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清单与2008清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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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清单规范与08清单规范安装部分区别.

13清单规范与08清单规范安装部分区别.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1、编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要把GB50856-2013作为编制依据;3、第3.0.3条,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应该一致。

备注:特别注意是多个单位工程多个工程师参与的项目要保持一致性!4、工程计量时每一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的规定:以“t”为单位,应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以“m”、“m2”、“m3”、“kg”为单位,应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以“台”、“个”、“套”、“根”、“件”、“组”、“系统”为单位,应该取整数;5、本规范与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相关内容在执行上的划分界限:A、本规范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与市政工程路灯工程的界定:厂区、住宅小区的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庭院艺术喷泉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按通用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到市政道路、庭院等电气安装工程的项目,按市政工程中“路灯工程”的相应项目执行。

B、本规范工业管道与市政工程管网工程的界定:给水管道以厂区入口水表井为界;排水管道以厂区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蒸汽和煤气以厂区入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为界;C、本规范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与市政工程管网工程的界定:给水、采暖、燃气管道以计量表井为界;无计量表井者,以与市政碰头点为界;室外排水管道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厂区、住宅小区的庭院喷灌及喷泉水设备安装按本规范相应项目执行;市政庭院喷灌及喷泉水设备安装按国家标准《市政工程计量规范》管网工程的相应项目执行。

6、清单的五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7、项目安装高度若超过基本高度,应在“项目特征”中描述,本规范安装工程各附录基本安装高度为:附录A机械设备安装工程10m; 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5米;附录E建筑智能化工程5米;附录G通风空调工程6米;附录J消防工程5米;附录K给排水工程3.6米;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6米;二、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8、在D.4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中较原清单规范增加的项目如下:9、在D.8电缆安装中,与原清单规范不一致的地方:⑴电缆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含预留长度及附加长度)。

08定额 08 13清单不同之处(自己做的)

08定额 08 13清单不同之处(自己做的)

第六章
序号 1 2 3 4 项目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5
6 7
08定额 08清单 按设计断面尺寸乘以柱高以 现浇混凝土柱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立方米计算 按设计断面尺寸乘以梁长以 现浇混凝土梁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立方米计算 按设计中心线长度乘以墙高 现浇混凝土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以立方米计算 按设计面积乘以板厚以立方 现浇混凝土板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米计算 小型池槽、扶手、压顶、漏 预制钢筋混凝土小型池槽、压顶 空花格、垫块和单件体积在 、扶手、垫块、隔热板、花格 预制构件 0.05立方米以内未列出项目 等,应按 A.4.14 中“其他构件 的构件按“零星构件项目” 项目”计算 计算 现浇混凝土台阶 按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先张法预应力钢 筋 后张发预应力钢 筋 按构件外形尺寸长度计算 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单位理论 质量计算 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 度≤20m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 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20m 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 1.8m计算
3
隔断
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 算。扣除单个0. 3m2以上的孔洞 所占面积;浴厕门的材质与 隔 断相同时,门的面积并入隔断面 积内
4
门油漆
按设计图示数量或设计图示单面 洞口面积计算
5
窗油漆
按设计图示数量或设计图示单面 洞口面积计算
6 7 8
金属面油漆 抹灰面油漆 喷刷涂料 花饰、线条刷涂 料
23
满堂脚手架
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 算,高度在3.6m至5.2m时, 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 高度超过5.2m时,每增加 1.2m,按增加一层计算,增 加高度在0.6m以内时舍去不 门窗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GB50500-2013新清单与08清单差异

GB50500-2013新清单与08清单差异

GB50500-2013新清单学习分享本次课程的学习主要讲了2008清单与2013新清单的差异,下面是我对本次学习内容的一些分享:一、专业划分更精细:原2008清单规范中的六个专业(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矿山),重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调整后分为九个专业。

其中,将建筑与装饰专业进行合并为一个专业,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同时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

二、责任划分更加明确:2013新清单对原2008清单里诸多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补充:1、由于原08规范中对一些定义区分较为模糊,新清单中新增了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做了明确阐释。

