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13清单规范与08清单规范安装部分区别资料
13清单规范与08清单规范安装部分区别.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1、编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要把GB50856-2013作为编制依据;3、第3.0.3条,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应该一致。
备注:特别注意是多个单位工程多个工程师参与的项目要保持一致性!4、工程计量时每一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的规定:以“t”为单位,应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以“m”、“m2”、“m3”、“kg”为单位,应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以“台”、“个”、“套”、“根”、“件”、“组”、“系统”为单位,应该取整数;5、本规范与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相关内容在执行上的划分界限:A、本规范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与市政工程路灯工程的界定:厂区、住宅小区的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庭院艺术喷泉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按通用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到市政道路、庭院等电气安装工程的项目,按市政工程中“路灯工程”的相应项目执行。
B、本规范工业管道与市政工程管网工程的界定:给水管道以厂区入口水表井为界;排水管道以厂区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蒸汽和煤气以厂区入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为界;C、本规范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与市政工程管网工程的界定:给水、采暖、燃气管道以计量表井为界;无计量表井者,以与市政碰头点为界;室外排水管道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厂区、住宅小区的庭院喷灌及喷泉水设备安装按本规范相应项目执行;市政庭院喷灌及喷泉水设备安装按国家标准《市政工程计量规范》管网工程的相应项目执行。
6、清单的五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7、项目安装高度若超过基本高度,应在“项目特征”中描述,本规范安装工程各附录基本安装高度为:附录A机械设备安装工程10m; 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5米;附录E建筑智能化工程5米;附录G通风空调工程6米;附录J消防工程5米;附录K给排水工程3.6米;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6米;二、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8、在D.4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中较原清单规范增加的项目如下:9、在D.8电缆安装中,与原清单规范不一致的地方:⑴电缆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含预留长度及附加长度)。
GB50500-2013新清单与08清单差异

GB50500-2013新清单学习分享本次课程的学习主要讲了2008清单与2013新清单的差异,下面是我对本次学习内容的一些分享:一、专业划分更精细:原2008清单规范中的六个专业(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矿山),重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调整后分为九个专业。
其中,将建筑与装饰专业进行合并为一个专业,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同时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
二、责任划分更加明确:2013新清单对原2008清单里诸多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补充:1、由于原08规范中对一些定义区分较为模糊,新清单中新增了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做了明确阐释。
对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暂估材料及承包人提供的材料等处理方式做了明确说明。
2、原08规范中对解决风险的方式的强制性不够,新清单里对计价风险的说明,由以前的适用性条文修改为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应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并且新增了对风险的补充说明: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应提请招标人明确。
3、由于原08规范中对招标控制价的错误未做复查说明,新清单新增了对招标控制价复查结果的更正说明: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5%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
对低投标报价的适用性也改为了强制性条文执行。
诸多由适用性改为强制性的条文和新增的责任划分说明,都透露出随着计价的改革,清单规范对责任划分原则更加清晰明确,对发承包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尽可能的明确,以减少后期出现的争议。
这就要求我们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认真仔细的做好工作,尤其是可能引起争议的地方,避免错误的发生。
三、可执行性更加强化:新清单里里,对一些不够明确的地方做了精确的量化说明和修改补充:1、原清单规范里对工程量偏差的说明,只是给出了解决方式,但未明确给出调整的比例和计算过程,新清单给出了明确的计算说明:合同履行期间,若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超过15%时,调整原则为:a、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b、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并给出了详细的调整公式;2、原清单规范里对工程变更引起综合单价的调整,只是给出了条文性说明,新清单明确给出了调整综合单价的计算方式。
最新13清单规范与08清单规范安装部分区别资料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1、编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要把GB50856-2013作为编制依据;3、第3.0.3条,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应该一致。
