设施,使之对城市整体形象更加和谐统一,也更好地服务市民的出行和生活需求。
从深度来看,这一标准的发布,反映了国家对城市规划和管理的高度重视。
通过规范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可以有效控制城市的视觉污染,提升城市的整体品质,为市民创造更宜居的生活环境。
这也体现了政府对于文化和环境保护的责任心,是对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
从广度来看,这一标准的发布对于城市的每个角落都有影响。
无论是在繁华的商业区、热闹的交通枢纽,还是在宁静的居民社区,都会有关于广告设施设置的规定。
这表明了政府对城市的全面管理,以及对市民生活的全方位考虑。
在文章的回顾性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标准》不仅对广告设施的设置做出了具体规定,更体现了对城市形象和市民生活的关心。
通过这一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控制城市的视觉污染,提升城市的整体品质,为市民创造更宜居的生活环境。
在我个人看来,这一标准的出台是件好事。
城市是人们生活的地方,一个好的城市形象可以给人们带来愉悦的心情。
而规范广告设施的设置,不仅可以提升城市形象,也能让广告更好地为市民服务。
这也需要广告从业者和市民共同参与,共同维护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市民的生活环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标准》对于城市的管理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户外广告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户外广告行为,保护城市环境,提升市民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管理,维护城市形象,提高广告宣传效果,本规定依法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范围内的户外广告活动,包括道路、公共场所、建筑物外墙等广告形式。
第三条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户外广告管理的具体措施,并与相关部门协同工作,确保规定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广告内容要求第四条户外广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违法、有害、虚假、误导等内容。
第五条广告应当有明确的主体和单位,不得欺骗公众、误导消费者。
第六条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过于夸大产品或服务的效果,不得使用夸张、低俗的手法。
第七条广告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禁止宣传的物品、药品、赌博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活动。
第三章广告位置及数量限制第八条广告牌的设置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不得影响城市景观,不得阻挡道路标识、交通信号灯及司机的视线。
第九条城市管理部门对每个区域内的广告牌数量进行限制,并进行定期审查,及时清理存在违规的广告。
第十条广告牌应保持良好的外观状态,不得有明显的污损、脱落等情况,必要时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四章广告投放要求第十一条广告投放应事先向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审批,并按照审批要求进行设置。
第十二条广告投放时间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
第十三条广告主应承担广告投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失和责任,并按时缴纳广告费用。
第十四条广告牌的拆除应提前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要求进行拆除,拆除后应及时进行修复。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五条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户外广告的日常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广告。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广告行为,相关责任单位应依法处以相应的罚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第十八条对于特定领域的广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

附件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目录第一章总则 (01)第二章设置通则 (03)第三章附着式户外广告 (10)第四章临时户外广告 (21)第五章户外招牌 (24)第六章灯光与照明 (29)第七章设计与制作 (33)第八章安装和施工 (38)第九章维护和保养 (40)第十章验收与检测 (42)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第一章总则1.1 为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规范设置行为,根据《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1.2 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适用本规范。
本规范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现行的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
1.3 本规范所称户外广告,是指以发布商业性或者公益性广告内容为目的,利用户外场地、建(构)筑物等设置的广告,包括:(1)利用户外场地,道路、隧道等市政设施,建(构)筑物设置的展示牌、霓虹灯、发光字体、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装置、公共广告栏(包括宣传栏、启示栏、警示栏、布告栏、招贴栏等)、实物模型等广告设施;(2)利用公交站场、候车亭、报刊亭、电话亭等公共设施设置的展示牌、灯箱、橱窗等广告设施或者利用工地围墙绘制、张贴的广告;(3)以布幅、气球、充气装置等其它形式在户外设置的广告设施。
1.4 本规范所指招牌,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地、办公地设置的表明单位名称、字号、标志的标牌、灯箱、霓虹灯、文字符号。
