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顶层设计方案
拟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顶层设计方案

拟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顶层设计方案or自然人直接持股与控股公司持股只是持股方式不同而已,不影响控股股东的合计持股比例。
但是基于以下原因,一般而言,我们是建议实际控制人最好成立一个控股公司对拟上市公司持股,然后再去上市,当然可以留少量一部分用于直接持股。
主要原因如下:一、集中股权,提高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提高在并购重组过程中以股权作为支付方式能力看两个例子一目了然。
某上市公司(信息来源于招股书)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钱忠良为实际制人。
管理团队主要成员雷斌、汪建军、卜文海、王海滨、尹显庸、杨燎、张军、李远恩、张曹、龚崇明、王浩、姚兵、田琳、杨勇、黄文勇、李成静、贾云刚、冯嫔、盛科、叶娟、蓝灵以及王定英、睢迎春共 23人为一致行动人。
股权如此分散,首发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忠良的股份更被稀释。
按照2014年11月26日的收盘价计算,钱忠良的股份市值仅为3.5亿元左右,也就是说目前只要收购一个标的以股份支付的话,价值超过3.5个亿其控股地位就不保(虽然有一致行动协议,但是多麻烦啊)。
如果将这些一致行动人全部放在一个公司然后对上市公司持股,那么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就会高很多,对外并购股权支付的空间就会大很多。
另一上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为长江润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郁全和、郁霞秋、邱其琴及黄忠和四位自然人。
其中,郁霞秋为郁全和之女,邱其琴为郁全和之堂侄女婿,黄忠和为郁全和之妻侄。
要是他们都非得要直接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四个人合起来也就是16%左右股份,淹没在众多自然人股东中,根本谈不上控制长江润发。
二、简化上市公司信息决策流程,不用等到在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上再进行决策由于通过将自然人股东放在控股公司层面,在股份公司进行重大决策时,可以先在控股公司层面通过法定程序将不同意见排除,便于股份公司重大决策的进行。
比如在改制重组、IPO等会议时,若是持有控股股东极小股权的股东不同意,那么在控股股东层面通过公司法对有限公司的决策权限的界定,可以形成最终的决定,保证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继续进行。
新三板IPO拟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顶层设计方案股权结构设计方案

新三板IPO拟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顶层设计方案股权结构设计方案嗨,各位!今天咱们来聊聊新三板IPO拟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顶层设计方案,这可是个大话题。
股权结构设计可是决定公司命运的大事,它涉及到公司治理、股东权益、融资策略等多方面。
好了,废话不多说,咱们直接进入主题。
我们要明确新三板IPO拟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设计目标。
简单来说,就是确保公司股权结构清晰、合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也要满足各股东的利益需求。
那么,如何实现这个目标呢?一、股权结构设计原则1.合法合规股权结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公司上市过程的顺利进行。
2.公平公正股权结构设计要充分考虑各股东的权益,确保分配公平、公正,避免利益冲突。
3.灵活可调整股权结构设计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公司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4.长远规划股权结构设计要立足长远,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股权结构设计方案1.股权比例分配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各股东的股权比例。
一般来说,创始人、核心团队、投资方和员工持股平台是股权分配的主要对象。
(1)创始人:作为公司灵魂人物,创始人应持有较高比例的股权,以确保对公司的控制力。
(2)核心团队:核心团队成员是公司发展的关键,应给予一定的股权激励,以保持团队的稳定。
(3)投资方:投资方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应给予相应的股权回报。
(4)员工持股平台:通过设立员工持股平台,让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积极性。
2.股权激励方案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公司可以设立股权激励方案。
具体包括:(1)虚拟股权:公司可以授予员工一定比例的虚拟股权,员工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实际股权。
(2)限制性股权:公司可以设置一定的限制条件,如工作年限、业绩指标等,员工满足条件后方可获得股权。
(3)股票期权:公司可以授予员工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员工可以在未来以较低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3.股权融资策略公司可以根据发展需要,选择合适的股权融资方式,包括:(1)Pre-IPO融资:在公司上市前,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或财务投资者,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