备注:特别注意是多个单位工程多个工程师参与的项目要保持一致性!4、工程计量时每一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的规定:以“t”为单位,应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以“m”、“m2”、“m3”、“kg”为单位,应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以“台”、“个”、“套”、“根”、“件”、“组”、“系统”为单位,应该取整数;5、项目安装高度若超过基本高度,应在“项目特征”中描述,本规范安装工程各附录基本安装高度为:附录A机械设备安装工程10m; 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5米;附录E建筑智能化工程5米;附录G通风空调工程6米;附录J消防工程5米;附录K给排水工程3.6米;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6米;二、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1、在D.4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中较原清单规范增加的项目如下:⑴增加“端子箱(台)清单项目;⑵把“风扇(台)”“照明开关”和“插座”从原清单的“小电器”分离出来;2、在D.8电缆安装中,与原清单规范不一致的地方:⑴电缆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含预留长度及附加长度);⑵原清单“桥架”放到D.11配管配线中(金属线槽、钢制桥架的主结构厚度1.5mm以下(包括1.5mm)执行金属线槽安装相应项目,主结构厚度1.5mm以上执行钢制桥架安装相应项目);⑶增加“030408005铺砂、盖砖保护板(砖)”清单项目;⑷增加“电力电缆头”和“控制电缆头”清单项目;⑸增加“防火堵洞(处)、防火隔板(m2)、防火涂料(kg)”清单项目;⑹增加“电缆分支箱”清单项目;(7)原清单“电缆沟土方挖填”删除,套用土建部分清单;(1-2)0.45m3/m,每增加一条,土方量增加0.153m3/m);(8) 电缆穿刺线夹按电缆中间头编码列项;(9) 电缆井、电缆排管、顶管,应按《市政工程计量规范》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与08规范对比

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解析一、概况:新规范从附录A~H,J、K、L、M、N共计13部分,项目数1144个,比08规范项目数1015个,新增加320个项目,减少了191个项目。
二、新规范与“08规范”相比项目划分主要变化:1、增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项目。
如:1)附录G通风空调工程增加“人防过滤吸收器”、“人防超压自动排气阀”、“人防手动密闭阀”等项目2)附录J消防工程增加“灭火器”、“消防水炮”、“消无管网气体灭火装置”、“气体灭火介质IG541”等项目2、将原“08规范”中项目划分较大的分项按计量单位、工作内容和专业工程划分规定的具体情况,分解为更具可操作性项目。
如:1)将原电缆安装项目“电缆终端头”、“电缆中间头”、“防火堵洞”、“防火隔板”、“防火涂料”、“电缆分支箱”等单独设置清单项目。
2)将原管道工序中“套管制作安装”、“除锈、刷油、防腐蚀、绝热”等单独设置清单项目。
3、将原“08规范”中项目设置复杂凌乱的项目进行了综合归并。
如:1)附录K将“水龙头、地漏、排水栓、地面扫出口”等项目合并为“给排水附(配)件”项目。
4、对“08规范”没有体现其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或对计价(投标报价)有影响的项目特征进行了增补。
如:仪表阀门项目特征增加“型号、规格”。
三、新规范各附录中共性规定:1、所有附录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描述中取消“除锈、刷油、防腐蚀、绝热”,单独执行附录L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2、胎具的制作、安装和拆除等费用列入专业措施项目中。
3、如主项项目工程与需综合项目工程量不对应,项目特征应描述综合项目的型号、规格、数量。
4、设备如需投标人购置,应在招标文件中说明。
四、其他说明:1、本规范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一个为计量单位。
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应一致。
2、本规范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适用于电气10KV以下的工程。
3、规定《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与《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相关内容在执行上的划分界线。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08版与13版不同(汇编)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08版与13版对比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计算。
合同履行期间,若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超过15%时,调整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并给出了详细的调整公式)08规范里对工程量偏差的说明,只是给出了解决方式,但未明确给出调整的比例和计算过程,而“13新规范征求意见稿”则给出了明确的计算说明,条文说明量化、执行性更强。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算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并给出了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公式)08规范里对工程变更引起综合单价的调整,只是给出了条文性说明,“13新规范征求意见稿”明确给出了调整综合单价的具体操作和计算方式,可执行性更强。
规费项目清单应按下列内容列项:1 工程排污费;2 工程定额测定费;3 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4 住房公积金;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规费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内容列项:1 工程排污费;2 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3 住房公积金;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5 工伤保险“13新规范”规费取消了工程定额测定费,新增了工伤保险,与市场发展同步更新,可执行性更加强化。
在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章节里,只是简单提到发承包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应通过下列办法解决:双方协商、提请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08规范和13规范的区别

专业划分更加明细08规范专业划分: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共六个专业13新规范将08规范六个专业重新进行了调整:将建筑与装饰专业进行合并为一个专业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同时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13新规范: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共九个专业。
术语定义区分会更加明确13新规范新增了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等的阐释,术语定义区分更加明确。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和表格。
工程量偏差:承包人按照合同签订时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实施,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工程量之间的偏差。
划分原则更加清晰明确分部分项工程量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08规范未对措施项目清单是否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做出说明,13新规范对措施项目清单增加了明确要求,划分原则更加清晰明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原则说明更加清晰明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13新规范对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执行计价方法的说明,由以前的适用性条文修改为了强制性条文,更加清晰明确。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应执行本规范。
