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个税制度落后美国100年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中美两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许多差异。
本文将就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差异进行比较,并对其相应的优劣进行分析。
一、纳税人范围在中美两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范围存在不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范围包括个体工商户、企业从业人员、劳动者等。
而在美国,几乎所有的全职和兼职工作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在美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还包括非居民外国人和非居民外国公司。
优劣分析:由于纳税人范围的差异,两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实际运作中存在一定差异。
美国可以从更广泛的纳税人中收取更多的税款,但由于收税范围的广泛性,也增加了税务系统管理的复杂性和成本。
相比之下,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相对简单,但也存在在某些情况下导致纳税人遗漏缴税的隐患。
二、征税方式在中美两国,征税方式也存在差异。
在中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综合税制,根据个人纳税人的收入总额确定税率,并按照总额计算税款。
而在美国,采用的是分步式税制,也就是说,美国将税率分为几个等级,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情况分别征收不同的税率。
优劣分析:综合税制相对于分步式税制,更能反映出个人的综合财务状况。
但是,综合税制存在的问题在于,对于一些高收入的纳税人,不能充分地发挥税制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的作用。
相比之下,分步式税制在实际操作中更加灵活,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对纳税人的经济负担进行更加精确的调节。
三、减税优惠中美两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中,减税优惠政策也存在不同。
在中国,个人所得税存在一定的减免政策,比如社保、住房公积金等。
而在美国,减税优惠政策更多地体现在扣除项目上,以确保免税额度。
优劣分析:减税优惠政策对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中国的优惠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节收入再分配,但其无法完全涵盖所有居民的消费需求,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
美国的减税优惠政策更加灵活,适合较高收入的纳税人、企业、投资等,但对于低收入者的税负却较为重。
四、税率水平中美两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同美国相比在个人所得税制度方面存在着明显差异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同美国相比在个人所得税制度方面存在着明显差异,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是国际公认较为完善的税制,其税收立法的完备性、征管稽查的严密性以及公民的整体纳税意识一直处于国际领先地位。
将中美个人所得税制进行比较,借鉴美国税制建设的有益经验,对发展和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有着积极作用。
一、中美个人所得税制比较(一)税制模式的差异美国采用的是典型的综合所得税制模式,以综合收入为税基,以家庭为基本纳税单位,实行自行申报,是现代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基本税制模式。
每年的4月15日之前,由纳税人将统一制发的表格填好后交税务局,这实际上也是对纳税人自觉程度的一种考验,若有瞒报,一经查出,将被以重罚。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的特点是税基宽,能够反映纳税人的综合负担能力,突出税收的公平原则,另外较宽的税基使得降低边际税率成为可能,从而减少了逃税的诱因。
但是综合制的课税手续比较繁琐,征管成本较高,同时要求广泛采用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办法,这对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和公民的纳税意识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我国目前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将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划分为11项,按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计征。