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

3. 顶层设计考虑
• 技术支持:战略投资者具有先进的技术和资源优势, 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 控制权:创始人团队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确保公司 经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 激励员工: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积 极性和留任率。
案例三:某创业公司的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
• 背景介绍:该创业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硬件研发和销售,是新 兴的科技创业公司。
国际化趋势
随着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 ,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需考 虑国际化因素,如跨国投资 、跨国并购等,以满足跨国 经营的需求。
挑战与应对
面对未来股权架构及顶层设 计的挑战,企业需要具备灵 活的应变能力和创新思维, 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 。同时,专业人士如律师、 会计师、投资顾问等将在此 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构的特点和要求。
顶层设计对股权架构的要求
顶层设计是指企业最高层次的战略规 划和管理,它对股权架构的要求主要 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符合战略定位:股权架构需要符合企 业的战略定位和业务发展需求,有利 于推动企业的战略实施和发展。
保持稳定:顶层设计需要保持股权架 构的稳定,避免股权结构频繁变动对 企业治理和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用最大化。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塑造积 极向上的企业氛围,增强员 工归属感和凝聚力,推动企
业稳健发展。
股权架构与顶层设计的协同优化
协同效应
通过股权架构和顶层设计的协同 优化,实现企业内外部资源的整 合与配置,发挥协同效应,提升
企业整体竞争力。
战略落地
确保股权架构与顶层设计的协调 一致,使企业战略得以顺利实施 ,实现股东、员工、客户等多方
战略规划调整
组织架构调整
根据市场环境、政策变化以 及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战略规 划调整,确保企业战略目标
股权结构顶层设计方案

股权结构顶层设计方案1. 引言股权结构是指一个公司的股份分布情况,包括公司内部各股东之间的股份比例、股东之间的权益关系等。
对于一个公司而言,合理的股权结构是保障公司健康运营和长期发展的基础。
本文将介绍一个股权结构的顶层设计方案,旨在为公司股权结构的搭建提供指导。
2. 设计原则在进行股权结构的设计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2.1 公平公正原则股权结构应确保股东之间的权益是公平公正的,避免任何股东受到不公平对待。
2.2 长期稳定性原则股权结构应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避免频繁变动和过度集中的股东结构。
2.3 激励机制原则股权结构应设立合理的激励机制,通过激励股东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促进公司的业绩提升。
3. 设计方案3.1 股东类型划分根据股东的不同属性和利益诉求,将股东划分为以下几类:•创始股东:公司的初始投资者,通常为公司的创始人、天使投资者等。
•机构投资者:包括大型基金、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
•员工:公司的核心员工,他们可以通过购买公司股份来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
•公众股东:指通过股票市场购买公司股票的个人投资者。
3.2 股权分配原则根据不同类型的股东,设计以下股权分配原则:•创始股东:创始股东在公司成立初期投入了很多资源和努力,应获得相应的股权奖励,作为对其贡献的回报。
•机构投资者:根据其投资金额和价值,按比例分配相应的股权份额。
•员工:可以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得一定比例的股权,以激励员工忠诚于公司,提升绩效。
•公众股东:在公司成功上市后,公众股东可以通过股票市场购买公司股票,获得相应的股权。
3.3 股权流转机制为了保持股权结构的稳定性,设计以下股权流转机制:•增发和减持:公司在获得融资或进行股权调整时,可以通过增发或减持的方式进行股权的流转。
•股权转让: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允许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以满足其不同的投资需求。
3.4 股东权益保护为了保护股东的权益,设计以下股东权益保护机制:•股东协议:制定股东协议,明确股东之间的权益和义务。
公司股权顶层设计方案

公司股权顶层设计方案公司股权顶层设计方案是企业在运营和发展过程中的关键一环。
这个方案是指公司如何分配股权,以便给予股东相应的控制权和利益分配。
一个合理的股权顶层设计方案不仅可以增强公司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首先,公司股权顶层设计方案应该兼顾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平衡。
这意味着股权分配应该根据股东对公司的贡献与负责程度来进行科学合理的确定。
通常情况下,初始创业者和主要投资者可能会持有较高比例的股份,以体现他们在企业发展初期所做出的重大贡献。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合作伙伴和员工等其他关键人员的股权分配,以激励他们为企业的长期增长做出贡献。
其次,公司股权顶层设计方案需要与公司治理结构相匹配。