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仍应执行本规范。
责任划分会更加明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13新规范对计价风险的说明,由以前的适用性条文修改为了强制性条文。
08清单与13清单

08清单和13清单的区别:新《规范》将原《规范》中的六个专业(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矿山),重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1、将建筑与装饰专业合并为一个专业;2、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3、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
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13清单不区分建筑和装饰部分进行了合并列项都是从01开始,08清单建筑和装饰分开单列基本上没什么变化就是个别的项目增加了多种计算方式,最大的区别是编码不同。
1、 08清单与13清单强制条款的数量均为15条。
但13清单增加了对风险分担、措施项目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使用、投标报价、工程计量五个内容的强制性条文,基本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新清单规范部分强制性条文语气增强。
部分强制性条款由 08 版清单规范的“应”变为 13 版清单规范的“必须”,这些改变增强了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
2、扩大规范实施范围和力度,体现并遵循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03规范针对大中型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在规范有关合同价款确定的内容中,也体现了合同法和最高法院对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精神。
3、细化招标人对工程量负责、投标人对报价负责且风险适当等有关条款。
明确招标人必须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准确性招标人也应负责;提出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宜采用单价合同,要求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应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提出人工单价不属于风险承包范围、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在5%、施工机械台班风险控制在10%;细化了合同价款调整的几种情形。
3、平整场地13清单规范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08清单规范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4、沟槽、基坑、一般土方13清单规范:沟槽底宽小于等于7m且底长﹥3倍底宽;基坑底长小于等于3倍底宽且底面积小于等于150m2;超出上述范围为一般土方;08清单规范:沟槽:凡图示基底宽在3m 以内,且基底长大于基底宽三倍以上,为沟槽;地坑:凡图示基底面积在20m 以内(不包括加宽工作面)的为地坑;挖土方:凡图示基底宽3m以上,基底面积20m 以上(不包括加宽工作面),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上者,均为挖土方。
13清单与08清单新旧规范对比

一、专业划分更加精细新《规范》将原《规范》中的六个专业(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矿山),重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1、将建筑与装饰专业合并为一个专业;2、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3、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
调整后分为以下九个专业:(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2)仿古建筑工程(3)通用安装工程(4)市政工程(5)园林绿化工程(6)矿山工程(7)构筑物工程(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9)爆破工程由此可见,新《规范》各个专业之间的划分更加清晰、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对强制性条款的规定进行了改变2013版清单强制性的增强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新清单规范强制条文范围扩大。
08版清单与13版清单强制条款的数量均为15条。
但13版清单增加了对风险分担、措施项目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使用、投标报价、工程计量五个内容的强制性条文,加大了强制条款的作用范围,基本上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2)新清单规范部分强制性条文语气增强。
部分强制性条款由08版清单规范的“应”变为13版清单规范的“必须”,这些改变增强了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
具体内容对比如下表所示。
三、责任划分更加明确新《规范》对原《规范》里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补充。
(1)阐释了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定义(2.0.2、2.0.3)(2)规定了计价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3.4.1、3.4.2、3.4.3、3.4.4 、3.4.5)(3)规定了招标控制价出现误差时投诉与处理的方法(5.3.1~5.3.9)(4)规定了当法律法规变化、工程变更、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物价变化等15种事项发生时,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9.1.1)四、明确规定发承包双方风险分担的范围第一,发包人完全承担的风险——法律法规类风险。
13版清单第3.4.2条明确规定了发包人应承担的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1.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2. 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3. 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进行了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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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6-2013
1、编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要把GB50856-2013作为编制依据;
3、第3.0.3条,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应该一致。
备注:特别注意是多个单位工程多个工程师参与的项目要保持一致性!