从税收公平的原则角度看,在综合所得税制下,对各部分所得进行总计和扣除并采用累进税率,贯彻了按支付能力纳税的公平原则,支付能力相同者同等纳税;在分类所得税制下,各类所得必须分门别类地划分成若干种,并对每一种所得按不同方法计税,于是就会出现这样一种现象:相同收入者由于他们取得所得的类型不同,或来源于同种类型所得的次数不同,就会影响到税率的高低、扣除额的大小和最终税收负担,使得个人所得税不仅不能改善收入分配上的公平程度,反而使不公平程度加剧。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特点是操作简单易行,有利于推行源泉扣缴制度,但是不能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在总收入相同而收入来源结构不同的纳税人之间会形成税收负担的不平衡。
以代扣代缴为主要征收方式,纳税人实际上并不直接参与纳税过程,这不仅在代扣代缴制度贯彻不利的情况下会造成税收流失,更重要的是不利于纳税人提高纳税意识,而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是现代税制实施的重要条件。
别轻看美国 公平和体制等方面中国100年都赶不上

别轻看美国公平和体制等方面中国100年都赶不上赵晓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2009年,美国经济仍在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的痛苦中呻吟,而中国经济却在全球率先复苏,增长速度高达8.7%,名列全球之冠。
一起一落间,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出口国,最大汽车销售国——历史上,美国汽车销售曾经达到1850万辆,2009年中国1300万辆的汽车销售量并未超过美国最高销售记录,只是因为美国掉下来,中国才成为全球第一的。
中国也已成为世界经济增长最大的贡献国,而这一桂冠多年来一直是美国保持的。
此外,中国去年IPO超过500亿美元,美国才200多亿美元,中国又超过了美国全球第一大的IPO,其中原因也是因为美国掉下来了。
许多中国人没有注意到但其实非常重要的还有一个数据——这一年,中国的工业净产值第一次超过了美国(王建,2010),中国的工业增加值也超过了美国成为世界第一。
从历史上看,美国工业规模在1892年超过英国之后的20年,美国便实现了对英国的全面超越。
因此,经济学家王建预言中国股市将在2020年4倍于美国,而普华永道等开始预言在2030年中国经济便将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
笔者在本轮金融海啸之初看到中国崛起的新机遇,指出金融海啸对中国既是前所未有的挑战,又是百年一遇的崛起良机。
笔者也非常乐观地相信中国最终会赶超美国,在经济总量上尤其是这样。
但在人均收入上,在生态上,在体制上,在文化上,在公平上,在综合实力和人的全面发展上,中国要赶超美国并非易事。
有些方面,可能100年都赶不上。
最近,中国研究现代化的学者(何传启,2020)提出中国本世纪内全面实现现代化的概率只有4%,引发不少争论。
可能没有几个人会相信这个结论,但至少它从过去300年赶超的记录推算了一下未来,并从更广泛的方面印证中国要全面赶上美国并非易事。
即使在经济上,也千万别小看美国,美国仍然拥有全世界一流的企业、一流的制度、一流的政府乃至金融危机后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的世界一流的金融。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摘要】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在征收对象、税率调整、税收政策等方面存在着一些差异。
本文从中美两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基本情况出发,对比分析了二者之间的主要差异,评估了各自的优劣势,并探讨了导致这些差异的影响因素。
通过对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本文总结出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在征收效率、社会公平和财政收入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和优劣势。
结合对比分析结果,提出了相关建议和展望,为未来改善中美个人所得税制提供参考。
最终可以得出,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在一些方面存在着借鉴与优化的空间,有望在未来实现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差异比较、优劣分析、影响因素、发展趋势、对比分析、建议、展望1. 引言1.1 背景介绍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从事经济活动所得收入征收的一种税种,是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美两国都是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个人所得税是两国税收体系中占比重要的税种之一,在税收政策以及国家财政收入中起到重要作用。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着一些差异,这些差异可能源自国家的不同税收制度、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政治制度等方面。
比较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差异,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两国的税收政策以及国家财政收入情况。
对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优劣比较和分析,也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启示,帮助我们更好地制定税收政策,促进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