公司治理结构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重要机制。
在股权设计方案中,应该考虑到公司的权力结构、董事会的成员产权以及董事的选举制度等方面。
这样能够确保公司的决策能够集中和高效地执行,并且能够避免权力过度集中或分散导致的问题。
此外,公司股权顶层设计方案还应该考虑到公司经营战略的需求。
公司经营战略是公司发展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方针,股权设计方案应该支持并激励公司在实施战略过程中的持续改进和创新。
对于需要快速扩张的公司来说,可以通过设立期权或股权激励计划来吸引和留住优秀员工,增强公司的内部动力和创造力。
此外,公司股权顶层设计方案还应该考虑到股东权益保护的需要。
股东权益保护是公司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股权设计的核心问题。
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机制,确保股东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此外,公司股权设计方案还应该注重股东的退出权益保护,保障股东在退出时能够得到合理的回报。
最后,公司股权顶层设计方案的完善还需要考虑到法律和法规的约束。
在制定和实施股权设计方案时,公司应该充分考虑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和法规要求。
这样可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纠纷,并提高公司的合规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总之,公司股权顶层设计方案是企业发展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公司股权顶层设计方案

公司股权顶层设计方案一、背景在现代商业环境中,公司股权结构及所有权关系的合理设计对于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
公司股权顶层设计方案是指公司股权结构的整体规划和安排,旨在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和公司各方利益的平衡。
本文将探讨公司股权顶层设计的必要性以及方案的核心要点。
二、必要性1. 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公司股权顶层设计方案可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各方职责与权益,并建立一套良好的决策机制。
通过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提高决策的效率,降低公司操作风险。
2. 平衡各方利益:公司股权顶层设计方案的核心目标是平衡公司股东、管理层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合理的股权结构设计可以确保各方利益的合理分配,维护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3. 吸引外部投资者:公司股权顶层设计方案能够提高公司的透明度与可预测性,为公司吸引外部投资者提供有力保障。
合适的股权结构可以提升公司的信誉度并降低投资风险,从而为公司融资提供便利。
三、公司股权顶层设计的核心要点1. 股权结构的合理划分:根据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策略与股东利益,将公司股权划分为不同的类别或等级。
常见的股权划分包括普通股、优先股、特殊股等。
合理的股权划分可以满足不同股东的需求,维护权益平衡。
2. 股权激励与约束机制:通过设立股权激励计划,激发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公司绩效和市场竞争力。
同时,也应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以防止管理层滥用权力,损害股东利益。
3. 股权转让与退出机制:制定明确的股权转让规则,确保股东有权在合适的时间以公平价值转让股权。
此外,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股东退出机制,以保证股东权益的流动性和合理的市场价值。
4. 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加强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能够及时获得准确的信息。
透明度的提升为公司建立良好的市场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5. 股东权益及权利保护:保障股东权益,尊重股东的知情权、表决权等基本权利。
同时,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确保公司股东权益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公司股权顶层设计方案

公司股权顶层设计方案一、引言在当今经济发展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良好的股权设计可以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股权的顶层设计方案是公司治理体系的核心,能够为投资者带来良好的回报,并吸引更多资金的流入。
本文将探讨公司股权顶层设计方案的重要性以及如何设计一个有效的方案。
二、股权设计的重要性1. 利益平衡:公司股权设计的核心目标是实现利益的平衡。
通过合理分配股权,可以避免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一个好的股权设计方案可以使得权力和利益在公司内部得到合理分配,帮助企业实现长期稳定发展。
2. 激励机制:股权设计方案也是激励机制的一种重要手段。
通过合理的股权激励,可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企业的绩效。
例如,通过向员工发放股权,可以使员工与企业利益紧密绑定,共同为企业的发展努力。