4、工程计量时每一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的规定:
以“t”为单位,应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以“m”、“m2”、“m3”、“kg”为单位,应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以“台”、“个”、“套”、“根”、“件”、“组”、“系统”为单位,应该取整数;
5、项目安装高度若超过基本高度,应在“项目特征”中描述,本规范安装工程各附录基本安装高度为:附录A机械设备安装工程10m; 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5米;附录E建筑智能化工程5米;附录G通风空调工程6米;附录J消防工程5米;附录K给排水工程3.6米;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6米;
二、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1、在D.4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中较原清单规范增加的项目如下:
⑴增加“端子箱(台)清单项目;
⑵把“风扇(台)”“照明开关”和“插座”从原清单的“小电器”分离出来;
2、在D.8电缆安装中,与原清单规范不一致的地方:
⑴电缆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含预留长度及附加长度);
⑵原清单“桥架”放到D.11配管配线中(金属线槽、钢制桥架的主结构厚度1.5mm以下(包括1.5mm)执行金属线槽安装相应项目,主结构厚度1.5mm以上执行钢制桥架安装相应项目);
⑶增加“030408005铺砂、盖砖保护板(砖)”清单项目;
⑷增加“电力电缆头”和“控制电缆头”清单项目;
⑸增加“防火堵洞(处)、防火隔板(m2)、防火涂料(kg)”清单项目;
⑹增加“电缆分支箱”清单项目;
(7)原清单“电缆沟土方挖填”删除,套用土建部分清单;(1-2)0.45m3/m,每增加一条,土方量增加0.153m3/m);
(8) 电缆穿刺线夹按电缆中间头编码列项;
(9) 电缆井、电缆排管、顶管,应按《市政工程计量规范》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3、在“D.9防雷及接地装置中,原清单项目只有2个,现清单项目有11个,详情如下:
⑴“接地母线、避雷引下线、均压环、避雷网”清单项目以“m”为单位,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含附加长度)”,其中“接地母线、避雷引下线、避雷网”的附加长度按3.9%计算;
⑵利用基础钢筋作接地极按均压环清单项目编码列项;
⑶利用柱筋作引下线的,需描述柱筋焊接根数;(若三条主筋焊接,人工费需要*1.5)
⑷利用圈梁筋作均压环的,需描述圈梁筋焊接根数;(若三条主筋焊接,人工费需要*1.5)
⑸使用电缆、电线作接地线,应按附录D.8、D12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6)等电位端子箱按其半周长与安装方式(明装或暗装)分开计算;
(7)接地极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以“根”计算。
其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每根长度按2.5m 计算。
若设计有管帽时,管帽另按加工件计算;
(8)承台接地要区分三连桩以下、七连桩以下、十连桩以下承台。
4、在D.10 “10KV以下架空配电线路”中,有四个清单项目,原清单项目为2个,主要增加“横担组装”和“杆上设备”。
架空线转角预留长度2.5米/根,分支、终端预留长度为2.0米/根;
5、在“D.11 配管配线”中,主要有以下变化:
⑴增加桥架清单项目;
⑵增加“接线箱”“接线盒”清单项目;
⑶配管安装中不包括凿槽、刨沟的工作内容,应按本附录D.13相关项目编码列项;配管名称指:电线管、钢管、防爆管、塑料管、软管、波纹管;配管配置形式指:明、暗配、吊顶内、钢结构支架、钢索配管、埋地敷设、水下敷设、砌筑沟内敷设等。
⑷配线名称指包括:管内穿线、瓷夹板配线、塑料夹板配线、绝缘子配线、槽板配线、塑料护套配线、线槽配线、车间带形母线;配线形式指:照明线路、动力线路、木结构、顶棚内、砖、混凝土结构、沿支架、钢索、屋架、梁、柱、墙、跨屋架、梁、柱;配线进入箱、柜、板的预留长度要计入清单工程量。
6、在“D.12照明灯具安装”中,主要有以下变化:
⑴增加“高度标志(障碍)灯”清单项目;
⑵增加“中杆灯”清单项目,中杆灯为安装在高度≤19m 的灯杆上的照明器具。
7、在“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增加“D.13附属工程”,原清单是没有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内容:
⑴增加“铁钩件”清单项目,电气铁构件适用于电气工程的各种支架、铁构件的制作安装。
比如桥架
的支架就用本清单项目;
⑵增加“凿(压)槽”、“打洞(孔)”清单项目,分别以“米”和“个”为单位,特征描述要注明“填充(恢复)方式”和“混凝土标准”;
⑶增加“管道包封”项目,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以米为单位;
⑷增加“人(手)孔砌筑”项目,以个为单位;
⑸增加“人(手)孔防水”项目,以“m2”为单位,按设计图示防水面积计算。