深入研究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差异以及优劣比较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1.2 研究意义个人所得税是一个国家财政制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国家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益。
中美两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在征收对象、税率结构、税收政策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差异,通过对比分析这些差异,可以帮助我们更全面地了解两国税收制度的特点和优劣势,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借鉴和启示。
研究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还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两国税收政策的背景和目的,促进中美两国在税收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税收制度的进一步协调和发展。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比较与启示

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历史发展
1950年代初期
1980年代
中国开始在部分城市征收个人所得税,主要 是对外国人征收。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开始 对国内居民征收个人所得税。
1990年代
2000年代至今
个人所得税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实行分类 所得制,将个人所得分为11类,并对不同 类别的所得适用不同的税率。
税率与扣除标准
两国税率和扣除标准存在较大差异,中国税率相对较低 ,扣除标准相对较严格;美国税率相对较高,扣除标准 相对较宽松。
税收征管
两国在税收征管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中国采用源泉扣缴 与自行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强调源泉扣缴;美国采用自 行申报为主的方式,强调纳税人自主申报。
02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历 史发展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国外 先进的税收经验和管理方法,提高我国税制的 国际竞争力。
05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税务制度差异
中国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税制设计、税前扣除、税 收优惠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纳税人权利保护
美国的纳税人权利保护较为完善,纳税人有权进行税务申 诉、获得税务援助等,而中国的纳税人权利保护还有待加 强。
税收征管效率
美国的税收征管效率较高,采用了先进的征管手段和技术 ,而中国的税收征管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不对称、征 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等。
税制改革方向
中国的税制改革应借鉴美国的经验,完善税制设计,提高 税收征管效率,加强纳税人权利保护,以促进经济发展和 社会公平。
研究展望
深入比较研究
可以进一步深入比较中美两国个人 所得税制度的异同点,探讨不同制 度背后的原因和影响。
中国和美国个人所得税征收之差异

中国和美国个人所得税征收之差异作者:姚根飞来源:《时代金融》2014年第02期【摘要】在中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历史并不长,但美国已有100年的历史了。
个人所得税在很多国家已经成了重要的财政来源。
由于发展阶段的不同,各国公民的纳税意识差别很大。
中国人纳税意识总体来说比较低。
和美国相比,中国目前征收个人所得税税制、税率以及征收方式还不能体现出税收的调节功能和社会公平原则。
现阶段中国应该尝试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键词】中国美国个人所得税差异税收是各国政府赖以生存的财政基础,而个人所得税则是政府财政的重要来源。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是国际社会公认的比较完善的税制。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比较中国和美国在个人所得税征收方面的差异,借以提出借鉴意义。
一、两国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主要差异(一)个人所得税的历史中国于1980年9月正式颁布个人所得税法,起征点为800元每月或每次。
1986年1月,发布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9月颁布了个人所得税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
1994年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