1.5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应当符合的基本原则1.5.1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城乡规划、安全和生态环保要求,以该密则密、该疏则疏为原则合理布局户外广告空间。
1.5.2 应当与周边的建筑、街景、环境相协调,达到白天与夜间美化城市景观的效果。
1.5.3 鼓励采用新媒体、新形式、新技术、新材料,体现时代特色和城市发展水平。
1.5.4 维护公共利益,协调好户外广告、招牌与公众社会的关系,合理分配公益性广告和商业性广告之间的比例关系。
各类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品质要求详解、不同区域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控制指标汇总、户外广告设施用地分类对应表
附件4各类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要求详解一、附着式户外广告设施1.平行式户外广告设施:结合建(构)筑物结构整体设置,设施上沿距地面不高于5 0m,下沿底部净空高度不低于3m,凸出所依附建构筑物墙面的距离不超过0.3m。
2.垂直式户外广告设施:(1)仅适用于商业步行街。
(2)结合建(构)筑物结构整体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上沿距地面不高于50m,下沿底部净空高度不低于3m。
(3)设施本体高度不超过6m,厚度不超过0.3m,突出墙面的距离不超过1.2m,相邻设施的水平距离不小于6m。
二、落地式户外广告设施1.宜结合景观艺术造型一体化设计,与所处街区环境尺度及景观风貌相协调。
2.与相邻建筑或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小于广告设施倒杆距离。
3.小型落地式户外广告设施:整体高度应低于4m,相邻广告设施间距宜大于100m,单幅广告面积宜小于2.5㎡。
4.中型落地式户外广告设施:整体高度应低于4m,相邻广告— 1 —设施间距宜大于200m,单幅广告面积宜2.5㎡—10㎡。
三、公交车身户外广告设施1.仅适用于公共交通固定运营线路上的公共汽电车,采用喷涂或者粘贴形式。
2.长安街从王府井路口以西(不含王府井路口)至西单路口以东(不含西单路口)的路段和天安门广场地区禁止有车身广告的车辆通行,因举行大型活动临时调用的车辆除外。
3.按照城市管理部门组织编制的公共汽电车车身户外广告设置方案设置。
四、公交候车亭广告设施1.广告设施面积大小与公交候车亭总体造型比例相协调,不得设置在公交车站内座椅、公交候车亭顶部、公交候车亭边缘区域和站牌。
2.宜采用灯箱形式,停靠线路10条以下的站点,广告数量不超过4块;停靠线路10条及以上的站点,广告数量不超过8块。
3.按照城市管理部门组织编制的公交候车亭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方案设置。
五、橱窗式户外广告设施1.符合建筑物规划明确的橱窗位置,并纳入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总面积。
2.橱窗式户外广告设施应设置于橱窗内侧,与橱窗玻璃距离应≥0.5m。
自治区户外广告设施及户外招牌设置技术标准
自治区户外广告设施及户外招牌设置技术标准自治区户外广告设施及户外招牌设置技术标准是指为了规范和保障户外广告设施及户外招牌的设置和使用行为,促进城市形象的整体提升和城市环境的优化,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规定。
下面是相关参考内容:一、户外广告设施技术标准1. 广告设施规格和尺寸:规定不同类型广告设施的标准规格和尺寸,以确保广告设施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2. 结构和材料要求:规定广告设施的结构要求和使用材料的安全性和环保性要求,以确保广告设施的稳固和长久使用。
3. 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规定广告设施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包括抗风、抗震等能力的要求,以确保广告设施在极端天气和地震等不利情况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 照明和能源消耗:规定广告设施的照明方式和能源消耗限制,以减少能源的浪费和环境污染。
5. 广告设施管理与维护:规定广告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要求,包括定期检查、维修、清洁等,以确保广告设施的良好状态和使用寿命。
二、户外招牌设置技术标准1. 招牌尺寸和比例:规定不同类型招牌的标准尺寸和比例,以确保招牌的合理性和协调性。
2. 材料和颜色要求:对招牌所使用的材料和颜色进行规范,以确保招牌的美观性和环保性。
3. 照明和亮度要求:规定招牌的照明方式和亮度要求,以确保招牌在夜间能够清晰可见,并达到安全标准。
4. 招牌安装和固定方式:规定招牌的安装和固定方式,以确保招牌的稳固性和安全性。
5. 招牌文字和图案设计:提出招牌文字和图案设计的要求,包括字体、大小、间距、色彩等,以确保招牌的清晰可读和艺术性。
三、其他技术标准1. 路网影响评估:制定路网影响评估标准,考虑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对交通流量和行车安全的影响。
2. 环境影响评估:制定环境影响评估标准,考虑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对周边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的影响。
3. 管理制度和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法规,明确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的管理责任和执法程序。