三、公司股权顶层设计的原则1. 公平合理:股权顶层设计必须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应该根据各方的贡献和风险进行合理的股权划分,避免一些股东占据过大的权力,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对于劳动者和投资者来说,应确保他们获取公平的回报。
2. 清晰明确:股权设计方案应该具有清晰明确的规定,使得所有相关方都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只有明确的规定,才能避免纠纷和争议的发生。
3. 可操作性强:股权设计方案应该具有可操作性,方便实施和调整。
在设计时,应考虑到不同情况下的变动可能,确保方案的可持续性。
四、公司股权顶层设计的实践1. 高管股权激励:为了激发高管的积极性,公司可以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让高管分享公司的增值收益。
这种激励方式可以使高管更加努力地工作,为企业的增长做出贡献。
2. 员工持股:员工持股可以激发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心,提高企业的绩效。
通过向员工发放股权,可以让员工与企业利益密切相关,共同为企业的发展努力。
3. 股权投资者保护:在考虑股权投资者的回报时,应该注重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确保投资者在公司决策中有话语权和监督权限,同时提供透明的信息披露,让投资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
新三板IPO:拟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顶层设计方案

最近碰见几个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都在问一个问题,是直接持股上市好呢,还是先设一个控股公司再持股拟上市公司上市好呢,正好前面也做过一些分析,拿出来分享一下。
或者自然人直接持股与控股公司持股只是持股方式不同而已,不影响控股股东的合计持股比例。
但是基于以下原因,一般而言,我们是建议实际控制人最好成立一个控股公司对拟上市公司持股,然后再去上市,当然可以留少量一部分用于直接持股。
一、集中股权,提高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提高在并购重组过程中以股权作为支付方式能力。
看两个例子一目了然。
某上市公司(信息来源于招股书)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钱忠良为实际制人。
管理团队主要成员雷斌、汪建军、卜文海、王海滨、尹显庸、杨燎、张军、李远恩、张曹、龚崇明、王浩、姚兵、田琳、杨勇、黄文勇、李成静、贾云刚、冯嫔、盛科、叶娟、蓝灵以及王定英、睢迎春共23人为一致行动人。
股权如此分散,首发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忠良的股份更被稀释。
按照2014年11月26日的收盘价计算,钱忠良的股份市值仅为3.5亿元左右,也就是说目前只要收购一个标的以股份支付的话,价值超过3.5个亿其控股地位就不保(虽然有一致行动协议,但是多麻烦啊)。
如果将这些一致行动人全部放在一个公司然后对上市公司持股,那么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就会高很多,对外并购股权支付的空间就会大很多。
另一上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为长江润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郁全和、郁霞秋、邱其琴及黄忠和四位自然人。
其中,郁霞秋为郁全和之女,邱其琴为郁全和之堂侄女婿,黄忠和为郁全和之妻侄。
要是他们都非得要直接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四个人合起来也就是16%左右股份,淹没在众多自然人股东中,根本谈不上控制长江润发。
二、简化上市公司信息决策流程,不用等到在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上再进行决策。
由于通过将自然人股东放在控股公司层面,在股份公司进行重大决策时,可以先在控股公司层面通过法定程序将不同意见排除,便于股份公司重大决策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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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IPO:拟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顶层设计方案
源自:知乎专栏转自:弘仁投资
最近碰见几个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都在问一个问题,是直接持股上市好呢,还是先设一个控股公司再持股拟上市公司上市好呢,正好前面也做过一些分析,拿出来分享一下。
或者
自然人直接持股与控股公司持股只是持股方式不同而已,不影响控股股东的合计持股比例。
但是基于以下原因,一般而言,我们是建议实际控制人最好成立一个控股公司对拟上市公司持股,然后再去上市,当然可以留少量一部分用于直接持股。
一、集中股权,提高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提高在并购重组过程中以股权作为支付方式能力。
看两个例子一目了然。
某上市公司(信息来源于招股书)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钱忠良为实际制人。
管理团队主要成员雷斌、汪建军、卜文海、王海滨、尹显庸、杨燎、张军、李远恩、张曹、龚崇明、王浩、姚兵、田琳、杨勇、黄文勇、李成静、贾云刚、冯嫔、盛科、叶娟、蓝灵以及王定英、睢迎春共23人为一致行动人。
股权如此分散,首发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忠良的股份更被稀释。
按照2014年11月26日的收盘价计算,钱忠良的股份市值仅为3.5亿元左右,也就是说目前只要收购一个标的以股份支付的话,价值超过3.5个亿其控股地位就不保(虽然有一致行动协议,但是多麻烦啊)。
如果将这些一致行动人全部放在一个公司然后对上市公司持股,那么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就会高很多,对外并购股权支付的空间就会大很多。