2011年6月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修改。
美国于1862年开征个人所得税,当初是为了筹措南北战争期间的战争费用。
191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已经经历了一个世纪。
(二)纳税意识2013年11月亲戚家办喜酒用餐,餐厅经理告知:酒水打八折,但不给开票。
众所周知,一个商家对顾客消费不愿意开具发票,就意味着偷漏税。
我们估算一下,总的用餐费用在6万元左右,光营业税及附加就逃掉了3330,如果按照餐饮行业的利润率25%,所得税3750元。
二者相加要超7000元。
这种现象在中国的零售餐饮行业比比皆是。
以上的普遍事实说明,中国人的纳税意识很差。
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大家都不认为纳税是自己的义务,能逃就逃,更别说主动申报了。
而在美国,从美国总统,到普通的百姓,纳税已成为每个人的义务和职责。
美国公民也知道自己交的税花到什么地方。
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与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差异

班级:工商一班姓名:祝海梅学号:12160012 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与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差异个人所得税,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和调节社会成员分配的重要工具。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是于1980年开征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居民个人收入水平的提高,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也迅速的增加,基本上呈几何级数增长:1985年突破了1亿元,1993年达到46.82亿元,1994年税制改革后,1995年为145.91亿元,1998年达到338.65亿元。
以北京地区为例,个人所得税年均增长幅度为49%,成为地方税收的第二大税种,去年已达到地方税收的20%。
但是,个人所得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比重比较低,这种状况与我国经济的实际水平和市场化程度是不相符的,与个人所得税所担负的调节任务也是不相适应的。
当今世界,将个人所得税制度发展的最为完善的当数美国,其税收立法的完备性、征管稽查的严密性以及公民的整体纳税意识一直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因此,在探索改革和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过程中,对税收制度进行横向比较研究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课税模式的比较在我国采用分类税制模式。
特点是将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划分为11个不同的项目,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采用不同的计税方法。
优点:实现分别征收,有利于控制税源。
缺点:各类收入所使用的税率不同、免征税额不同,导致不同类别收入的税负不同,不利于调节收入差距。
同时,分类课征由于对不同的所得项目采取不同税率和扣除办法,可以使一些收入来源多的高收入者利用分解收入、多次扣除费用等办法避税。
在美国采用综合所得税制模式。
纳税人将全年从各种渠道取得的所得进行汇总并从中减掉诸如高等教育支出等21项扣除项目得到毛所得,再从毛所得中减去个人宽免和标准扣除两部分,余额才是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计算公式就是: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总所得-21项扣除项目-个人宽免-标准扣除二、税率结构的比较我国对工薪所得实行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实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工薪所得最高税率“超过8万元以上”的税率高达45%。
个人所得税率与税收级距的中美比较

个人所得税率与税收级距的中美比较一、中美两国税率和级距对征税总额的影响1.个税收入占总税收比重分析1近十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自2001年的995亿人民币逐年增长到2010年的4837亿人民币,增加了近五倍之多。
尽管我国个人所得税在总量上有了巨大提高,但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地位还是相当的低,占总税收的比率在6.75%上下浮动,近三年来甚至呈下降趋势2。
美国个税总额亦然,从2001年的9715千亿美元开始逐年增长,但涨幅较小。
尽管美国的个税在总量上有所提高,其个税占总税收的比重却没有呈现稳步上升的态势,而是在50.84%上下波动。
与美国相比,中国的个税地位明显偏低。
造成这一结果的部分原因是,中国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税款大量流失。
从2005年中国个人所得税分项目收入比重看,工薪所得税占54.176%,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占14.12%,两者合计占68.196%;企事业单位承包、劳务报酬等其他项目应交税所占比例较小,约占3.141%。
这就意味着大部分非工薪的高收入者应交的个人所得税没有足额缴上来。