4. 监测和违法处理:建立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的监测和违法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范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户外广告设施分类、户外广告设施分区、分类设置要求以及照明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宁波市户外广告设施、城市之间交通干道周边的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7度以下的各种形式户外广告设施。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引导发展区及引导发展节点户外广告设施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必须符合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详细规划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 223(所有部分)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T 228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29 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GB/T 232 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 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GB/T 700 碳素结构钢GB/T 985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GB/T 986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GB/T 159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2975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 5117碳钢焊条GB/T 5118 低合金钢焊条GB/T 5293 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GB/T 9799 金属覆盖层钢铁上的锌电镀层GB/T 11345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T 12470 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GB/T14957熔化焊用钢丝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附条文说明)GB 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 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附条文说明)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条文说明)GB 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条文说明)GB/T 50344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GBJ 1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DG/TJ 08-003 建筑锚栓抗拉拔、抗剪性能试验方法JB/T 6061 无损检测焊缝磁粉检测JG 9 钢桁架检验及验收标准JG/T 203 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J/T 8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JGJ/T 23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JGJ 78 网架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GJ 81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JGJ 145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QJ 990.3 涂层检验方法涂层厚度检验方法CECS 03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CECS 148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室外门头广告管理制度
室外门头广告管理制度一、总则室外门头广告是城市建设和市容管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不仅是商家向公众宣传自己服务和产品的重要渠道,也是城市形象的一部分。
为了规范室外门头广告的管理,保护城市形象,提升市容品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容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室外门头广告的设置1.1 门头广告设置的范围室外门头广告包括商铺门头、店招、广告牌、横幅、灯箱等形式的广告,设置地点包括商业街、写字楼大厦、购物中心等商业区域。
1.2 门头广告设置的原则室外门头广告设置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市容管理要求,美观大方、色彩和谐,不得妨碍交通,不得影响市容形象。
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可靠,不得含有违法违规信息。
三、室外门头广告的审批2.1 门头广告设置前应当向相关市容管理部门提出审批申请,提交广告图样、规格、位置和安装方案等相关资料。
市容管理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作出审批决定。
对于符合规定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批并颁发相关许可证;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应当提出修改意见并予以指导。
2.2 审批费用应当按照相关收费标准收取,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
四、室外门头广告的管理3.1 广告拆除对于未经审批设置的室外门头广告,市容管理部门有权进行拆除,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3.2 广告内容监管市容管理部门应当对室外门头广告的内容进行定期检查,对于含有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违法违规的广告,应当责令广告主立即拆除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3.3 广告维护门头广告的维护由广告主负责,应当定期清洁、修缮、更换,确保广告的清晰、整洁。
3.4 安全管理室外门头广告应当经过专业的安装和验收,确保广告的稳固、安全。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应当立即予以整改。
3.5 环境保护门头广告设置应当考虑周围环境,不得对周围居民、店铺造成影响。
对于引发环境污染的广告,应当立即予以清除。