对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暂估材料及承包人提供的材料等处理方式做了明确说明。

2、原08规范中对解决风险的方式的强制性不够,新清单里对计价风险的说明,由以前的适用性条文修改为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应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并且新增了对风险的补充说明: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应提请招标人明确。

3、由于原08规范中对招标控制价的错误未做复查说明,新清单新增了对招标控制价复查结果的更正说明: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5%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

对低投标报价的适用性也改为了强制性条文执行。

诸多由适用性改为强制性的条文和新增的责任划分说明,都透露出随着计价的改革,清单规范对责任划分原则更加清晰明确,对发承包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尽可能的明确,以减少后期出现的争议。

这就要求我们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认真仔细的做好工作,尤其是可能引起争议的地方,避免错误的发生。

三、可执行性更加强化:新清单里里,对一些不够明确的地方做了精确的量化说明和修改补充:1、原清单规范里对工程量偏差的说明,只是给出了解决方式,但未明确给出调整的比例和计算过程,新清单给出了明确的计算说明:合同履行期间,若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超过15%时,调整原则为:a、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b、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并给出了详细的调整公式;2、原清单规范里对工程变更引起综合单价的调整,只是给出了条文性说明,新清单明确给出了调整综合单价的计算方式。

2013-2008区别

2013-2008区别

新清单规范亮点:13版清单计价规范1.工程价款管理2013版规范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价、签约合同价、工程计量、价款的调整与支付、争议解决、资料与档案管理、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价款全过程管理的内容进行了约定,体现了全过程管理的思想。

2.丰富了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2013版规范的条文数量由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136条增加到328条,其中对原强制性条文进行了增减,但强制性条文总数没变,仍为15条。

3.重视过程管理2013版规范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约合同价、合同价款的调整、工程计量以及价款的期中支付都有着明确详细的规定。

这体现出2013版规范由过去重结算的造价管理向重在前期管理的方向转变。

给参与方在招投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施工阶段的价款管理提供有力的依据。

2013版规范与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不同点也是其亮点2013版规范的术语解释为52个,较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23个术语多出一倍多,2013版规范涉及术语的范围更广,对术语的界定更全面,如对于“现场签证”的解释考虑到了发包人授权的监理人和工程造价咨询人。

具体的术语辨析如下表所示:表1-1-2 2013版规范术语辨析表序号13版清单08清单特点12.0.1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和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1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两者描述一致22.0.2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和表格。

13版清单新增术语,从“工程量清单”作用方面再进行细化,强调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所用。

3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和表格。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08版与13版不同(汇编)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08版与13版不同(汇编)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08版与13版对比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计算。

合同履行期间,若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超过15%时,调整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并给出了详细的调整公式)08规范里对工程量偏差的说明,只是给出了解决方式,但未明确给出调整的比例和计算过程,而“13新规范征求意见稿”则给出了明确的计算说明,条文说明量化、执行性更强。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算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并给出了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公式)08规范里对工程变更引起综合单价的调整,只是给出了条文性说明,“13新规范征求意见稿”明确给出了调整综合单价的具体操作和计算方式,可执行性更强。

规费项目清单应按下列内容列项:1 工程排污费;2 工程定额测定费;3 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4 住房公积金;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规费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内容列项:1 工程排污费;2 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3 住房公积金;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5 工伤保险“13新规范”规费取消了工程定额测定费,新增了工伤保险,与市场发展同步更新,可执行性更加强化。

在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章节里,只是简单提到发承包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应通过下列办法解决:双方协商、提请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浅谈13清单与08清单对比

浅谈13清单与08清单对比

浅谈13清单与08清单对比跨入新世纪以来,已有十四年时间。

在这十四年的时间里,我们的建设行业飞速发展,工程项目的管理体制也一直经历着重大的改革。

随着与国际市场的接轨,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也在不断演进,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也经历着重大的变革,从原先的定额计价方式转变为2003清单计价,到2008清单计价,再到现在的2013清单计价。