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实行的是分税制,存在较多的逃税避税漏税,会造成所得来源多且综合收入高的纳税人反而不用交税或交较少的税,而所得来源少且收1数据来源:, www. chinatax. .2刘雅琴《浅谈中国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原因及其对策》《经济研究导刊》2010年第30期入相对集中的人却要多交税的现象。
另一方面,我国的源泉扣缴不到位。
中国高收入群体收入来源具有多元化、隐形化特点,收入通常直接以现金支付,并不通过银行转账,税务部门无法如实掌握个人的收入来源和收入状况。
因而源泉扣缴只能管住那些代扣代缴规范的工资收入,高收入者却能通过税前列支收入、股息、红利和股份的再分配、公款负担个人高消费和买保险、现金交易等多种手段“合理避税”。
美国对富裕阶层的课税幅度是十分强的,为了防止富裕阶层滥用税收法规,“合法”逃税,1969年,美通过了关于征收最低税款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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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个税制度落后美国100年2010-03-29 11:03:27来源: 中国经济网(北京)跟贴145 条手机看新闻为抗税发动独立战争的是美国人,征收94%联邦个人所得税的也是美国人。
美国为税而生,也因税成为世界头号强国。
美国历史就是税的历史,内战、第一次世界大战、大萧条、第二次世界大战,民富国强,税成了战争机器的润滑油、经济复苏的强心剂、社会福利的摇钱树、社会和谐的调琴师。
美国联邦政府1913年建立了以家庭户为纳税单位、按年度纳税的个人所得税制度,98年来,最低边际税率平均为11.78%,最高边际税率平均为59.20%,个人所得税一直占美国联邦政府财政收入的80%以上。
美国联邦、州、县和市镇各级政府重复计征个税,有的州个税最高边际税率在10%以上。
当前,中国正紧锣密鼓地进行收入分配改革,但收入分配改革不能只考虑工资,工资属于第一次分配范畴,而个人所得税属于第二次分配范畴。
在第一次分配中出现的差距,要用个税来调节,最后达到分配公平,使全体人民走向共同富裕,过上有尊严的生活。
从个税征收的科学性、合理性、归宿和效率上看,中国个税制度要落后美国100年。
对美国个税制度进行研究,积极吸取其先进经验,有利于促进中国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改进和完善个税制度。
本文没有特殊说明均指美国联邦个税。
一、美国个税制度的建立与发展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八款把税收权赋予国会,“国会有权规定并征收税金、捐税、关税和其它赋税”,并明确规定了税收“用以偿付国债并为合众国的共同防御和全民福利提供经费”。
可见,全民福利(general welfare)是美国税收的主要归宿之一。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是1913年建立的,在这之前,美国联邦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财产税、关税、消费税和人头税。
1913年2月3日,美国通过了宪法第十六条修正案,该修正案就一句话:“国会有权对任何来源的收入规定并征收所得税,所得税收入不按比例分配于各州,也不必考虑任何人口普查或统计。
”(The Congress shall have power to lay and collect taxes on incomes, from whatever source derived, without apportionment among the several States, and without regard to any census or enumeration.)这就是美国今天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
美国宪法第十六条修正案通过后不久,爆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美国1917年参战,为筹措战争经费,美国把个税最高边际税率由15%骤然提高到77%,增幅高达413%。
战争结束后,个税税率缓慢下调,到1925年,最高边际税率降到25%。
大萧条时期,罗斯福总统为实施他“复兴经济、救济穷人、改革体制”的新政,个税最高边际税率由25%提高到81%,增幅为224%。
珍珠港事件后,美国直接参与第二次世界大战,战争机器全负荷运转,个税税率急剧上升,1944―1945两个财税年度最低和最高边际税率分别达到了23%和94%。
二战后,为了重建正常的国民经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美国个税一直在高税率上运行,在1946―1963年的18年间,美国个税的最低和最高边际税率分别保持在20%和90%上下。
从1964年开始,美国实行减税政策,到1981年的18年间,最低边际税率在14-16%之间波动,最高边际税率在70-77%之间波动。
里根总统执政期间,大规模压缩政府开支。
里根认为,膨大的政府是个恶魔,必须通过减税把这个恶魔饿死。
于是,在他8年任期内,个人所得税的最低和最高边际税率分别降到15%和28%。
老布什总统执政4年,个税基本上没作调整。
但克林顿总统上台后,立即执行收支平衡财政计划,在压缩政府开支的同时,提高个税税率。
在1993―2000年的8年间,个人所得税的最低和最高边际税率分别提高到15%和39.6%。
这期间,美国的财政赤字从2900多亿美元的历史最高纪录逐年下降,并从1998年开始出现盈余,到2000年,美国财政盈余创下2370亿美元的历史记录,并创造了2100万个就业岗位。
这是克林顿执政期间的最大政绩,在创造就业岗位、为低收入家庭增加收入的同时,使美国财政由历史上的最大赤字变为历史上的最大赢余,为此,克林顿得到了美国人民乃至世界政要的广泛赞誉。