五、监督管理市容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室外门头广告的日常监督,建立完善的台账档案,对于存在违规现象的广告进行及时处理和整改,并将情况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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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满足城市夜景要求。凡纳入夜景灯饰建设项目
的,可适当放宽高度限制。
侧立面标志整体宽度不 得超出建筑侧墙宽度2/3
≤6米
超 过 8 层 或 大 于 24 米
侧立面
正立面标志整体宽度不 得超出建筑墙面宽度
正立面
≤5米 ≤5米
≤5米 ≤5米
建筑屋顶标志或字体高 度宽度均不得大于5米
设
1. 广告选址:
置
2. 所在区段:
正立面
1. 广告选址:汇博美居、国会大福皮具城、富荣酒楼
设
及其它多层商住楼,商办楼顶部
设
2. 所在区段:优先鼓励设置区、适度控制设置区
置
置 3. 设置与整治原因:丰富建筑物天际轮廓线,并让建
筑物顶部广告协调,醒目。
效
说 4. 规划理念:通过增设与整治建筑物顶部广告,并配
以夜景灯光效果,突出沿路建筑天际线轮廓,丰富
层
结构架不得外露于临街面。
意
或
建
求 5. 新建、报建的多层建筑在设计时,应将屋顶广告的位
置和形式纳入建筑外观作为整体形象来考虑,否则不
图
筑 高 度
予设置。
不 大
6. 鼓励采用灯箱或者霓虹灯形式的建筑屋顶广告,满足
于
24
城市夜景要求。凡纳入夜景灯饰建设项目的,可适当
米
放宽高度限制。
宽度不限,但不得超出建筑两侧墙面
3 设置原因:
说
4. 规划理念:
明
5. 规划志效果图范例
果
图
清远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
北江路详细设计篇
0
多层建筑屋顶广告设置指引
1. 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含24米)的建(构)筑物顶部
可设置附着式广告设施。但必须符合专项规划要求,
并经安全检测部门出具安全检测鉴定。
果
明
道路两旁景观风貌。
5. 规划要求:造型简洁、美观大方、色彩明亮、采用
图
通透式霓虹灯形式,并配以夜景灯光。
户外广告设置指引
桥北路
≤4米
不 高 于 8 层 或 建 筑 高 度 不 大 于 24 米
宽度不得大于建 筑侧墙面2/3
≤3米
≤3米
侧立面
≤3米
≤3米
多层建筑墙面标 志或字体高度宽 度均不得大于3米
置
顶,单个字体或标志高度和宽度不得大于5米;整体 置
超
高度不得大于6米,正面宽度不得超出建(构)筑物 示
过 8
要
两侧墙面,侧面宽度不得大于山墙面的2/3。
层
求
3. 新建、报建的高层建筑在设计时,应将广告位置和 意
或 大 于
形式纳入建筑外观作为整体形象来考虑,否则不予
图
设置。
24 米
4. 鼓励设置发光字体、通透式霓虹灯等形式的屋顶标
说
乱无章,并有遮挡窗间墙,与建筑外观不协调等现
效
象。
明
4. 规划理念:通过对高层建筑墙面广告进行整治,并
果
配以夜景灯光效果,起到丰富沿路建筑景观作用。
图
5. 规划要求:造型简洁、美观大方、与建筑墙面色彩
构图以及周边环境相协调。
清远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
桥北路详细设计篇
2
多层建筑物墙面广告设置指引
1. 仅允许在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裙 楼的主体墙面设置户外广告。
2. 结合建筑物立面设计而预留的嵌入式广告视为平行建筑
外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
设
设
3. 平行于建(构)筑物外墙设置户外广告的位置要求: ① 建筑物的玻璃幕墙上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② 除专项规划确定的宜置区(路段)外,不得在建筑
侧墙面面积的1/2 ,单块广告边长不得大于15米,面积 不超过100平方米。广告牌突出面距离不得超过0.3米。 ② 底部净空高度须大于4米,广告牌厚度不得超过0.3 米;
广告面积不得超过建筑实墙面面积的 2/3 ,单块广告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
建 筑 高 度 不 大 于 24 米
建筑屋顶广告(1)
高层建筑屋顶标志设置指引
1. 严格禁止在高层居民住宅顶部、坡屋顶、造型独特
的建筑顶部及构筑物上设置屋顶广告;高度超过8层
以上(或24米以上)的建筑物屋顶上禁止设置封闭
版面的楼顶广告,仅允许设置符合本建筑性质的建
筑标志或小区标志。
设
设
2. 建(构)筑物顶部设置广告标志,其底部应紧贴楼
置
置
主体的窗间墙上设置。
4. 建筑物面广告不得突出建筑外轮廓线,不得超过檐口高 示
要
度、不得遮拦窗口、不得影响建筑通风、采光、妨碍消
防安全。
意
求
5. 建筑同一立面成组广告设置应规格、形式一致,集中布 置。同一地段相连广告地应统一规划、成组设置,以取 得良好的景观效应:
图
① 广告面积不得超过建筑主要立面面积的1/3以及建筑
清远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
桥北路详细设计篇
1
高层建筑墙面广告设置指引
1. 建筑层数大于8层或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主体墙面和
侧墙面仅允许设置符合本栋建筑性质的建筑标志或
者小区标志。
2. 新建、报建的高层建筑在设计时,应把标志位置和
设
设
形式纳入建筑外观作为整体形象来考虑。
置
置
3. 建筑物的玻璃幕墙上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2. 建(构)筑物顶部设置广告,其底部应紧贴楼顶,并
设
设
平行于建筑外墙,整体高度不得大于4米,单个字体或
≤4米
标志高度不得大于3米;正面宽度不得超出建(构)筑
置
不
置
物两侧墙面,侧面宽度不得大于山墙面的2/3。
3. 建筑屋顶广告不得妨碍相邻居住建筑的日照。
高
示
于
8
要 4. 临街建(构)筑物顶部设置广告,应平行于街道设置,
建筑宽度的2/3。建筑侧墙面只能设置符合本栋建筑
性质的广告字体或标志,禁设其它广告牌。
字体或标志整体 宽度不得大于建 筑宽度的2/3,厚 度不大于0.3米
正立面
户外广告设置指引
桥北路
居住建筑侧墙面只能设广 告字体或标志,禁设广告 牌,且厚度不大于0.3米
≤5米
≤6米
高
于
8
H
层
或
高
度
超
过
24
米
≤5米
字体或 标志整 体高度 不得大 于1/2H
高 于
4. 建筑物面标志不得突出建筑外轮廓线,不得超过檐
示
8
层
要
口高度、不得遮拦窗口、不得影响建筑通风、采光、
或
妨碍消防安全。
意
高
度
求 5. 建筑墙面标志牌高度不大于6米,单个标志或字体高
度宽度均不得大于5米,厚度不大于0.3米;纵向排
图
超 过 24
米
列的字体或标志整体高度不得大于裙房以上建筑高
度的1/2,横向排列的字体或标志整体宽度不得大于
≤5米
≤5米
侧立面
建筑墙面标志或字体高 度宽度均不得大于5米
1. 广告选址:江威豪临、邮政分局、工商分行、中国
人民保险公司、慢性病门诊、侨丰宾馆、工商银行
设
设
总行、新中源、清远现代泌尿医院及个别商住楼。
2. 所在区段:优先鼓励设置区、适度控制设置区。
置
置
3 设置与整治原因:某些高层建筑的墙面广告显得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