2013清单是为进一步适应建设市场计量、计价的需要,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附录进行修订并增加新项目,形成1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9个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于2012年12月25日发布,2013年7月1日实施。

它的实施,是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

这里,主要是从本人角度,结合实际工作浅析13清单与08清单的不同。

第一,专业划分更细。

08清单只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工程量清单的计算规则只是作为计价规范的附录,地位偏低,专业也只分为六大专业,即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矿山等。

13清单重新进行精细化调整,将六大专业细分为九专业,同时把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提到与计价规范同等重要的地位,即形成1计价规范和9计量规范的模式,具体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9-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

13清单规范与08清单规范的区别

13清单规范与08清单规范的区别

13清单规范与08清单规范的区别一、专业划分更加精细新《规范》将原《规范》中的六个专业(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矿山),重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1、将建筑与装饰专业合并为一个专业;2、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3、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

调整后分为以下九个专业:(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2)仿古建筑工程(3)通用安装工程(4)市政工程(5)园林绿化工程(6)矿山工程(7)构筑物工程(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9)爆破工程由此可见,新《规范》各个专业之间的划分更加清晰、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对强制性条款的规定进行了改变2013版清单强制性的增强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新清单规范强制条文范围扩大。

08版清单与13版清单强制条款的数量均为15条。

但13版清单增加了对风险分担、措施项目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使用、投标报价、工程计量五个内容的强制性条文,加大了强制条款的作用范围,基本上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2)新清单规范部分强制性条文语气增强。

部分强制性条款由08版清单规范的“应”变为13版清单规范的“必须”,这些改变增强了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

具体内容对比如下表所示。

三、责任划分更加明确新《规范》对原《规范》里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补充。

(1)阐释了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定义(2.0.2、2.0.3)(2)规定了计价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3.4.1、3.4.2、3.4.3、3.4.4 、3.4.5)(3)规定了招标控制价出现误差时投诉与处理的方法(5.3.1~5.3.9)(4)规定了当法律法规变化、工程变更、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物价变化等15种事项发生时,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9.1.1)四、明确规定发承包双方风险分担的范围第一,发包人完全承担的风险——法律法规类风险。

13版清单第3.4.2条明确规定了发包人应承担的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1.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2. 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3. 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进行了调整的。