8、在“D.14电气调整试验”中,有以下变化:
⑴现清单项目有15个,原规范只有10个;
⑵增加“电缆试验”清单项目;
⑶将“事故照明切换装置”和“不间断电源”从原清单分离出来;
9、在“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⑴、挖土、填土工程,应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规范》GB50854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⑵开挖路面,应按《市政工程计量规范》GB50857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⑶过梁、墙、楼板的钢(塑料)套管,应按本规范附录K采暖、给排水、燃气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⑷、除锈、刷漆(补刷漆除外)、保护层安装,应按本规范附录M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⑸由国家或地方检测验收部门进行的检测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N措施项目编码列项;
⑹本附录的预留长度按本规范的长度进行计算清单工程量;
三、附录K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1、在“K.1 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中,将“承插铸铁管、球墨铸铁管、柔性抗震铸铁管”合并为
一条清单字目“铸铁管”;
2、在“K.2支架及其他”中新增“设备支架”、“套管”等两个清单项目;
⑴单件支架质量 100kg以上的管道支吊架执行设备支吊架制作安装;
⑵成品支吊架安装执行相应管道支吊架或设备支吊架项目,不再计取制作费,支吊架本身价值含在综合单价中。
⑶套管制作安装,适用于穿基础、墙、楼板等部位的防水套管、填料套管、无填料套管及防火套管等,应分别列项。
3、在“K.3管道附件”中,应该注意以下内容:
⑴法兰阀门安装包括法兰安装,不得另计法兰安装。
阀门安装如仅为一侧法兰连接时,应在项目特征中描述。
⑵新增“塑料阀门”清单,塑料阀门连接形式需注明热熔连接、粘接、热风焊接等方式。
4、在“K.4卫生器具”中,有以下内容需注意:
⑴卫生洁具的安装应该描述附件安装的相关内容,成品卫生器具项目中的附件安装,主要指给水附件包括水嘴、阀门、喷头等,排水配件包括存水弯、排水栓、下水口等以及配备的连接管。
⑵“给、排水附(配)件”为原来的清单项目中的“水龙头、地漏、地面扫除口”
组合成一个清单项目;
(3)将旧清单的“洗脸盆、洗发盆、洗手盆”清单项目合并成“洗脸盆”一条;
5、独立增加一个“K.6采暖、给排水设备”,如变频给水设备、气压罐、水箱等适用于本清单项目。
6、独立增加一个“K.8医疗气体设备及附件”。
7、“附录K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需要注意的问题:
⑴凿槽(沟)、打洞项目,应按本规范附录D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三、附录J 消防工程
1、在“J.1水灭火系统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⑴“J.1水灭火系统中”分为“水喷淋钢管”和“消火栓钢管”,原清单将钢管再分为“无缝钢管”、“镀锌钢管”和“钢管”等清单项目(新清单将“无缝钢管”、“镀锌钢管”和“钢管”合并为“钢管”一条清单项目);
⑵将原消防水中的“阀门”、“水表”、“消防水箱制作安装”和“隔膜式气压水罐”清单项目取消,划为“附录K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2、取消原清单项目的“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划为“附录K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四、附录G通风空调工程
(1)13清单减少了通风机的安装,将“通风机”划为“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2)增加了表冷器、除湿机、人防过滤吸收器的安装;
(3)通风管道增加了弯头导流叶片、风管检查孔、温度风量测定孔的制作安装,从旧清单的“风管制作安装”清单中分离出来;
(4)通风管道部件制作安装增加了人防超压自动排气阀、人防手动密闭阀、人防其他部件(调节阀);(5)通风工程检测、调试增加了风管漏光试验、漏风试验。
五、附录E建筑智能化工程
(1)08清单建筑智能化工程分为:通讯系统设备、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安装工程、楼宇小区多表远传系统、楼宇小区自控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扩声背景音乐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楼宇安全防范系统8个子系统;13清单附录E分为:计算机应用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建筑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有线电视卫星接收系统、音频视频系统、安全防范系统7个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