另一上市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为长江润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郁全和、郁霞秋、邱其琴及黄忠和四位自然人。
其中,郁霞秋为郁全和之女,邱其琴为郁全和之堂侄女婿,黄忠和为郁全和之妻侄。
要是他们都非得要直接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四个人合起来也就是16%左右股份,淹没在众多自然人股东中,根本谈不上控制长江润发。
二、简化上市公司信息决策流程,不用等到在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上再进行决策。
由于通过将自然人股东放在控股公司层面,在股份公司进行重大决策时,可以先在控股公司层面通过法定程序将不同意见排除,便于股份公司重大决策的进行。
比如在改制重组、IPO等会议时,若是持有控股股东极小股权的股东不同意,那么在控股股东层面通过公司法对有限公司的决策权限的界定,可以形成最终的决定,保证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继续进行。
而若是股份公司层面,在改制重组、IPO 等重大事项中哪怕有一个小股东不同意签字,在实际操作中也会导致该事项进展暂缓,解决完他们的诉求才能继续。
再说一个比较明显的事情,若公司股东是几十个自然人,开一个必须到齐的股东大会非常难,要拿到每个人的亲笔签字更是更麻烦,尤其是有一些仅仅是财务投资人,不是公司员工的情况下。
而若是能尽量将股权收拢,只需要法人股东的股东会决议加上公章就可以了,就简单多了。
三、承接上市主体中目前不宜上市或者目前尚不成熟的业务,待时机成熟后单
独上市(国内或者国外、A股或者新三板)或者以定向增发方式注入上市公司。
案例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将在A股上市(已经通过发审会);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将在港股IPO。
可以预见的是,上市成功后,关于电影发行等文化娱乐类资产将会单独上市或者注入万达电影院线,地产类资产应该将逐步注入万达商业地产。
案例
曾经折戟于财务专项核查的广汇汽车,目前准备在港股IPO,与广汇能源(600256)同隶属于广汇集团。
案例
物美控股(原北京物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具有两大上市平台,即香港上市的物美商业(01025)及国内A股上市的新华百货(600758)。
四、调整控股公司股权比较方便,便于对拟上市公司股权进行管理。
由于股份公司发起人在一年内不准转让。
若将可能进行调整的投资者(比如说需要进行业绩考核的管理层,需要针对其带来资源效果对其股权进行调整的投资者)纳入控股公司而不是股份公司,可以在控股公司层面对其股份进行调整,从而间接达到调整股权结构的目的。
这种方式在上市前和上市后均可以实现。
最典型就是股权激励,对管理层的股份进行调整,在拟上市公司层面进行调整时,既需要考虑被调整对象是否同意,还要考虑调整的价格,且控股股东没有优先购买权。
若是放在控股公司那么受到的约束就相对会少一些。
五、对上市公司(或者拟上市公司)的债务融资提供抵押、担保,降低融资成本。
由于控股公司可以合并上市公司报表及其他产业的报表,很多控股上市均开展了房地产业务,其资金实力一般强于上市公司,受到银行认可的程度较高。
公司在上市公司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等过程中,提供相应的担保,提高上市公司债项的信用等级,降低融资成本。
随时准备承接上市公司的非优质资产,为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协调资源
控股公司可以承接上市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一些盈利能力不强的项目,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的优质性。
同时可以为股份公司的现在和未来发展协调各种战略资源,安排不宜在上市公司层面安排的利益。
案例可见湘鄂情。
六、控股公司可以在达到一定资产规模之后,以发行企业债、发行中期票据获
得资金开展一些不宜在上市公司内部开展的业务(比如房地产)。
或者通过股
权质押、出售股票、吸引外部投资者增资的方式对实际控制人想重点发展的产
业进行培育。
例如:
目前不宜上市的房地产,目前处于亏损期的新兴产业均可在控股公司体内进行培育
七、市值管理。
控股公司可以通过质押其他子公司的股权、吸引外部投资者等方式融资后,对上市公司进行市值管理。
八、单独上市。
当然控股公司实力发展到一定程度也可以单独在港股上市。
案例:
北京控股(控股公司)与燕京啤酒(000729)、中国燃气(384)等
九、控股公司下属子公司较多后,可以命名为集团,为上市公司宣传可能能提
供一些帮助。
十、有助于对上市公司人事进行安排,保持上市公司管理层的活力(补充)。
在很多公司上市时,上市公司的管理层长期跟随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将公司做大做强并能够实现上市做出了巨大贡献。
但是上市成功之后,这些管理层年龄也大了,可能觉得功成名就,大部分还有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巨额财富也有了,推动公司大力发展的动力不足了,容易躺在功劳簿上睡大觉,占据着董事、监事、管理层的高层位置不下来。
实际控制人也不好拉下脸来将他们赶走。
而上市几年为了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且一直很有想法很有干劲的中层干部的晋升通道被堵死了。
如果在上市公司上面设有控股公司,将冲劲不足、愿意躺在功劳簿上的老管理层升至控股公司担任相应的职务,腾出相应的职位空间给下面的中层干部,既照顾了老管理层的情绪,又保证了新的管理层的活力,同时保证了公司整体的晋升通道通畅。
这在目前以人治为主的公司管理中非常重要。
当然实际控制人全部通过控股公司对拟上市公司进行持股也不是完全没有缺点:第一,税负重了。
不解释。
第二,决策慢了,买卖不股票不那么自由,个人为了消费需要卖出少量的股票时,会觉得自由度降低。
第三,分红、买卖股票的收益必须通过控股公司分红才能到实际控制人手中,时间长了。
第四,设立控股公司就意味着需要增加一些管理人员,且其不能在上市公司中兼职,必须新聘任,成本增加了。
同时设立控股公司控股上市公司,还需要注意保证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与上市公司之间需要具有独立性。
同时控股公司中,与上市公司同业的资产应该全部注入上市公司避免同业竞争。