正因为如此,当他因“拉链门”受弹劾审判时,一些议员对他怀有同情之心,认为可以将功补过,没有投弹劾票,使克林顿免遭一劫,完成了他的第二任期,正常卸任。
小布什执政8年间,把个税的最低和最高边际税率分别降到10%和35%,但随之而来的是每年收支不能平衡。
小布什执政第一年的财政赢余由克林顿卸任时留下的2370亿美元降到1270亿美元,第二年即出现了赤字,也就是说,小布什用不到两年的时间就把克林顿留下的2370亿美元的家底给挥霍光了。
小布什离任时,给美国留下了17500亿美元的财政赤字,创美国历史上财政赤字记录新高。
小布什的减税、增加财政投入政策不但没有促进就业,反而损失了四分之一的就业岗位。
二战后,美国经济平均年增长率为 3.4%,在小布什执政8年期间,这一数值仅为2.2%;股票指数下跌了38.5%,创1937年以来的最大幅度下滑。
奥巴马总统对待个税态度是该减的减,该增的增。
他说:“如果我们为那些不缺钱甚至没要求减税的人减税3000亿美元,可我们根本不考虑美国所有人都迫切需要的医疗保险,那么,我认为,我们就作了一个坏决定,我们要确保不为急功近利而自欺欺人。
”(见《美国历届总统竞选辩论精选》第三版第22页)奥巴马在他的就职演讲中提出要开创“负责任的新时代”,其中包括财政收支平衡,不给子孙后代留下债务负担。
要想做到收支平衡,只能从政府开支和税收上做文章。
截止到2010年3月25日,美国国内公债到达82005亿美元,向外国政府借贷44871亿美元,债务总额高达126876亿美元,加上国会2010年3月21日通过的旨在让医保覆盖所有美国公民的医保方案也需要5000亿美元的财政支持,奥巴马政府只有开源节流,冻结一些公务员的工资,提高个人所得税税率,采取“劫富济贫”的财政政策。
根据美国财政部的报告,2009年美国总税收为24016.87亿美元,其中个人所得税为20365.57亿美元(含社保),占联邦总税收的84.8%。
可见,个税是美国的摇钱树,个税稍作调整,就对财政收支平衡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根据奥巴马的个税改革方案,从2011年开始,税级由六级并为五级,各级边际税率增加约5%,分别达到15%、28%、31%、36%和39.6%。
为了不让低收入家庭因提高税率收入下降,奥巴马增加了一些课税扣除项,如“那些正在为支付学费而挣扎的家庭将得到一项每年2500美元的课税扣除,这项课税扣除涵盖整个大学4年。
”(见《负责任的新时代――奥巴马总统最新演讲》第24页)从1913年到2011年的99年间,美国联邦个税在1971―1981年期间税率最稳定,11年的最低和最高边际税率一直是14%和70%。
99年间的最低边际税率平均为11.78%,最高边际税率平均为59.20%。
值得指出的是,除了美国联邦政府对个人收入征收所得税外,绝大多数州、县和市镇政府也征收个人所得税。
所以,美国个人所得税是各级政府重复计征。
美国共有43个州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7个州采用比例税(2010年税率):科罗拉多州4.63%,伊利诺斯州3%,印地安那州3.4%,马萨诸塞州5.3%,马萨诸塞州4.35%,宾夕法尼亚州3.07%,犹他州5%;34个州采用累进税率,最高边际税率超过10%的州是:夏威夷州11%,新泽西州10.75%,俄勒冈州11%;新罕布什尔州和田纳西州只对个人红利和利息收入征税。
一般来说,州和地方政府确定各自的税率后,委托联邦政府的国税局代征,然后再转移给各级地方政府。
二、美国个税的征收美国个税的征收实行纳税人申报制,纳税人根据自己的社会保险号(social security number)自由申报,现在网上报税越来越普遍。
那些领取固定薪水的纳税人在领工资时由雇主预扣代缴,那是执行税法的“领薪就纳税”(pay-as-you-earn)制度,也就是说,不管工资多少,都要纳税,但那不是正式的纳税,正式纳税是每个财税年度的个人申报。
雇主要在每年的2月1日前交给雇员一份W-2表,上面列明各种收入和扣税额(包括个税预扣和社保、医保)。
如果纳税人在一年内受雇于几个雇主,就会收到几份W-2表。
美国上到总统,下到钟点工,90%的纳税人会收到W-2表。
每年4月15日前,纳税人要把正式的报税表提交国税局,根据纳税人的身份和收入来源的性质,纳税人选择不同的个税申报表,但最常用的是1040表,表中有纳税人信息,纳税人身份(单身家庭,已婚家庭合并纳税,已婚姻家庭分开纳税)被赡养的人口数,全年境内外总收入,调整后的收入(课税扣除),需纳税总额,预扣税总额。
在使用1040表报税时,要附上W-2表和其他表单。
如是自由职业者,则要附C表,该表和企业类似,上面列有一系列可减免税项,如个人经营成本、广告费、汽车里程费、佣金、临时雇工工资、资产折旧、保险费、法律和专业服务费、家庭办公室租金、出差费、餐饮费、水电煤气费等。
如果应纳税总额大于预扣税总额,则应补交税款的差额;如果应纳税总额小于预扣税总额,差额由国税局退还给纳税人,即“多退少补”。
普通收入(ordinary income)和资本收入(capital income)均视为个人收入。
普通收入包括工资、营业利润、股票收益、基金利息、小费、佣金等。
投资房地产一年内的收入按普通收入计税。
对投资房地产超过一年的收入记入资本收入,税率另计。
美国个税虽然以家庭为单位计征,但申报比较灵活,夫妻可以合并申报,也可单独申报,税额差别不大。
美国财政部每年都免费发行报税手册,清楚地告诉纳税人如何选择个税申报表,如何计算各种课税扣除,如赡养费、儿童抚养费、学费、慈善捐款、自由职业者减免(4000-5000美元)等。
有的课税扣除实行宽免额分段扣减法,先规定最高免税额,根据收入的多少,要从这个最高免税额里减去一定的比例,如果收入高到一定数值,这个免税额就被减到零或负数,这时就不再享受这一免税。
另外还有劳动收入免税额(earned income credit),当收入低时,该项课税扣除与收入成正比,当收入超过一个数值时,该项课税扣除与收入成反比,直到零为止。
例如,根据2009年的标准,有一个孩子的单亲家庭,劳动收入免税额在收入为1-50美元时为9美元;收入为8950-16450美元时达到峰值的3043美元,此后,收入越高,该项课税扣除越少,当收入超过35450美元时,该项课税扣除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