08与13清单规范的区别

08与13清单规范的区别

13清单规范与08清单规范的不同之处(计量规范)1、结构调整1)将08规范中附录A\B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归并,更名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1)将08规范中桩与地基基础工程拆分为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桩基工程(2)将砌筑工程章节做了调整分为砖砌体、砌块砌体、石砌体、地层四个小节;将砖散水、砖基础、砖地坪、砖地沟、砖明沟及砖砌检查井纳入砖砌体中;将砖石基础垫层纳入垫层小节;将砖烟囱、砖烟道移入构筑物工程计量规范(3)将砼构筑物移入到构筑物工程计量规范(4)将金属网及其他金属制品移入到构筑物计量规范(5)将木结构中的厂库房大门、特种门移入到门窗工程中(6)将屋面防水更名为屋面防水及其他;将墙地面防水防潮拆分为墙面防水防潮和地面防水防潮(7)将楼地面工程更名为楼地面装饰工程;将扶手、栏杆、栏板装饰移入到其他装饰工程中(8)将墙柱面工程更名为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9)增补附录R拆除工程、附录S 措施项目2)将安装工程计量规范更名为通用安装工程计量规范(1)将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更名为建筑智能化工程(2)新增刷油、防腐、绝热工程2、项目设置1)项目设置坚持简明实用、内容全面、划分合理、粗细适宜的原则,进行了统、删、增、拆、并2)增补了新项目(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打拔桩、挖孔桩砖护壁、钢架桥、空调百叶护栏、钢丝网加固、后浇带金属网、防火窗、单独木门框、飘窗、断桥窗、屋面排气管、采光天棚等(2)安装工程:自动加压供水设备、自动步行道电梯(3)市政工程:警示柱、减速垫、监控摄像机、污水处理设备及垃圾处理项目等(4)园林绿化工程:种植土回填、栽植绿篱、栈道等3)取消淘汰项目:给排水及市政管网中的缸瓦管、陶土管等4)为了方便计量计价,拆分部分项目(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中的找平层单独分离出来(2)安装工程中的电缆安装拆分成电缆、中间终端头;防雷及接地装置拆分成接地极、接地母线、引下线、均压环、避雷网等(3)对分的太细的项目进行归并,如门窗工程(4)对不适应市场成品化生产需要的项目以成品编制列项3、计量单位1)管道长度中不扣除检查井、管件、阀门等构筑物所占的长度2)在特殊情况下,部分项目由2个以上的计量单位,在同一招标工程中,选择其中一个确定4、工程量计算规则1)对原部分项目规定不严密或计入与扣出界线不明确的,做出了修改和增补(1)土方工程平整场地项目原为首层面积改为首层建筑面积(2)桩基工程现浇砼桩,对设计和规范对超灌高度有要求的,明确了工程量应包括超灌高度(3)现浇钢筋砼的搭接明确了除设计要求表明的搭接外,其他施工搭接不计算工程量,由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4)楼地面防水防潮,翻边高度小于300mm时计入地面,超过300mm时算作墙面,同时明确了防水搭接及附加层用量不另行计算2)对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3)对个别项目的计算规则不适应市场实际情况计价的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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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500-201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之新
变化
一、专业划分会更加精细
“新规范”里,将原2008 清单规范中的六个专业(建筑、
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矿山),重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调整后分为:0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02—仿古建筑工程;03—通用安装工程;04—市政工程;05—园林绿化工程;06—矿山工程;07—构筑物工程;0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09—爆破工程九个专业。

以后进入国标的专业工程代码以此类推
其中,将建筑与装饰专业进行合并为一个专业,将仿古从园
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同时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

由此可见,清单规范各个专业之间的划分更加清晰、更有针对性。

二、责任划分会更加明确
“新规范”里,对原2008 清单里诸多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
做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补充:
原08 规范中对解决风险的方式的强制性不够,“新规范”
里对计价风险的说明,由以前的适用性条文修改为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应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并且新增了对
风险的补充说明: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应提请招标人明确。

由于原08 规范中对招标控制价的错误未做复查说明,“新
规范”新增了对招标控制价复查结果的更正说明:当招标控制价
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5%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

对低投标报价的适用性也改为了强制性条文执行。

诸多由适用性改为强制性的条文和新增的责任划分说明,都
透露出随着计价的改革,清单规范对责任划分原则更加清晰明确,对发承包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尽可能的明确,以减少后期出现的争议。

这就要求我们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认真仔细的做好工作,尤其是可能引起争议的地方,避免错误的发生。

三、可执行性更加强化
“新规范”里,对一些不够明确的地方做了精确的量化说明和
修改补充:
原清单规范里对工程量偏差的说明,只是给出了解决方式,
但未明确给出调整的比例和计算过程,“新规范”给出了明确的
计算说明:合同履行期间,若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超过15%时,调整原则为:a、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b、当工程量减少15% 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并给出了详细的调整公式:
1.当Q1>1.15Q0 时,S=1.15Q0×P0+(Q1-1.15Q0)×P1 2.当Q1<0.85Q0 时,S=Q1×P1
式中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
单价;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
价。

原清单规范里对工程变更引起综合单价的调整,只是给出了条文性说明,“新规范”明确给出了调整综合单价的计算方式:1.当P0<P1×(1-L)×(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
价按照P1×(1-L)×(1-15%)调整。

2.当P0>P1×(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1×(1+15%)调整。

式中: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P1——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施工预算相应清单
项目的综合单价。

L——第9.3.1 条定义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9.3.1 条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
控制价)×100%;
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
施工图预算)×100%
总的来说,“新规范”对工程造价管理的专业性要求会越
来越高,同时对争议的处理也会越来越明确,可执行性更强。

相信清单规范在工程造价领域的应用将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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